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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卷度人经 第264节

  而另外俩人,看起来一主一仆,那主子年轻俊郎,衣著华贵,仆人年纪稍大,身材壮硕,一看就是练家子。

  ——不像是猎户,更像是把狩猎当成游戏的公子哥儿。

  等他们靠近了,马瘸子看著马腿中箭倒地的马儿在地上痛苦挣扎,强忍心头愤怒,再次诉说他们这是他的马儿,并非野兽,乃是曾经与他一同在漠北守卫边疆的同伴儿,还请他们另寻猎物。

  可谁知那年轻人听了,好像更兴奋了,直说这辈子山珍海味吃遍了,还没吃过边关战马的肉。

  当即拉弓放箭,把马瘸子的马射杀了去。

  马瘸子怒火中烧,再也忍不住,冲上前去,可还没等他靠近,就被那仆人一巴掌扇飞,晕了过去。

  等他醒来时,已是下午。

  映入眼帘的是满地的血,还有一具被剥了皮的马尸,熊熊燃烧的篝火,穿在树杈上被炽烤得嗤嗤作响的肉块儿,以及三条大口喝酒大口吃肉的身影。

  迷迷糊糊间,他听见那年轻人说,“——劲道!”

  反应过来,马瘸子瞠目欲裂!

  对方却问他,要不要也来点儿!

  马瘸子疯了,挣扎爬起神身,双眼布满血丝,拿著割药的镰刀就冲上去!

  那仨却哈哈大笑,直接上了马,像是捉弄一般,等著马瘸子追,又骑著马跑远一点,马瘸子追上来了,他们又跑远点。

  大黄山上,马瘸子歇斯底里的怒吼声,和那仨人哈哈大笑声交织在一起。

  还听那年轻人说,狩了好几年的猎,今儿还是第一次被人当成猎物追杀,新奇!当真新奇!

  后来,马瘸子跑累了,几欲昏迷,他们还拉弓放箭,射向马瘸子身上不致命的部位,让他清醒,让他继续去追。

  直到玩儿够了,仨人方才骑马,扬长而去!

  离去之前,那年轻人拉弓射箭,就要结束了马瘸子的命,也结束这场闹剧。

  可好在马瘸子脚下一颠,摔了个跟斗,方才躲过致命一箭,最后一瘸一拐,回了城里。

  这会儿,他好似疯魔。

  满脑子都是那仨人!

  满脑子都是入骨之恨!

  恨不能生啖其肉,活饮其血!

  但这凡人,终究是凡人呐。

  马瘸子本就年事已高,加上先前被一巴掌打晕,又见了自个儿的马儿被人吃了,更是被遛狗一般遛了好久,再加上那遍体鳞伤。

  撑到回家,失血过多加精疲力竭之下,终是倒下去了。

  一命呜呼。

  可这人死了。

  恨却难消!

  马瘸子想不明白啊!

  自个儿一辈子没干什么缺德事儿,反而征战多年,和他的马儿一起保家卫国,最后更是一条腿永远留在了漠北边关!

  这一回来,没成为英雄也就罢了,穷困潦倒也就罢了,但为何还要被他所守护的人们这般伤害?连那陪了他后半生岁月的马儿,也被活活剐了皮烤来吃了。

  如何甘心?

  如何甘心呐!

  于是,执念不消,化作怨鬼,狰狞世上!

  【六品灵愿】

  【生啖其肉】

  【时限∶三日】

  【事毕有赏】

第232章 坟头见鬼,妖风捉人

  不归陵上。

  石头抱著块好大的肉干儿,安安静静地啃著。

  ——自从修行天罡无量以外,他本就恐怖的食量再度暴涨,一天得吃个八九顿才能堪堪抵挡饥饿。

  在他一旁,一桩长桌上摆满了黄纸和竹条,还有一小迭朱砂和一盘墨。

  石头就那样盯著自个儿的老爷,在桌前忙忙碌碌,最后扎出一个纸人儿。

  “石头,你在这儿待著,我出去一趟。”把纸人儿做好以后,余琛嘱咐了石头一句,出了门儿。

  石头没问他去干啥,只是一口应下,然后把桌上的黄纸竹条都收拾了。

  安安静静地在山上等。

  可这随著夜色越来越深,很快就过了二更天。

  石头突然听到外边有动静,推门出去一看。

  要说这憨厚汉子,的确是听话,但也仅是听话。

  ——先前虽然殡葬司的人提醒过余琛,让他晚上二更天后千万别出门儿。

  但余琛晓得人鬼殊途,压根儿就不信什么闹鬼的事儿。

  更何况就算是真闹鬼,那还保不准是鬼吓他还是他吓鬼呢!

