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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你做律师,怎么全都是被告? 第193节

在这起案件刚开始的时候,曹文斌不是过错方吧?

他之所以拿刀杀人有两种原因。

第一种,其他四人对他的老婆实施侵害行为。

四个伴郎因为喝多了酒,对曹文斌的新婚妻子王瑶瑶实施猥亵行为,他们几个想要强上王瑶瑶。

也就说,一开始他们的行为就是违法犯罪。

而曹文斌作为王瑶瑶的老公,在没拿刀之前所采取的方式是劝解,这一点,从婚礼当天,其他人的口供中可以看出。

而其他几人面对曹文斌的劝阻时不仅没有收手,反而是借着酒劲对曹文斌实施殴打。”

说道这里,李晨一脸严肃的看着姜法官开口说道:“关于这一点,其他人伤着的口供中也承认了自己是酒喝多了,才会有如此行为。

我想咱们执法单位不能说是因为他们喝多酒,就去忽略他们在案件中所扮演的主要角色,无视他们犯罪事实。

喝多了酒就能够为所欲为么,喝多了酒就能去侵犯女性?我想不能吧?”

“第二个因素,他人的行为。

在案发时的情况,有多人在场。

而他们在面对其他四人的违法行为时不闻不问,导致曹文斌孤立无援。

在案件中,曹文斌被几人实施殴打,理由是曹文斌阻止了他们的犯罪行为。

在这一刻,曹文斌的行为还不是犯罪,他还是受害者,真正构成犯罪的,也不是他返回厨房拿刀的举动。

我想问一下您姜法官。”

“在面对四人围殴,曹文斌不是他人对手的情况下,他拿

刀想要制止他人犯罪的行为是错误的么?龙国是有没有哪条规定明确被害人不能拿刀去自我防护?”

“如果其他人不酒后闹事,那曹文斌也不可能去厨房拿刀,您说对吧?”

“话是这么说没有错,可在曹文斌的口供中,他承认在拿刀的过程中是带着怒火的,这也就表明他不是不具备防卫的目的。”

听到姜法官的询问,李晨忍不住皱起眉头开口反问道:“姜法官,曹文斌他是个人啊,他有自己的七情六欲,有着自己对是非的判断。

案发的起因是什么?

别人想要侵犯他的老婆,曹文斌劝阻无用反被四人围殴,在这种情况下,他不应该愤怒么?

如果他笑呵呵的,当做什么事都没有发生,那不才是真正的问题么?

面对别人侵犯自己的老婆,做老公的不闻不问,任有他人随便折腾,那他做为老公一定不合格的,因为他无视了别人侵犯自己的妻子,也不配做人家的丈夫。”

“你的意思是,曹文斌就应该拿刀将其他人给砍死?”

姜法官闻言开口反问李晨,李晨闻言一脸严肃的说道:“如果这件事发生在您的身上,您该怎么做?”

李晨闻言开口反问:“你们一直认为曹文斌的行为是故意伤害,行,那就按照故意伤害算,可总要给出一个合理的方法吧?

面对他人想要强干自己的老婆,其他人也不帮忙阻止,身为当事人想要用开口劝阻却被其他人围殴,您说曹文斌到底应该怎么做,才能让法律和道德互相兼顾?”

姜法官闻言忍不住嘴角微抽。

好家伙,你竟然开口反问我是当事人该怎么做?

“其他人不应该被当成罪犯吧?”

这个问题,姜法官回答不上来,不愿意继续纠缠的他只能将话题转移到他的辩护意见上。

“如果说是单纯的不阻止犯罪,确实不是犯罪,因为我国并没有相关的法律去要求其他人一定见义勇为。”

听到对方询问,李晨也是给出自己的解释:“而在案件中,其他人不仅没有在案发时阻拦他人,在案发后,还不愿意当证人来阐述案件时的真实情况,这不就是在包庇犯罪么?”

