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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魔都修道那些年 第449节

钟离生打开黑布,现出大刀原行,钟离生说道:“原本还有一个长刀匣子,时间久远,我还小的时候,就被我奶奶烧锅用了。”

长刀长约两米半,杆长有一米二三,连接手柄的大刀,与刀杆差不多长,是天外陨铁打造,上面刻满了花鸟图文,隐约阵法、符篆气息流露。

两千余年,大刀依旧锋利异常,并没有半点锈迹。

张青云弯腰,轻轻就把长刀提了起来,在手中舞了一个刀花,大刀在张青云手中轻若无物。钟离生有些震惊,这柄大刀他称量过,两百八十斤!

要不是这次死而复生,张青云引导的木之法则,不仅让钟离生复活,肉身也得到了改造,力量比以前大了不少,这柄大刀他都无法拖回道观。

张青云单手持刀,还是单手握住大刀刀柄末端,平平一刺,大刀被张青云端在空中纹丝不动。

“好刀!”

大刀不仅锋利,阵法叠加,一分力,可以发挥出三分威力。也就是说这柄大刀可以加持在使用者自身力量基础上,发挥出三倍自身力量的攻击。

虽然不是神器,只是一件法宝,张青云自信,他要是使用这柄大刀,轻易就可以劈开几座大山:“很不错。”

“居士...”

张青云用黑布,把长刀重新包裹好:“如此重宝,贫道不能收。”

这是真正法宝,价值连城。

要是卖给修行之人,单单卖价,就可以在魔都最繁华的地段,买下整整一座小区都不在话下。

价值太高!

上次王阳明,也曾经献上宝物,可惜只是一把剔骨刀,很普通。

这次是法宝中的重宝!

这柄大刀,虽然防御力有限,攻击力极为骇人。

关键是,张青云也用不上这种法宝。

术法神通无穷,随随便便一枚符印,造成的杀伤力,也不比使用大刀,造成的杀伤力小多少。

“道长,还有什么比命还更珍贵的?”

钟离生摇头苦笑:“若是我有儿子,这柄大刀或许还会传下去,但是...妞妞毕竟是女孩子,这种兵器,我不打算给她。”

再推脱,就显得矫情,张青云不在推脱,黑布取下来,仔细端详这柄大刀:“咦?”

大刀刀柄上,有钟离两个小篆。张青云好奇道:“钟离居士,你祖上有修道士吗?”

钟离生点了点头:“有!”

“我的祖上,就是秦末韩信手下大将钟离昧,也就是后来道门之中,演化出来的八仙之一的钟离权,汉钟离...”

第434章 头顶生疮脚底流脓

“汉钟离的后人。”

汉钟离,八仙核心人物之一,吕纯阳等八仙仙人,就是汉钟离度化,并且赐予机缘成仙的。可以说,汉钟离不仅修为强大,还是以为乐于赐予机缘之人。

把玩着手中大刀,张青云砸吧着嘴:“怪不得妞妞会有特殊体质。”

血脉传承,并不是虚妄。

妞妞祖上是汉钟离,那么血脉之中,就有仙人血脉。

而有些时候,天生的,或者后天因为某些原因,血脉中一些能力,就会觉醒。这就是觉醒者,有的甚至,直接觉醒异能,成为一方强者。

要是能够修行,进一步发掘传承血脉,必然是一个资质逆天的修行天才。

之前,张青云还没有注意这些,妞妞的血脉,真是出乎意料。

汉钟离后人,甭管真假,手中大刀的确是一件法宝:“钟离生是个聪明人...”

这柄大刀钟离生一定知道价值,也应该知道这就是一件法宝,传承两千余年的大刀,就算不是法宝,也是一件价值连城的宝物。

这是文物,这是古董。

传承文物古董,那是极具研究价值的。

“救命之恩?”

这柄大刀可以报答救命之恩,并且让张青云欠他不少:“这得是多么不信任贫道本事,那一枚化春符,让你活到八九十岁还是可以的。”

活到八九十岁,足以亲眼看到妞妞嫁人生子,甚至看到重孙...

钟离生现年,也不过三十二三岁而已,还没有张青云年龄大。

显然钟离生以为自己活不长,如同托付后事一般,把大刀给了他,要是他哪一天不在了,看在送刀的份上,照顾妞妞。

这就是钟离生的目的:“可怜天下父母心呐。”

为了孩子,还有什么舍不得的?

