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你做律师,怎么全都是被告? 第34节
“医生,这事我肯定不能说谎啊。”
“你不知道当时…”
李晨闻言便是又
把自己的遭遇说了一遍,听的医生和旁边的高队都有些错愕。
好家伙,按照你那么形容,他那一脚没有个二十年的功力怕是都做不到。
“张医生,这么开能行么?”
高队拿着医生给的诊断结果还是有些纠结。
这样算不算造假?
张医生闻言后推了推自己的眼镜看向他有些不满。
你在质疑我的专业?
“如果你对我的诊断结果有异议,可以向我们医院的院长反映。”
听他这么说,高队嘴角微微一抽:“我不是这个意思。”
“车厢内的视频我也是看过的,他是被踹了一脚撞到了座椅上不假,可那种撞击力度怎么可能会引起轻微的脑震荡?”
这件事能不能上升到新的高度,主要取决于李晨的伤情报告,因为姑娘那边连轻伤都构不成…
“头部这个位置,是人体最脆弱的部分。”
张医生听他这么说也是放缓了自己的语气,开始为他解答。
“拍的片子没有问题,但是不能够排除有轻微脑震荡的可能,不管你们去哪医院看,结果也都会是这样。”
脑震荡这个东西,是真的不好检测…
走出医院,看着站在医院门口抽烟的李晨,高队越来越感觉自己违背了原则:“脑震荡你还抽烟?”
“头疼,抽根烟来缓解一下。”
李晨见状揉了揉自己额头说道。
“这是给你开的药,可以缓解头疼的。”
高队将药瓶交给对方:“使用方法都写在上面了,要记得按时吃药。”
“知道了。”
李晨接过药瓶看了一眼,随后拧开盖子直接吃了下去。
高队见状嘴角微微一抽。
兄弟,你不用这么拼吧?
当着我面生吞?
两人坐在警车上,李晨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
“这件事会以寻衅滋事加扰乱公共秩序提交给地检署,你到时候很有可能会以受害者的身份被地叫署问话,还会接到法院的传唤。”
“嗯,我知道了。”
李晨闻言点了点头。
这个罪名是他给出的建议。
在公共场所,对一个劝阻者大打出手,这本身就是寻讯滋事。
在火车上动手,也是扰乱了公共秩序,情节十分的恶劣。
而自己作为受害者,被他们打成了轻微脑震荡…
还有更加重要的一点。
对方是团伙作案,三人以上…
综合所述,给他们按上这两个罪名也是没有问题的。
都成市武协局。
打人的两男一女分别坐在审讯室内被看管起来。
过了一会,房间门被推开。
“刘佳伟?”
警察拿着着手中的信息表看着男人开口问道。
“是我。”
“跟我来吧。”
说完便是扭头走了走了出去。
来到信息采集房间,刘佳伟按照警察的要求又走了一个流程。
“以前有没有案底?”
“有。”
听到回复,男警察闻言抬起头来看了他一眼:“有案底还好动手打人?”
刘佳伟闻言后没有回话。
男警察见状便查了一下他的个人信息,发现他曾经多次被当地警察治安处罚,理由也都是互殴。
治安处罚虽然不算案底,可它会影响地检署甚至审判院的直接判断。
与普通人相比的话…
走完整个流程,刘佳伟心里也是感觉有些不对劲。
“警察同志,请问我们什么时候能出去?”
警察闻言看了他一眼:“动手打人了你还想出去?”
“不是说治安处罚么?”
刘佳伟听言后瞬间害怕了起来,说话的语气也是有些颤抖。
不会被判刑吧…
第35章 无法进行追责
…
坐在审讯室内,李晨有些无聊的看着头顶上正对着的电子钟,默默计算着自己进来的时间。
按照正常道理来说,自己也没受伤还占到了便宜,警方这边已经给自己下了无罪的定论完全没有必要在跟执法机关继续耗下去才对。
之所以这么做,就是看那两个打人的不爽。
你要是看见我对你媳妇动手了,气不过踹我一脚也可以理解,是我拉了偏架。
可我他妈只是想要拉开双方什么都没有做,你凭什么踹我,还他妈想要撵着我打?
怎么滴,憋着一肚子火不敢对女人动手,以为我好欺负才便要朝我发火是吧?
而关于脑震荡一词,早在几年前就被废除掉,其主要的目的就是因为罪名是含糊不清,无法鉴定。
但取消鉴定并不代表取消追责,还是可以用的…
另一间审讯室内。
两名警察重新对对李晨动手的人进行审讯。
“为什么动手打人?”
“当时,我看到那个男的站起来后,还以为他俩认识想要拉偏架,这才没忍住站起身来踹了他一脚。”
见自己的问题被升级,刘佳伟换了一种对于自己有利的说辞。
因为刚开始只是被治安处罚,他也没去过多的计较就在上面签了字,现在则是说他的行为触犯了刑法,认为他的行为是寻衅滋事和严重扰乱公共秩序。
“你第一口供可不是这么说的,还需要我念给你听么?”
听到他这么说,男警察铁青着脸说道。
“第一次你们只是说互殴,我这才签了字。”
刘佳伟一脸愤怒的说道:“我是动手打了人不假,那也是事出有因,而他也还手了吧,你们说我互殴我肯定认罪,说我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我绝对不可能认罪认罚。”
作为一名商人,刘佳伟也有自己的法律顾问,像这样的小案子,绝对没有问题。
只要自己一口咬定是互殴,对方绝对不能把自己怎么样…
对于他如此恶劣的态度,武协的办案人员也不打算继续在审讯下去。
毕竟现在证据确凿,现场又有那么多证人,还有火车上的监控视频,他想抵赖也抵赖不了。
越是这样,事情也就越大,不认罪认罚,到时候判的也就越重。
对于他要请律师的决定,警方也没有拒绝。
因为这件事就是这样,请律师也不可能有太大的变化…
因为是舆论热点案件,又没有什么复杂的难点,侦查完毕后的警察很快将按件移交到了地检署,由地检署负责起诉。
在武协部门做完笔录,第二天一早,李晨就打了个车买票准备去一趟动物园,看一下国宝大熊猫。
网上购票来到动物园后,跟着人群进入动物园,很快就见到了大熊雅雅。
看着憨厚可爱的大熊猫,李晨脑海中突然想起来在之前世界上刷过的一条视频:
吃大熊猫犯法么?
视频中的律师,带着眼镜用着犀利的言语用假如定义。
一个饿了十天的男人,能不能吃熊猫?
他认为是能。
遇到熊猫吃熊猫,遇到东北虎吃东北,甚至在言语中还扬言把熊猫皮撕下来做衣服穿上都没有问题。
因为人大于畜生…
想想自己脑海中的案例,好像真的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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