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龙:我怎么就成了节奏大师呢 第786节
对于波斯,阿拔斯王朝其实没有多少想法。
为什么呢?
因为现在的阿拔斯王朝虽然是自主的,但并不独立,还是塞尔柱帝国的属国。
他们受塞尔柱苏丹穆罕穆德二世管辖,一心都在谋求独立,结束塞尔柱帝国的压迫和剥削。自顾尚且不暇,哪里还有功夫扩张?
相反,他们更害怕大明顺利西进。
此时听到大明没有进入两河流域的打算,阿拔斯王朝上下全都不免长出了一口气。
原本的历史上,要一直到数十年后,经过巴格达之围,穆罕穆德二世不得不以失败收场,阿拔斯王朝才终于完成独立。直到后来蒙古人来了,才被灭亡。
“大明不是一个喜欢扩张的国家,因为波斯明教的原故,我们不得不恢复故土罢了。如果可以的话,大明很愿意和你们成为朋友。尤其是,我们还有着共同的敌人。”
外交要想成功,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知己知彼。因此在徐无道前往巴格达之前,他已经得到了关于阿拔斯王朝的情报。
他很清楚,阿拔斯人最想要的是什么。
果不其然,听到大明的意图,阿拔斯人全都意动起来。
如果大明不但不西进,还和阿拔斯王朝结成盟友,那么反抗穆罕穆德二世的成功性将大大增强。
众人窃窃私语,都在探讨大明的心意真实与否。
徐无道却一点也不着急,静候阿拔斯王朝给出答复。
鹰堡。
这里正在进行彻底的清理。
从今以后这里就是波斯明教的总坛了,最需要做的,就是彻底清理掉一切关于尼查里派的痕迹。
当然了,这里的东西也不是全都要被消灭。
就比如那储藏丰富的书籍、文献,就都被整理出来。里面除了关于尼查里派教义的内容要被焚毁之外,其余的都要运送到大明去。
张时德在各种书籍之间来回游走,给书籍分门别类、归纳整理。
身为龙虎山的传人,因为是旁支中的旁支,天师之位自然是跟他无缘的。眼见着在龙虎山没有出头之日,张时德就主动申请,跑来了西域看看运气。
因为他会炼丹,所以得到了重用,被安排在了火药生产部门。
到了那里,张时德才知道原来他们道士炼丹所用到的东西,居然可以制造成毁天灭地的武器。
他至今都忘不了,第一次看到火药威力时内心的震撼。
从此以后,完全忘记了炼丹修道,转而成为了一名专职的军火专家。
这一次跟随木婉清来到西域,他得到了一个任务,那就是整理鹰堡当中的典籍。
张时德是个细心的人,工作起来有些忘我,浑然不知时间的流逝。
因为这边的典籍都是波斯文字、回鹘文字和阿拉伯文字,所以他的身边带着三个翻译人员。
后世许多人对于伊教的印象,都是愚昧、落后、顽固的。但实际上,伊教在科技、文化、思想等许多方面,都有着极高的建树。
之所以会有那种印象,一个是相对于后来崛起的欧美文化,伊教文化确实跟不上时代了。
第二个原因嘛,就是欧美帝国主义的刻意宣传。
就好像他们污蔑中华文明愚昧、落后一样,都是有目的的。
张时德徜徉于书的海洋,着实吸收了许多知识。这一工作,就有点废寝忘食。
“这本书该怎么翻译?”
一个通译立刻上前。
“大人,这个应该译作《化学之书》。它是由著名的炼金术士贾比尔·伊本·哈扬著作的。”
“化学之书?”
张时德有些惊讶。
化学之名,他当然是知道的,因为在大明那边,就有这么学科,并且还弄出了元素周期表。
就连他都从中受益匪浅。
没想到在遥远的中东,居然也有同样的学术。
他晃了晃脑袋,刨除掉胡思乱想,开始专注于书中的内容。
“这段呢?又是什么意思?”
通译琢磨了一会儿,才斟酌地道:“这段好像说的是……是……是硝酸的制取方法。大人,硝酸是什么?”
谁知听了他的话,张时德登时跳了起来。
“你说这些内容是硝酸?”
问出来的时候,张时德的心怦怦乱跳。
由不得他如此,因为他想到了刚到大明的时候,全冠清特意找上了他。
当时全冠清问他知道丹砂吗?
开玩笑,哪个玩炼丹的道士不知道丹砂啊?
他记得当时全冠清说过一段这样的话,丹砂和硝酸结合,能制造出比火药威力更厉害的玩意儿。
他向全冠清求教,硝酸是什么?
