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山:灭绝 第261节
宫天五平时都不管事,只会在认为有大商机的时候再出手,至于平时就交给三舅去折腾。
反正他有生财有道这样的牛逼天赋,官面上还有侯府这样的靠山,总不至于折腾亏本。
令人意外的是,明明已经采购了大量的军辎,侯府这边居然一直按兵不动,这让市面上的粮食和兵器价格又开始迅速回落了下来。
大家伙儿只当之前出兵的事情是有人在造谣了。
时间又这么过了半个月,突然之间,侯爷手下的大将秦海带着一支军队耀武扬威的归来了。
这支军队人数约莫三千人,却带回了超过四千人的俘虏,牛马羊群无数。
就连宫天五此时才明白了过来,原来侯爷这边使用了“明修栈道暗度陈仓”的计谋。
将麾下的胜捷军以小队(五到十人)的方式,混入每天进出城市的商队当中,化整为零的将之输送出城,然后再在约定地点聚合,长途奔袭。
乃蛮部的人必然在城中布有探子,出兵的消息探子第一时间传回去,对方肯定头几天是严加戒备。
但大军迟迟不来,草原上面是无法长时间聚集大军的,那探子肯定要给个说法,只能传回情报有人造谣。
于是乃蛮部肯定就直接懈怠了,这时候秦海率领的军队却突然出现,以排山倒海的方式夜袭,肯定大获全胜。
只是乃蛮部是以百多个大大小小的部族构成,并且还有诸多的附庸部族,被这么突袭以后肯定吃了大亏,但连重创也是说不上的。
当然,这一波对于其余的普通人来说,肯定就没有什么商机和红利可言了,毕竟侯爷这边也是有合作多年的随军商人范家。
但是,三舅崔子洋之前也是在侯府里面做过一年管事的,也有了一些自家的人脉,外加此时有了外甥这边给出的本钱,所以也是从中找到了商机。
毕竟出征的战利品其实是分为两部分的,一部分是整支军队当中获得的公中缴获,另外一部分则是士兵们获得的私掠缴获。
第213章 妖犬护主
对于大头兵来说,这些抢来的东西还是要将其变现的,只是随军商人给的价格往往就是七折的样子,压的很低。
有的士兵怕麻烦的就直接卖了,还有的人就会想办法拿到市场上去卖。
但抢来的东西可以说是五花八门,现在又不像是信息爆炸的时代,直接问一下DEEP或者知乎就行,所以被压价,被骗的还是不少。
崔子洋便看准了这个商机,开始做这些士兵的生意。
他的价格给的很公道,往往比随军商人这边高一成或者一成半,所以很快就打出了名声。
不仅如此,崔子洋还做了一件看起来很“傻”的事情:
他在一名老兵处收了一只玛瑙扳指之后,又拿出去转卖。
结果有一名买家认出来了是家里传了四代的遗物-——他爹是走口外的商帮,在三年前遇到了马贼被杀,身上的财物被搜走。
所以,这枚玛瑙扳指这位买家乃是志在必得的,崔子洋也是因此卖了个好价钱,至少赚了八个银宝。
而他赚了钱之后,则是从盈利中拿了一半银宝出来,去军营里面分给了那个老兵。
这个老兵很诧异,崔子洋便将原委一五一十的说了出来,然后道:
“这四个银宝却是买家说一定要给您的,因为您有可能替他亲爹报了仇。”
而这个老兵为人豪爽,威望很高,所以这件事儿也迅速传了出去,让崔子洋的名声一下子就更好了。
做生意这种事情,其实名声和口碑比赚钱要重要得多,崔子洋这件事儿一出来,立即就在这一行当中站住了脚。
但崔子洋这边吃一堑长一智,总结了之前在侯府做管事太高调,结果被人陷害的教训。
所以并没有趁胜追击,而是见好就收,很谨慎的将自己所经营的圈子限定在了一定范围内。
不仅如此,遇到有的价值比较高的生意,甚至会主动介绍给范家那边,同时也帮卖家多争取一些价格,自己都不赚钱的。
