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气复苏:我在红楼修长生 第238节
诶?
突秦钟心中一动,一丝震惊的情绪传来,可问题是,这并非来自于他。
‘原来如此,那姑娘也来了,马上就要小选了,她居然还有闲心跑来南洋?’
秦钟目光略略低垂,颇为头疼,黄秀华施加在自己身上的术法还是要想办法解去,不然这姑娘总是跟着自己也不是个事儿。
只不过这术法太过于诡异,到现在都不知道原理,偏生元神眼不能看自己,让他两眼一抹黑,而且黄秀华嘴里没一句真话,就算她说解去了,自己也不信啊。
‘罢,罢,回头再说。’
秦钟又把注意力转回战场。
“爹爹,小秦大人发现我们了。”
战场另一头,父女俩也在看着一面圆镜,突然黄秀华低声道。
“哦?”
王闻略略惊讶。
黄秀华又道:“才刚那白人老头打出圣光术时,着实惊着了我,心绪有了些波动,我能清晰感应到小秦大人的震惊,想必他也能觉察到我。”
王闻沉吟道:“我们对他并无恶意,能瞒得住最好,瞒不住也无妨,不过教会的实力比我强象的还要强,咱们见机行事罢。”
“嗯!”
黄秀华轻点螓首。
“轰隆隆!”
远处,又是一阵巨响传来,简陋的城墙在连续圣光的轰击下,终于塌了,残亘断壁中,掩埋着一具具尸体。
土人士气大跌,再出不敢留在城上,纷纷溃逃。
荷兰士兵攀爬过碎石堆进了城,开始无差别的屠杀。
是的,刚刚被蛊虫摆了一道,死了近百人,本来被恐惧填满了心灵,但是罗伯格大发神威,又让他们化恐惧为怒火。
如何发泄怒火?
只有杀戮!
城门被推了开来,火炮运送进城,炒豆般的枪声一阵阵的炸响,每回枪响过去,地面都躺倒了些尸体。
但更多的,是受了伤并未死去。
这比直接死了还惨,炎热的天气,湿润的环境,会让他们的伤口发炎化脓,甚至还会长出蛆,最终全身溃烂,在高烧中死亡。
一枚枚炮弹则打向一处处富户贵人的院落,将人逼出来,再以乱枪打死。
短短时间,城里就遍布着难闻的血腥味道,纵然是海风都拂不散。
而帕库布瓦那二世对子民所遭受的苦难视若无睹,他只是紧紧盯着那燃烧的火焰。
火焰是绿色的,冒出的烟也是绿色的,打着旋钻入洞窟当中。
大祭司则手持彩笔,在小王子那布满鲜血的躯体上,一边念诵着咒语,一边绘画图案。
“还有多久?”
帕库布瓦那二世焦急的回头问道。
“快了!”
大祭司那苍老的面孔上布满了疲惫,可那枯瘦的手臂却稳的很。
“那圣物快要出来了,我们直接过去!”
罗伯格感受到了一股子不安的气息,带着传教士与圣剑骑士团快步走去。
秦钟也回头道:“许是要硬碰硬了,我们赶紧过去,别错过了好戏!”
“嗯!”
众人神色凝重,却又夹杂着兴奋,跟随秦钟,悄悄摸往城内。
城里面,已经彻底乱套了,土人虽然数量多,也有枪袍,却不比荷兰人有组织,一处处的街区被荡平,男人拉出来杀掉,稍有姿色的年轻女性,则是被麻绳系着手腕串成一串,哭哭啼啼的跟着走。
“该死的!”
胡三娘忍无可忍,怒骂了声。
余翠花叹了口气道:“三娘莫要动怒,蛮夷女子不通礼数,可不象咱们中原人这样讲究,有口吃食就行了。
她们在庄子里,既要干活,又得讨主家欢心,不见得过得好,落荷兰人手上,只要能活命,也未必差了哪里去,这都是命数啊。
倘若投胎在了中原,纵然做了那窑姐儿,好歹还十指不沾阳春水呐,哎~~”
对这话,袭人和智能儿深有同感。
她们两个,一个是丫鬟出身,倒也没怎么挨了打骂,更没短了吃穿,另一个是尼姑出身,虽然在庵里活干的不少,却不用卖身。
确实比这土人女子过的好多了。
“走罢!”