  所以左耳朵进,右耳朵出,没当回事儿。

  自然也没特意提醒石头。

  既然余琛没说,石头也不晓得。

  就在这夜半三更天,出了门。

  而后,只听一声“鬼啊”的喊叫,便再也没了声儿。

  京城里边儿。

  余琛先是去了那青瓦街一霸的赵大眼的家里。

  ——这人也是马瘸子的走马灯里遇见的杀了他马的仨人中,马瘸子唯一认得的。

  赵大眼家里,几个破皮无赖正在喝酒打牌。

  余琛并没有找到赵大眼,但很轻易就从那几个泼皮无赖嘴里得到了赵大眼的去向。

  且说这赵大眼啊,出生贫苦,但好勇斗狠,很快就在青瓦街纠结了一堆泼皮,成立了一个地下帮派,平日里欺男霸女,飞扬跋扈。

  倒也聚拢了不少钱财。

  正当他沾沾自喜时,却因为一句话得罪了人,被弄瞎了一只眼睛,毫无还手之力。

  从那会儿赵大眼就明白了过来了。

  他在这青瓦街或许算个人物,欺负欺负那些老实巴交的百姓。

  但出了青瓦街,啥都不是!

  所以赵大眼开始向在打点关系,结交人脉。

  而而那些大人物都精得跟鬼一样,莫说打好关系,平日里就是面儿都不是他们这些人能见到的。

  但这难不倒赵大眼。

  结交不到那些大人物,可以结交他们的娃啊!

  那些个吃喝玩乐的纨绔子弟,又没啥心眼儿,好接近得很!

  这不,在赵大眼有心之下,他和那吉安坊的坊总唐宏洲的儿子唐哲勾搭上了。

  京城分内,外,皇三城,外城又分朱雀玄武青龙白虎四方城,而每一座城里又有数不清的街巷,倘若是由朝廷统一管理,未免太过繁重。

  所以先帝时期,便出现了没有一种官品的职位——坊总,也成坊长。

  四大外城,十街为一坊,坊总则为这十街之首,有官府衙门钦点,也有街坊邻里推举,虽无官品,但在平头老百姓也是大人物了。

  而青瓦街,就是属于吉安坊里最偏的一条街。

  赵大眼能和那坊总之子扯上关系,还是相当有本事儿的。

  总而言之,这段时间,赵大眼就啥也没干,一天到晚带著唐哲吃喝玩乐。

  唐哲喜欢狩猎,他们就白天跑外边儿山上去射杀野兽,就地烤来吃了;唐哲喜欢喝酒赏舞,赵大眼就带著他上洛水花船,请他喝酒听曲儿。

  而今儿晚上,依旧如此。

  赵大眼下午回来打了一转后,就带著钱财出门儿去了,听说是要去花船上听曲儿。

  还给他那些弟兄透露,唐哲已经说服他爹,把一个大活儿交给自个儿来做!

  所以这些弟兄都在家里好好待著,等他好消息呢!

  而得了消息后,余琛转身去了洛水。

  这洛水作为京城的一道盛景,号称不夜之河的洛水哪怕是三更半夜也是灯火通明。

  一艘艘大小不一的花船上,灯火如繁星皓月,光华璀璨,流光溢彩,热闹得很!

  宛转悠扬的琴瑟声从船上洒落,回荡不绝,透过那船窗,还能看见里边儿轻纱单薄的舞女舞姿妖娆,诱人得紧!

  余琛站在岸边儿,一只只纸鹤在他手里放飞,盘旋高天。

  将这一片的洛水支流,数百花船,尽收眼底。

  那甲板上饮酒作乐,觥筹交错的人影儿,一个个都映入眼帘。

  找了半个时辰。

  天上飞鸟不见,地上余琛睁眼。

  ——找到了。

  此时此刻,一艘花船甲板上。

  雕花的圆木桌前,围绕这几个年轻的公子哥儿,穿金戴银,衣袍华贵,一看就是富贵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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