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你做律师,怎么全都是被告? 第183节
“好了。”
签完字的廖鸿强将委托书还给李晨,李晨接过委托书把他放进自己的公文包内。
够爽快。
他就喜欢和这样的人打交道…
“你的老婆张莉莉找到我,希望为你做无罪辩护,根据她描述的情况,无罪的可能还是很大的,不过具体还是要看你这边的情况。”
“我知道。”
廖鸿强闻言抬起头来与李晨对视:“这一点你放心,我绝对会实话实说。”
对于律师,他是绝对信任的…
“那就好。”
李晨闻言没有过多的废话,开始直入主题:“第一个问题,在这起案件当中,你们有没有和对方打起来?”
“没有。”
廖鸿强闻言后开口回答:“这事我就得很清楚,当时我和他们那边打完电话后气不过,便是拿着东西过去了。
而我的朋友担心我一时冲动,便跟着我一块过去了。
到了那边之后,他们也是想动手,要不是我同学阻拦真就打起来了。”
“你说的这些情况,有证据么?”
听完他的解释,李晨开口询问:“当时在案发现场的具体情况,你的同学是没有给你作证么?”
“我不知道。”
廖鸿强闻言摇了摇头:“我把当时的情况和审我的人说了,具体什么情况我不知道。”
那就是没有管这个问题…
听完他的解释,李晨开始询问第二个问题:“你当时有没有拿武器?”
“拿了。”
廖鸿强开口解释:“在没去医院之前,我就拿了一个凳子腿,本来就是做了最坏的打算,就是和这帮蛮横的人打一架。
到了那以后,他们没让我拿东西,而是讲道理。
当时他们的态度非常蛮横,还想打我,我见他们要动手害怕自己吃亏,便跑到后备箱去拿了木棍,他们一见我拿了东西就吓跑了。”
李晨拿出自己的笔记本开始记录。
未曾发生过得斗殴,当事人持武器属于自保。
两人又聊了一些有关于案件的问题,李晨也是抛出了最后一个问题。
那就是在询问过程中,执法单位是否存在违规审讯的情况。
廖鸿强闻言则是摇了摇头表示没有。
将主要问题记录完毕,临行前李晨又和对方确认了一遍事情的真实性。
只有当事人实话实说,他才能更好的去为他进行辩护。
毕竟自己只是律师,是为他说话的人,没有必要和自己说谎。
而廖鸿强闻言也是保证自己说的全是实话,绝对没有任何的隐瞒…
从忏悔所离开,李晨打车找了家酒店作为落脚点。
晚上,李晨坐在房间没开始编写自己的上诉事由,由于不了解卷宗,好多地方都是用问号代替。
第二天,李晨又去了一趟一审的审判院申请阅卷,查看双方的口供和证据,发现情况就是当事人那样。
证据的来源,就是口供。
而口供之中,双方都是互相推卸责任,颇有一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架势。
从审判院返回酒店,李晨继续写自己的上诉状,花费了几个小时才彻底搞定。
第三天早上,李晨带着自己的上诉状来到一审审判院进行提交。
而原审的法官看到李晨的上诉状的内容,整个人都懵住了。
内容不多,也就三问…
不…
每一条疑问所涉及的内容都十分的炸裂…
是我写崩了还是在养书啊,订阅连五百都没有……
第217章 犯罪绝不能有追述期!
审判院接待室内,一审法官刘志鹏看着李晨的上诉状,气愤无比。
当基层法官二十多年,他还是第一次被人质疑专业能力。
说是询问,更不如说是指责。
问题一,廖鸿强到底有没有持械聚众斗殴。
在案件中,双方口供具有明显出入。
廖鸿强的口供中,否认自己的聚众斗殴行为,声称自己拿棍棒是因为对方人数上的不等所带来的威胁,他的同学是拉架的,不应该属于聚众的成员。
而另一方的口供中,廖鸿强等人全部参与斗殴,人人手持棍棒,长短不等。
等询问对方为何不报警时,他们的回答:
因害怕被追究刑事责任,又没有太过严重的伤势。
对方没有构成轻伤,也没有报案人进行举报,是武协部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讯所审出来的结果,而犯罪嫌疑人与他人聚众斗殴,和另一起案件并无直接关系。
换句话说:
犯罪分子和别人打架斗殴被抓起来了,在审讯中发现他在很久以前还和别人发生过冲突,武协机关也顺藤摸瓜把曾经和他们发生冲突的人给抓了,理由就是多年前曾经和这个人发生了矛盾,违反了法律规定,这合理么?
第二个问题,犯罪的实体性证据。
在案件中,双方殴打的实性行为,只有对方的口供描述。
而口供的描述中,武器的长短没有统一的口供。
六个嫌疑人,六种说辞,武器到底多长?
十厘米?二十厘米?还是五十厘米?
既然有具体的所指,作为执法单位,是否需要拿出相对应的证据来证明这起案件是真的发生过?
第三点问题,案件的追述期。
案件的追述期,根据对方的行为所带来的后果进行判定。
既犯罪嫌疑人完成犯罪日起开始计算。
案发后距离警方立案过去了十几年,而武协部门当时也没有接到报警进行立案侦查,廖鸿强等人也未曾通过不法手段躲避追责。
既有法律对案件追述的规定,为何还会在十几年后对一个曾经可能发生过的案件,去追究其法律责任?
最要命的就是后面的话,这就差点直说他们乱判案了。
“你这个上诉状,语言未免也太激烈了吧?”
看完李晨的上诉状,刘法官看着李晨开口问道。
这玩意要是换做脾气急的法官,怕是早就忍不住破口大骂了吧?
你一个律师,为犯罪分子脱罪就脱罪呗,干嘛要往人家头上乱扣帽子?
还法无授权不可出…
“我说的不是实话么?”
李晨闻言面无表情的看着对面的原审法官。
他就是让对方看看,自己到底干的什么活判的什么案。
龙国在关于上诉事有明确的规定:
上诉是,需要在原审审判院提起。
关于上诉状所描述的内容,原审法官会看到。
这也是很不合理的
地方。
上诉,就是不满当地审判院的判决,和起诉这家审判院差不多。
而上诉状的内容,原审判院的法官会看到,哪怕是你直接交到上级审判院,他们也会把你的内容发送到原审判院。
或许正是因为这样,上诉的内容才会这么难写。
这玩意…
也不是没有风险的…
“那案件的发生不也是事实么?”
刘法官听言反问,李晨闻言说道:“如何确定这件事情就是事实呢?
单靠双方当事人的口供,证人证物都没有,您不觉得这个案件判的有些太勉强了么?”
“还有就是,案件的追述期,这个案件明显都过了追述时效,那就不应该再去追究他的刑事责任才对吧?”
“你的上诉状可以完全去围绕证据展开不是么?”
刘法官继续询问,李晨闻言则是开口询问:“难道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您作为审判法官就没有责任么?
你说我的上诉状有问题,行,那您告诉我,我的上诉状的问题又是出在哪里?”
刘法官闻言无奈的叹了口气:“行吧,我知道了,你可以走了。”
“好的,刘法官。”
李晨转身离开审判院,接待室内就只剩下了刘志鹏一人。
看着手中的上诉状,有些头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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