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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欢乐颂开始的日常 第298节

“我觉得你最好还是给她打个电话,女孩子嘛,就得多哄哄。”

“我哄她,谁哄我啊?我也生气着呢。”

闲聊时,音乐声忽然停了,台上出现了几个人,抱着乐器分别落座,坐在最前面的是个颜值不低的女孩,头发烫成波浪形,对着话筒轻轻唱了起来。

“嘀嗒嘀嗒嘀嗒嘀嗒,时针它不停在转动。”

“嘀嗒嘀嗒嘀嗒嘀嗒,小雨它拍打着水花。”

“……”

蓝未未被抓耳的旋律跟歌词吸引了注意力,跟着歌曲轻轻打着拍子,嘴里赞叹,“这首歌挺好听的,以前从来没听过。”

“你没听过这首滴答?”

顾韶元很奇怪,这首歌应该是零几年出的吧,流行了至少有十年了,蓝未未竟然没听过。

“这首歌叫滴答么?”蓝未未反问。

顾韶元皱起眉头,似乎有什么地方不太对劲,拿出手机在网上搜索了下,惊奇的发现蓝未未并没有说错,网上真没有这首歌。

“不应该啊!就算北爱用过这首歌当插曲,但早就存在的歌曲,不可能没有啊……”

听到嘀咕,蓝未未好奇的问,“什么北爱,你在说什么?”

“没有,突然想起一些别的事情。

顾韶元摇头,他已经想起来了,按照北爱里的设定,这首歌是程锋的作品,如今影视世界的故事在平行世界里出现,理所当然,这首零六年就应该出现的歌曲被蝴蝶效应了,变成了程锋的歌。

难怪蓝未未没听过这首歌,应该是程锋没有发行过单曲吧。

前世,顾韶元上学时挺喜欢看这部剧,觉得剧情还不错,几个刚入社会没几年的年轻人在爱情跟金钱中挣扎、迷茫、摇摆不定,里面有些话听起来很有哲理。

等到工作以后再回头看这部剧,心里顿时一万个卧槽,这特么演的是个什么玩意,剧里面有几个正常人?

先说草坪乐队四兄弟,程锋,富二代、音乐才子、浪子,篇幅最多,剧情基本上围绕着他展开,却是个强抢兄弟女朋友的渣渣。

整部剧可以说从程锋遇见沈冰开始,直到最后一集,讲的都是如何把一个道德败坏的人渣洗白了。

不仅他自己在强行洗白,周围所有人都帮他一起洗。

就挺无语的。

吴狄,年轻时看这个人,觉得他是个道德模范,虽然性格有些理想化,有些偏执,但有他自己的坚持,觉得这人不错,是个能处的朋友。

年长以后再看他,这货完完全全就是个傻帽,用自己的那一套道德标准去要求别人,得出结论,被抢了女朋友的石小猛是个坏蛋,抢了兄弟女朋友的程锋是个好人。

顾韶元犹自记得,当吴狄对程锋说“这不怪你”的时候,当时整个人都不好了。

还能再无耻一点吗?

石小猛,这是整部剧被黑的最严重的,挺可悲的一个人。

想在帝都扎根立足,却只能一次次的向现实妥协,一次次的突破底线,到了最后,竟然连女朋友都给“卖了”。

要说四兄弟里唯一的正常人,就属肥四了。

本来是林夏的舔狗,后来发现林夏对自己没有任何想法,果断放弃,泡了个歪果妞,后来接手了夜色酒吧,事业爱情双丰收,算是人生赢家了。

不过,肥四是配角中的配角,整个篇幅加起来不到半个小时。

再说几位女主,杨紫曦,这个没什么好说的,拜金,永远都不满足,没钱的时候想要钱,有了钱又想找回爱情。

林夏,程锋的舔狗,也是一个超级毁三观的女人,尤其是对沈冰说的那句“我爱疯子是我的事,疯子爱你是他的事,我们还是好朋友”,将顾韶元雷了个外焦里嫩。

妹子你没有穿进琼瑶阿姨的作品里,我顾韶元第一个不服!

林夏从第一次见到沈冰起,就不停地在沈冰面前为程锋说好话,无意识中为程锋创造跟沈冰见面的机会。

可以说程锋最后追到沈冰,林夏的功劳占了一小半。..

