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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丁修,古龙武侠第一杀手! 第61节

  此剑一出,整篇剑法瞬间就被拔升了何止一个档次,不仅如此,就连前面的八式剑法,也出现各种各样的连招,衍生出超乎预料之外的神妙变化。

  “呼~~~~”

  足足过了半响,怜星方才恋恋不舍的合上手中的秘籍,随即吐出一口浊气,长叹一声道:“如此剑法,确实不凡,足以让你在剑法之道上独步天下!”

  “哈!”

  闻言,丁修口中忍不住的发出了一声满含自得的朗笑:“能得怜星夸赞,也不枉我耗费心力,将这门缥缈剑法默出,时间不等人,眼下就让我来帮你取个巧。”

  怜星好奇问道:“如何取巧?”

  丁修翻手之间,真元运动,随即,食中二指并和一起,凝为剑指,一缕剑气随之倾吐而出,在他指尖,化作一道宛若实质的灿然剑芒。

  “此乃我真元凝练,缥缈剑气。”

  丁修解说道:“稍后,我会将这一缕剑气,注入你的体内,你以此剑气为引,很快就能掌握缥缈剑法的部分精义,虽然不足以让你天下无敌,但对上你那有伤在身的姐姐,应该还是不成问题的..........”

  “丁修!”

  眼见着丁修说着说着就歪楼到了自家姐姐身上,怜星口中不由得发出了一声娇嗔,丁修无奈,只得投降:“好了好了,我不说她就是,总而言之,你只有这一个晚上的时间,先融合剑气,再努力修炼罢。”

  “这.......好吧。”

  心知丁修乃是好意,怜星稍加犹豫,便就应了下来,随即,只见丁修沉声提醒道:“剑气锋锐,融合不易,务必配合我,凝神静气,抱元守一。”

  怜星闻言,二话不说,便即按照丁修的提醒,摈除杂念,坐照入定,随即,只见丁修身形幻灭,再出现时,赫然已经来到怜星的身后,随即剑指点落,落在怜星后背,缥缈剑气缓缓渡入怜星体内。

  不同于寻常内力,剑气十分锋锐,入体容易,但融合起来却很困难,好在怜星毕竟不是一般人,虽然痛苦难当,但她还是硬生生的撑了下来,凭着十数载苦修的八重明玉功,硬生生的将剑气融入己身。

  “很好!”

  见到这一幕,丁修脸上顿时浮现出一抹满意的笑容,待得片刻后,怜星彻底融合了自己的那道缥缈剑气,苏醒过来,方才手把手的教她练剑。

  身为移花宫的二宫主,怜星自然也是会剑法的,她口中虽说不擅长,可一身剑法修为,放眼江湖上,也绝对算得上一流水准。

  有充实的根基,再加上丁修的剑气为引,怜星学习飘渺剑法的速度,自然不能以常理来视之,虽然只有短短一夜的时间,但她还是如丁修预料中的那般,成功掌握了飘渺剑法的部分精要,尤其是最后那一招轮回!

  有此杀招在握,哪怕只能发挥出部分威能,再加上青丝剑的锋锐,也足够怜星在遭遇危险的时候,来一个出其不意,甚至........逆风翻盘。

  “天亮了。”

  看着东方天际,已经泛起了一丝鱼白,丁修口中一声呢喃,他与怜星两人相互对视一眼,虽然没有任何的言语交流,但却已明了各自心意........他们该前往明月宫,与邀月一起出谷,去寻找玉郎江枫和花月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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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章 红货的诱惑(求订阅)

  身如惊鸿,步踏流星,官道上,一男两女三道身影,宛若神鬼幽灵,以超乎常人想象之外的速度,极速前行,不多时,一座城镇便就赫然在望。

  怀安!

  一座并不算大,也并不繁华的小镇,三人来时,正当晌午,烈日炎炎,正肆无忌惮的烤炙着万物,他们三人,自然也在此列。

  如今正值七月,盛夏时节,整个怀安小镇内宛如一个大大的火炉,好在来者三人,都非是一般的凡俗之辈,练武之人,内功深厚者,自可寒暑不侵,只是江湖上虽大,却少有人能够达到这样的境界。

  沿着镇上唯一的街道向前,不多时,三人便就来到了镇上唯一的客栈之前。

  悦来客栈!

  真不愧是号称诸天万界连锁第一的大酒店,丁修发现,不管自己在哪个世界,总是能够看到它的招牌,这也让他忍不住心生感叹。

  是的,来者三人,赫然正是丁修和邀月、怜星两姐妹,只是,不比丁修大大咧咧的模样,为了方便行走江湖,邀月和怜星两姐妹都以轻纱覆面。

  进到客栈,不用丁修开口,邀月已将一块刻着月亮图腾的玉牌搁在了柜台上,老板娘见状,顿时瞳孔一缩,随即口中连忙道:“明月令,可是大宫主驾临?”

