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卷度人经 第25节
甚至未入先天,比不上那正青帮的老大谢青来得厉害。
倘若余琛真想杀他,只要挑个月黑风高的夜晚,脸谱一戴,往吏目居一去,找到那捕快林一,扭断脖子,飘然而去。
以他现在的身手,加上森罗鬼面掩盖气息,简单得很。
尽管一个捕快的死,怕是会让衙门震怒,可这和余琛一个看坟的罪户有什么关系呢?
总之,要做的话,轻而易举,还难有人怀疑到他身上。
但问题的关键是,这件事儿,余琛偏偏还就不想办。
除了余琛尚且未曾亲手夺去人之性命以外。
还有一点,凭啥?
酒家女谋害亲夫,不知悔改。
人家捕快秉公办事,又何错之有?
但度人经可不管你人间是非善恶,那烟熏灰字沉浮不定,仿佛在催促余琛,接下遗愿。
对此,少年陷入两难境地。
是遵从酒家女遗愿,去杀了那捕快林一,还是遵照自个儿内心,弃之不顾。
前者,昧了良心。
后者,却不知拒绝了遗愿后,会有什么不可预测的后果。
而以往,每当面临选择时,余琛两世的经验一般会得出不同的结论。
但这一次,两世的认知得出的结论,却异常雷同。
这一世的经历告诉他∶酒家女杀人偿命,罪有应得,怪不得人。
上辈子的认知就更加直接——这还配复仇?配吗?配个几把!
于是,少年看坟人睁开眼。
看向那度人经,朝那金光氤氲的经卷,坚定摇头。
“此愿丧天理,违人伦,不接。”
那一刻,烟熏灰字一阵涌动,烟消云散。
然后,那黄泉河畔的缝头女鬼,尖啸一声后,带著满腔不甘与怨恨,消散于茫茫浓雾之间,不留一丝痕迹。
万幸的是,这遗愿,余琛拒绝也就拒绝了,度人经卷也没有什么惩罚之类的。
当然,那酒家女的九品遗愿的好处,自然也是没了。
可余琛心头,却一阵通透,念头通达,神清气爽!
在得了那度人经卷以后,余琛时常在想,究竟是他用度人经去完成那些死者的遗愿,还是度人经通过他去度化那些不散阴魂。
直到此刻,第一次拒绝了死者的遗愿以后,他与这度人经卷之间,方才分清主次。
他是主,经是次。
他借度人经,度化死者。
但若他不愿,亦可不度。
他是余琛,是清风陵看坟人,是爹娘被砍了脑袋的渭水罪户,不是度人经的工具傀儡。
风雪袭人,少年持经,今日方知,我才是我。
第26章 大隐于市,虎头大宴
这念头通达了,吃的好,睡得香。
拒绝了那酒家女的遗愿后,余琛收了度人经,往床上一躺,一觉睡到翌日天光大亮,方才自然而醒。
精神充沛。
起了床,烧火做饭,填了五脏庙后,拿起扫帚在清风陵里里外外扫了一遍。
只是在路过陵园深处的两座坟头时,余琛停了好一会儿,方才继续打扫。
——这是他爹娘的坟。
十五年前,因为犯了大罪被砍了脑袋后,由缝尸人缝好了身子,葬在这清风陵里。
至于他俩究竟是犯了啥事儿,不仅丢了性命还连同余琛也成为罪户,这一点余琛不晓得,也没去问过。
反正,他看他爹娘的最后一眼,就是在断头台上。
而他爹娘就给他最后的东西,除了这个罪户的身份以外,就是一封信。
大概六年前,余琛刚上来清风陵看坟的时候,他爹娘死了八九年的时候,有一天夜里,有人敲门。
余琛推门一看,门外却啥人都没有,只有一个装了些钱财的布包,和一封信。
那信里,看著像是他爹的字迹,还有他和他爹以前玩耍时的暗号——一个潦草的老虎脑袋。
信上,字儿也不多,仿佛是仓促之间写下。
告诉余琛,好好活著,不要问,不要查,不要想。
除此之外,啥都没有。
余琛也很听话,十五年过去了,有关十五年前的事儿,啥也没问,啥也没查,好好活著。
或者说,他也有想过去弄清楚究竟是咋回事儿,但那个时候的他,只是一个看坟的罪户,哪怕弄清楚了又能做啥呢?
