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天时空行 第614节
这一日,傍晚时分。
天际的夕阳逐渐隐没在层层叠叠的云雾中,为原本洁白的云彩镀上了一抹鲜艳的色彩。
天穹的颜色与大地上的残肢断骸混杂在一起,虚空中尽是一股让人忍受不住的腥臭味道。
本应丰收的季节,全无半点庆余年的喜庆,唯有末日一般的景象。
荒野间,一辆宽敞的马车驶来,马车车轮不停地转动,传出清脆的声响。
这辆马车足有一栋小房子大小,以八匹马拉动,每一匹马都极为神骏,一看便知,乃是罕见的良驹。
车厢更极为的华丽,以最好的绸缎装饰。
如果是放在太平盛世也就罢了,如此奢华的马车出现,最多被一些吃不饱饭的泥腿子暗骂,该死的有钱人!
可在这乱世,这一辆马车的造价,也许就足够一家三口吃一辈子,甚至还不止。
一路行来,不少流民都打起了这辆马车的主意,但这些人的下场非常一致:尸体!
马车车厢里的人,连面都没露,就已经让不知道多少人死得莫名其妙。
其中,甚至还包括一支百余人的骑兵队伍。
“这,就是乱世吗?”在马车上,并没有什么人驾车,拉车的良驹却像是受到无形的操纵一般,不断向前走。
车厢内,感知到虚空中弥漫的血腥味越来越浓,一只如同白玉一般剔透的玉手,轻轻掀开了车厢上的帷幕,探出一颗小脑袋,幽幽道。
薛冰如玉一般的脸颊上,挂满了震惊与恐惧。
未曾亲身经历过之前,她一直都对乱世人如狗这句话嗤之以鼻,认为这个世界上根本不可能有这等事情。
但自下了终南山后,脱离了全真教庇佑的那片区域,所见到的,尽是地狱一般的景象。
兵戈四起,老百姓本应种满庄稼的良田被荒废,无数百姓连一口吃的都没有,只能四处乞讨为生。
树皮,草根,观音土都有人吃,甚至……甚至是易子相食!
在路上走了这些天,薛冰最初的那一丝新鲜与兴奋消失的无影无踪,只剩下浓浓的恐惧。
“乱世就是这样,只有强者才有资格活下去。弱者则只能随波逐流,争取那一丝活命的希望。”马车车厢极为宽大,保持明潇阳喜欢享受的性子,被收拾的与小房子差不多。
挤进去熊猫皮皮与神雕两只庞然大物,半点都不显得拥挤。
整个马车被分成两部分,前面是大厅,如今,明潇阳,林朝英,林雪,王语嫣,李莫愁等人全都置身于此,后面则是铺着羊皮取暖的卧室。
此时,明潇阳坐在一张桌子前,形容放浪,头颅枕在了身后的佳人身上,异常平静的说道。
“是吗?”薛冰深吸一口气,勉强恢复平静,沉声道。
“你就不打算做出点什么吗?”欧阳情坐在另一侧,时不时的以木刺扎住一块晶莹的水果,送入明潇阳的口中,笑问道。
“做什么?”明潇阳微微抬起眼帘,瞥向欧阳情,“你觉得,我能做些什么?”
“尽早结束这个乱世,开什么玩笑?我可不是好人,再说也没有这么好的心力了。”
听得明潇阳此言,林朝英想了想在大秦皇宫所见到的一切,深以为然。
正所谓不当家不知柴米贵,唯有亲身接触,才能知道,当皇帝远远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再说他们也都知道了大宋王朝,以至于之后的朝代变迁的轨迹。心知肚明,对方阻止了蒙古人一统天下,已经是极限。
待到混乱十几年,二十几年后,自然会诞生一条汉家出身的真龙,逆转乾坤,改变那段屈辱的历史。
“冰儿。”明潇阳见薛冰表情不好看,猛地坐起身来,反手一把,原本坐在他身后的王语嫣就被拥抱入怀,出言道,“你不会还想让你家男人再当一回皇帝吧?”
“老实说,当皇帝倒是没什么,反正已经当过一次秦皇,又当了一次魔君了。”
“再当一回拯救汉人的救世主,我倒是不怎么介意。只可惜,”
“可惜什么?”对于明潇阳习惯性的大转弯,林朝英早已是见怪不怪,被他搂在怀中的王语嫣,玉体轻轻挣扎了一下,顺从下来。
唯有李莫愁眨着一双好奇的大眼睛,不解的问道。
“可惜,你师公要是当了皇帝,又要给你找几个师娘回来了。”明潇阳探出一臂,落在李莫愁的秀发上,习惯性的弄乱她的头发,饶有兴趣的打量着李莫愁,坏笑着说道。
李莫愁闻言,一张白净的脸颊飞起两抹靓丽的红云,螓首低垂,极为娇羞,一言不发。
见素来有些刁蛮的李莫愁露出这幅神情,想起原著中,这位赤练仙子在江湖上的赫赫凶名,明潇阳心中莫名的涌起一个念头。
好想亲一下啊!
