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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征服万千少女开始的重生之旅 第54节

第九十四章 你的梦想

秦颂看着闭着眼睛的唐思瑶,没有打扰,这首歌,足以给每一个失落的女孩以力量,让她们坚强,这正是他选择这首歌的原因所在。

别看唐思瑶一副浑不在意,大大咧咧,没心没肺的样子,网上这么多的谩骂,没人会真的不在意,君不见被网暴跳楼的有多少人,更何况一个二十来岁的小女孩了。

来之前,琳姨叮嘱过他,让他照顾唐思瑶。秦颂答应了,就不会食言,更何况,这是他从小一块长大的死党,两人可是有着深厚的……emmm……一根棒棒糖的友谊。

录音室里,亮着昏暗的灯光,嘿,还别说,从这个角度观察唐思瑶,挺美的。

秦颂突然想起了那个晚上,在琳姨的卧室,同样昏暗的灯光,淡黄的床头灯洒落在琳姨的脸色,照映着她吹弹可破的肌肤。

两人是母女,面部轮廓十分相似,不同的是琳姨身上多了一股成熟的气质,而在唐思瑶的身上,更多的是甜美。

“哎,卧槽,你这歌,太绝了……”不过下一秒,唐思瑶一开口,就破坏了静止的美感,甜美的面庞下,隐藏着一颗大姐大的心脏。

“你在看什么呢?”唐思瑶凑上前,狐疑的在秦颂面前瞧来瞧去,这家伙,刚才的表情怪怪的,准没想啥好事。

“没想啥。”秦颂稍稍退开些距离,总不能说我在想你妈吧,这话要是说出口,有点像骂人的,指不定人家一个大嘴巴子就扇过来了。

唉,一个男人连女人都收拾不了的话,就是这么的卑微。

“切。”唐思瑶“切”了声,“这歌你再唱几遍呗,旋律没记清。”

想了想,又吐槽了一句,“对了,用不着用女声,太娘了,跟太监似的,直接用你自己的声音唱。”

“太监?”秦颂表示靓仔无语,你他娘的别太离谱了啊,就算我用女声唱腔,也和太监八竿子打不着吧。

真是无语他娘给无语开门,无语到家了。

秦颂闷着头,又给她唱了几遍,越听,唐思瑶的眼睛越亮,不时的掏出笔记本写着些什么。

等他唱完,两人又开始交头接耳,商量着怎么唱更完美,秦颂不遗余力,将脑海中关于这首歌的所有记忆,事无巨细,一股脑的告诉唐思瑶,方便她进行编曲。

“嗯,这里可以加点小提琴,这里用笛子的声音,这里最好用……”唐思瑶咬着笔头,皱着眉思考,时不时的用设备模拟,秦颂听了,点头,她就记下来,摇头就pass。

如此,一直折腾到傍晚,两人才恋恋不舍的出了录音室,老板见两人出来,立马进录音室看了一眼,嗯,没啥奇怪的味道,设备也没问题,今天赚大发了。

路上,两人边走边聊,关于曲子的意见,每每有灵光一闪的地方,唐思瑶都欢呼雀跃,跟得到心爱玩具的小女孩似的。

“下次比赛,你就唱这首歌吧。”秦颂说道,“编曲就署你名。”

“啊,这……”唐思瑶下意识的想要拒绝,这绝对是首精品歌,秦颂已经把曲子旋律都哼出来了,随便找个人都能完成接下来的编曲工作。

“我的乐理知识都是你唐老师教的,能有灵感,军功章有你一半。”秦颂给她分析,“而且,这首歌的编曲工作都交给你了,我过几天就得回去,可就不管了啊。编曲署你名也是应有之义,别再拒绝了。”

“唔……”唐思瑶想要反驳,却一时间说不出话来,理好像确实是这个理,可总感觉自己占了好大的便宜。

“还有,咱两谁跟谁啊。”秦颂接着劝道,“就这样愉快的决定了,再说什么拒绝的话,可就矫情了啊,你堂堂唐家大小姐唐思瑶,应该不会是矫情的小表砸吧”

“我%$^……,你说谁是矫情的小表砸呢?几天不收拾,我看你是皮痒了是吧。”唐思瑶毫无淑女形象,甩过小背包,作势要往秦颂头上砸去,“别跑。”