“案件中只有两种可能,第一是曹文斌在说谎,他虚构了案件的事实,和那名伴郎有仇,故意找理由利用来掩饰自己的作案动机,在结婚当天拿刀把人砍了,是故意杀人。

第二种,曹文斌没有说谎,案件真实原因就是他说的那样。

可不管两者哪一种,那些不愿意作证的人的行为都属于包庇犯罪。”

姜法官闻言陷入了沉思。

包庇罪的认定标准:

1、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

2、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窝藏或包庇犯罪人的行为;

3、主体是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上必须是故意。

刑法

第三百一十条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从对方的分析中,好像也是符合法律的认知。

第一点,他们不愿意作证的行为影响到了执法机关的正常刑事诉讼。

如果他们作证,就可以证明曹文斌案件的真相。

到底是不是正当防卫,可以通过其他人的口供中得到答案。

而客观表现,也能够构成包庇犯罪……

“行了,你的答辩状我知道了,你先回去吧。”

就目前来说,自己是被他说服了。

再具体的,还要看审判开庭后他和地检署之间的较量了…

第229章 你们凭什么坐在起诉席上!

李晨拿着自己的东西走出审判院,心情还算不错。

半个多小时的交涉,让他清楚的明白自己是遇到了一个好的法官。

如果不是这样,那他的答辩状是绝对不可能被通过。

这是一个机会。

而李晨需要做的,就是抓住机会,争取做到无罪辩护。

十一月十五号,李晨从魔都赶往东城市,准备参加十六号的庭前质证。

再见到地检署的蒋检察员,也是明显感觉到了他的变化。

此时的蒋检察员神情严肃,不再像之前那副笑眯眯的样子。

或许是因为自己答辩状的内容过于爆炸,让这位公诉人员十分的不满。

不然怎么会一直用愤怒的眼神盯着自己?

见他这个样子,李晨也是有了申请公诉人员回避本案的想法,仔细一琢磨也完全没有必要。

万一人家只是对事不对人呢?

不过从某种角度来看,自己的行为惹到了他实在是在正常不过了…

本来人家就很生气了,你再让人家回避案件…

这就属于把人给完全得罪死了…

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嘛…

从地检署返回酒店,李晨就开始联系王瑶瑶,和她说了一下证人出庭的问题。

她原本是想租一个车将人带到审判院来参加审理,而李晨听言后也是直接给她否决了。

开什么玩笑,还找个车把人一块拉过去?

你这是生怕别人不知道你们的关系挺好是么?

万一要是让对方看到并拿来做文章,送到审判院剥夺了他们做证人的权利…

真到那时候,哭都没地方哭…

在案件结束前,身为当事人的家属还是少和证人有往来比较稳妥。

你说你愧疚不好意思,也可以再审判结束后在和人家接触嘛…

次日早上,准备完毕后的李晨在手机上的轿车软件上打了一辆私家车,准备前往当地的审判院。

开庭审理的时间是早上九点,十九审判庭,走的是普通程序。

八点半,李晨在审判院门口下车,拿着自己的相关证件走进审判庭。

由于出庭作证的人数过多,审判院负责庭审的书记员也是早早的过来安排他们入场。

还有一种可能…

是害怕被害人与被告人家属碰面再发生一些不愉快的事情。

这是一场民事附加刑事的案件,几名被害人家属还想索要赔偿…

八点五十八分,庭审的主要人员都已经进入审判庭,书记员开始宣读会场纪律。

坐在刑事辩护人位置上的李晨突然一抖,抬起头来看了一眼。

只见对面好几双眼睛直勾勾的盯着自己,眼神之中充满了怨恨。

就好像…

自己才是那个十恶不赦的大魔头一样…

九点钟,三位法官组成的合议庭成员走进审判庭,有关于曹文斌故意伤害案件也正式拉开序幕。

姜法官坐在审判长位置上敲响法槌,曹文

斌也是被执行法警给带了上来。

曹文斌登场后,双方的家属的情绪都激动了起来。

他们都在哭…

曹文斌父母是心痛。

好久不见自己的儿子,如今成了这幅模样,又怎么可能不伤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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