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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把你们全都熬死,我就能无敌 第134节

宋安沉思了一会,然后说道:“我还真想到了一个地方,那个地方叫不枉城,是一个非常大的仙坊,据说仙坊的主人是一个化神器的高手,欢迎宗派和散修去那里。”

“原本我在去天衍宗之前就想去不枉城的,但是因为眼馋天衍宗的遁术,就去了天衍宗。”

“好,那我们就去这个不枉城见识一下。”姜烨对这个名字就很有兴趣。

不枉,是不枉此行的意思吗?

“飞行十日,然后找一个地方修炼遁术,练成之后再去这个不枉城。”姜烨说了一下自己的安排。

宋安自然没有意见,这个地方不适合修炼,因为距离姜烨杀死楚叶的地方太近了。

“走?”

“不知道你们要走到那里去?”

一个声音突然从天而降,紧接着就有一股强大的气浪袭来。

姜烨脸色一变,勐地往上拍出一掌,化解了那恐怖的气浪。

接着,姜烨的灵力在宋安的身体上构建出了一个密集的灵力网,保护住了宋安。

来者很强,给人一种十分可怕的气息。

“难怪可以杀了楚师弟,原来你的实力远超金丹中期啊!”

天空之后,显露出另一个巨大的人影法相。

“金丹后期?”

姜烨看着那人影法相,不由的皱了皱眉头。

这是一个强敌,能给他致命威胁的强敌。

金丹后期的实力可是超越金丹中期五六倍,甚至十几倍的。

被这样的高手盯上,可不是那么好走脱的。

而且,姜烨身边还有一个宋安。

想要带他一起走,难度更高。

除非,他放弃宋安,独自逃命。

“平哥,快走,别管我。金丹法相,这是无限接近元婴境的高手。”宋安大声喊道,因为他知道自己肯定是没有机会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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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仅喊姜烨逃跑,还把自己身上的储物袋扔给了姜烨。

“遁术在里面,快走。”

宋安已经放弃了,毕竟来截杀他们的可是一个金丹后期,无限接近元婴的高手。

姜烨可以应对金丹中期,但是这种无限接近元婴境的高手,肯定不是他可以应对的了。

“啧啧,好一副兄弟情深呢。”高处的人不由的讥讽了一句,然后双手合十,似乎在酝酿什么大招的样子。

“雷霆之力!”

随着一声巨大的‘刺啦’声爆响,粗大的紫色雷光从天而降,直接噼向了姜烨。

确实是雷霆之力,很强的雷霆之力。

但是,姜烨怕雷霆之力吗?

他不怕。

“破!”

姜烨大喝一声,澎湃的灵力喷涌而出,跟随着他的身体迎了上去。

快要撞击到那紫色的雷蛇的时候,姜烨的身体突然爆发出了白色的雷光,快速的冲散了那紫色的雷蛇。

“嗯?”

天空之中的法相中的出手的皱了一下眉头,没有想到自己的攻击就这么被化解了。

“难怪,难怪有那么多雷霆之力的气息。原来,你也修炼雷法。”

“这样更好,不然就太没有意思了。”说着,他手起法诀。

顿时,天地色变,看着好像天地出现了大劫难一样。

姜烨没有理会,直接吐出了一柄小剑。

飞剑,姜烨还是第一次动用飞剑。

“你竟然还有飞剑?”

对方直接震惊了,因为他都没有飞剑。

“太好了,这飞剑属于我了。”对方十几分的兴奋。

手里的法诀再次变换,无数的雷光在闪动。

酝酿大招,试图把这里的一切毁灭。

“走!”

姜烨打算大喊一句,这个自然是冲着底下的宋安喊的。

宋安脸色一变,用自己最快的速度冲了出去。

现在不走,姜烨的反击就没有任何意义了。

所以,他还是很果断的。

姜烨喊完之后,直接出招。

不需要太多的花招,把所有的力量都汇集在飞剑之上。

而且,他还燃烧了自己500年的寿命,把威力翻倍了。

这一剑,看似平凡无奇。

但是,蕴含着毁天灭地的威能。

一剑,直接刺向了空中的金丹法相。

飞剑直接穿过了金丹法相,姜烨就看到了法相如同玻璃一样,瞬间炸碎。

“不……”

姜烨听到一个惨叫,然后一切就消失了。

酝酿的气势像是断线的木偶,瞬间失去了控制。

“噗。”

姜烨喷出了一口鲜血,因为这一招抽尽了他的灵力。

姜烨快速的把一把丹药塞入口中,然后召回了自己的飞剑。

把坠落的尸体一捞,快速的摸尸。

只摸到一枚储物戒指,姜烨有些不信,又摸了一圈。

确定没有别的东西,姜烨直接弹出火球,将尸体焚烧,让火焰吞噬它。

尸体焚烧过后,姜烨急速的飞出,朝着宋安的方向追了出去。

追了一个时辰,姜烨才追上宋安。

“平哥,你逃出来了?”宋安眼睛都快瞪凸出来了,他怎么也不敢相信,姜烨竟然可以从一个拥有金丹法相的高手的手中逃脱。

“我用幻阵和替身人偶迷惑了他,快走,别停。”姜烨没有说出实情,毕竟做人还是得多留一手的。

第151章 重返人间,掌握天衍截天术(求订阅)

两个人一刻都不敢停歇,接连的飞行。

在飞行的过程之中,姜烨连着服用了好几次疗伤用的丹药,让自己的伤势逐渐的恢复过来。

这一切自然别宋安看在眼中,可惜他手里也只是普通的丹药,甚至都不如姜烨的。

自然的,就没有办法给姜烨提供更多的帮助了。

连着飞行了十几天,姜烨终于决定停下来了。

“就这座凡人的城池吧,你我先进入凡人的城池。”姜烨说出了自己的打算。

“一切听平哥的。”宋安已经认准了姜烨大哥的身份,准备把这条命给姜烨了。

于是,两个人就进入了凡间。

两人都变幻了形象,都是一副公子哥的模样。

打听之后,这个城池叫长夏,因为常年都如同夏天一样。

姜烨觉得也就是三十度左右,已经算是很舒服的天气了。

每个人都穿着十分轻薄的长衫,也有人穿着短衫。

这个地方地方估计是靠近赤道的位置,植被异常的茂盛。

这个地方,觉得不错。

热的地方,人受到天气的影响,人都会开放很多。

街上,不乏穿着十分性感的小姐姐。

宋安也很喜欢这个地方,眼睛看到那些小姐姐,就大方的和姜烨讨论起来。

因为有灵气隔绝,所以他们也不用担心别人听到他们的讨论。

姜烨发现,这个宋安的品味不错,以前也是一个经常浪迹欢场的人,而且还写过一些戏本。

这个倒是姜烨没有料到的,宋安竟然写过戏本。

普通人的逆袭,永恒的主题,宋安也深谙这一点。

为什么如此呢?

因为,不管哪一个世界,都是普通人多。

人多了,受众自然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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