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综武当神捕 第87节
聂小凤作为天命教三教主,有资格修行除了天魔大法之外的全部绝学。
她天赋异禀,悟性奇高,学了不知多少奇绝武技,并且用的炉火纯青。
呼喝之间,一把银梭划破虚空,刺向沈炼的胸腹,同时五根飞针,射向沈炼五处要害,似乎要钉住三魂七魄。
五针钉魂大法!
并非真的能钉住三魂七魄,而是通过掌控特殊的穴位,封闭大脑意识。
再施加迷幻药物,魔音灌脑,便能把敌人变为只听命于自己的傀儡!
聂小凤钻研多年,尤其是在狼山的诸多试验,此法已经接近成熟,如果沈炼中招,不亚于堕入到无间地狱。
孤问凌空猛扫,劲风把飞针尽数扫向别处,借助这一旋之力,沈炼人随枪走,三转两转,到了聂小凤右侧。
无名枪法——露花倒影!
露花倒影,烟芜蘸碧,灵沼波暖。
空气中的水汽凝成水雾,好似进入镜花水月的幻境,沈炼身体潜藏在枪影寒雾之中,不见其人,只见其枪。
千百枪花骤然绽放,恍若卷起鹅毛大雪的北地,又像烟柳画桥的江南。
轻!重!刚!柔!
重重劲力在沈炼手中随心变化,方圆十丈之内尽是枪芒,哪怕是一只蚊子飞进来,都会被枪芒绞成粉碎。
顷刻之间,两人对轰数十次。
聂小凤身形蹁跹,如蝶舞花丛,面对沈炼排山倒海的巨力,仍旧显得游刃有余,轻轻一挑,就能卸去力量。
沈炼步步紧逼,只攻不守,无论聂小凤的招式如何精妙,无论天命教秘术如何歹毒,都是毫不犹豫的轰击。
“喝!”
沈炼仰天呼出一口血气,爆发出狼烟般的气血,血管好似长江大河,真元气血奔流不息,滔滔不绝,甚至能听到高山滚巨石,石落海生涛的声音。
“铛!”
聂小凤和沈炼对轰一记,发现沈炼的力量竟然在不断提升,浑似从天而落的千丈瀑布,无时无刻都在蓄力。
这到底是什么怪物?
他的身体难道没有极限么?
每个和沈炼对决的高手,无论东方青木还是慕容博,都会涌出这种荒诞的想法,因为沈炼的战意实在太强。
沈炼的身体是有极限的。
一以贯之神功不是万能的。
沈炼的战意是无极限的。
只要敌人还没有被击倒,无论受了多重的伤,无论断了多少根骨头,只要一息尚存,战意便永远不会消散。
就算有朝一日,战死沙场,战意也会永远停留在这杆孤问长枪之中。
“沈炼,我小看了你,你的武功比我想象的更强,你很有合作价值,咱们没有任何仇恨,不如谈谈合作。”
聂小凤感觉到了些许压力,但仍旧游刃有余,出言打击沈炼的战意。
为了保证效果,她以传音入密之法施展天魔啸,声音好似重锤,不断敲打沈炼的内心,又好似有十把电钻,不断钻探头盖骨,让人觉得心烦意乱。
“你说我们是邪门歪道,你说我们坏事做尽,但那又能如何呢?那些所谓的名门正派,难道就是好人么?
满嘴尧舜禹汤,心里男盗女娼!
那些正道人士的嘴脸,我们天命教最清楚了,再怎么擅长伪装的人,脱下衣服后,也会显露出他的本性。
你沈炼难道是什么好人么?
你难道没做过假公济私之事?
你敢说自己此生问心无愧么?
咱们没有仇恨,可以坐下谈谈。
我知道你喜欢美人,我们天命教最不缺的就是美人,只要你有本事,就算想娶圣女,那也全都由得你。
左诗就是个小丫鬟,风四娘是个野丫头,你那几个师妹,不是男人婆就是河东狮,哪里比得上天命教。
善解人意的,温柔如水的,妩媚多姿的,风情入骨的,冰山冷淡的。
你想要什么样的,就有什么样的。
如果不要美人,想要武功秘籍、灵丹妙药、权势地位,本座也能提供。
想想吧,与我们合作,你会获得无穷无尽的好处,何必要与我拼命?