如此重宝,也送给了别人,而这一切,都是为了妞妞。

“钟离生可能不知道,他的女儿妞妞特殊体质,这可是宝。”

张青云这一刹那,萌生了收徒意念。

“啧啧,不行的。”

收徒是要传承自己的衣钵的,必须要与自己的道契合。

不仅如此,钟离生愿意妞妞,现在就跟着他修道?

显然,这根本不可能。

张青云还没有研究透妞妞是什么体质,没有打开天眼,张青云有一种感觉,要是自己看穿妞妞的特殊体质,他对于阵法一道,必然突飞猛进。

张青云脸上流露出一抹莫名笑容:“最起码,要是遇到什么秘境,什么洞天福地,无法破解的阵法,直接带着妞妞去,跟在后面就可以直接进去,多省事?”

收起大刀,直接无视了小钟传来的本能吞噬大刀的渴望,张青云撇了撇嘴:“你就是道的一个分身一般,你吞了这柄大刀,好让道反抗我吗?”

参悟了一会儿符篆,张青云提着蒲团出了门。

盘膝坐在门洞内,观看人生百态。

对面奶茶店依旧生意火爆,排队的女人,排起了长龙。

上一波着急上班的女人走后,这群下了班的女人,时间很是充裕的。

别看这群女人有的满脸疲惫,浓浓的化妆品遮掩下,也难以遮掩黑黑眼圈,但是人家女人,甘心等待一两个小时,喝一杯奶茶。

没一会儿,张青云眼睛余光,就看到妞妞一步一步,走了过来,眼睛一直盯着奶茶店那里,眼睛中充满了渴望。

“果然,女人不分大小,爱好都是一样的。”

奶茶一点不好喝,张青云品尝过。

浓浓的工业味道,全是添加剂,没有丁点的纯正牛奶:“这丫头,这玩意喝多了胖人。”

之前小美每天一杯奶茶放在道观门前,全让妞妞喝了。要不是张青云施展术法,缓解妞妞体内不平衡的一些物质,妞妞就不是现在身材匀称的小姑娘,早就变成了胖姑娘。

“想喝奶茶?”

看到小丫头,已经站在自己身边了,还不断用眼睛瞄奶茶店,张青云就感觉好笑。

这叫欲盖弥彰吗?

“道士叔叔,我还没有喝到春天的第一杯奶茶呢。”

妞妞没有直接回答,想不想喝,而是表达自己,没有收到春天第一杯奶茶这种礼物。

很显然,这丫头已经明明白白说明:我就是想喝奶茶。

张青云却不敢多事,这丫头古灵精怪,思维奇特。要是真的送她奶茶,这丫头绝对会想歪,而且言语雷人。

“没上学?”

张青云好奇,这都过了上学的时间点,妞妞怎么还没去上学?

妞妞瘪了瘪嘴:“道士叔叔,都不知道今天是周六吗?”

“额...”

还真不知道。

张青云对于周几没概念,他没上过学,自然对周几没有什么感觉。

“咦?”

妞妞忽然看向一个方向:“好丑的衣服,那是什么衣服呢,怎么这么丑?”

张青云眼睛一瞥,看到排队最末尾,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一个女人,穿着合欢服,手中拿着圆扇,自以为自己很美,吸引了不少目光,她自己则是目光含有不屑。

这女人似乎没有注意到,每一个看到她穿着这衣服,人们眼中的厌恶与怒火。

穿上这衣服,仿佛自己化身人上人,高人一等,瞬间生命升华一般。

就如同,自己穿上合欢服之后,化身贵族,尔等皆是贫贱。

张青云道心跳动,升腾起一朵火焰,莫名的心里涌出一抹杀机。

这是民族之痛!

这是对整个民族的侮辱,对整体炎黄子孙的羞辱!

“先烈英灵不远,这才几十年啊,都忘记了曾记得耻辱了吗?”

张青云想杀人!

这是败类!

民族败类!

“道士叔叔,那是什么衣服呀...”

妞妞歪着脑袋,小脸上满是迷惑:“就像电视上,那些不正经的女人的穿着。”

“小朋友,你道士叔叔不一定认识这服装呢。”

在门洞右手旁,有两三个小年轻正在等待买奶茶的女友,顺便晒晒太阳:“正经人谁穿这衣服啊,这叫合欢服...”

“合欢服?”

妞妞眼睛里都是迷茫:“那是什么服装?”

“嘿嘿...”

一个年轻人先是莫名的笑了笑,并没有回答。

很显然,有些话不适合教导小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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