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综武当神捕 第364节
“我就说嘛,怎么会有牛粪……你刚才说什么?这里边没有什么?”
“没有饼。”
沈炼的话斩钉截铁,不容置疑。
“你怎么敢用手抓?”
“你哪只眼睛看到我用手抓?我手上笼罩了一层纯阳罡气,不过你也别觉得太过恶心,这东西虽然不是饼,但却是很好的燃料,点燃了能驱虫。”
沈炼面无表情的瞎胡扯蛋。
看着沈炼一本正经的样子,胡铁花竟然选择了相信,端着牛粪饼慢悠悠的走出了帐篷,想试试驱虫的效果。
柳长街,楚留香,唐竹权,姬冰雁,胡铁花,这么多人先后进入到沈炼的帐篷,随后心满意足的离开,让沈炼觉得怪怪的,有一种打人的冲动。
就在沈炼想着,是去狠狠的揍胡铁花一顿,还是找楚留香夜跑的时候,帐篷再次被打开,走进来一个壮汉。
壮汉双手举过头顶,身上穿着非常单薄的衣服,没有携带任何兵刃。
看到沈炼,直接跪倒。
“杀手无情”杜环。
此人是“血手”杜杀的弟弟,做的是拿人钱财与人消灾的买卖,行事比杜杀更加狠厉,动辄便会灭人满门。
这家伙倒也有些自知之明,知道惹不起大派,只找小门小户的麻烦。
做了十多年杀手,接活不多,杀戮却着实不少,惹下无数仇敌,最终不得不远走西域,在西域寻求富贵。
看到沈炼的刹那,杜环便知道自己跑不了,如果沈炼想抓他,就算他武功再强十倍,也会被轻松捏断骨头。
“杜环,你来做什么?”
“来向沈捕头乞求投降。”
“不试着反抗?”
“我这点本事,在沈捕头面前不过是草芥,如何敢与沈捕头为敌。”
杜环表现得非常大气。
他不得不表现得大气,就算因此被沈炼轰杀,至少死前维持住尊严。
要不然还能怎么样?
跪在地上恳求沈炼饶命。
别逗了!
沈炼如果会心慈手软,那就不是辣手神捕,而是一具骨骼全断的尸体。
命不是求来的。
是赚来的。
唯有表现出自己的价值,才能获得活命的机会,这个道理,混过十几年江湖的老油条,全都视为永恒真理。
“石观音想刺杀龟兹国王。”
“这个情报是假的,或许石观音会安排刺客,但目的肯定不在于此。”
沈炼冷冰冰的话语,瞬间打断杜环的信心,杜环万没想到,自己出卖雇主说出的情报,竟然全部都是假的。
这特么怎么可能?
自己明明收到一万两的订金。
“还有没有别的情报?”
沈炼慢慢走到杜环身前:“看来是没有情报了,但我今天心情好,你帮我做一件事,我给你一条活路。”
“请沈捕头吩咐。”
“用你们约定的传信方式,告诉石观音,我已经知道她的真实身份,如果她不想死,就乖乖的滚回老巢。”
杜环领命离去。
天亮的时候,巡逻的岗哨发现一具残破的尸体,那具尸体正是杜环。
沈炼不在乎这件事,因为沈炼正在和飞驼族新任族长拜雄把酒言欢。
……
大明使团已经到达肃州卫,统兵大将常茂亲自带人迎接。
常茂是常遇春的儿子,生有一对雌雄大小眼,还有八百个心眼子,不仅非常勇猛善战,而且擅长使用计策。
禹王神槊无坚不摧,龟背五爪金龙抓防不胜防,更兼擅长使用战术,不知有多少高手,死在他的算计之下。
就连亲爹常遇春,对于常茂也没什么好办法,这货鬼心眼实在太多。
当年常茂初次上战场,闯出来的名号是勇猛,很快就变为耍心眼,常茂耍心眼的本事,比禹王神槊更难缠。
这些年镇守边关,瓦剌和蒙元的那些将领,被常茂坑了三四十次。
263.第260章 难道沈炼能翻了天去?
