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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丁修,古龙武侠第一杀手! 第56节

  “哗啦啦.........”

  顿时间,绿洲中栖息的动物全都被惊动,纷纷四散逃开,相比于人类,动物的感知更加敏锐,它们往往能够精准的察觉到身边潜藏的危险,无论是天灾,还是人祸,这是它们最原始的生存本能。

  事实上,在很久很久以前,人类也曾拥有过这种本能,可惜,随着文明的发展,人类逐渐远离自然,这种本能也渐渐消失不见,到了现在,竟然还要反过来去向野兽学习,如鹰爪功、螳螂拳等,便是由此而来。

  “你的掌法比先前更厉害了。”

  眼见丁修吐气收功,怜星走了过来,言语之间,是好不遮掩的夸赞,丁修听了,也不谦虚,当即笑着回道:“是先前那场大沙暴,让我对这门翻云掌有了新的感悟。”

  “原来如此。”

  怜星闻言,若有所思的感叹道:“难怪,书上有言,师法于书,师法于人,不如师法于天地自然,看来,这句话还是有道理的。”

  “以天地自然为师?有意思!”

  言者无意,听者有心,虽然只是怜星下意识的一声感叹,但却像是一双天赋之手,推开了丁修的心灵之门,让他生出了无数灵感。

  谁说古人的思维不如现代人?谁说穿越者的智商就一定胜过古人?能说出这样话的人,在古龙武侠世界里,肯定活不过三集!

  丁修心下暗自感慨,随即带着满满的关心,向怜星问道:“你的伤势恢复的如何了?”

  “虽然还未痊愈,但已不妨碍行动。”

  怜星带着些许急迫回道:“今天的天气很好,我们有充足的时间,准备好饮水和食物,等明天,我们就出发离开大漠,返回中原。”

  “好!”

  这是昨天就已经做好的决定,丁修自然不会反对,当下,两人便就开始行动起来,怜星去采摘椰枣,丁修去打猎,这片绿洲规模很大,这里生活着很多动物,有一个完整的食物链,而食物链的顶端,是一群沙狼。

  但那是以前的事情,现在这片绿洲的食物链顶端,则是丁修,他本来看上的是一头肥硕的黄羊,结果有两只沙狼非要跳出来截胡,没办法,丁修也只能顺手拍死了它们。

  狼肉其实并不好吃,而且,大漠天气炎热,也不便保存,所以虽然猎物加二,但丁修却只取了它们的狼皮留用,以及最长的四颗獠牙,作为纪念品收藏。

  带着黄羊回到湖边栖息地,怜星已经收集了大量的椰枣回来,两人相视一笑后,丁修将羊皮剥了下来,和两张狼皮一起,以纯阳真元做了简单的鞣制,然后交给怜星,让她缝制水囊,而他则用手头上仅有的一点食盐,烤制肉干。

  正常情况下,这样的操作是行不通的,但谁让这是武侠世界呢?合理的情节合理,不合理的地方加上内力后,自然而然也就变得合理了。

  是的,就是这样,哪里不合理,哪里有内力,武侠世界任我行,读者们再也不需要死扣小说情节不合理了!

  咦?这句话怎么听起来这么耳熟?算了,肯定是早起练功,练得太急,出现幻觉了,还是抓紧时间烤制肉干吧,明天就出发,贫僧要往西天去求取真经........我呸,TNND,一不小心又岔台了!

  经过一天的忙碌,丁修成功烤制出了一些肉干,再加上怜星收集的椰枣,食物已经充足,而怜星也缝制好了三个兽皮水囊。

  虽然条件有限,但她的手艺很好,缝制出来的水囊,被她用随身携带的秘药祛除了异味,装满三袋水,省着点,也足够他们在路上使用了。

  于是乎,第二天清晨,两人吃饱喝足后,便就离开绿洲,踏上了返回中原的路途!

  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虽然两人的准备还算充足,但穿行大漠,仍然还有很多意料之外的危险,能够给人带来致命的威胁。

  比如大漠中潜藏的蛇蝎毒虫;比如地表下暗藏的流沙河;再比如先前他们遇到的大沙暴和龙卷风.........就算是天下无敌的绝顶高手,在天地之威面前,又算得了什么呢,一样渺小的微不足道!

  好在,两个人的运气并没有那么的寸,一路上虽然也遇到了一些小小的波折,但对他们来说,还构不成什么真正意义上的威胁。

  前后不过五天时间,两人便就已经横穿大漠,走了出来,大漠外的戈壁地区,虽然环境也很不好,人烟稀少,但总不再是绝境。

  在一个小小的部落里,丁修用随身携带的金叶子,换来了两匹马,虽然不是什么宝马良驹,但拿来作为代步工具已经足够了。

  几天后,两人越过边关,再次进入了大明朝的疆域,也是在这个时候,丁修的脑海中,忽地涌现出一个荒谬的想法:不知道,陆小凤世界的银票,在绝代双骄的世界里,能不能花得出去?

