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生不死,我以气运修仙 第7节
是的,前身有着一笔小金库,是他当猎人两年来的积累,足足有着八两银子。
两年时间,才存了八两银子。
想到前身为了存钱过的艰苦日子,陆渊心中就是一阵心酸。
猎户的日子太难了。
前身为了存钱,甚至不惜省吃俭用,过上野人生活,这当然不是他喜欢亲近自然,有着崇高的精神修养。
这一切的行为逻辑很简单,就是存够钱了,再去花钱买个媳妇回来。
猎户这种行当,危险性太高,一个不慎就会被山中野兽杀死,寿命着实不长。
而且除此之外,因为没有身份,是个黑户,因此想要获取经济来源的渠道也太少。
那些有着身份的人,哪怕在城里当个苦力,一个月也有一两银子的收入。一年下来,节省点,怎么着也能存个五六两。
可换做猎户,一个月能有半两银子的收入,都算是稳定了。一年间,再怎么省吃俭用,最多也就存个三四两银子。
这么个条件,那些好人家的女儿,自然是看不上的。
所以想找人说和媳妇,对于猎户来说,那是想都别想。
而传宗接代这种想法,是深深根植在每一个生物基因中的,属于本能。
更不用说还有文化的影响。
所以前身大郎,为了娶媳妇,早在两年前就开始做准备。
既然谈不到好人家的女儿,而自己又想讨媳妇,那唯一的办法,也就只能买了。
以如今的市场行情,想买个媳妇,最少也要六十两银子。多一点,上百两也不是不可能。
以原身的积蓄速度,一年四两来算,最少也要十五年,才能存够钱讨媳妇。
而到了那时,大郎已经二十九岁了,奔三了。
换在古代这么个人均寿命低下的年代,三十岁的年纪,可能都已经当爷爷了。
“奔波一生,才能在做爷爷的年纪讨个老婆。”
陆渊回想着原身大郎的人生规划,心中一股复杂的情绪生出,也不知该如何形容,最后化为一声叹息:“苦啊。”
第10章 认字和茶摊
卖完了货物和购买了杂物之后,这趟入城的事情,也差不多办完了。
陆渊看了看天,此时日上高头,正是中午太阳最烈的时候。
这个时间赶路,那没得说,铁定晒掉你两斤汗。
顶着毒太阳,背着几十斤重大背篓回山,这可不是一件美妙的事情。
正好忙活了一上午,他肚子也咕噜噜的叫,因此也没犹豫,照着往常的例子,就来到了城南一处简陋的茶摊。
茶摊叫做陈记茶铺,用一个白布幡写着,挂在外面当做招牌。
陆渊盯着那帆布看了许久,将“陈记茶铺”四个字在心中一遍又一遍的记下。
穿越过来之后,开始时没有意识到,但等进了城之后,看到那一家家店铺招牌,他才恍然发觉,自己竟然不认识这个世界的字。
虽然这个世界看起来和前世的古代差不多,各种社会制度,地方风俗及其相近,但也仅仅只是相似而已。
别的不说,就用文字一点来说,此世就与前世大不相同。
虽然这个世界的文字也和前世的汉字一样,看着颇为相近,但不管是偏旁部首,读音注意,和前世汉字都完全不同。
只是外形相近,但那里的各种意思,却是大相径庭。
这不是简体字与繁体字的区别,更相当于中文和日文的区别,但这种区别要更大一些。
就如眼前的“陈记茶铺”,若非是陆渊问过店家,知晓是这四个字,想破他的脑袋,也认不出来是什么意思。
以此类推,也就是说,陆渊前世认识的字,这一世是用不到了。
他想要认字,还得自己重新学。
“看来有机会,还得去找个塾师,让人教教我认字了。”陆渊心中暗想,随即就是一阵头疼。
读书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拜师费,笔墨纸砚,以及读书时无法生产的各种成本,加起来可是很大一笔开销。
他现在虽然有点存款,可八两银子,能不能负担得起,这都是个问题。
可如果不识字,就根本无法深入接触到这个世界,这也是万万不行的。
“还有三四个月就过年了,那时大雪封山,想打猎也做不到,到时再来城里问问,进个私塾认字要多少钱吧。希望那时我的银子够。”陆渊心中这样计较。
再看了眼“陈记茶铺”四个字,确认不会忘记之后,他这才走进茶摊。
这摊子有一间简陋的厨房,店家在里面侍弄着一些茶水小食,外面则架起了一个大棚子。棚子下摆了七八张木桌,不过桌椅都很是破旧,上面污渍沟壑遍布,一看就有年头了。
这种街边小摊,向来受底层人士的喜欢。
在城里做工的脚夫力工,入城的农夫猎户,他们去不起那些大酒楼大茶楼,但又要吃饭解渴,也就只能来这种街边小店了。