常茂没有穿盔甲,而是换了一套舒适的便服,看起来就像……就像是
——刚刚到达中土的孙猴子
这话绝不是讥讽常茂沐猴而冠,而是因为他的容貌确实不怎么样,尤其是那对雌雄眼儿,越看越觉得别扭。
生有异相,必有异能。
朱元璋麾下诸多猛将,常茂的武力不敢说是第一,却也能稳居前三。
常茂不仅继承了老爹的勇猛,还有八百个心眼子,征战沙场二十年,从来没有吃过半点亏,就像是把程咬金的脑子和福运,转移到了罗士信身上。
如果说沐英是徐茂公的脑子,李元霸的身子,常茂就是程咬金的脑子,混世魔王的运气,以及罗士信的身子。
巧的是,罗士信也是雌雄眼。
白天大的眼睛好似鹰隼,飞爪擒敌无往不利,晚上小的眼睛堪比灵猫,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对他全无影响。
这些年镇守边关,瓦剌蒙元都曾派出刺客,想以江湖手段刺杀常茂。
常茂来者不拒,无论男刺客女刺客和尚刺客道士刺客,还是给刺客传递消息的卧底,全都抓起来,在他抓满二百五十九人时,再无人敢派出刺客。
呃……
刺客不多,探子极多。
每次遭遇刺杀,常茂都会顺藤摸瓜抓异族的探子,并以此为借口清理本地盘根错节的老旧势力、古老家族。
驻扎至今,常茂把肃州里里外外清理了六七遍,杀戮超过千人,蒙元瓦剌安排的探子,全部都被常茂拔除。
现如今肃州城内的探子,都是最近几年布置的,老探子已经被杀绝。
瓦剌武林高手不算多,蒙元却有红日法王、里赤媚等擅长刺杀的高手,但无论哪位高手,都不会刺杀常茂。
里赤媚脑子很聪明。
红日法王脑子很正常。
他们俩还想要多活四五十年。
刺杀常茂?
谁特么愿意去谁就去吧!
里赤媚愿意给他掏路费。
红日法王愿意为他诵经超度。
对于这位威名赫赫的大将,沈在宽做了十足的准备,沈炼从沐英那里打探到的情报,他认真研读过三十六次。
如果世上有一个人,最了解常茂的脾气、爱好、逆鳞,那肯定是沐英。
沈在宽现在也很了解。
书本层面的了解。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现在就是用实践验证的时刻。
“来来来,让我好好看看金科状元是何等风采,嗯,不错,很不错,不愧是状元郎,远非凡俗之辈可比。”
常茂瞪着鸡蛋大的眼睛,仔仔细细的端详沈在宽,表现得非常亲热。
常茂并非没有架子,也不是平易近人的性格,但他喜欢有本事的人。
什么叫做“有本事的人”?
任何一个行业做到顶尖,都算是有本事的人,沈在宽是状元郎,说明他在读书这方面,处于最顶尖的水平。
沈在宽略有些尴尬,面上却没有表露出来,也没有拽文辞、说礼仪,更没有顺杆向上爬,而是不卑不亢,表现出状元郎应有的才学、仪态、修养。
沈炼千叮咛万嘱咐,表示常茂看似粗豪,实际上心如明镜,明察秋毫。
不要在常茂面前耍心眼。
该怎么表现,就怎么表现。
无需溜须拍马,无需乱攀关系,无需太过紧张,更不要耍一些小聪明。
一切耍心机的手段,都会被常茂的雌雄眼窥破,印象分会被大扣特扣。
沈在宽很认同沈炼的想法。
倒不是觉得沈炼说得对,而是他才二十多岁,刚刚高中状元,正处于最热血沸腾的年岁,想要充分展露才华,想要建功立业,而不是去溜须拍马。
李寻欢也是类似的情况。
他们处于最雄姿英发的年华。
既是最青春活力的年岁,同时也是最天真浪漫的年岁,他们风华正茂,书生意气,他们的理想是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绝不是溜须拍马、阿谀逢迎。
热血激昂也好,年轻气盛也罢,这难道不应该吗?这有什么不对吗?
不气盛还叫年轻人么?
谁家年轻人比八十老翁更油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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