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若不弃,愿拜为义父 第171节
春儿笑道:“都是老熟人,一个温如玉温公子,你见过几次吧?
还有莲花巷的肖大爷、石门路的苗和尚。”
小羽道:“肖大爷我认识,苗和尚.该不是苗秃子吧?”
“可不就是他,叫他秃子不礼貌,不如喊‘和尚’。”春儿捂着嘴咯咯娇笑。
肖大爷、苗秃子皆是有功名的文士,但都不干人事。
肖大爷暗中组建了一个帮派,坑蒙拐骗、逼良为娼,比不思归还要下作无耻。
苗秃子是高级帮闲,什么人的饭他都吃。
这两人可能做过金莲的入幕之宾,与金莲的关系却并非嫖客。
金莲身价有点贵,这两货嫖不起。
他们更多是帮金莲牵线搭桥,认识外面的豪商与江湖大豪。
本地瓢虫自然不需要他们拉皮条。
可天门镇是商贸要地,每天都有外地豪客过来,他们对天门镇并不很熟悉。
金莲赚钱后,会请他们吃酒,有时也会帮两人支付在红袖坊的嫖资。
他们也能通过金莲,抬高自己在豪商、江湖大豪心中的地位。
呃,通过结识名妓抬高身份,听着就low,但在天门镇,他们算“豺狼蛇蝎”一档,在“鸡鸭猪羊”的老百姓跟前,依旧算手眼通天的大人物。
第138章 义薄云天羽凤仙
“小凤仙,你来啦~~”
金莲提着一条荷叶绿的丝裙,在等身铜镜前扭来扭去地查看。
对春儿引进来的小羽,她都没时间正眼去瞧一下。
“公孙公子他们呢?”小羽问道。
怡红院里还有公孙公子的护卫与仆从,却不见宴席与几位客人。
“他们在隔壁的翠芳亭,入了夏,天气热,翠芳亭凉快些。”
金莲随口回了一句,又从屏风边的衣架上,提起一件丝绸衫子,问道:“小凤仙,你过来帮我瞧一瞧。
是这套四季坊新款的‘荷叶罗裙一色裁’漂亮,还是藕丝衫子柳花裙更适合我?”
小羽心里觉得藕丝衫子配柳花裙更漂亮,可她不希望金莲继续折腾,就指着她身上的荷叶罗裙,道:“就这套,美极了,必定能迷晕——呃,金莲姐,你这是装扮给谁看的?温公子还是公孙公子。”
“肯定是为公孙公子准备的,这还用问?”金莲理所当然地说。
小羽表情古怪道:“这些天你没出门,一直和公孙公子待在一起。
我还以为你好不容易见到一回温公子,才好好装扮。
毕竟天天和公孙公子腻歪在一起,不嫌腻烦吗,还需要认真准备衣服?”
这下金莲终于回过头,用看二傻的眼神看她,道:“我巴不得跟公孙公子一辈子,每天每夜腻歪在一起,怎么可能腻烦?
你果然是个没开窍的黄毛丫头,什么都不懂。”
小羽道:“我至少明白公孙公子天天跟你在一起,算是旧人了,温公子时隔多日再见,勉强算是新人。
尤其是他这种时候主动找你,足见情谊之深。”
金莲嗤笑道:“他算哪门子的新人,他压根就不该来。”
小羽好奇道:“姐姐这是确定要跟公孙公子离开了?”
金莲之前找她学习九花剑,不就是为了嫁入温家,给温如玉当小妾吗?
现在说这种话,只能是攀上了更高的高枝儿。
“嘿嘿,虽没明说,但我已芳心暗许,哪怕吃糠咽菜,也要一辈子跟着公孙公子。
感谢冯干娘为我批命,真到了离开的日子,无论如何要送她一份大礼。”
金莲脸蛋红扑扑,有羞涩也有浓浓的期待。
小羽皱眉道:“公孙公子大概要与某位西方世家小姐联姻.”
“是吗?”金莲怔楞了一瞬,缓缓道:“也对,他来到西沙域,肯定要安家立业。不娶世家小姐,难道娶个表子?
呵呵,小凤仙,你放心,我拧得清。
我这种出身,能为奴为婢,服侍公子一辈子,已是上辈子吃斋念佛修来的福气,哪敢奢求更多?”
她都有这种觉悟了,小羽也无话可说。
“公孙公子找我做什么?”
“打听你用封神榜封神的事。”金莲神色复杂道:“你可真厉害,和传说故事中的神仙人物似的。
册封鬼魂为神灵啊!