你打得过我么?
你再怎么拼命,也无法抹平咱们之间的差距,而你的那些下属,不可能胜过飞刀门,他们很快就要……”
这句话还未说完,白云宝剑刺向聂小凤的胸口,却是张丹枫连杀六位飞刀门杀手,加入到两人战局之中。
“张丹枫,你找死!”
聂小凤勃然大怒。
心说就算陈玄机到来,也不敢这般与我作对,你这小辈竟敢对我拔剑!
沈炼冷冷的说道:“聂小凤,我请来的这些朋友,超乎你的想象!”
在聂小凤眼里,张丹枫是初出茅庐的江湖新手,霍天青心中郁结,李寻欢略有才名,最值钱的是家世出身。
这种想法没什么错误。
张丹枫确实初出茅庐。
李寻欢唯一一次出手,只有归东景看到过,然后归东景去了阎罗殿。
能说天命教情报不准么?
能说聂小凤太过傲慢么?
如果沈炼没有先知优势,定会做出相同的判断,这是合情合理的判断。
世事无常,哪有那么多合情合理?
张丹枫本人很讲道理,但他的剑非常不讲道理,悟性更加不讲道理。
李寻欢是读书人,自然是喜欢讲道理的,但他讲道理的时候,最好老老实实听道理,千万别逼他拿出飞刀。
小李讲道理。
小李飞刀不讲道理。
柳云飞对此深有体会。
行走江湖,安全第一,暗器是最常见的手段,所有门派全都有所传承。
有些人喜欢钢镖袖箭,有些人喜欢飞针棋子,还有些人喜欢机簧器械。
暗器手法,首推蜀中唐门。
机簧器械,首推孔雀山庄。
相比于唐门千百暗器,孔雀山庄的孔雀翎,飞刀显得有些平凡,平凡的不能更平凡,是最最寻常的暗器。
真正的绝学,其实不需要多,一种便够,其他不妨多知多学,但专精的只有一样,便可把一切融会贯通。
飞刀是所有暗器里,最常见、最普通、最平凡、最易上手的一种。
可最平凡、普通、易学的事物,也往往是最难学得好、学得精的事物。
柳云飞便专精飞刀。
专精飞刀数十年。
他非常自信,就算是蜀中唐门的唐老太太,飞刀也绝不可能胜过他。
飞刀是柳云飞最初学的暗器,也是他最强大的暗器,无论他曾经用过什么武器,最专精的永远都是飞刀。
看到李寻欢的刹那,他就知道自己必须拿出飞刀,并且只有一把飞刀。
无论是锦囊里,能把人销魂蚀骨的二百三十四枚“赤炼神砂”,还是衣袖内袋里面那筒“透骨神针”,全都对付不了李寻欢,必须拿出全部实力。
所以他拿出了飞刀。
一把造型普通的飞刀。
玄铁打造,削铁如泥,就算面对金钟罩铁布衫,也能戳一个窟窿。
巧的是,李寻欢也拿出了飞刀。
生铁打造,三寸七分。
“你用飞刀?”
“是的。”
“你凭什么用飞刀?”
“因为我喜欢。”
“你的飞刀能杀人么?怕是破不了我的护体真气吧!”
“可以!”
“凭什么可以?”
“凭我的信念!”
李寻欢眉宇间清气荡漾,这是读书人特有的浩然之气,神鬼辟易,邪魔难侵,一气破七气,一念凝浩然。
柳云飞轻轻抬起了手。
他的速度很慢,至少看起来很慢。
这是一种非常优雅的动作,能够形成快慢交融的幻象,能够在飞刀出手的刹那之间,把精气神提升至巅峰。
“嗤!”
柳云飞射出飞刀。
快如疾风,势如闪电。
就算聂小凤面对这一刀,也必须严阵以待,可惜,他的对手是李寻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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