范家那边也是观望了一下。
见到崔子洋只是捡了点自己看不上的残羹冷炙,做事也很有分寸,当然更重要的是听说他还是侯爷这边沾亲带故的亲戚,所以就默认了其存在。
这样一来的话,崔子洋便终于在城里面又一次站住了脚,从之前朝不保夕的状况当中解脱了出来。
当然,他的心里面也很清楚一件事,那就是自己能有现在,核心原因还是在于自己的外甥身上。
***
有道是伤筋动骨一百天,但这是地球上的说法。
在蜀山世界当中,宫天五的手伤在获得普通治疗的情况下,大概二十天就恢复如初了,倘若是有修道真人所赐下灵药的话,那么就是睡一觉的事儿。
此时的两只小狗崽已经长成了半大的狗子,算得上是狗中少年。
其中一只额头上有一撮红毛,另外一只耳朵奇大,所以名字肯定就顺理成章的叫做红毛和大耳朵。
虽然它们身上的青涩感还很强,但已经相当机灵,地盘意识也是异常强烈。
家里的老鼠,蟑螂早就销声匿迹,甚至就连贪吃的麻雀之类被偷袭咬死几只以后也是不敢再来。
甚至连路过的野猫来到这边,也要被两只狗中恶霸拦住毒打一顿。
此时它们的血脉优势就已经很明显的发育了出来,体重十来斤的隔壁狸花猫居然在敏捷方面不是其对手。
在宫天五的训练下,二小只甚至能听懂复合指令-——你丢出骨头让狗子去捡回来就是单项指令。
而你丢出骨头让狗子捡起来之后,放到旁边的石头上,再叼回来就是复合指令。
对于动物来说,能听懂单项指令相当于智商是小学生水准,但能听懂复合指令就是大学生智商了。
这让宫天五越来越期待它们长大以后能发挥出来的实力来。
这天中午,宫天五刚走出私塾,红毛和大耳朵便像往常一样欢快地围了上来。
尾巴摇得像风车似的,嘴里还发出“呜呜”的轻哼声,仿佛在诉说一上午的思念。
宫天五笑着蹲下身,摸了摸红毛的脑袋,又捏了捏大耳朵的软耳,正准备带着它们回家,忽然听见一阵急促的脚步声由远及近。
他抬头一看,只见一个小厮急匆匆地跑了过来,脸色涨红,额头上还挂着汗珠,显然是跑了一路。小厮气喘吁吁地停在宫天五面前,上气不接下气地说道:
“七,七少爷,顾教头说你的手应该好得差不多了,下午让你过去校场那边操练。”
宫天五点点头道:
“好,知道了。”
镇北侯陈家是以武力起家的,所以从第一代起对子孙就要求十分严格,必须要从小就要文武兼修。
所以,宫天五手断之前,也是每天上午念书,下午就要去在家中教头的指导下习武。
因此他也是加快了脚步,如果下午要去操练的话,那么中午吃饭就得快些了。
前面就说过侯府占地极广,宫天五来到一处僻静无人的小道上时,突然,红毛的耳朵猛地竖起,鼻子抽动了两下,喉咙里发出一声低沉的吼叫。
大耳朵也立刻警觉起来,龇着牙,尾巴高高翘起,浑身的毛都竖了起来。
宫天五还没来得及反应,只听旁边的灌木丛中“哗啦”一声响,一只体型硕大的凶猛怪物猛然窜出,龇牙咧嘴,黄色的眼睛闪着凶光,喉咙里发出“呜哇”的怪叫声。
这玩意儿连尾巴足足有两米长,皮毛看起来有些类似于豹子,还有着浅红色的独特条纹,并且紧绷的肌肉块块凸起,将皮毛都撑得老紧的。
最醒目的却是高高翘起的耳朵,甚至长有十分独特的红耳翎。
宫天五旋即就明白了过来,这是一头大型成年赤猞猁啊!这东西可是不折不扣的猛兽啊,力量与敏捷兼具,甚至连秃鹫,眼镜蛇,金钱豹,藏獒之类的都在它的食谱之上。
面对这样的恐怖猛兽,红毛和大耳朵这两头“未成年”狗子居然毫不畏惧,瞬间冲了上去,果然不愧带有狼妖血脉的狗子。
红毛率先发出了一声奶凶奶凶的“呜汪”叫声,然后猛扑向了这头赤猞猁。
