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村支教的哪些日子/乡野小春医 第510节
村里人天天干活,可不敢戴着那么贵重的东西乱跑,要是不小心弄丢了,她非气的跳河不可。
吃饭时,萧晋发现她没有戴戒指,猜到是因为什么,便也没有多问。
他不在的这几天,帮他代课的是秋语儿。大明星的文凭见识虽说不如陆熙柔,但教几天小学生,还是绰绰有余的。
于是,饭后,他干脆又把秋语儿赶去上课,而他则在看过贺兰艳敏的身体之后,走进了只有他和郑云苓才能使用的配药小屋。
屋子里,郑云苓正在给毛球丢下的那只吉娃娃灌药,可怜的小狗已经虚弱的不能动了,只能任由她摆布。
萧晋挑挑眉,走过去问:“云苓你还懂兽医?”
郑云苓抬起眼皮看看他,再没什么反应,直到半碗药全给吉娃娃灌进去,才起身擦擦腿上滴到的药汁,拿起手机打字道:“不懂,但我摸着它好像断了根肋骨,我给它喝的是愈合人骨头的药,至于还有没有其它的内伤,就听天由命了。”
萧晋满头黑线,看看可怜的吉娃娃,心说但愿你命够大,如果真能好,老子家里也不缺你一口吃的。
这时,郑云苓换上一双旧鞋,拿起衣帽架上的外套穿在身上。萧晋看的奇怪,就问:“你要去哪儿?”
郑云苓指指东边,又用手比划了个拱形,萧晋看懂了,她是要去种草药的大棚转转。
“我跟你一起去吧!”他说。
郑云苓不置可否,转身出了门。
南方的冬天天气阴冷,山里人口少,又没有什么高楼大厦挡风,温度要更低一些,寒风也更加的凛冽,所以刚出院门没多久,郑云苓的小脸就被吹得红彤彤的。
萧晋见了一拍脑袋,说声“你等我一下”,就飞奔回家。
郑云苓站在原地,静静的看着他奔跑的背影,忽然很想知道,他只是习惯性的对人好,还是自己有什么与众不同之处。
没多久,萧晋跑了回来,手里多了一条围巾。
帮她围上后,他说:“一直都忘了问你喜欢什么颜色,所以我就做主买了白色,要是不喜欢的话,告诉我,我下次给你换别的。”
郑云苓感受着脖子和脸上的温暖,微微一笑,摇了摇头,掏出手机打字道:“这个很贵吧?!你已经给我买过很多东西了,以后不要买了。”
“我钱多烧得慌,不花就浑身刺挠。”萧晋咧开大嘴笑着说,“你是医者,救治病患是你的天职,所以,我的郑大神医,以后但凡我买的东西,你该拿就拿,该要就要,权当是在做善事吧!”
郑云苓看了萧晋片刻,点点头,一边继续向前走,一边在手机上打字问:“为什么你每次送我的东西都是白色?记得你给我的第一瓶玉颜金肌霜就是白色的。”
“呃……”萧晋不好意思道,“原因听起来挺尴尬的,这会儿要是情绪激动的时候也就罢了,平淡聊天的状态说出来,总感觉尴尬癌都能犯了。”
郑云苓突然又停下脚步,转过身认真的看着他,大眼睛里清清楚楚的写着三个字——我要听。
难得一向安静乖巧如兰花一般的小哑巴能露出这样娇嗔一般的表情,别说只是尴尬癌,就是会得真癌,萧晋也不在乎。
“那个……”他抓抓头发,说,“我、我就是觉得你是我长这么大所见过的最纯洁、最干净、最善良、最与世无争的人,这样的你,其实无色的透明才最合适,但现实中无色透明的大部分都是液体,任何固体都是有杂质的。
所以我想来想去,就选了白色,因为只有它是颜料调不出来的颜色,最本真,最像你。”
说完的时候,他的身上已经起了一片又一片的鸡皮疙瘩,老脸也有点儿泛红,忍不住接着道:“你先感动一会儿,我去那边揉揉胳膊,实在受不了了。”
郑云苓无声的笑了,笑着笑着,眼睛里就开始变得波光粼粼。
原来,在他的心里,我是这个样子的,应该算是独一无二吧……
等萧晋终于犯完了尴尬病,她低头在手机上输入道:“我原来喜欢的颜色是褐色,就是大部分草药干枯后的颜色,但从现在开始,我喜欢白色了,而且最喜欢!”
