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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雕里的东丈 第10节

这会的东丈,面部已经没有任何的表情,只是眼神从开始的凝重变成了冷漠,更是从始至终都没有开过口,只是静静的站在原地听大汉侃侃而谈。

意识到东丈气质的变化,大汉也并不惊慌,而是缓缓的讲起了一个故事:“从前这个小镇还不属于金国,而是我们大宋的国土,镇边生活了普通的一家三口人,丈夫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妻子在家把持家务,日子虽然穷苦但也幸福知足,他们有个孩子叫虎头,虽不甚伶俐但胜在身体强健,有妻子无微不至的照顾,孩子也甚少生病,家中事无巨细妻子从不会让丈夫操心,丈夫也很安心的在外劳作,把家无条件的交给了妻子,每日劳作回家不管身心多么疲累,看到家门口驻足的那道身影,丈夫总又能生出无数的力气,为了她们,为了家。”

“可就算日子已经过得如此清苦,这一家三口每天都还是欢声笑语的不曾间断,一日,一切都不一样了,丈夫在回家的路上看到了很多骑着铁骑的人,和很多奔相逃亡的人们,惊慌的村民就像牲畜野兽被骑着铁骑的人随意打杀,街上充满了人们绝望的哀嚎与孩童的啼哭声,一向沉稳的丈夫,慌了。”

“他玩命的往记忆中的方向奔跑,鞋跑掉了,人摔倒了,头磕破了,因为着急,惊慌,两行滚烫的热泪不知不觉就布满了丈夫的面颊,他想呼喊,但他发现嗓子好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什么声音都没有发出来,终于,他跑到了记忆里的那个家。”

说到这里,东丈发现大汉抓着钢刀的手青筋都爆了出来,但他还是以较为平静的语气接着说道:

“丈夫来到家中,看到家还是那个家,但人已经不是那对人,虎头的身体被挂在一柄长枪上,是的,他死了,妻子衣衫不整的倒在家门口,就是那个她每天都驻足等待丈夫的那个门口,腹上插着几把钢刀,脸庞看着的方向,正是丈夫每天日落而回的方向,但她再也叫不出那句丈夫,她死了,丈夫的家,也没了……”

第二十三章 剑

“那伙金兵是谁。”

东丈看着神色有些落寞的大汉首次开口问道。

大汉瞥了眼面无表情的东丈摇了摇头:“不知道,那个丈夫来到家中的时候金兵已然离去。”

深深看了眼面前这个神色落寞的大汉,东丈拎剑走出门外,边走边说道:“有一点你说错了。”

东丈走到了门口,拇指顶出剑刃,精钢剑举过头顶,此时正好有一抹骄阳洒到了寒光四射的剑刃上瞬间折射出夺目的光芒,东丈那毫无感情的声音也随之而来:

“这是把凶器不假,但却不是什么杀人的利器。”

收剑回鞘,迎着艳阳,东丈转头对大汉露出了一个灿烂的笑脸:“东某买来,只是打杀一些不听话的猪狗蛮兽而已,东某一直可都是奉公守法的良民,关哥你想多了。”

大汉呆愣片刻,而后哈哈一笑,道:“公子说得对极,果然还是读书人脑子活,关某就没读过什么书,嘴笨得紧。”

说完大汉拿起桌上两袋钱,紧跟两步又道:“那还请公子把这钱收回去,日后多多打杀几只蛮兽便是。”

但此时的东丈已经启动步履往外继续走去,待大汉着急追上几步的时候,才看见东丈背着身摆了摆手,示意不用追上来了,而后轻飘飘的声音传了过来:

“这剑已有付账之人,你拿回去吧。”

“这...”

东丈已然说到这里,大汉也只能踌躇的站在原地看着东丈的背影渐渐远去,而后似乎是想通了点什么,这才松了一口气,浑身舒畅的转身回铺,像是心里落下了块石头般,晚上自己还喝上了点久违的小酒。

而东丈,在告辞了大汉后,也独自走上了回家的路上,跟来时一路的嬉皮笑脸不同,回程的路上东丈皆是静默不语,等来到闹街,熟悉的街边摆摊大婶叔叔们对东丈打趣逗笑:

“小东这是被后街的胖妞欺负了?怎的一幅失魂落魄的模样?”

