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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天时空行 第7节

大雪依然在不停地下,朱和风冒着大雪在冰天雪地之中赶了数日的路程,这一日晌午,一座城池出现在了他的眼前。

远远望去,城中便传来了一阵喧哗,显得极为的热闹,看到远处的城池,朱和风的眼眸之中划过了一丝欣喜,随后便大踏步的朝着城门走去。

天空白茫茫一片,显得格外的低沉,待来到城门之前时,在他的耳边传来了一阵清脆的车轮转动之声。

转过头去,就见得一辆豪华的大车行来,赶车的马夫乃是一个身材魁梧高大,一脸虬髯的男子。

手脚粗大,显得格外的精炼。

肌肤之上,闪烁着一种古黄色的色泽,凡是江湖人全都看得出来,这是修炼了金钟罩之后的表现。

童子功,金钟罩,易筋经,洗髓经,号称少林四大神功,皆为达摩老祖所创。

昔年,金钟罩在达摩老祖手中,被修炼到了第十二品境界,刀枪不入,水火不侵,即使吞下毒药,也丝毫无损。

然而,如今,童子功与金钟罩,早已经流入江湖之中,成为江湖上烂大街一般的武功。

金钟罩难练易破,还愿意在这个上面下苦工的人,已经不多了!

“呵呵,又来了一个风流探花,风流探花在塞外躲了十几年,终于决定回来了吗?”车与人一并步入城中,朱和风先是深深地打量了一眼身边的大车,随后便吐出了一连串吐槽,“看来,我得尽快离开这里了。要不然,风流探花一定能制造不少麻烦出来!”

“你!”这辆大车的马夫正是李寻欢身边的亲随——号称铁甲金刚的铁传甲,铁传甲听得朱和风这么说,顿时勃然大怒,扬起手中的马鞭就要挥出。

然而,就在此时,车中已经传出了一阵咳嗽声。

“咳咳咳咳!风流……流探花,已经……经不再是当年的李寻欢了!”马车之中,李寻欢那由于过度饮酒而带着几分沙哑的声音响起,“李……李寻欢从来都不缺少麻烦,但从来都是麻烦自己找上我的。”

“所以,你本身就是一个大麻烦!”朱和风一针见血的评价道,“再次回到你从小长大的地方,感觉如何?”

“呵呵。”李寻欢的声音之中带着几分苦涩,“我现在已经在后悔,我为什么要回来了!”

话语之中,带着一股无法形容的懊悔与自责!

“那我衷心给你一个建议,”朱和风的脚步与李寻欢的马车不断往前走,一边走一边说道,“你现在最好的选择,便是从哪里来就回哪里去!否则,麻烦很快就会再次找上你。”

“呃!”马车之中,李寻欢一时间愣住了,他固然重情义,但却绝不是一个傻瓜。

相反的,如果他是一个傻瓜的话,那也活不到现在。听得车外的人这么说,他马上就明白了一些东西。

“你这么说,未免太武断了。”良久之后,一声苦笑才从马车车厢之中再次传出。

第十章 醉仙楼之上

“到底是我武断,还是你傻瓜,就让我们走着瞧吧!”说到这里,朱和风甚至夸张的捂住了自己的眼睛。

“你干什么?”一边的铁甲金刚见状,不解的问道。

朱和风捂着眼睛,飞快的朝着前方而去,只留下一句带着几分戏谑的话语,“没办法,我实在是不忍心看到那一幕。”

说着,人,已经消失在了李寻欢主仆二人的面前。

四周来来往往的行人,全然不知道,他们到底是在说什么,依然熙熙攘攘的来往不停。

“呵呵,江湖上又出现了一个有意思的人物!”

待到再也感知不到朱和风的气息,李寻欢方才掀起马车之上的帘子,探出身来,轻笑道。

“咳咳咳!”

话音未落,李寻欢便再次剧烈的咳嗽起来。

“少爷。”铁传甲担忧的说道。

“咳咳咳。”风流探花李寻欢,风流尚且在其次,更重要的是,他嗜酒如命。

以至于,有人称呼他为六如公子。

贪酒如命,嫉恶如仇,爱友如己,挥金如土,出刀如飞,视死如归!

这十几年来,李寻欢每日里都是泡在酒缸之中,早已经大大的损伤了他的身体,到了现在,他的手中,依然握着一个酒樽,浓烈的酒气早已经渗入了这个人的身躯,浑身上下,无时无刻都散发着一股浓郁的酒香。

唰!

眼眸转动,李寻欢看向远处的一个地方,就在那里,是他成长的地方,也是他逃避的所在。

先皇,曾经在十多年前,御笔亲题了一副对联: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

时至今日,这幅对联依然挂在那里,但他却已经不再是那个地方的主人。

取而代之,曾经叫李园的地方,如今叫做兴云庄!

“少爷,我们接下来去哪儿?”铁传甲看着自己的主人,有些担忧的问道。

李寻欢望着李园的方向,握住马车帘幕的一只手下意识的发力,神情露出了几分犹豫,随后方沉声道:“去李……兴云庄!”

“是,少爷。”铁传甲答应一声,就再次策动马车,朝着李园的方向而去。

阔别多年,昔日的爱人,兄弟,如今早已经物是人非,曾经是他未婚妻的女人,已经摇身一变,成为了他的嫂子。

而曾经救他一命,将他从穷途末路之中救回的兄弟,也已经成为了声名远播的龙四爷。

就在不久之前,他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废了龙啸云独子——龙小云的武功。

却不知,龙啸云会当如何?