  丁修这才了然,原来这座悦来客栈,竟是移花宫的产业。

  邀月揭开面纱,淡然出声道:“你该知道我来此为何,如何,可有找到江枫和花月奴那个贱婢的下落?”

  见了邀月,老板娘登时身子一颤,随即连声应道:“启禀大宫主,根据我们的线报,江枫和花月奴两人今天就会路过怀安小镇,只是,进出之路有两条,我们无法确定,他们究竟会走哪一条?”

  “两条路?”

  邀月口中一声冷哼道:“三个人足够了!”

  “欸~~~~”

  闻言,丁修当即纠正道:“是两个人,不是三个人,相比于玉郎江枫和花月奴,我还是对十二星相的人更感兴趣。”

  这绝非他的推诿之词,毕竟,不了解剧情的他,哪知道江枫和花月奴居然是主角的父母呢?所以,此时此刻的他,说得是真真切切的大实话!

  在他看来,去找江枫和花月奴两人干什么,左右不过是一对私奔的小情侣,难道去看他们腻腻歪歪说甜言蜜语?相比之下,还是去找十二星相比较划算,说不定还能赚上一笔,可以填补一下自己即将干瘪的荷包!

  “那你就去找十二星相吧。”

  邀月并未强求,转而向怜星道:“你我两人,各去一路,如果找不到江枫和花月奴那个贱婢,再来此处汇合。”

  “这.......好吧。”

  怜星先看了一眼丁修,眼见他微微点头,方才应声,邀月将这一幕看在眼中,口中不由得发出了一声冷哼,随即转身就往客栈外走去。

  怜星没有急着走,而是先问丁修道:“我该作何选择?”

  丁修笑道:“如果寻不到答案,就问你自己的心吧,相信我,不管你作何选择,我都会站在你这边,至于其他人,哪怕是你的姐姐邀月,也不必太过在意。”

  “我明白了。”

  怜星这才点了点头,离开了悦来客栈。

  客栈内,目送邀月、怜星两姐妹离开,丁修转头看向柜台内的老板年,微微一笑道:“我想知道什么,你应该不会不知道吧?”

  “知,知道。”

  虽然不知道丁修是谁,不过看邀月和怜星两位宫主对丁修的态度,老板娘多多少少,还是能够猜到一些端倪,当下连忙应声道:“十二星相行踪诡秘,但这段时间,他们就徘徊在怀安镇附近,根据我们移花宫的探子来报,他们不仅想要对玉郎江枫下手,还盯上了威远镖局的一批红货。”

  “红货?!”

  丁修闻言,顿时眼前一亮,他又不是刚刚才出来闯江湖的菜鸟,自然很清楚,镖局走镖,够资格被称为红货的,往往都很值钱,而他最近刚好偏穷!

  自陆小凤的世界穿来,丁修随身携带的大几十万两银票都成了废纸,金叶子拿出来当了聘金,剩下的这一点银两,还是他在神医谷的时候,跟万春流一起行医的时候赚来的。

  原本,以丁修的眼界,是看不上这三瓜两枣的,哪曾想,有朝一日自己竟然还真沦落到要靠这笔钱来维持生活,唉........江湖难混啊!

  好在,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现在,他的转机这不就来了吗?

  一念及至此处,丁修二话不说,连忙就向老板年问道:“既然十二星相的行踪诡秘,难以寻找,那威远镖局的人总该好找了吧?”

  “这,这是当然。”

  乍然闻得丁修询问,老板娘心里不禁咯噔一跳,她忍不住的想:这位该不会也盯上了威远镖局的那批红货了吧?

  只是,她心里虽然这样想,嘴上可不敢说出来,反而毫无保留的向丁修告密:“威远镖局的人昨天就到镇上了,为首的乃是威远、镇远、宁远三大镖局的总镖头,人称‘飞花满天、落地无声’的沈轻虹。”

  丁修闻言,不禁赞叹:“嗯?沈轻虹?倒是个好名字!”

  老板娘提醒道:“此人武功很是不凡,使得一条九尺银丝长鞭,乃是江湖上一等一的高手,公子若想打那批红货的主意,需得小心此人。”

  “好说,额.......那啥,我什么时候说要打那批红货的主意了?”

  丁修闻言,当即恶狠狠地瞪了老板娘一眼:“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还不不至于沦落到打家劫舍的地步,我只是想借威远镖局的人当诱饵,帮我钓出十二星相而已。”

  “是吗?”

  对于丁修的回答,不管别人相不相信,反正老板娘是不相信的,不过,她也不敢直接跟丁修硬刚,而是不置可否的说道:“原来公子是为了钓出十二星相,好叫公子得知,那群走镖的平时最喜欢喝酒,怀安镇小,就只有街头那家太白酒铺的酒还算不错,公子若想找人,或可前往一试运气。”

  “哈!”