“你当我傻啊,你让我别跑就别跑?”秦颂施展三十六计,跑为上计,在话出口之时,就料到唐思瑶会发飙,一溜烟已经跑出了好几个身位远。

许是这些天的锻炼有了效果,又许是唐思瑶身上的累赘太重,一下子,竟然没追上。

“好了,不闹了,别跑了。”唐思瑶累得双手撑膝,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

“切。傻子才信你。”秦颂太了解唐思瑶了,根本不上当,不远不近的和她保持着安全距离。

实在是他也累得够呛,想跑也没力气。

两人回到医院,沈修洁看着气喘吁吁的两人,“你们,你们干嘛去了”

“没事,运动运动。”唐思瑶说了句,眼睛恶狠狠的撇了眼秦颂,开始收拾行李,她的伤势已经完全好了,没必要再在医院里住着。

“唐姐,放着我来。”沈修洁很有眼力见,抢着收拾行李,让唐思瑶歇着就行。

在她眼里,唐思瑶不仅是偶像,还有百分之八十的可能性成为她的老板娘,不讨好不行啊。

三人收拾的很快,退了病房,直接打车去酒店,还有两天的假期,到时可以在燕京逛逛,来了这么久,都没怎么看过燕京。

两个不同世界的首都,应该有不一样的乐趣吧。

到了酒店,沈修洁进去开房,两人就站在门口闲聊,吹着晚风,看着人流人往的车流,行色匆匆的行人,还真有别样的感觉。

“秦颂,你有什么梦想么?”唐思瑶紧了紧外套,十一月的燕京,已经进入了冬季。

“梦想?”怎么突然开始煽情了?秦颂看了眼唐思瑶,接着说道,“我小时候的梦想就是挣钱,挣很多很多钱,可现在长大了,就没那么俗气了。”

“哦?”唐思瑶微微侧头,“那你长大了的梦想是什么?”

秦颂四十五度仰头望天,做出一副忧郁的样子,“我长大了的梦想啊,不过是半壶茶,一间房,两亩地……”

唐思瑶听着,这小子,看不出来,梦想还挺朴素,半壶茶,一间房,两亩地,嗯,听着就很有意境,她沉浸在秦颂描述的悠闲农家生活当中,梦想着退休以后,是不是在他边上包块地,一起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

这样的生活,好像也挺不错。

“再加上三五红颜,七八好友,千百亿存款,如此,便已满足。”

“噗,啥?”唐思瑶正幻想着退休后的悠闲生活,突然听到边上这家伙狗嘴里吐出的象牙,差点以为自己出现了幻听。

啥玩意,三五红颜?千百亿存款?真有你的,小时候的梦想是俗,长大了的梦想是低俗!

……

第九十五章 七种武器

接下来两天时间,一男二女,完全屏蔽了网络上的流言蜚语,开始在燕京逛吃逛吃逛吃。

燕京作为华国首都,有很多好玩的地方,许多名胜古迹和地球上的北平相差不大,比如长城,作为祖龙的大手笔之一,燕京自然也有。

还有大家耳熟能详的天坛公园,故宫,颐和园等等等等,当然除了这些,也有许多不同的地方。

唐思瑶在燕京呆了一两个月,能算的上是半个土著了,带着两人玩的不亦乐乎,把网络的糟心事全抛到了九霄云外。

正所谓,家里有粮,心里不慌,唐思瑶手里捏着一张王炸,对于下期比赛,根本就不担心。

你现在黑的越狠,老娘到时候逆风翻盘就越华丽。

燕京该逛的地方,都带二人逛了,闲来无事,唐思瑶又带他们去自己练舞的地方,好家伙,里面的妹子质量是真的高,看的秦颂流连忘返,口水直流。

嬉嬉闹闹了一下午,秦颂背着唐思瑶偷偷加了好几个妹纸的联系方式。

两天的时间一晃而过,假期结束,秦颂抱着背包和唐思瑶告别,带着挂件沈修洁回了洋城。

嗯,好像有件事忘记办了,当初老李头让他带几张戚白筠的签名照,可惜,自己完全没机会和戚天后搭上话。

戚天后的签名照没有,张天王的签名照倒是搞了几张,要不然就让老李头把张天王的签名照挂在自家的卧室里吧。

高铁上,秦颂也没闲着,一直用笔记本电脑码字。

短篇武侠小说么?秦颂双手托着额头,回忆那些让他刻骨铭心的短篇武侠小说。

提到武侠小说,就绕不开金古黄梁温五绝。

金古黄梁温分别指金庸、古龙、梁羽生、温瑞安、黄易五位武侠小说大家,地球上,写武侠小说的作家千千万,但是,能被人们认可的武侠宗师只有五位,他们每一位都创作了大量武侠作品,被读者奉为经典。