看着对面一面真诚的街坊叔婶,东丈也重新扬起了笑脸:“是啊,力气可大了,硬是要拖着我往她家去耍。”

“哎哟哎哟,那可使不得使不得呀,那虎丫头还真能干出来的事,小东你没被欺负吧?”

卖葱的李婶瞬间激动起来,忙问向东丈,另外几个也颇有好奇的伸长了脖子,街边卖货郎嘛,一天的时间都在吆喝,但不可能随时都有行人,也就熟悉的那么几个,闲下来的时间怎能不无聊,八卦八卦也正常。

东丈嘿嘿一笑,说道:“你猜。”

此话一出,一行好奇的大叔大妈瞬间白眼翻飞,东丈只是不理,扬了扬手中的长剑,说道:“我要回家练字了,大家再见。”

看着东丈扬了扬手上的长布条,李婶瞬间就被这个物件吸引了眼球,刚才见面其实就已经注意到了,但还没来得及问,这回看到东丈自己摆了摆,就忍不住问了问:…

“小东,你手上的长布条是什么好东西啊?”

“是笔,婶。”

李婶瞬间满脸黑线的看着离去的东丈,个死小子,什么笔有一米多长的,这孩子可越来越油滑了,随即自己也扑哧笑出了声。

而东丈经过街坊邻居这么一打闹,心情已然重新调整好,扛着精钢剑不大一会就来到了自家门口,推开院门,扑鼻的香味已经迎面飘来。

看到端着一大碗汤菜的刘婶,东丈脚步轻盈的就飘到了刘婶身前,浑然不惧怕烫,单手就从刘婶那接过了菜汤端到了石桌上,而后两人就有一搭没一搭的边吃边聊。

刘婶自然也注意到了东丈拿回来的长布条,但她只是个厨娘,自然不会多问什么,只是本本分分的吃着菜,但东丈却主动开口了:

“婶,我想让你帮我缝制个腰带。”

“腰带?”

“嗯,要比较厚实且长一点的,插佩剑用的,最好上下两层,因为我那把剑大概有十一二斤重,只用一条恐怕挂不住。”

“呀!有楞个重的剑?”

刘婶大吃一惊,说是剑,但这重量跟斧头也相差无几了,普通的腰带还真挂不住这个重量,看到刘婶有些讶异,东丈不禁指了指放在桂花树边的长布条。

“呐,就是它了,吃完饭婶试试它的重量掂量估摸着做吧,我不急着用,婶不用连夜赶工的。”

“好。”

刘婶也不疑有他,知道自己这个少爷平时也是练些拳脚的,力气很大刘婶自然是知道的,午后,参研完九阳真经东丈便悠然的睡觉去了。

次日,刘婶一大早买菜回家就看到东丈拿着精钢剑在院子出剑收鞘,出剑收鞘,周而复返就是这么个动作,搞不清情况的刘婶也只是摇了摇头自个往厨房去了,临了还说句:“少爷,腰带还得用些时日才能做好。”

“不用着急,我没用这么快的。”

东丈头也不回的应道,因为没有剑谱,东丈也不知道剑法应该从何练起,想到后世自己喜欢的那些武侠人物,想到了一句很实在的话,那就是天下武学,唯快不破。

中原一点红跟东方不败两个人仅凭快这一要素就稳居前列,前者虽并不是最强这一梯队,但杀人历来只用一剑,且只是一剑,便能把对手毙命,因为出剑太快,往往收剑的时候,血才反应过来喷流而出,其风格是东丈比较喜欢的一个武侠人物。

而后面那个就更不用说了,仅以练到第二层的葵花宝典硬抗任我行、向问天、令狐冲、任盈盈四人,且完全不在下风,要不是老相好杨莲亭被要挟令其分了心,还有对令狐冲的惺惺相惜不忍下重手,这四个根本就跟东方不败不是同一个档次的,差得呔远。