因为是专门服务底层人士,茶滩这里的食物饮水也都很便宜。
店家自酿的米酒,水酒掺半,三文钱一碗。
各种茶沫混一起冲开的粗茶,一文钱三碗。
阳春素面,三文钱一碗。若是想加点肉片,十文钱一碗。还有蚕豆、花生、瓜子等下酒小菜,一文钱一小碟。
其他还有面饼、肉饼、白切肉等等,价钱各不相一。
陆渊向来是个无肉不欢的,而且赶回山中,还有几十里山路,不吃饱了可没力气。
因此进入茶摊之后,立刻就喊道:“老陈,来两个肉饼,一碗阳春面,一碟卤肉,再来一碗米酒。”
说着,他便取出了五十文钱,递了过去。
肉饼七文一个,一碟卤肉三十文,算上阳春面和米酒,几样加起来,正好五十文。
就这么一顿饭,普通人家一日子的开销,就没了。
做生意的向来讲究一个认人,原身以往每次入城,基本都来陈记茶汤吃食,虽然每次入城都要间隔一两月,但一年下来也将近十次。
几年时间,老陈也就知晓自己有这么个熟客了。
所以看到陆渊,当即笑着应了一声:“好嘞,大郎,你先坐,饭菜一会就上。”
饭菜上的很快。
毕竟点的都是熟食,肉饼、卤肉早就做好,跟着米酒现上就行。阳春面烫个几分钟,撒点食盐葱花也就可以了。都是简单的食物。
忙了半天,陆渊早就饿极了,因此等东西上来,就立刻狼吞虎咽。不消片刻,眼前食物就被一扫而空。
肚子充实之后,他便拿起酒碗,轻轻抿了一口,然后惬意地竖起耳朵,开始听起旁边人的闲谈来。
选这么个茶摊吃饭,当然不只是为了便宜。
茶摊里各种人员混杂,城中苦工,城外农夫,奔走各地的行商,甚至偶尔还能看到几个穿着劲服的落魄武夫,天南海北的人可以说都汇聚在此。
也因此,各处的消息都在这里流通。
城内谁家传出点事,外地哪里发生了什么大事,在茶摊这种地方,基本都可以听到。
“听说城东刘员外家纳了房小妾,容貌出众,跟个天仙似的。”一个苦力模样的男人说道。
“刘老员外都六十出头了,也不知还行不行,不过这把年纪,取了这么个娇妻,真让人羡慕。”
“何止羡慕,他那小妾,可是城东的豆腐西施。现在才十四,以前去她家买豆腐时,我见过,皮肤嫩的跟豆腐一样,又白又水嫩,让人看了忍不住想去摸一把。”说这话的是个混混,尖嘴猴腮,一脸的猥琐。
“嘿,也不瞧瞧你那德性,就你还想摸一把,莫不如这辈子多做好事,争取下辈子投个好胎再去想吧。”
此话一出,摊内顿时传出一阵大笑。
众人看着那猥琐混混,都是开心的调侃起来,欢声笑语间,一天的疲劳仿佛都随之一扫而空。
陆渊也忍不住笑了笑。
老夫少妻这种话题,向来都是八卦重点,历经岁月考量,经久不衰的。
茶摊内的氛围,渐渐变得热络起来。
“啊——”
忽的,这时街道上突然听到一声惨叫,然后便是一阵人群纷乱,鸡飞狗跳,打砸之声。
这等动静,顿时就吸引了茶摊里的人。
陆渊也跟着转头看去,随即瞳孔一缩。
却见此时在街上,一位青衣剑客,此时纵身一跃,手中长剑一挥,前方一个黑衣汉子就血光喷出,倒在了地上。
光天化日之下,竟然有人当街杀人!
第11章 当街杀人
“张彪,你鱼肉乡里,欺行霸市。今日我马季青就要替天行道,替大余县百姓除了你这祸害。”
那青衣剑客一剑了结了一个黑衣大汉后,并没有收手,而是提剑上前,看着眼前一个一脸横肉的男人,冷冷说道。
旁边茶摊里,陆渊看着那个被青衣剑客盯上的男人,神情带着几分愕然。因为此人正是上午才领着人来,收了自己五百四十文钱保护费的彪爷。
‘这彪爷背后不是有黑狼帮罩着吗?上午的时候也威风的很,怎么才过的这么会儿,就被人寻上仇来了。
而且这对头,看着好像不简单啊……’
他回想着刚才那一幕,眼前这个姓马的剑客,直接从街头飞来,身形一跃,就跨过了五六米。
百来米的距离,对方只是几个闪跳,就跨过了。
还有那出剑速度如此快,只是眼前一花,一个打架经验丰富的混混,连招架都来不及,就被割喉而亡。
这等矫健身手,哪怕是陆渊前世看过的那些奥运冠军,也没哪个能做到。
“所以……这只能是武功,绝对是武功的吧。”
自己都穿越来了,而且还有了金手指,陆渊可不会认为,这个世界会是什么普通世界。
这个世上,就算有什么武功秘籍,神仙妙法,也都正常的很。他根本不会惊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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