还一下子几十个.我都有点懊悔。
若是没遇到公孙公子,我那晚大概也在前面大堂里陪客人喝酒。”
小羽感慨道:“别说你了,我自己都感到梦幻。但真正的‘神仙人物’不是我,而是封神榜。
没有封神榜那等天地至宝,我直接被仙人刺客劈成两半了。”
金莲转过身,继续折腾身上的裙子,道:“公孙公子听说了昨晚金桂、碧桃她们回来与姐妹们道别的事。
他心里好奇,所以找你打听。
你挑能说的说,不能说的就推说不知道。
就像你说的,没有封神榜,一切幻想皆为泡影。”
小羽若有所思,又问:“温公子、肖大爷、苗秃子他们来干嘛?”
金莲淡淡道:“温如玉是来找我的,远香近臭。几天不见,他倒是宝贝上我了。
肖大鼻子和苗秃子不是今天才来的。
听说公孙公子住在怡红院,他们像是闻到鱼腥味的猫儿,三番几次托人央求我,说愿意为贵人效犬马之劳,请金莲奶奶大发慈悲云云”
“这么说来,公孙公子还是愿意见他俩的?”小羽惊讶道。
“何止是见面,这几天已经让他们陪酒好几次了。
指望肖大鼻子和苗秃子成大事,那注定是奢望。
可让他们在天门镇内办些小事,跑个腿、打探消息,还是很利索的。
昨天他俩向公孙公子求前程时,公孙公子也笑着应下了。
嘿嘿,这也算好事。
将来遇到事儿,我身边至少有两个熟人能帮衬一二。”金莲笑道。
果然如金莲所说,公孙公子一见面,就急切询问封神榜的事。
不过客人不止她一个,明面上温公子才是身份最高贵的那个客人。
所以询问封神榜之事前,公孙公子还与温公子客套了一番。
“久冀瞻韩,无缘御李。今日红袖坊中得见明贤,荣幸何似!”公孙公子这么说。
温公子起身答曰:“兄上邦贵胄,弟下邦闲人,兄耸壑昂霄,弟樗栎庸材,兄如此奖誉,弟难以克当!”
小羽有点尴尬,她听出来“瞻韩”与“御李”应该是中华有名的典故,意思大概是夸温如玉是杰出人才,遇到他很荣幸。
但她的确听不懂这两个典故。
——红蕖说得对,读书不仅是读道经,更不是学会生僻字。
很多典故都藏在各类书籍中,不读不懂。
若不懂典故,连别人的话都听不明白,像个文盲。
更让她羞愧的是,即便肖大鼻子和苗秃子这两个“天门镇二流子”,都文绉绉地说了一番引经据典的马屁话。
打过招呼后,公孙公子继续客套,道:“弟有一句话,完全出自肺腑,请温兄不要视为客套。
弟在怡红院已盘桓多日,琢月磨云、都花沾柳之福分,受用太过。
兄与金莲,素系知己,况又久别,理应有情成眷、夜叙怀抱,纵于飞之乐。
弟与家仆等人,可搬离怡红院,另寻他处暂居。
不知温兄可愿赏此薄面,成全弟之心意?”
这句话没啥典故,小羽完全听懂了,四个字来形容:我要送女!
她立即看到金莲脸庞变了颜色。
温如玉却没欣喜若狂,反而露出迟疑与思索之色。
他还在盘算如何拒绝,毕竟上邦贵公子如此彬彬有礼,如此给他面子,他也是世家出身,不能失了礼节。
苗秃子抢在他前面开口,急声道:“咱迎祥府温公子,向来不是登徒子!磨月逐云的兴致,也只是偶尔有之。
况且此处为清水湾红袖坊,要亲近美人,最容易不过。
另外,公子出身温家,上有老太君管束,本身又事务繁忙,无法在此处停留太久,下午就要回迎祥府呢!”
金莲笑容妩媚,还用眼角余光,递给苗秃子一个赞赏的眼神。
温如玉则是心中大怒!
他倒不是打算接受公孙公子的让女行为。
人家上邦贵公子让女,是礼节。
他委婉拒绝,也是礼节。
可你个苗秃子,是什么东西,敢替他温大爷说话!!
温公子之怒,还有另一个重要原因:在公孙公子到来前,苗秃子、肖大鼻子同样是通过金莲巴结上他,之前几个月也一直在讨好他。
先前还说要做他的忠犬,这会儿却帮别的男人玩他的女人,岂有此理!
心里恨不得拔剑劈了苗秃子,温如玉面上彬彬有礼,笑道:“弟之所想,尽数被苗大哥说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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