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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卷度人经 第14节

  他娘的可真有钱!

  要知道现在渭水的物价,几两银子就是一条命,那孙老太的儿子搬货被砸死了,也才赔二两散碎银子。

  百两纹银,足够一个一无所有的穷光蛋跑到天桥买个宅子再买个铺面,安安稳稳过活一辈子了;当然,也够华清楼的姑娘们轮番伺候个一年半载。

  各有各的活法。

  心绪翻涌,面上却不露声色。

  搬尸人自然没有发现余琛异样,继续道:“还有一件事儿,你要不要听?”

  余琛点头,也不回话。

  搬尸人翻了个白眼,想卖关子奈何遇上了余琛,只得将旱桥李二的事儿也一一道来,

  “说来也怪,那可是旱桥李二啊!咱们渭水出了名的泼皮无赖,虽然放在城南那群真正的狠人眼里算不得什么,但在旱桥的名头还是数一数二的响亮!

  这种蛮横人儿,竟主动跪下把钱还了,你说这不是孙老太鬼魂缠身,还有什么可能?”

  “兴许是浪子回头了?”余琛敷衍了一句,心头却说要是有把杀猪刀架在脖子上,再横的不也得服软?

  “谁晓得?”搬尸人摆了摆手,一根旱烟燃完,便准备拉车下山去了。

  末了,仿佛想起了什么,转头对余琛道,

  “被杀头的刀脸儿大壮,游方街的鞋匠一家,还有那天桥的赵老先生,加上这恶霸李二……短短十来天,咱渭水传出的闹鬼事儿已经四桩了。

  咱们干一行的,更容易碰见这些不干净的东西,多少还是得小心些,下次上山,我给你带一盆黑狗血辟邪护身!”

  说罢,拉着板车,就下山去了。

  留下余琛,哭笑不得。

  坦白来说,搬尸人说这话的时候,他心头还是颇为感激的。

  毕竟无亲无故,人家愿意想着你好,不管有没有用,在这个世道相当难得了。

  当然,余琛是不太需要那所谓的黑狗血辟邪的。

  因为,这搬尸人口中的邪,就是他。

  .

  .

  不出意外的,这一次搬尸人上山带上来的尸首,死而瞑目,没有那未竟之愿。

  入土为安。

  自然也就没触发度人经的“任务”。

  而余琛也不心急,吃过晌午饭后简单清扫了一圈儿陵墓,又在偏僻处打了两遍降龙伏虎,便已黄昏临近,月明星稀。

  又是一天日夜,凭白过去。

  第二天一早,余琛起了床,打了一遍拳,换了身干净衣裳,才下了山,朝天桥一带去了。

  作为罪户,余琛少有时间去那渭水富贵人家聚集的天桥,一旦去,那定然而有事儿的。

  今儿,也不例外。

  自打昨日听闻那搬尸人所说的药草世家王老爷子重金悬赏大虫性命后,余琛心头就有些意动。

  他需要银子。

  而这渭水县城就这么大点儿,他一个罪户身份,能正当挣钱的法子,几乎是没有。

  这王家老爷子突然出纹银百两悬赏山上大虫性命,对余琛而言,却是个机会。

  反正人家说了,不管是谁,只要能带去那大虫尸身,通通给钱。

  余琛此行下山,就是要看看这事儿到底是真是假。

  天桥,王家宅邸前。

  果然有两个家丁模样的下人,站在一块告示牌前,而那牌子上,正明明白白记录了王老爷子的悬赏,后面还盖了王家的戳儿。

  千真万确!

  余琛心头了然,正准备转身离去。

  却突然瞥见那森森王家大宅中,一道若有若无的幽光,若隐若现。

  他当即一愣。

  如今这种情况,他却是已经无比熟悉了。

  便是说明那幽光之处,有死者死不瞑目,有未遂之愿了!

  而正当这时,告示牌旁的一位家丁还以为余琛是来祭奠他们大公子的,走过来,拱手道:“小先生,若是要祭拜,还请灵堂中来。”

  余琛一愣,心说自己和那王大公子素不相识,也能进去祭拜?

  “老爷说了,做七期间,三教九流,来者是客,若是先生想为大公子祭拜,便请进。”那家丁再道。

  余琛便也不推辞了,第一次踏进这王家大门,点了三炷香,稳稳插在棺木前。

  一路所见,那些无论是下人也好,还是家仆也罢,亦或是王家自己人,都是一副悲戚之色。

  这是很难装出来的。

  足以见得,那王大公子平日里为人还是不错,否则这些人也不会发自内心地悲伤。

  同时,那棺木之中,幽光闪烁之间,一道缥缈身影,朝余琛缓缓飘来。

  只是相比起赵老先生等几人的鬼魂,这王大公子的魂魄却是异常吓人,只有上半截,而胸腹之处,更像是被什么尖锐的东西撕扯咬碎了那般,肠子血肉耷拉了一地,在地上慢慢爬着过来。

  哪怕是余琛见惯了死人,也不由倒吸一口凉气。

  心说这死得也太惨了些。

  那传闻中的车裂酷刑,怕也不过如此?