令狐冲的独孤九剑号称破尽天下武学,但即使看到了东方不败的破绽还是没什么卵用,你正要去破人家已经在你身前,每招每式就是比你快上一步,其身法之鬼魅堪称笑傲江湖第一也不遑多让了。

其实在东丈看来,独孤九剑应该只是独孤求败的利剑级别,弱冠年纪的招式,远没达到软剑的级别,之后的软剑重剑甚至木剑就已经是很吃内力的层次了,甚至东丈个人还是较为喜欢七十二路辟邪剑法,原著说道,这林家的七十二路剑法均是平平无奇,稀疏平常的剑法,但配上独门内功心法,练了几个月的林平之就能完虐一流高手的余沧海,甚至主角的令狐冲也是很艰难才拿下了林平之。

为什么这么稀疏平常的剑法能完虐一流高手的余沧海呢,就胜在一个快字,邪字,你让令狐冲双手没了剑,能不能胜过江湖二流高手还是个未知数呢。

第二十四章 出门

所以现在闲暇之余,东丈每天就只练出剑收鞘的动作,力求做到对手没反应过来就已中招的速度。

就是拔剑术,居合道。

讲究一瞬之间不给敌人有隙可乘,但现在东丈还是刚刚起步,出剑的速度也就马马虎虎,收鞘回剑就更加惨不忍睹了,只要不看剑鞘,手必定被扎,只能多多练习了,也是个水墨的功夫。

仗着内力深厚,别人每天挥剑四五百次就会肌肉酸痛,拿不稳剑,东丈却是每天坚持出剑一千次,自身也懂些药理,便每天让刘婶去买活血化瘀的草药的来泡身。

就这么过了一个月,东丈已经能捕捉落叶去劈斩,而后又开始锻炼左手剑,锤炼左手的灵活性,往往大多数人的惯用手就是右手,但假设右手被限制了呢,那不就是坐以待毙了吗,所以东丈不允许自己存在任何短板,左手也必须要练到跟右手一样灵活。

东丈先是从小事做起,比如每天只用左手用筷,渐渐熟练后开始左手挥剑,此后的每天东丈左手挥剑一千次,右手挥剑一千次,做到了一碗水端平的程度。

一晃眼,大半年的时间悄然而去。

庭院中,东丈腰束上下两层厚重的腰带,精钢剑斜插在腰后,双膝微微弯曲,右手把在腰后的剑柄上,敛声屏气的站在桂花树下,此时,微风一过,树上的叶子开始飘零而下,只听嗖嗖两声轻响,东丈反手出剑,一片残影过后,两片桂花叶在空中已被一分为二从中断开,且在落叶没分开的时候,东丈已经归剑入鞘。

PS:腰带形象可借鉴佐助别着草薙剑的装扮。

站直身子,东丈挺拔的身躯就映照在日光之下,这大半年的时间东丈自身又长高了些许,除了脸上带着些许稚嫩,身材是完全看不出这是一个十五周岁的少年了。

伸了伸懒腰,东丈心想:自己现在已经把九阳真经练至第三卷圆满,比原著中的张无忌还要快上一些,剑术应该也练得差不多了,自己也该出去走动走动了,听消息似乎边境最近多了很多摩擦啊,是时候该去活动活动了。

是夜,东丈跟刘婶两人在院子树下吃饭,看着刘婶,东丈慢悠悠的说道:“婶,我明儿要出一趟远门,快则半年迟则一年归来,你且看好家,这十两银子你收好。”

“?”

“这可用不得这么多啊少爷,婶身上还有平时你给婶的这多钱,你出远门就自己留着用,啊,出门在外处处都用得着钱,你放心,家,婶肯定给你看好了,等你回来还给你做爱吃的红烧肘子。”

看到一脸真切的刘婶,东丈摇了摇头,又把钱袋推了过去:“给你你就拿着,在家吃穿都别短着自己,想吃啥就去买,别一天抠抠的,对自己好点,还有,身上的衣服该置办新的就去买,别成天省这省那的,你身上哪件衣服没有一两个补丁?我在这世上已经没有亲人,你照料我的这些时候心里面早就把你当亲婶了,一家人不吃两锅饭,安心拿去。”…