  闻得此言,丁修当即回之一声自信满满的朗笑:“我的运气向来不错,走了。”说话间,不待老板娘回应,他便已扛着苗刀夜莺,出了客栈,直奔街头的太白酒铺而去。

  “呼~~~~”

  见状,老板娘忍不住的松了一口气,天知道,这短短片刻间,她到底承受了多大的压力,且不说邀月怜星这两位移花宫的宫主,就连看似不羁的丁修,总也在不经意间,给她一种难以言说的威胁感。

  “能跟两位宫主并肩而行,这位到底是什么人?!”

  心中纵有再多的疑惑,也只能压在心里,可不敢拿出来乱说,这也是她能够安安稳稳生活至今的原因,只是她有预感,随着邀月、怜星、以及丁修这三人一去,恐怕这怀安镇上,将有大事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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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小二,上酒(求订阅!)

  干净的石板街,简朴的房屋,淳善的人面,怀安,这本就是一个平凡的小镇。

  七月的阳光,照着这小镇唯一的长街,照着这条街上唯一酒铺的青布招牌,照着这残旧招牌上斗大的“太白居”叁个字。

  丁修从街道的另一头漫步而来,他到底并不是一般人,纵使行走在这火热的日头下,仍能悠然自在,纯阳真元在体内缓缓流转,将火热的气息吸收掉,还身体一片清凉。

  他站在酒铺门口,里面并没有人迎出来,便自己掀开竹帘走了进去,相较于外面烈日旷照,里面略微显得有些昏暗,左面柜台上,掌柜正趴在那儿,似乎已然睡过去,柜台对面,不大的空间里,足足摆了十来张桌子,显得有些拥挤。

  此时,酒铺里并没有什么客人,十来张桌子都空荡荡的,只有一个歪戴着帽子的小二,一边伏在桌子上打盹儿,一边守着个一看就很穷的客人。

  没有如愿见到威远镖局的人,丁修多多少少有些失望,不过,他并未失望太久,因为很快,他就被那个看起来很穷的客人吸引了注意力。

  这人穷得估计跟那些丐帮污衣派的弟子都有的一拼了,不仅衣衫褴褛,就连脚上的草鞋底都磨穿了,此刻他将脚跷在桌上,露出鞋底两个大洞,但他却毫不在乎,他靠着墙,跷着脚,眯着眼睛,那八尺长躯,坐在这小小酒铺的角落中,就像是头懒睡的猛虎。

  阳光,自外面斜斜地照进来,照着他两条发墨般的浓眉,照着他棱棱的颧骨,也照着他满脸青惨惨的胡渣子直发光。

  忽然,他像是感觉到了什么,忍不住一皱眉头,从半睡半醒中睁开了眼睛,随即便就发现,自己的桌子旁边多出了一个人。

  “劳驾,可否搭个位子?”

  来者不是别人,赫然正是丁修,他说话间,抗在肩上的苗刀夜莺已然落地,铿然一声,插破地板,没入地面,足有三尺,可即便如此,露在外面的部分,仍有三尺。

  因受震动,那穷汉手边的一柄锈迹斑斑的铁剑,顿时跳了起来,好在,那穷汉虽然看起来懒散,动作却很快,只是一抬手,就将跳起来的铁剑抓在手中。

  重新将剑靠回桌子上,随即,那穷汉带着几分好奇问丁修道:“酒铺里到处都是空桌子,阁下为何非要来跟我这样的邋遢穷鬼搭坐?”

  丁修笑着应道:“正因为别处都是空桌子,所以我才会来和你搭坐。”

  “嗯?!”

  闻得此言,那穷汉不由得为之一愣,随即反应过来,不禁笑道:“看来阁下一定是个会喝酒的人,既然如此,请入座罢。”

  “多谢。”

  丁修应声坐下,坐在了那穷汉的对面,他笑着说道:“喝酒的人,最忌讳一个人喝酒,因为这种酒喝起来未免太无聊,难得有缘,今日相遇,我请你喝酒!”

  “那感情好。”

  穷汉闻言,当即就笑了,他近来囊中羞涩,正愁没钱喝酒呢,现在居然有人想要请客,那可真是再好也不过的事情。

  丁修见他答应的爽快,眉眼间笑意更浓,随即二话不说,直接扬声唤道:“小二,上酒!”

  此时,店小二已被夜莺惊醒,闻得丁修言语,连忙应声上前,不比那穷汉,丁修虽然没穿什么锦衣华服,却也是一身劲装,英气俊朗的年轻公子,他自然不敢怠慢分毫:“敢问客官要什么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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