金古黄梁温的地位,毋庸多提。

可惜,在秦颂穿越之时,除了温瑞安先生外,其余四位大家皆已仙逝,令不少武侠迷扼腕叹息。

既然要写武侠小说,自然从这五位武侠名家中挑选作品最好。

毕竟这些人的地位摆在那儿,他们的作品久经市场考验。

现在的文学杂志社正是有起色的时候,经不起一点折腾,只能用最好的作品来留住读者,把名气打出去后,就能收到优秀作者的投稿,到时候,他就没必要这么累了。

选择范围摆在那,中短篇武侠小说,没啥好考虑的,秦颂敲击键盘,在屏幕上打下四个大字,《七种武器》。

没错,他选择的小说正是古龙大侠的代表作之一—《七种武器》。金古并列,梁温其次,黄继往开来。从这句话上来看,就知道古龙在武侠界的地位有多高,“古龙”二字,本身已成为一个文化符号。

七种武器分别是折凳,板砖,胡椒粉,辣椒油,平底锅,酒精炉,啤酒瓶。咳咳咳,说笑了,这是街头小混混手上的七种武侠,而在大侠古龙手中的七种武器则为长生剑,孔雀翎,碧玉刀,多情环,离别钩,霸王枪……

七种令人闻风丧胆,不可思议的武器,七段完全独立却又互有联系的故事,七种快慢缓急,冷热刚柔,各具特色的写作风格。

台湾作家胡人曾深有体味的评价过古龙的《七种武器》,“在这部巨著中,写尽了天下情,天下爱,天下恨,天下恶,无论写什么,都写到了极致。这部作品,是古龙倾尽了一生体验,铸就的一部人生宝典,它确实影响了一代人。”

《七种武侠》更是开创了寓言式的武侠小说。

秦颂选择《七种武侠》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古龙小说的故事大部分没有历史背景,不像金大侠的作品,有着明确的时代烙印,如此,更方便他抄……额,改编,可以少耗费诸多脑细胞。

“七种武器?”沈修洁凑着小脑袋趴过来看,“秦大大这么勤奋么?已经开始写短篇武侠了?”

如此有才华还这么努力,还真是应了那句话没有人可以随随便便的成功,你只看到了他面前的光鲜亮丽,却看不到背后的汗水。

比你优秀的人不可怕,可怕的是比你优秀的人还比你努力!

“嗯,早点写完,早点轻松,省的让那霸王花整天追在屁股后面催稿。”秦颂伸了个懒腰,打完《七种武器》四个字后,总感觉浑身哪哪儿不得劲,想要碰碰这里,看看哪儿,沉不下心来码字。

“霸王花?”沈修洁闻言捂嘴“噗呲”一笑,费秋蕊人很好的好吧。

“啤酒白酒矿泉水,香烟瓜子火腿肠……”恰在这时,高铁推销员推着辆小推车走了过来。

“算了,吃个泡面再码字吧。”秦颂合上笔记本,喊住高铁推销员,转头问了声沈修洁,“对了,你要吃么?”

“不吃。”沈修洁嘟着嘴摇头,最近几天伴上秦大大,伙食太好,她昨天偷偷称了一下体重,发现又重了几斤,对于方便面这种高热量食品避之不及,哪还敢吃?

“切,不懂享受。”秦颂吐槽了一句,高铁上吃泡面是绝配,不吃拉倒,“来一盒康帅傅泡面,要老坛酸菜的,够味。”

“对了,再来颗鸡蛋,再加根肠。”膨胀了,吃泡面竟然要奢侈的加鸡蛋和肠。

“你安心码字,我去给你泡泡面。”沈修洁接过泡面,一溜烟去车厢交接处给老板倒开水泡面。

秦颂只能打开笔记本,接着码字:【七种武器之长生剑。

题记:七个不平凡的人,

其中不可思议的武器,

七段完全独立的故事。

天上白玉京,五楼十二城。仙人抚我顶,结发授长生。】

长生剑开篇之初,引用诗仙李太白极有韵味的一小段诗,仙气缥缈,给小说奠定了极高的基调。

这个世界,当然也有李白,只不过是个老外李白,是个女的,还嫁给了华国一个颇有名气的主持人。

诗仙李白是没有的,所以秦颂很不要脸的将这首诗据为己有。

基操罢了,勿6。

说是诗,其实只不过引用了四句话,倒不用怕露馅。

沈修洁泡好泡面回到座位,看着她出去一趟,秦大大才不过码了几行字,心中暗道,原来才华横溢之人写小说,也和我一样啊,半天憋不出来几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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