他爹娘能活过来吗?
他罪户的身份能抹掉吗?
不能。
晃了晃脑袋,余琛压下纷乱的思绪,把清风陵草草打扫了一遍,准备回屋。
但这个时候,一阵沉重的脚步声传进余琛耳朵里。
那是重物踩在雪地上的声音。
余琛往清风陵门口看去,就见一道壮硕的身影提著一个木桶,走上山来。
他胡茬儿拉碴,肌肤泛黄,头发凌乱,衣服上也沾满了不知名的黝黑油污。
正是那经常搬尸体上来的搬尸人。
“看坟的!来了!”
隔著老远,他朝著余琛挥了挥手,走进来把木桶往以上一放,一股血腥味儿扑面而来。
——一桶黑狗血。
前些日子,搬尸人说过,这段日子渭水有不干净的东西,还提过要给余琛搞桶黑狗血辟邪。
原以为他只是随口一说,没想到他真不知从哪儿弄来了。
“旱桥狗肉场刚接的,新鲜的,咱给你放在门口!”
那搬尸人笑著道:
“听说了吗?底下城里又出事儿了,据说那春风楼厨子的鬼魂托梦捕快,给那对儿奸夫毒妇捉住了!
所以啊,咱们干这行的,还是得小心些,别被一些不干不净的东西沾染上了。”
说罢,他将黑狗血拄在余琛门口,“味儿有点重,过两天就好了。”
见余琛仿佛呆住了,搬尸人伸出手在他眼前晃了晃,“咋了,没见过血,吓住了?看坟的,你这胆子有点小啊!”
这时,余琛才回过神来,低下头去,让搬尸人看不清他的表情,摇了摇头:“谢了,吃饭没,没吃就留下来吃一顿。”
嘴上随口说著,余琛的心头却完全不在这些事儿上。
搬尸人猜得没错,刚刚他的确给惊住了。
但不是因为这盆黑狗血,也不是因为什么不干净的东西。而是因为眼前的这个男人,这个同为下九流的搬尸人。
余琛抬起头。
好像看到了太阳。
搬尸人那壮硕的身躯内,涌动的气血宛如明晃晃的太阳那样。
刺眼!
余琛这才突然想起,这好像是他得了见微天眼后,第一次和搬尸人见面。
那些以往未曾察觉到的秘密,在见微天眼之下,无所遁形。
——别的不说,就这个搬尸人身上恐怖的气血之景,余琛生平仅见!
莫要说捕快林一和正青帮的那群练家子,哪怕就是先天之体的谢青,也比不上眼前的搬尸人一半的气血!
也就是说,这个家伙,也是先天之躯!
而且倘若光从气血上看的话,比那威名赫赫的正青帮老大,还要强得多!
疯了?
余琛再抬起头,搬尸人体内那涌动气血与磅礴的内劲,汹涌澎湃,仿若可怕的海潮。
一个先天境的宗师,当一个下九流的搬尸人?
咋,你也是罪户?
还是伱就好这一口?
余琛猜疑之际,那搬尸人却并不知晓自个儿的秘密已经被余琛尽收眼底,哈哈大笑一声,“还吃啥饭啊?吃肉去!看坟的,我今儿可不是专程为了给你送黑狗血来的。”
说话之间,他裂开嘴角,神秘兮兮道:“正青帮为王家讨伐大虫的事儿,你知道吧?”
余琛一愣,点头。
心说这何止知道,那大虫就是我弄死的。
“嗐,先前正青帮的好汉们把那大虫尸体送到王家,王家老爷子大概是恨极了那大虫,决定把它给煮了,让整个渭水城的人,都去吃!”
末了,搬尸人补充道:“日子,就是今天正午,现在那天桥一条街,早已摆满了桌子椅子!
而且这王老爷子也是个实在人,不论出身,不论贫富贱贵,三教九流,来者是客,都可以去吃那虎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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