霎时间,这一个长辈,一个晚辈,不断接近。
长辈是情欲涌动,晚辈则是任君采摘,似乎周遭的一切,全都不存在一样。
“咳咳咳。”明潇阳距离李莫愁越来越近,眼看就要吻在她光滑的脸蛋上。
然而,就在一切即将水到渠成之际,一阵不满的干咳响起。
第七十二章 襄阳遇故人
耳边传来的咳嗽声,唤醒了明潇阳,他就像是触电一样,飞快坐回原位。
原本神色迷离的李莫愁,脸色更加绯红,螓首低垂,埋在了那两团高耸中,似乎没脸见人了。
“我还在这里,没死呢!”林朝英施施然放下自己唇边的玉手,狠狠瞪了明潇阳一眼,毫不客气的说道。
虽然这里的人都是自己人,自家师傅都未能幸免,两个弟子也注定跑不了。
可心里明白归明白,想要迅速接受,还是未免太过强人所难。
“呃。”明潇阳尴尬的笑了笑,一脸歉然。
“朝英,你要相信我对你的心。”
“我相信。”林朝英似笑非笑的点了点头,又飞快的摇头,“只可惜,你的心太博爱,装着的人太多。”
明潇阳闻言,一张脸就像是开了脸谱会一样,无奈,愧疚,甚至还有一丝自得。
“咱们出发快半个月了。”欧阳情将一块水果送到明潇阳的嘴里,眺望外界,“算一算时间,应该差不多快到襄阳了吧?”
“应该没几天了。”明潇阳估摸了一下,回答道。
以他们这些人的本事,哪怕带着皮皮和神雕两只宠物,也足以日行千里。
奈何,好不容易来一次,岂能不看一看这大宋王朝的日暮。
这一次再离开,以后就没有什么机会回来了,这一点明潇阳没有明说,可其他女子无不心知肚明。
故而,林朝英等女,格外珍惜于这一方世界最后相处的时光。
明潇阳为了过得舒服一些,大洒金钱,花费不少气力制造出了这么一辆奢华的马车。
一如他曾经做过很多次的一样,从来都不会亏待自己!
“先去剑魔谷拜见独孤求败前辈,再南下不老长春谷,解决最后一段恩怨。”明潇阳叹气道,“然后,就可以离开这里了。”
“嗯。”王语嫣螓首微点,一脸柔情,心中更浮起感动:原来他一直都记得,从来都没忘记。
………………
咯吱吱!
这等奢华的马车无论走到哪里,都一定会激起不小的乱子。无奈,明潇阳抢先下手,杀了不少想要浑水摸鱼的流民,震慑余下众人。
加之马车又刻意走的很慢,任由消息传扬开来。待走了十天半个月后,原本有心打这一辆马车主意的人,都得到了消息。
这辆马车,乃是公认的天下第一高手,无忧子与妻子林朝英,以及门人弟子的座驾。
如此哪怕一些位高权重之人能调动大军,自认足以对付他们,也得想一想,是否值得。
明潇阳一行人,也算是得到了清净。
这一日,晨曦。
薄薄的雾霭,尚未彻底散去,虚空中还残留着几分水汽,襄阳城外,一辆小房子一般大小的马车,在八匹良驹的拉动下,终于进入了襄阳城范围。
襄阳,古为荆州治所,位置险要。
三国时期,荆州牧刘表坐拥荆州一方,虎踞天南,南抗东吴,北拒曹操。
虽然被以乱世奸雄著称的曹操讥讽为守户之犬,可这一只守户之犬偏偏能压得以噬主著称的刘备,在数年间全无半点作为。
待到宋室南渡,襄阳城又成为了宋军对抗来自北方威胁的第一要地。
城中常年收藏着无数军械与粮草,除此之外,还有数万精兵。
马车内,那位于后方,铺盖着羊皮作为垫子的卧室中。
一众佳人早已沉沉睡去,于睡梦中发出一阵梦呓,偌大的宠物熊猫皮皮躺在一侧,与自己的好伙伴——神雕互相依偎。
而在卧室的一个角落中,明潇阳一只手搂着林朝英,另外一只手则抱着王语嫣。
在这风姿相似的师徒光滑的脸颊上,尚且残留着几分尚未散去的风雨,让人一看便知,昨夜到底发生了什么。
唰!
经历一番疲惫,明潇阳沉沉睡去,通透无比,上可体察天心,下可洞察万物的天心运转,意念瞬间回归。
一对紧闭着的眼眸猛地睁开,嘴角泛起了一丝笑容:终于来了吗?我还以为,你们不会来!
想不到,还是来了!
………………
得!得!得!
薄薄的雾霭中,数十骑穿过云雾,分散成一个扇形,自四面八方包围上来。
一个个面容坚定,神情冷冽。
为首之人,则是两名男子,一者身材雄伟,带着几分呆气,显得呆头呆脑,一者则是身形瘦削,英俊不凡。
在他们的身侧,各自跟着一名少女。
雄伟男子身边的女子俏丽动人,却显得有些泼辣,英俊男子身侧的女子明艳妩媚,犹如春水化身。
余下众人,身形彪悍,个别人更是手脚粗大,让人一看便知,乃是练过很厉害拳脚功夫的人马。
“康弟。”不断向那一辆马车逼去,一脸呆气,让人一看就难免泛起两个字:傻子的郭靖扭过头,看向自己身边曾经的结拜兄长,如今的拜把子弟弟。
“你得到的消息没错,无忧子真的在这辆马车里?”
“嗯。”杨康重重点头,脸色阴沉。
前段时间,在马钰与丘处机的主持下,杨康已经娶了穆念慈,郭靖则迎娶了铁掌帮大小姐铁掌莲花裘千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