这两年时间,刘婶何尝又不是把东丈当成了自己的亲人,也知道他性子就是这么执拗,便也只能作罢,只是当晚刘婶就一直在屋里缝缝补补的不知忙些什么。

次日,一大早,东丈还没起来就已经闻到隐隐飘来的饭菜香味,好奇的走下阁楼来到庭院,石桌上就已经摆放好了三四个才菜,因为怕菜凉了,均都用大碗扣住,东丈好奇的掀开其中一个,入眼的赫然就是自己爱吃的红烧肘子,哭笑不得之余东丈内心也有些触动。

拿起碗筷,东丈招呼了还在厨房的刘婶喊道:“婶,出来吃饭了。”

“诶,诶,来了来了。”

看着刘婶着急忙慌的端着一碗排骨冬瓜汤小碎步而来,东丈又是好笑又是无奈,得,又是自己爱吃的。

“婶,就算再喜欢也没人大早上的吃红烧肘子的吧。”

“嗨,什么话,别人想吃都还没有呢,我们少爷哪是一般人,你这一走,就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吃到了,趁热赶紧吃吧,婶一大早敲门给你买的。”

得,吃吧,就算东丈平时自诩饭桶,但一早上真把四菜一汤全部扫完的时候,肚子还真是撑得不行,看着刘婶满意的笑容,东丈自己也舒心不少。

此时太阳也微微升了起来,还是得,不用多说什么,东丈长剑斜插后腰就要起身告辞,刘婶已经匆匆到里屋拿出一个包袱递给东丈:“别这么着急忙慌的,这是路上换洗的行囊,出门在外没有一身找补的衣裳可不行的。”

“行,那就有劳婶,我出门了。”

接过包袱挎上肩膀东丈大步朝外走去。

“少爷,路上注意安全。”

“知道了。”

就这么的,东丈一路迎着早起的街坊步行走出了小镇,来到了官道上。

遥想几年前,自己还是手无缚鸡之力的时候,那是想都不敢想的,生怕碰到山匪流寇就把自己咔嚓了,而现在艺高人胆大了之后,一路上鸟都不见一只内心还隐隐期待有不长眼的山匪来劫道,不可谓是士别三日啊。

其实以东丈现在的脚力并不比普通的马匹差,比耐力可能还能把马跑吐,但自己又不是赶着去哪,既然没有目的地那还不如一路走走停停欣赏古代的风景来得悠哉。

因为包袱里有刘婶准备好的肉干跟水,所以东丈并不用到处去寻找水源跟食物,饿了渴了就路边找一块石头坐下啃肉,总而言之,不要太惬意,身上也还有二两纹银,剩下的都给了刘婶,但走江湖怎么可能会饿死,那万万是不能的,现在又不是法治社会,而是还有着奴隶制的封建社会,走出乡镇,路上最不缺的就是抢劫。

别人能抢我我还不能反抢回去嘛,出来抢劫的身上肯定都会带点钱嘛,不慌,完全不慌,此时的东丈就坐在路边的一块大石上,懒洋洋的晒着太阳。

不多时,一阵快马奔腾的声音从远处传来。

东丈眯眼一看,是两匹快马,马背上一男一女正往他这方向疾驰而来,经过东丈的时候掀起了漫天灰尘。

错身而过的时候,马背上的男人看都没看东丈一眼,径直而去,而那个青衣少女,则是跟东丈瞟了一眼后便也疾驰而去。

看了他们飞驰而去的方向,东丈喃喃自语:哟,富二代啊,两个超跑。

随即随意拍出一掌把临近自己的灰尘拍开,只见一股刚猛劲风扫过,东丈身前两丈内丝毫尘灰不得寸进。

得,继续睡觉。

第二十五章 破庙

等到日上三竿的时候,也就是约摸下午三点左右,东丈终于悠悠醒来。

看了看天色,嗯,太阳此刻正是绽放得最是残暴的时候,该继续上路了。

随意拍了拍衣裳上的灰尘,东丈就这么开始慢悠悠的沿着官道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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