从没觉得成仙开心过 第52节
“艹!”
他爆粗道:“他甚至还没入境!”
县尉还想说什么,却不知怎么开口,只觉得口干舌燥,最后哑口无言,感觉自己三四十年活到了狗肚子里。
“宁国公府得了一位麒麟儿啊。”
绣衣卫重重的一拍大腿,眼里闪烁起兴奋的光亮。
“此事我立刻上报给云王!”
“此等大才,她区区宁国公府可独占不得!”
县尉也认真点头:“是当如此!”
绣衣卫哈哈大笑:“老弟,我等二人还能得一场泼天富贵!”
绣衣卫的职责,在于三点。
第一,监听江湖,控制江湖纷争的规模;第二,追讨缉拿穷凶极恶之徒;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网罗天下英才。
天下英才归社稷。
这是当今南楚皇帝亲自定下的国策。
发掘有才者、举荐有才者,皆有大功,得重赏!
朝廷的根本目标是维持长久统治,因此需要确保武力掌握在自己手里,其终极形态,就是灭了所有门派、世家,只剩下朝廷能培养出来武者,方能完成中央集权。
但这显然不可能的,能做到这一点,就能做到天下禁武了。
在一个武道通天彻地的世界里,很难做到天下禁武,寂寞候的那一套是行不通的,因为它哪怕本意再好,也会触动太多人的根本利益;百年的王朝是不足以和整个天下的宗派、世家抗衡的。
于是南朝干脆换个思路,改成跟世家、宗派抢人。
不拘一格降人才,也是一种另类的釜底抽薪。
……
次日清晨。
林蕉鹿一晚上没有做梦,她睡的很香甜。
直至肚子发出咕咕咕的叫声后,被香味撩醒了。
门口位置,白轩转动着竹子,竹子里散发着阵阵鱼香味。
“醒了?”
“嗯……”林蕉鹿忽然间想来,将来自己嫁人后会不会习惯醒来后有人在身旁的感觉。
“去梳洗一下,然后吃饭。”
“好。”
女子梳洗本该需要较长的时间,但她手头就一把贴身的梳子,头发的簪子都被水冲走了,头发还是用绳子绑起来的,因此也省略了许多打扮的步骤,清清爽爽纯素颜。
林蕉鹿手指飞快的编着头发,目光不自觉看向少年的后背,注意到他衣服早已磨损,有许多细碎的缺口,虽然外衣已经晾干,但怎么看都感觉与之不衬。
……他若是换上一身蜀锦白袍,背负长剑,那该有多好看。
小鹿不自觉的脑补起来。
越想越觉得可惜,内心生出一份强烈冲动,想要送他一件漂亮衣服,给他拾掇成自己心头的那个样子。
白轩其实也觉得这身衣服该换了,泡水又划破,再穿下去就要变成乞丐装了。
只是目前没办法,只能凑合一下。
“这鱼味道好吃。”林蕉鹿咬了一口鱼肉:“我昨天怎么烧都会变焦……而且为什么你这个没有泥腥味?”
“我在附近看到竹林,挖了些竹笋切片,还加了一些柠檬叶,烤的时候用竹子包夹,这些步骤就是为了去腥味。”白轩简单解释,他自己尝了一口,不算很满意,调味料实在太少了。
上辈子的灶王爷对吃食这方面一直很是讲究。
哪怕荒野求生,也得想办法弄个一菜一汤。
“你……这么会做饭吗?”小鹿不可思议的望着少年。
剑术这么强,气质这么好,居然还会做饭?
这要还会吟诗作对,岂不是完人?
以她的角度,白轩的确算完人,不过不是天生,而是上百辈子的时间积累下来的满级人类。
吃了两条烤鱼补充了体力。
白轩开始为离开做准备,扑灭火堆,整理厨余垃圾,甚至扫了扫地,给水神庙简单除尘,算是聊表心意。
林蕉鹿跟着一块儿帮忙,她还天真的问:“你说,是不是江王爷救的我们啊?”
“如果是?“
“我肯定要回来捐赠!“
“挺好,捐点什么?“
“捐座庙吧!“
处理好后,来到水神庙大门。
接下来。
大路朝天。
或许是到了该分别的时候了。
白轩还要送掌柜的回京,不可能走别条路。
送美还乡这种差事,他接不了。
正要开口道别。
“等等!”小鹿举起手打断:“让我先说!”