秦钟挥了挥手。
众人小心翼翼,尽量避着荷兰人,摸进了王宫。
说是王宫,实则是一座大院子,建筑并不多,遍植名贵草木。
荷兰人杀进了城,能跑的都跑了,尤其是漂亮的女性,抓把锅底灰涂抹在那本是不太白的面孔上,三五成群的跑出了王宫。
太监、侍卫更是没了影儿。
这倒是便宜了秦钟等人。
“就是这!”
逍遥子突然神色凝重的低喝了声。
前方出现了一股子邪异的气息,就好象被唤醒,正在壮大当中。
“先躲起来!”
秦钟低唤了声。
众人倚着宫殿,隐住身形,赵飞燕飞了出去,将一面圆镜系在高处,施展圆光术偷窥。
“大人,赶上了!”
比尔皮德急呼道。
传教士与圣剑骑士团也赶到了祭坛前,就见坛上,站着血淋淋的小王子,大祭司恰好落下了最后一笔。
帕库布瓦那二世似乎早料到了这一出,倒也不急不忙,回头道:“荷兰人,你们来的很及时,地母会很喜欢你们的血肉精魂。”
“上!”
罗伯格感受到了危险,猛一挥手。
圣剑骑士团共有十来人,个个身披板甲,手持银光闪闪的阔剑,一声不发,仗剑冲向祭坛。
教会有三大骑士团,分别是圣剑骑士团、巨浪骑士团与金百合花骑士团,直属教宗,每个骑士团的核心只有数百人,是教宗掌握的强大武装力量。
通常不是有紧要事,不会出动三大骑士团,今次,却一下子从圣剑骑士团中抽取了十来人远赴南洋,可见教会对地母的重视。
第234章 巨蛆现身 自然之母
小王子已经尸傀化了,被活生生的祭炼成了尸傀,而圣剑骑士团的目标,正是小王子。
谁都能看出,这场祭礼,小王子是关键,不拘是供品还是血食,先毁了小王子准没错儿。
每一名圣剑骑士,均是身形敏捷,力大无穷,这些人不通术法,但阔剑经过了祝福,板甲镌刻有铭文,具破魔之效。
其本人需要在圣池中浸泡,受那刮骨削肉之苦,这叫做圣水的洗礼,也是主的考验,惟有意志坚定,心念虔诚,才能挨得过去。
洗礼过后,力量大增,称之为一阶圣骑士,最多可洗礼九次,成为九阶圣骑士,其肉身强悍无比,配上阔剑与板甲,攻防皆备,专事强攻硬打,所向披靡。
这些圣骑士除了小队长是二阶圣骑士,其余都是一阶,却是配合有序,有的劈砍,有的直刺,还有着做着防御,誓要将小王剁成肉泥。
却是蓦然间,一股强悍的气息从洞穴中传出,夹带着暴戾、愤怒,浩大异常。
那些身形已然腾空的圣骑士纷纷坠地,摔的七晕八素,站在地面的,则是腿软了,一古脑儿的跌倒。
“什么东西?”
罗伯格色变道。
地底有东西在快速上来,地面都起了震动,所有人均是如临大敌,也顾不得去斩杀小王子了。
却见小王子的目光亮了起来,初时迷惘。随即现出虔诚与渴望之色,看向那漆黑的洞窟。
洞口突地一震,一条蛆状物从中翻了出来。
长约三丈,体表布满了黏液,白中透着黄,两侧长有一颗颗眼状物,没有足,口器中长满了锋利的牙齿。
这真是蛆!
秦钟等一干典狱司诸人瞠目结舌。
这就是圣物?
马塔山人的圣物,不是说好了是地母吗?怎么成了一只肥硕无比的蛆?
“唔!”
袭人不禁唔住了嘴,胸腹阵阵翻腾。
太恶心了!
不仅止于她,胡三娘与智能儿也极不舒服。
“嘿,邪了,兴许原本是圣物,被这帮子土人炼成了邪物,想贫道活了大半辈子,却从未见过如此邪的东西!”
逍遥子嘿的一笑。
秦钟神色凝重道:“这蛆许是不简单,我们先不要冒头,看看再说。”
“果然是魔鬼,好好的圣物被你们弄成了这副模样!”
罗伯格一看到蛆,就难以置信道。
“你们懂什么?这是我们马塔兰国的灵神,尚未化茧成蝶,一旦破了茧,就是世间最为美丽,也最为伟大的神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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