  上过香后,余琛便准备带这王大公子的鬼魂回去,却在灵堂门口,见一行人从王家里屋走出来。

  为首之人乃是一壮汉,他身形魁梧,古铜肤色,寸板头,在大冬天里穿一身短衫,裸露在外的筋肉仿若盘虬卧龙,充满了野性的力量感。

  行走之间,亦是龙行虎步,一看就是个练家子。

  而更令人在意的,是这大汉的领口处,一道仿佛要将整个身躯都贯通的可怕伤疤从左肩向下,一直延伸。

  紧接着,跟随者他走出来的,还有几个壮硕汉子,一副江湖打扮,在规规矩矩的王家宅子里,异常惹眼。

  最后,送这几人从里屋出来的,是一个身穿大袄的佝偻老人,将几名江湖客送到门口,拱手道:“讨伐那大虫一事,就交给各位英雄好汉了!只要各位将那大虫尸身带来,百两白银立刻奉上,并且往后正青帮在我王家所属铺子购置草药,一律对半折算!”

  听这豪气言语,哪儿还能是别人,自然只能是王家当家做主的王老爷子了。

  而那几名江湖客,大抵就是渭水城南混乱之地大有名气的正青帮派了。

  “王老爷放心!”

  正青帮为首那短衫大汉一抱拳,也不多说,转身去了。

  而余琛也没多逗留,跟着离去了。

  只剩下王老爷子布满褶皱的脸上,哀莫大于心死。

第14章 凡愿八品,再也不有

  出了王家大门,正青帮的江湖客们与余琛分道扬镳。

  余琛往城西的旱桥一带走,而那正青帮则往城南走。

  渭水不大,但如那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小小的渭水城,却是也分了东西南北四块儿城区。

  城西是贫苦百姓生活的旱桥一带,城东则是富贵人家所在的天桥一带,城北是衙门和望气司所在之地,至于城南旧街则是出了名的混乱。

  那里帮派林立,争勇斗狠,狠人云集,流血斗争犹如喝水吃饭一般稀松平常。

  像旱桥一带恶霸泼皮李二,到了城南,压根儿连屁都不敢放一个。

  当然,四块儿城区也并非完全分割。

  比如就余琛听闻的一些消息,天桥一带的通宝赌坊就是城南最大的黑水帮给幕后撑腰的,至于方才遇见的正青帮,则掌控了渭水城八成的挑夫与苦力活儿。

  这在余琛上辈子世界的说法里,好像叫做劳务还是啥来着。

  心里胡思乱想着,余琛却没有立刻回到清风陵上,而是兜兜转转去了旱桥集市。

  他走到孙氏的豆腐铺前,买了两块豆腐,这位接连失去了丈夫和婆婆的寡妇在那恶霸李二还了银子后,去医馆抓了些药,脸色终于好了一些。

  见了余琛,也是笑着打招呼。

  虽一时难从失去了亲人的悲痛中走出来,但至少病痛不再缠身了,还剩了些散碎银子存着。

  日子,想必会稍微好过一些吧。

  买了两块豆腐,余琛又拐到李家肉铺的门前。

  果不其然,如那搬尸人所说,原本飞扬跋扈的恶霸李二,如今对谁都是一副笑眯眯的和善的样子。

  与昨夜那个面红耳赤的和横人儿,完全就是两幅模样。

  余琛只是看了两眼,没多动作,而李二自然也没认出余琛,目光一对,又立刻错开,仿佛毫不相关的俩人。

  余琛心头,却是暗自点头。

  有了昨晚的教训,这旱桥李二应当不至于再欺行霸市了,旱桥集市的商贩们,以后很长一段时间应当不会再被这恶霸所扰了才是。

  回到清风陵上,已是晌午过去。

  余琛带回来两块嫩白豆腐,还有一条凄惨鬼魂。

  他煮上豆腐,烧上饭菜,等锅气儿腾腾时候,才闲下来,将那度人经取出。

  王大公子的鬼魂一下子就被摄了进去,匍匐在黄泉河畔。

  与此同时,这王大公子的一生如走马灯,尽现眼前。

  没什么太特别的。

  作为渭水数一数二的药草世家的大公子,王大公子的一生平平无奇而惹人羡慕。

  在教书先生与王老爷子的教导下度过童年,读书识字,习武强身,年仅二十二,便已文武双全,诗词歌赋,也是精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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