她深呼吸一口气,胸口一下子变得气鼓鼓的。
“我在京城也有亲戚。”
“那个……”
“小郎君,带带我,可以吗?”
她戳着手指,极力的露出讨好的表情,但从小就被宠溺的小姑娘哪里懂什么讨好和谄媚,那副表情像个嘻嘻笑着的憨憨。
白轩果断回绝:“不带,这一口棺材就够重了,自己几斤几两心里没数?”
林蕉鹿立刻哑火,漂亮的秋水眸子蓦然睁大,没想到自己居然被拒绝了。
小表情从嘻嘻变成了不嘻嘻。
“但是……”
白轩话锋一转:“如果你自顾自的跟上来,我也不会赶你走。”
林蕉鹿压住涌上来的委屈感,原本快要掉小珍珠了。
又听到这句话,立刻眼睛又亮了起来。
可谓一念地狱,一念天堂。
“……坏人!”
她气呼呼的举起小拳头,轻轻捶了一下白轩的肩膀,不嘻嘻。
“我决定在自己想开之前,不跟你说话了!哼!”
第43章 中式浪漫,登榜四试
白轩之所以要带上林蕉鹿,除了一句‘救都救了,不如送佛送到西’的行为惯性之外,也同样是看上了林蕉鹿的钱包。
此时他的身上,并不能说是身无分文,只能说是两袖清风。
之前买的干粮和马车一同摔碎,留在了愁云山里。
而被山蜘蛛带回去的路上,仅剩的钱袋子也掉了。
虽然里面也没剩下几两银子,但凑合一下还是有路费的。
没有钱,买不起吃的,可以打猎,大不了一路荒野求生过去,对白轩不算太难,御剑术能杀人,自然也能杀小动物,打个田鼠、钓鱼什么的,倒也不难。
等将来名剑彻底通灵,就直接一指厨房:去给我炒两菜!
当下的问题在于这棺椁,它不是靠着一个人就能扛着走的,必须用运输工具,最差也得是一头驴车。
而今早起来的时候,白轩打扫卫生的时候检查了一下,林蕉鹿随身携带的行囊十分完好,质量相当过硬,里面摆放有七八种药瓶,还有好几张大额银票。
有她在就不用担心金钱方面的问题。
而且林蕉鹿面容姣好且气质出众,就这么站在路边,只需要竖起大拇指,说不定就会有路过的好心人答应乘个顺风车。
FF7里就是这么干的,两个大男人举起牌子没人理会,让蒂法和爱丽丝出马,立刻就有热心肠的运输司机来送温暖了。
事实上也证明白轩的猜想是对的。
路上就碰到了一个商队。
对方起初并不想捎上两人,特别是还有一副棺材,对生意人来说有些晦气。
全靠林蕉鹿卖了个惨,谎称两人是兄妹,带着父亲前去投奔亲戚家,这话勾起了商队老板娘的伤心事和同情心,便专门腾出来一驾马车给托运棺材。
白轩就坐在后面的马车上,能看到林蕉鹿像只小百灵似的,几句话就哄的老板娘满脸笑意,这社交能力委实不弱。
封建时代的家教和现代人理解中的家教不同。
现代人受到的教育理念是人人平等,而封建时代的家教则是屁股决定脑袋,身居高位的大小姐哪怕脾气再好也不可能去讨好婢女,更不会对商贾之人表现的太过于客气。
此时林蕉鹿的表现则是有些打破了这种刻板印象,她像是终于找到了自己熟悉的舒适圈,交流起来那叫一个流畅,甚至有着几分滴水不漏的圆滑。
就这么过去了半个时辰后,她拿着从老板娘和周边人手里得来的糕点和凉茶回到马车上。
“绿豆馅的糕点,尝尝吧……这商队刚刚好能把我们带到前面的县里去,看我们着急,说是这路上就不休息了。”
“厉害。”白轩实话实说道:“你这交际能力,若是混迹商场高低得是个千万身家。”
林蕉鹿咬了一口糕点,噗嗤一笑:“我以前还真的想着学做生意呢,小时候家里总会来很多商人推销各类商品,手里各式各样好玩的东西都有,所以我也和母亲说想去行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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