萧晋挑挑眉,吐槽道:“这么容易就更改爱好,不觉得太随便了吗?”
郑云苓抿唇一笑,寒风中娇艳欲滴。
这三个月里,村里闲着的几个男人已经盖好了五个大棚,里面也都种上了草药,不光是金肌草,其它一些必须的名贵药材也有。至于家里院子,早就重新平整成了平地,只在一个角落留了个小药圃,当作平时两人试验药性和做种的试验田。
第六座大棚已经垒好了墙面,上面的支架也快要架设完了,房文哲跟在梁建国的屁股后面,手里拿着个小本本不知道在记着什么,看到他们过来,远远的招了下手,就继续忙碌起来。
虽然是冬天,但几十天的户外活动下来,原本那个嚣张跋扈的傻逼少年变得黑了许多,也健壮了许多,人也沉稳了不少。
值得一提的是,他的崇拜让梁建国在村子里很是趾高气昂了一把,原本老实到三巴掌打不出个屁的废物男人,如今却让城里的少爷甘心拜师学艺,这在他看来,简直就是可以称得上光宗耀祖了。
梁胜利就很红眼,因为房文哲对他的瓦匠活没兴趣,而另外那个臭小子又是萧晋的徒弟,打死他也不敢上去抢。
萧晋直到现在都没有想明白,一个曾立志将来要拿几十个网球大满贯奖杯的都市小子,为什么会对木匠活那么痴迷,以至于连午饭都要跟着梁建国在工地上吃。
没错,他没跟房韦茹说实话,房文哲真正喜欢的是木匠活,所谓木雕只是学木匠活打家具时的练手而已。
不过,他已经想好如果房韦茹发现真相后发火该怎么说了——孩子当不了木刻艺术家,可以培养他学设计嘛!将来不也一样可以成为顶级的家具设计师?起码不用担心当艺术家会饿死。
走进一个大棚,寒风立刻就被挡在了外面,温暖的感觉扑面而来,空气中满满的都是药香。当然,不喜欢中药味的,会觉得很臭。
大棚另一边的尽头蹲着两个小小的身影,一个拿着小锄头正在锄杂草,一个挎着一个小篮子跟在后面捡。两个人个头一般大,但明显前面拿锄头的男孩年龄要稍长一些,后面的小姑娘扎了两条麻花辫,看上去也就十岁左右的样子。
两个孩子都粉雕玉琢的,像一对瓷娃娃,萧晋捏着下巴看了一会儿,就嘿嘿笑道:“飞鸾这个臭小子,年纪不大,挺会泡妞,全村的孩子中,除了二丫之外,就属这个妞妞最可爱了,他倒是眼光够好。”
拿锄头的小人儿自然就是巫飞鸾,至于后面跟着的女娃娃,则是村里最年长的梁婆婆、也就是曾摸着萧晋头顶说傻孩子的那位婆婆的重孙女,叫梁妞妞,名字听上去很土,但人却很可爱,所以连带着名字也有了萌属性,听多了会感觉是一个让人很舒服的名字。
郑云苓用胳膊肘捣了他一下,然后送给他一对白眼,似乎是对于他这么调侃孩子的行为很不满。
萧晋笑笑,就提高声音喊道:“小鸾,妞妞。”
两个小人儿看到他,就一起跑了过来,途中巫飞鸾怕妞妞摔倒了,还特意牵住了她的手。
萧晋就也用胳膊碰碰郑云苓,还挤眉弄眼的,仿佛在说:看吧看吧,我没说错吧!
对此,郑云苓只能摇头苦笑。
两个孩子跑到近前,都很有礼貌的弯腰施礼,齐齐喊了声老师,然后又冲郑云苓弯腰,喊了声苓姨。
萧晋的恶趣味仿佛没完了,又凑到郑云苓耳边小声说:“有没有感觉像是在拜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