………………

梅花盗!

三十年前,梅花盗横行江湖,黑白两道高手无不对其恨之入骨,但却都奈何不得,当时的点苍掌门吴问天剑法精绝,独步武林,号称江湖第一剑客,扬言要斩杀梅花盗,结果第二天就死在了自己院子里,只有胸口上多了五个梅花般的血痕……点苍派乃是江湖大派,即使不及武当,少林威名,历代剑法名家也是从无断绝,吴问天之死自然震动了江湖,却不料梅花盗犯下这桩公案后,顿时销声匿迹,一晃便是三十年。

“梅花盗手段歹毒无比,每次杀人,必是前胸要害,留下五个梅花般的血痕!除此外,全身上下,再无一分伤口。”

“前胸乃是人体要害,本是武林高手防卫最严密处,但梅花盗却专挑这位置下手,好像不如此,便无法显得他的厉害一般。”

“三十年前,梅花盗便已横行天下,点苍掌门都栽在他手上,如今重现江湖,短短两三个月便做下几十件大案,此贼比起三十年更为猖狂了!”

城中最好的酒楼醉仙居之中,一群武林中人议论纷纷,许多人眼睛发亮,面色火热。

鉴于梅花盗的猖狂作案,江湖中稍有资产的人都是人人自危,寝食难安,已有上百家约定,不论谁杀了梅花盗,都将自己家产的一成分给他。

这自然是一笔巨额财富。

此外,江湖第一美人也是扬言无论僧俗老少,谁除了梅花盗,她便嫁给谁。

因此,梅花盗固然可怕,但只要杀了他,瞬间便能得到巨额财宝,倾国美色,诺大盛名!

财色名利动人心魄,梅花盗的厉害倒是其次了。

唰!

当朱和风走入醉仙楼的时候,所有的江湖人全都先是一愣,随即无数目光就投射在了他的身上。

不,确切点来说,是他身后的盒子之中。

自长安城出发以来,朱和风这一路上,先后经历无数次血战,不知道有多少人死在他的战戟之下。

如今,这幅样貌早已经传扬开来,见得一个手持战戟,背着锦盒的少年,江湖中人全都知道,来人是谁。

无数江湖人甚至开始磨刀霍霍,打算出手抢夺。

但这些人与朱和风的眼神相交,顿时就如遭电击,只觉对方的眼神宛如是两道犀利的闪电,不寒而栗。

唰!唰!唰!

滚烫的汗珠滴落,醉仙居大堂之中,无数江湖人心中刚刚燃起的贪欲,在朱和风的眼神之下,马上就像被冰冷的冰水浇灭。

“小二,三楼,好酒好菜端上来。”扫视了一遍一楼的大堂,让这帮虾兵蟹将不至于来烦自己之后,朱和风便开口招呼道。

“是,客官。”店小二答应一声,就一溜烟的离开。

咯吱!

木质的楼梯踩上去,发出了一阵脆响,朱和风连同他手中的战戟,还有被他背在背上的割鹿刀,加在一起,几乎有两百斤左右之重,木质的楼梯实在是有些承受不住。

但他还是继续往上走,不多时,就消失在了二楼的拐角处。随之,一楼那些原本噤若寒蝉的江湖人,全都好像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一般,原来在干什么,接着干什么。

三五一群,继续讨论着最近江湖上发生的大事,乃至于是一些其他乱七八糟的事情。

众人,全都心照不宣的忘记了刚才的一切。

轰隆!

三楼之上,朱和风刚刚走上来,耳边就传来了一声巨响,一个包间赫然被击穿。

随即,两道身影撞穿了墙壁,朝着地面上落下。依稀之间,两抹青色在朱和风的视线之中划过!

第十一章 最爱管闲事

轰隆!

两个一身青色衣裳的大汉重重的摔在地上,身躯挣扎了几下,便咽下了最后一口气,眼看不活。

而这两个人的造型,就有点意思了。

一者,手臂上接着一个钩子,一者,脸上有着一道伤疤!

青衣楼,铁面判官,勾魂手!

青衣楼,近些年来,在江湖上崛起的庞大势力,总共一百零八楼,每一楼有一百零八个人!

算下来,人数上万,几乎每一个人都是在江湖上有些名望的高手,如果算上后勤,那青衣楼上下总共有数万人之巨。

而勾魂手和铁面判官,全都是在第一楼之中留下画像的人物!

此时,在那飞出两道身影的雅间之中,还传来了一阵话语。

“呵呵,看来,铁面判官的脸也不是真的铁做的吗?”

“勾魂手也勾不掉魂!”

“陆公子,小女子拜托你帮一帮我们!”

几道声音自雅间之中传出,落入了朱和风的耳朵。听得这些话语,朱和风的脸色不禁微微一变,一个转身就欲离开。

该死的,刚遇到一个走到哪里,麻烦就找上门来的小李探花,转身就又碰上了一个专门喜欢往麻烦上凑的四条眉毛。

今天,他一定没有看黄历!

“外面的朋友,既然来了,那为什么不进来?”就在此时,自那个雅间之中,再次传出一个带着几分戏虐的声音。

话语之中,中气十足,带着一股温润。

“免了。”朱和风吐槽道,“我今天出门一定是拜错神了,要不然怎么会遇到最喜欢多管闲事的陆小凤,我现在只想对你说一句话,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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