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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演大佐,全网建议好好查查 第324节

  它要为社会,提供足够的娱乐内容和社交话题。

  这一点,很容易被追求“艺术梦想”内容创造者们所忽略。

  但是如果能把握好,其实这二者并不是完全矛盾的。

  综艺节目,是一种交互式影音视频内容,可融合如音乐表演、小品喜剧及故事叙述等艺术形式。

  综艺节目可吸引大量年轻观众,即华夏国视频内容市场的主要受众。

  华夏国综艺节目市场的主要参与者,包括企业赞助商,及广告代理、视频内容制作商、版权拥有人、后期制作公司、营销及发行公司以及广播频道及平台。

  华夏国有少数公司拥有研发、制作、营销及发行视频内容节目的综合能力。

  该等市场参与者,称为视频节目制作商。

  过去,华夏国的制作公司并不拥有综艺节目的版权,并须在版权拥有人的版权许可下,方可在华夏国制作及发行综艺节目。

  近年来,越来越重视原创性的综艺节目,其逐渐占据主要市场份额。

  因应此市场趋势,拥有原创节目版权的综艺节目制作商,在价值链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华夏国的综艺节目,包括电视综艺节目,和网络综合节目。

  综艺节目主要透过广告、特许权及销售衍生产品,如绑定商品产生收入。

  由于华夏国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及对多元化娱乐产品,及服务的需求持续增长,华夏国的综艺节目市场规模,稳步增长。

