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小刁民 第134节
李洪涛也走了,孙颖望着他远走的背影,露出了一丝不屑的笑容。
于露和刘大宝很快到了镇里。
挑选了镇里面最好的宾馆,两人就走了进去。
两人行男女之事也有多次了,来宾馆还真的是第一次。
刘大宝心里不知怎么地有些激动起来,好像这事特刺激似的,于露还好,内心却也涌动着燥热的火焰。
大河镇,小地方,开宾馆是不用**的,给钱就行。
交过钱,刘大宝就迫不及待地拉着于露往房间走,于露脸色一红,倒也乖巧地跟了过去。
前台收款的小妹,看着两人往里走不禁唏嘘地咂咂嘴,心说现在社会都咋了,这么天仙一般的女人居然会看上这么个小黑脸。
刘大宝可不管她的目光,反正谁也不认识谁,下次指不定啥时候来了。
进了屋子,刘大宝当家把于露抱起,狠狠地扔在床上,继而就是一番疯狂的占有。
两人缠绵了足有三个小时,在于露手机闹钟响起的时候才分开。
“要不今晚留下吧。”刘大宝之前就听到于露说要走的,拉着她的手挽留着。
“今天还有事呢,必须的回去,下次吧,下次我一定好好陪你。”于露扫了一眼刘大宝胯下的巨物,红着脸小跑着去卫生间洗澡了。
于露有事,刘大宝也没多留。她走后,自己也不多会就出了宾馆。
刘大宝注意到,自己出宾馆的时候前台小妹的脸不知为何红了,眼神也有些闪躲。 目标编号016
第90章 蛋糕
人参苗和猪舍的事早就处理好了,也不着急回去。
于露的话还萦绕在刘大宝的耳边,也给了他莫大的信息去向吴翠花求爱,这可是件重要的事,怎么着也得好好打扮一下才是。
别的不说,衣服怎么也得整套新的,刘大宝都快一年没买衣服了。
还有头发,也没个发型,无怪宾馆小妹那么看自己,也只有于露不嫌弃自己了。
刘大宝看着时间还早,就转身去了市场里。
随手挑了两件衣服,刘大宝又进了一家以前经常来的理发店。
“哥,剪头发啊。”
刘大宝一进屋,就有人热情地打着招呼。
一回头,发现是店里面的小妹,顿时感觉眼前一亮。
小妹约莫十六七岁,梳着披肩的黑长散发,模样长得十分可人,宛若从电视剧青春剧里面走出来的女主角似的,尤其瓜子脸上那对大眼睛眨呀眨像是会说话似的。
只是小妹身材还没发育成熟,前平后不翘的,将身上那一套质量一般的白领制服完全没有撑起来,显得有些瘪,却凸显了少女的萝莉感。
“对,我剪头发,怎么这店换老板了么?”刘大宝四处一看,屋里面除了少女以外就是几个正在烫头的妇女,倒是没有其他人,连之前的老板都没见了,问。
“是的,哥,上个月就换了,原来老板不干了,我就把店换了。”少女脸上带着诚挚的笑容,露出了一排洁白的牙齿,微笑道:“不过哥你放心,妹子也是洗剪吹烫样样拿手,保管手艺一点不比原来老板差。”
美少女一口一个哥的,听的刘大宝都快不好意思了,这要是再走也太不近人情了,打趣道:“行,那我这脑袋就交给你了。”
“放心吧哥,那这边来,我先给你洗头。”少女又是莞尔一笑,帮着刘大宝放好东西,引着他往里头走。
刘大宝躺在洗头设备上,少女就开始了洗头工作,别看这女孩年纪不大,洗头洗的真不错,边洗还帮刘大宝按着摩。
当然,少女的嘴上也没停下来,或许是职业要求吧,少女显得十分健谈,洗个头的功夫,刘大宝是哪人,来干啥,啥时候回去给问了一个遍。
刘大宝躺在设备上,仰视着少女年轻漂亮的脸蛋,也配合地和她聊着。
洗头完毕,接下来就是剪发了,少女利索地帮刘大宝围好围布,正准备开剪,就听到外头传来吵闹声。
声音是从隔壁蛋糕的传来的,随着这声音之后,人群立刻朝着那店里围了过去。
刘大宝也被这声音吸引了,不过因为角度关系,他看不到发生了啥事,倒是听到了一个声音,让他浑身一僵。
“你……你不要脸。”
错不了,天天去卫生所睡觉的的刘大宝一下子就听出了这是蔡莹莹的声音。
豁地站起了身,刘大宝解开身上的围布就冲了出去。
蛋糕店内,蔡莹莹此时正拎着一盒子蛋糕,怯生生地站在原地。
她的身体有些发抖,那张白嫩的小脸写满了惊慌,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挂着水雾正紧张害怕地看着眼前三个青年。
在她的记忆里,三个少年的黄毛青年她见过,在第一天来大河镇坐的大客车上,就是这个人摸了自己的屁股,还挑衅地闻手来着。
就在刚才,她买蛋糕的时候,这个黄毛不知道怎么又出现在了自己的身后,故技重施,又一次摸了自己的屁股。
蔡莹莹这一次没有选择妥协,而是一巴掌打在了他的脸上。
被打了一巴掌,黄毛一怔,然后用手一摸脸,深吸了一口,脸上浮现出来淫笑,说:“美女,你胆子不小啊,敢打我,你知道我黄毛是谁么。”
“是啊,美女,你可摊上大事了。”另外两个青年也是上下打量着蔡莹莹的身材,眼里充满了淫光。
“我不管你是谁,你再敢骚扰我,我就报警了。”被三个青年这么围着,蔡莹莹哪有不怕的道理,只能拿出最后的一点手段来自保,同时试图请求围观群众的帮助。
可惜,围观的人都知道黄毛在这市场里的坏名,没人敢出手。
“哈哈,报警,美女你电视剧看多了吧,这是大河镇,哪有警察管你这个。别说没警察管,就是有警察管,我黄毛也不怕。”黄毛哈哈大笑起来,摇着脑袋说:“今天你打我一巴掌,这事别怪我和你没完,赔我五百块钱,再陪我们哥三吃顿饭就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