  “算了!”

  想法有时候就像是魔鬼,所以丁修只是那么一想,就赶紧将这个想法掐灭在源头,伪钞不能乱搞,这可是犯法的事情,咱润哥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三分丹心,满腔热血.......好吧,编不下去了。

  主要是他身上也没带多少银票,区区几十万两而已,还不足以让他放在心上,根本没必要做这种掉逼格的事情。

  额.......边城谋钱庄里:“老板,快来帮我看看,我这张银票能在这儿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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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江湖传说(求订阅)

  古道,西风,快马!

  英雄,美人,烈酒!

  这是人人心中都向往的江湖,可实际上,江湖真的是这样吗?咱润哥可以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高速你,不是这样滴!

  试问:以上种种,除了西风,剩下的哪样的不要钱?

  刚刚做了验证,证实陆小凤世界的银票根本不能在绝代双骄的世界里花,足足损失了好几十万两银子的丁修,此时此刻,大感郁闷。

  感觉自从来到了这个世界,自己的财运就变差了,先是在大漠绿洲,丢了自己定制的苗刀夜莺,现在又发现,自己随身携带的银票不能跨界使用,唉.......想想都是泪啊!

  好在,还有怜星陪伴在身边。

  常言道:钱场失意,情场得意!

  虽然不知道这个“常言”到底是什么人,但他说的话确实很有道理,正是因为兑银票的事,他被怜星开了一场小小的笑话,可也因此让两人之间多了不少交流,感情升温不少!

  原本,两人商量着先往移花宫,因为怜星想要回去确认姐姐邀月的安危,而丁修则是想去拿回自己的苗刀夜莺,却不曾想,就在这时,一则江湖消息流传了过来。

  江湖传闻,天下第一神剑,大侠燕南天的结义兄弟,号称天下第一美男子兼天下第一大好人的玉郎江枫,因为万贯家财,被一伙名为十二星相的贼人给盯上了。

  就在几天前,江枫在外出的时候,被十二星相中,号称四灵之首的庞文率众围杀,差点丢了性命,好在,他的运气还不错,在即将殒命的危急时刻,遇到了从大漠回返的移花宫大宫主.........邀月!

  面对江湖上盛传的天下第一美男子,即便是眼光高如邀月,也忍不住的为之动心,于是乎,向来讨厌男人的她,破例出手击退了十二星相众杀手,从恶龙庞文的手中,救下了玉郎江枫。

  而且,许是因为在大漠中遭遇沙暴,导致妹妹怜星意外始终,生死不明,邀月出手狠辣,虽然没能当场杀了恶龙庞文,却也将这个四灵之首打成了重伤,狼狈而逃。

  原本,邀月是想追上去彻底杀死庞文的,奈何,玉郎江枫伤势严重,权衡思量下,邀月只能放弃追杀庞文,转而将玉郎江枫带回移花宫救治。

  听到这个消息,丁修当即就傻了眼,他忍不住的想,这个玉郎江枫到底长得有多帅,居然能够让邀月那个满身臭脾气的女人,都心甘情愿的为之倾倒。

  再联想到先前在大漠中,邀月一副要砍了自己的模样,丁修心里顿时生出了一股怨念:难道是因为我长得不够帅吗?

  怜星也是忍不住的为之一愣,足足过了好半响,才忍不住的发出了一声感叹:“真是没想到,原来姐姐也有动心的一天。”

  “这有什么好奇怪的。”

  丁修绝不承认,玉郎江枫长得比自己帅,他只道:“这世上的人事物,都是讲缘分的,缘分到了,挡也挡不住,或许,这个玉郎江枫,就是你姐姐的缘分。”

  好吧,他之所以会说出这样的话,完全是因为他没看过绝代双骄,也正因此,他怎么也不会想到,堂堂的移花宫主邀月,那样高傲的一个女人,居然会被自己手下的一个婢女截胡了心仪的男人!

  当然,他就算是知道了,也不会对邀月有任何同情,相反,他还会哈哈大笑:让你丫的非要追着我砍,这下知道招惹润哥的下场了吧!

  怜星不会读心术,所以她不知道丁修心里的恶趣味,不过,这意外传来的消息,倒是改变了她的想法:她现在不想回移花宫了!

  对此,丁修当然不会有异议,毕竟,他既非情场小白,也不是钢铁直男,作为一个老司机,他知道在什么时候,该说什么话,表什么态!

  于是两人索性便动身,前往去找寻怜星口中的神医万春流!

  不管在哪个世界,神医都是江湖上最受欢迎的人,哪怕这些神医往往都有着这样那样的怪癖,也还是会被人敬若神明,毕竟,人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平时或许看不出来,但真到了要救命的时候,还得靠神医!