  电视综艺节目收入,主要包括透过电视媒体平台,产生的广告收入,其中电视媒体平台,支付独立综艺节目营运商制作节目,及衍生产品收入。

  例如就网上播放节目,而应收网络视频平台的特许权收入,及销售绑定商品。

  每套华夏国电视综艺节目,平均收入(ARPP)由2014年的81.4百万元,增加至2018年的141.5百万元。

  预期于2023年,将达215.4百万元。

  该增加,主要由于企业赞助商,更愿意投资于能够提供更有广告成效的顶级电视节目。

  基于成本考虑,无法吸引足够企业赞助商,及其他广告商的电视综艺节目,不再播出。

  网络综艺节目所产生的收入,从2014年的20亿元,增至2018年的139亿元,复合年增长率为62.7%。

  预期将于2023年增至364亿元,复合年增长率为22.4%。

  增长主要受华夏国网络视频平台,持续发展带动。

  综艺节目市场的主要节目制作商,可分为三类:独立的综艺节目制作商、电视媒体平台的内部视频内容制作团队,及网络视频平台的内部视频内容制作团队。

  媒体平台的内部视频内容制作团队,主要配合内部制作所需,通常与独立制作商合作,共同制作节目。

  因此,此等不同类别制作商之间的竞争有限。

  但是他们也可以相互竞争。

  而无论是对于综艺节目,还是在华夏国内的一些网络视频,以及各种节目来说。

  竞争,对于这些节目,总归是有着非常正向的促进作用的。

  所以,林夏的这档节目,自然也有非常多的人开始期待,毕竟竞争的时候,除了节目点子,以及节目上的规则,还有新颖度等等方面之外。

  对于所有的节目来说,最为重要的一点竞争点,也是最有力的竞争,那无异于还是不同的节目,所邀请到的嘉宾是不同的。

  不过这一次,林夏的这档节目,可以说是直接杀死了所有和这场节目可能同类型的节目。

  甚至在看到了林夏这几人,聚在一起之后。

  所有和音乐方面,以及和国外方面相关的综艺节目,甚至都已经有了非常不好的感觉。

  如果林夏这几人,没有举办节目,或许他们还能够保持他们龙头的地位。

  还是会有非常多喜欢他们这类型节目的观众,会选择支持他们。

  但是,如果林夏这档节目,正式开始举办,播出的话。

  那么毫无疑问,观众们会直接选择抛弃他们的节目,转而去看林夏等人,制作的这档新节目中去。

  而之所以会让他们产生这样的危机感,就是因为林夏的这个阵容,这个节目可能出现的嘉宾阵容,实在是有点太过强大了。

  要知道,现如今在国内的综艺节目中。

  如果有林夏存在,几乎这个节目,就已经可以算是起飞了。

  面对即将可能举办的这一档,不只是林夏在,还有泰勒等人在的节目。

  自然是让大家都充满了畏惧。

  同时,也充满了期待。

第310章 赞助商最好的选择

  林夏的这个节目。

  虽然说还没有正式的官宣。

  但是,却也已经注定,会对现在华夏国内的综艺节目,产生极大的冲击。

  这一点,华夏国内的这些综艺节目,还有华夏国内这些娱乐公司的老总,其实心里面都清楚。

  在不久之后,林夏目前筹备的这档节目正式上线之后,很有可能会改写现如今,华夏国整个娱乐圈的格局。

  不过,即便他们知道这件事情会发生,现如今也是没有什么办法的。

  毕竟现如今的林夏,已经和他们,可以说是完全不在一个级别上面了。

  现如今的他们,只能仰望。

  所以现在的他们脑海里面想的是,自己公司会不会运气比较好,能够和林夏的节目,不在同一个类别之中。

  如果是同一类型综艺节目的话,那么他们很有可能在林夏节目公布的那一刻,就会瞬间被秒杀掉。

  虽然说现在外界,还不太确定,究竟是真人秀类的节目,还是选秀类,亦或者是竞赛类的节目。

  但是可以确认的是,这档节目,肯定是与音乐相关的。

  毕竟聚集这么多顶尖歌手,只有可能是和音乐相关的。

  其他的娱乐公司,甚至都已经在想,这次这个节目举办的时候,他们究竟应该怎么样蹭上这波热度。

  而那些制作音乐类综艺的人,则是想着,要不要停下来,他们现如今正在进行的这些综艺。

  毕竟到了那个时候,如果和林夏的这个节目,产生了对比,那就有点尴尬了。

  不过,在其他的这些娱乐公司,想着应该怎么样对待即将可能出现的,林夏这档综艺的时候。

  更多的公司,却是在想着,能不能够从这次林夏举办的这个节目中,捞到一点儿的东西。

  无论是名,还是利。

  只要能够坐上这个顺风车,那么可以想象到的是。

  未来所赚取到的东西,肯定是非常多的。

  尤其是各个品牌,现在都已经开始联系林夏的公司,想要问问需不需要赞助了。

  送钱给林夏的公司。

  可是现在非常多的品牌,都想要做的事情。

  其实一般来说,现在的品牌,相较于赞助综艺节目,似乎更加倾向于去进行直播带货。

  让一些大的主播,去为自己带货。

  但是更多的品牌,还是选择双管齐下,尤其是那种真正意义上的大品牌,却还是更加倾向于,去赞助综艺节目的。

  人们一度认为,其实广告商投综艺可能是一件“很亏”的事:播出效果不确定,还不如直播带货来的直接“爽快”,卖货的同时还能达到宣传的效果。

  但是近期发生的一些现象和问题,却逐渐改变了人们这样的想法。

  这种转变的思路,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剖析。

  第一,广告植入对于综艺发展是利是弊?

  广告冠名植入之于华夏国综艺节目发展的利弊分析,其实用一句话就可以说清楚:

  没有广告资本的加持,综艺规模不可能有过去十年的辉煌发展;同样没有广告资本的介入,综艺创新的孱弱也不至于沦落到今天的地步。

  广告之于综艺,是一把妥妥的双刃剑:既推动行业规模快速发展,也为长期发展埋下重要隐忧。

  简言之,在欧美日韩等很多节目制作市场更加成熟的国家,广告法是有严格规定的,综艺节目不能直接出现产品品牌名称,或者植入节目环节。

  这就导致了产品,要想通过各种节目达到宣传目的,所能选择的方式,大多是各种时段的中插广告。

  而这些国家的节目播出平台,也不直接考核单个节目的招商指标,而是考核平台整个广告部门的整体招商指标。

  更简单地说,节目播出平台对节目制作部门和广告部门,采取不同的考核指标:对节目制作部门只考核整体收视率和播出效益,不考核单个节目招商情况,同时也不允许在单个节目中植入广告。

  而对广告部门只考核全年收益总和,不考核在某一节目中的收益情况。

  不要小看这一点不同,它其实在内容制作来看是天差地别的区别。

  节目制作部门每年只从平台,领取相对固定的节目制作预算,至于这个预算怎么花,花在哪些节目上,负责人只需要考虑哪些内容,能为人们带来更好的收视效益就可以了,而非哪些节目更能招商。

  须知短期能招商的节目未必是好节目,而某些需要长期去培育,而短期内却招不到商的节目却是能为平台带来长期效益的节目。

  这就是为什么,国外很多商业电视台只按时段卖广告,而非单个节目卖广告的重要原因。

  但是华夏国综艺节目的立项,却是往往主要考核单个节目的招商情况而决定去留。

  能够受到广告商追捧的节目,就多做常做;无法带来广告收益的节目,就少做或不做。

  这对于平台来说,短期利益是最大化的——以收益情况来定生死,看似公平公正。

  但是对于平台的受众而言,却未必是如此。

  虽然这样的方式,很不容易打造出爆款的播出平台,和爆款的产品组合,但是却非常容易打造出爆款的“节目单品”。

  第二,广告植入对广告产品和单个节目是利是弊?

  凡事都有两面性,如果抛开平台的长期战略利益和节目长期发展两个方面的考虑,可以说广告植入对客户要宣传的产品和单个综艺节目而言是一件双赢的事。

  很多国家的广告法对于品牌,植入文娱内容,是有着非常严格的规定的,所以导致他们只能以中插广告,或者非常隐晦的内容软植入,来实现和节目内容深度结合的宣传目的。

  但是华夏国的广告法完全不同,它并不禁止在文娱内容种植入各种形式的广告。

  首先就目前的综艺节目竞争形式而言,广告植入可以说是典型的买方市场。

  同一笔广告预算,可能有来自不同平台的数个大型节目在争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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