这位不光是个舔狗,还是舔狗中的皮条狗。

沈冰,这位也是一言难尽,漂亮、贤惠、外表温柔内心坚强,似乎汇集了女性所有美好的一面,也难怪程锋对她一见钟情,但有一个很令人想吐槽的地方。

从开始到结束,这妹子从来没有主动过。

唯一主动的一次是程锋收购大德股票的时候,她跑去找前男友石小猛,要求他把手里的股票卖给程锋。

可以说,在几个男人把沈冰当成战利品相互争斗的时候,沈冰同样把自己当成了一件商品,哪个男人更优秀、更主动、更能死缠烂打,她就爱谁。

她永远都在被动的等待,对石小猛最大的承诺是跟他交往期间不会理会其他男人,对程锋最大的承诺是接受他。

如果她把自己当成一个独立的人,绝对不可能干出这种事,说出这种话,她把自己当成了商品,所以没什么好同情的。

顾韶元真的感觉不到沈冰的爱情有任何美好的地方。

石小猛被程锋的父亲逼迫,跟沈

冰分手,沈冰二话不说就离开了,搬到了林夏家里,然后这个皮条狗帮助程锋创造死缠烂打的机会。

明知道林夏是程锋的舔狗,爱他爱得都跑去跳楼自杀了,还住到林夏家里,坐等程锋上门来撩骚,玩的真高端。

总而言之,这不是什么爱情故事,正确的说法应该是,

“论一个富二代如何在抢了兄弟的女人之后不被道德谴责”。

“论一个以自己的道德标准要求别人的人是怎么装圣母,又是怎么接盘的”。

“论一个被抢了女朋友的男人是如何被排挤孤立直到彻底黑化的”。

“论一个舔狗如何把心爱的男人推到闺蜜的怀抱,并深深地为他们送上祝福”。

“论一个把自己当成商品的女人的爱情有多感人”。

“论一个面包跟爱情都想要的女人找到接盘侠的正确姿势”。

第441章 林夏

“喂,你在想什么呢?叫了你好半天都不回应我。”

蓝未未伸手在顾韶元眼前晃了晃,后又顺着他的目光看向台上唱歌的女人,“你该不会看上那个驻唱歌手了吧?”

顾韶元从沉思中回过神,“别瞎说,我就是觉得这首歌挺好听的,可惜让人给糟蹋了。”

程锋那货从头到脚哪一点长得像才子了?还不如把歌留给自己呢,可惜了……

“什么让人糟蹋了?你好奇怪,净说些让人听不懂的话。”.

顾韶元没有多做解释,抬手招来服务生,“能否帮我把唱歌的那位请过来,我想请她喝一杯。”

服务生一脸为难,“您指的是林夏小姐吧,我可以帮您把话带到,至于她愿不愿意过来,这个我不敢保证。”

“行,那就帮我问一下她。”

既然在这里碰到了一位女主,必须得认识一下,拿到属性点。

林夏今天的心情似乎很不错,没有拒绝顾韶元的邀请,走过来热情的跟两人打招呼。

“你们好,哇,轩尼诗啊,今天总算能喝一回好酒了。”

林夏笑着搓了搓手,自来熟的坐了下来。

排除掉这个女人的舔狗属性,其实她身上的优点有不少,热情开朗,是个开心果,很会为他人着想,没什么心机,跟她在一起不会有什么压力。

这么好的女孩,怎么就喜欢上程锋那种二五仔?

就因为他是导演?

“你要是喜欢,桌上的这些酒随便喝,对了,我叫顾韶元,这位是我的女伴蓝未未。”

“我叫林夏,你的话我可当真咯,喝不完我就打包带回去。”

【叮,成功认识林夏,奖励自由属性1点】

属性点到账,顾韶元笑得更开心了,心说就为了这一点属性,请她喝顿酒算什么。

顾韶元亲自为林夏倒上酒,而后端起自己的酒杯,“我很喜欢你刚才唱的那首歌,来,干一杯。”

蓝未未同样端起酒杯,“那首歌真好听,我也很喜欢。”

听到夸奖,林夏顿时喜不自禁,跟两人碰了一杯,随后摆出一副花痴的表情。

“这首滴答是我最喜欢的男人创作的,我觉得他的才华一点也不比顾神差,可惜毕业以后,草坪乐队解散,他就没怎么专注于音乐了。”

说到这里,林夏忽然看向顾韶元,“我都没注意到,你跟顾神的名字一模一样啊!”

顾韶元轻笑,“很多人第一次听到我的名字都这么问我。”

林夏抢着说,“我明白了,是不是挺厌烦别人总是这么问你?”

“老实说,我其实并不感到厌烦,反而觉得挺有意思的。”

“那你心态真好,如果是我的话,整天有人问我是不是那个谁谁谁,一个两个还好,次数多了我肯定会受不了的。”

林夏随口称赞了句,转而说,“不过顾神的才华真不是盖的,新专辑也超级好听,我每天晚上都要听着他的歌入睡,尤其是那首一次就好,简直唱到我心坎里去了!”

吹捧完顾韶元,林夏自顾自的清唱起来。

“一次就好我带你去看天荒地老,在阳光灿烂的日子里开怀大笑,在自由自在的空气里吵吵闹闹,你可知道我唯一的想要……”

唱着唱着,林夏双手十指紧扣,抵在下巴上,满脸花痴。

“要是能带着疯子一起去看天涯海角,哪怕只有一次,我也无憾了!”

顾韶元跟蓝未未对视一眼,都感觉这妹子花痴癌晚期,没救了!

“你刚才说的草坪乐队,我似乎没什么印象。”

顾韶元主动转移话题。

“你当然不会有印象,那是我们上大学时,几个有相同爱好的同学组建的乐队,当时在我们经贸大学很有名,他们经常在学校的足

球场表演,久而久之,就被称为草坪乐队。”

顾韶元装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跟认识的人聊早就知道的事情,有的时候还是挺痛苦的。

幸好他的演技比较过关,没让林夏察觉到端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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