不过紧接着它就被一爪子拍飞,但它还是灵活地翻身落地,伏地凶猛低吼。
令宫天五震惊的是,就在红毛吸引住对方的时候,大耳朵骤的发起了突袭,它化身了一道灰影,瞬间就从这头赤猞猁的身边掠了过去。
宫天五因为在关心红毛的缘故,甚至都没看清它的具体动作,只能感觉到双方擦过的时候大耳朵伸了伸爪子。
而这头赤猞猁仿佛触电似的,一下子就开始疯狂的弹跳了两三米高。
落地以后便没能保持平衡,狂暴的用四肢疯狂蹬地,爪子在地上抓出深深的痕迹,嘴里发出低沉的嘶吼声,点点鲜血随着它的疯狂扎动到处飞洒。
同时,它的喉咙中发出了痛苦的“嘶嘶”声,就像是水管漏气的声音一样。
两只未成年狗子挡在了宫天五的面前,护主的姿态十分明显,一动不动的看着面前的这头怪物,喉咙里面却发出“呜呜呜”的沉闷低吼。
随着体内的鲜血不断流逝,这头赤猞猁挣扎的速度越来越慢,大耳朵与红毛便同时扑上去,对它进行补刀。
这家伙此时已经处于濒死状态,挣扎了几下,便无力地倒在地上,鲜血从喉咙处渗出,染红了它的皮毛。
此时宫天五已经明白了过来,最致命的一击就是大耳朵扑上去那一下。
它的爪子在瞬间弹出,割破了这头赤猞猁的喉咙,那时候其实就已是大局已定。
整个过程不过瞬息之间,红毛和大耳朵配合默契,动作迅捷,并未使出全力,却已轻松解决了这头凶猛的野兽。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血腥味,混合着泥土和落叶的气息,显得格外刺鼻。
宫天五查看了一下红毛的身上,发觉它诱敌的时候也有受伤,被赤猞猁抠出了一条两寸长的血口子,但现在已经止血了,很显然并无大碍。
两只狗子跑回他身边,尾巴摇得像风车一样,嘴里还发出“呜呜”的轻哼声,仿佛在邀功。
宫天五便将这头赤猞猁拽了起来,扛在肩头拖回了家去,同时也是若有所思。
崔小意见到宫天五扛了这么大一只野兽进来,也是大吃一惊,听他说了过程以后便絮絮叨叨的道:
“这东西应该是猎场里面跑过来的,老吴那帮人看守不严啊。”
“每年侯府当中都要往射场里面放些野兽,用来当成活靶锻炼射术,前年就有一只狼逃了出来呢。”
崔小意一面说,一面便开始拾掇这头赤猞猁。
毕竟崔家老爷子也是个老猎户了,崔小意从小就和亲妈一起拾掇了不少大货。
按照猎户人家的规矩,崔小意先将这头赤猞猁的心肝肠肚都摘了下来,喂给两只狗子吃,这样的话猎犬日后捕猎就更有劲头。
结果这两个家伙闻闻就摇头,然后对着锅子直叫。
崔小意这才明白过来,两只狗子从小就是喝米汤,吃米糠拌油,外加啃煮熟了的骨头,根本没吃过生肉呢。
于是便将心肝丢到了清水里面象征性的汆了一下,估计顶多只有三成熟的样子,然后便直接捞了起来给它们吃。
两只狗子这时候便开开心心的下口了,摇着尾巴吃得贼开心,崔小意看着嘴角也是浮现出了微笑。
在这之前,两只狗子食量颇大,要养活它们可是一大笔开销,所以崔小意从心里面来说对它们还是不待见的,只是鉴于儿子的态度所以勉强喂养。
但今天她意识到这两只狗子已经可以保护自己的儿子之后,之前的排斥就已是荡然无存。
两只狗子在大快朵颐的同时,宫天五也是在干饭。
主食是高粱米饭+蒸熟的薯头。
菜是崔小意从大厨房那边打来的小葱拌豆腐,南瓜烧猪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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