  此时的万春流,还没有因为误医死开封城九十八人,躲入恶人谷中钻研医道,但他的医术却早已天下闻名,即使比起江湖中那些成名依旧的大侠,也不遑多让,而也正是因此,找他还是比较容易的。

  在江湖上,名气越大的人,往往越是好找,因为他呆在那儿,就像是黑夜中的指路明灯,总是能让人一眼就看见!

  为了医治手脚残疾,怜星带着丁修直奔开封而来,两人快马加鞭,不过几天时间,便就来到了开封境内,再找人一打听,立刻便就知道了万春流的医庐所在。

  与一般在闹市中开设医馆的大夫不同,万春流的医庐在郊外,一个幽静的山谷中,因为来找他的求医的,多是身患疑难杂症的人,在闹市反而不方便。

  两人来时,迎面就见到几个提刀拿剑的江湖人从山谷里出来,显然都是来找万春流求医的人,看他们有说有笑的样子,不用问也知道,效果应该很不错。

  进入山谷,向前深入,不多时,便就看见,一条清澈的小溪旁边,结着七八座茅屋,茅屋前后左右都是花圃,种满了各种各样的花草。

  两个人,不管是丁修,还是怜星,都有非凡的眼力,所以一眼便能看出,花圃之中栽种的,其实都是药草,五花八门的种类之多,少说也有好几百种。

  要知道,药草的习性各异,往往对种植环境有着十分苛刻的要求,达不到要求,药效就不佳,甚至直接就不能种植成活,可现在,万春流却能将它们种植在一起,而且还成活了,这本身就是一种能力的表现。

  “看来,你口中的这位神医,确实有两把刷子!”

  丁修见状,忍不住一声赞叹,旁边,怜星当即回之一声轻笑:“若非医术高明,他也不可能被江湖中人尊为神医。”

  说话间,她以来到了正中一间茅草屋前,扬声开口道:“神医万春流可在,小女子怜星,携好友丁修,前来求医!”

  她的声音明明不大,却清清楚楚的回荡在四周,同时,一股劲风呼啸,径直撞开了茅屋门户,露出里面一位神清骨秀的中年人来,此人赫然正是闻名天下的神医万春流!

  “嗯?!”

  乍然见到怜星和丁修,万春流登时心生警兆,他也是江湖中人,自然不会没有听过移花宫二宫主的威名,至于丁修这个名字,虽然比较陌生,可能够成为移花宫二宫主的好友,便已足见其之不凡!

  想到这里,他二话不说,连忙满脸笑容的迎了出来:“未知贵客登门,有失远迎,招待不周之处,还请万勿见怪。”

  “万神医说笑了。”

  怜星盈盈出声道:“原是我们冒昧登门求医而来,事先有未曾递上拜帖,现在又怎能怪神医不曾远迎?”

  “不怪就好,不怪就好,两位里面请。”

  眼见着怜星似乎并不像江湖传说中那么可怕,万春流松了一口气的同时,连忙将两人迎入客厅,待分宾主坐定后,方才试探着问道:“听两位此番来意,是为求医,但不知道病人现在何处?”

  怜星也不卖关子,当即直言道:“实不相瞒,我就是那个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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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章 神秘异力,逆转生死(求订!)

  “你?!”

  万春流闻言,不由得吃了一惊,随即,他一双眼,上上下下打量着怜星,足足好半响,才迟疑道:“我观二宫主你气息绵长,可不像是患病的样子。”

  “我这是旧疾,万神医请看。”

  虽然很不情愿,但为了能早些恢复健全,怜星说话间,还是咬着牙,轻轻掀开左手衣袖,露出了自己畸形的左手小臂。

  “这........”

  万春流见了,不免大吃一惊,他怎么也没有想到,堂堂移花宫的二宫主,一名威震江湖的顶尖高手,身体上居然有这样的残缺。

  “咦?!”

  短暂的震惊过后,很快,他就发现了不对劲的地方,随即,他皱着眉头,沉吟道:“如果我没有看错的话,你这左手应该是小时候受过伤,但因为没有得到及时的救治,所以才留下了这样的残疾。”

  “不错。”

  怜星闻言,不禁赞道:“万神医果然不负盛名,只一眼便看出了我这旧疾来源。”

  “唉........”

  面对怜星的夸赞,万春流却忍不住的发出了一声叹息:“二宫主赞缪了,说来惭愧,你这左手残疾,已经耽搁太久,就算我头顶神医之名,恐怕也难以医治,所以,此番求医的结果,可能要让二宫主你失望了.........”

  “欸~~~~”

  不等万春流把口中的话说完,一直保持静默的丁修,此刻忽然开口纠正道:“万神医此言差矣,二宫主这旧疾虽然困难,但也不是没有治愈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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