谁知全冠清嘴里嘀嘀咕咕的,尽是些难懂的话。他略微听懂了一些,知道全冠清也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
因为全冠清让他保密,所以他记忆特别深刻。后来他多方探讨,可是根本没有人知道什么是硝酸。
真是想不到,在这遥远的波斯,居然意外得到了硝酸的消息。
第751章 西行漫记
一俟离开汴梁,刘嫣就彻底撒了欢。
身边没了那么多的眼睛,她也不用维持大宋太后的威严,就跟得到放风机会的囚犯一样,活泼的令人头疼。
“这支钗子好漂亮!”
这天傍晚,一行人到了洛阳。等吃过晚饭,刘嫣就撺掇出门逛街,不带护卫的那一种。
换成别人,想都不要想,吓也吓死了。
这要是大宋太后出点意外,怕不是九族都保不住。但是到了全冠清这里,自然没有关系。
一行人稍微乔装打扮,扔下了大队人马,出门玩乐来了。
开玩笑!
这里可是洛阳,丐帮总舵所在。
说句不客气的,在这里丐帮的能量比官府还要大,而且更容易守护众人的安全。
看似热闹、寻常的街市中,其实丐帮弟子早已遍布各处。不但如此,一些平日里名声不好的、手脚不干净的、来路不明的,早就被丐帮暗地里清除掉了。
所以几个人看似无拘无束地逛街,实则安全的一逼。
刘嫣也是可怜,年纪轻轻就入了宫。即使入宫前,也是大户人家的小姐,哪有现在这样肆意逛街的机会?
而对于女人来讲,逛街那是天性。于是她拉着郑之韵、钟灵和梅兰竹菊走在一起,看到什么都新奇。
一开始,对刘嫣这个大宋太后,几个女人还是有点小心的。虽然她们的家里人也都是天下至尊的存在,但太后嘛,应该不好相处。
结果熟悉了之后才发现,刘嫣就和姐妹一样随和,而且对待她们很友善。
尤其是发现全冠清大半夜的偷偷钻进了刘嫣的卧房,几个女人心里天雷滚滚。
自己这个夫君,胆子也太大了。
那可是大宋太后啊!
这要是传出去……
想想都刺激。
几个女人八卦之火无比旺盛,还跑过去听墙根。结果听到里面那些玩法和花样,一个个都懵了,好几天都不敢正眼看全冠清。
就怕那些花样落在自己身上。
万一真的变成了现实,自己是该……叫的大声一点,还是缠绵一点,还是消魂一点,还是放荡一点呢?
总之,得知了刘嫣和全冠清的关系,众女也算是明白了刘嫣主动要求去西域的原因。
想想也是,这女人还三十岁不到,结果就没了老公。往后余生,空虚寂寞,能有个人安慰她也是好的。
就是不知道大宋的皇帝知道了,会不会恼羞成怒,和大明开战?
要是被她们知道了赵晔是全冠清的孩子,真不知道该作何感想?
别看刘嫣贵为大宋太后,见惯了各种奇珍异宝,但是对于路边小摊上贩卖的饰物,却也欢喜的紧。拿在手中,眼睛却看着全冠清,意思不言而喻。
说起来,他还从未给她买过任何东西呢。
全冠清当然不会看不到,走过来对掌柜的问道:“这支钗子多少钱?”
见到来生意了,掌柜的立刻精神抖擞。
“客官,这根钗子可是用上等的昆仑山美玉制成,又经过最顶级的匠师打磨,起码得二十两银子。”
“你不要睁眼说瞎话,这怎么可能是昆仑山的玉?最多三两。”
“三两?你这是抢钱啊?起码十八两。”
“你这厮真是黑心,拿着不知道哪里来的破烂玩意儿冒充昆仑山的玉。五两,不能再多了。”
看到全冠清唾沫横飞地和展柜讨价还价,女人们从来没有见过他这样的一面,全都叽叽咯咯地笑个不停。
这样的日子,倒是别有一番风味。
最终,经过一番激烈的拉扯,全冠清以八两银子买下了这支钗子。
他亲手拿着,给刘嫣插在头发里,如同打了胜仗的大将军。
“哼,小样,跟我斗。放眼天下,谁杀价能杀过我?”
钗子很便宜,但意义不一样。
这是他亲手为她买的,亲手为她戴的。站在热闹、璀璨的街市中,刘嫣晃动着脑袋,一如当年第一次遇见他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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