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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你打官司,怎么全都无罪了? 第118节

那你想讨论什么?

任真的发言一环扣着一环,总是能够引起众人的期待。

“我想说的是,宋家乐说的那句话,不应当被认定是法律上的‘聚众’行为。

刚才法庭调查的时候我们已经明确过,这句话出现的前提是,赵天石曾有‘你们人多了不起是吧?有本事给我等着’这样的言语。

我想作为一个正常人,无故被打之后对方还说出这样的话,气头之上说出‘你叫人吧,我在这等着你’这样的话,完全是可以理解的。”

正常人?

一直在旁边划水的常嘉航眼睛亮了,联想到任真之前做过的案子,他已经猜到任真的辩护策略了。

“所以,按照公诉人的思路,‘你叫人吧,我在这等着你’这句话,确实可以认定为是宋家乐在实施‘聚众’行为,但同样的,这也是一个正常人,在那样不正常的情况下,说出的再正常不过的一句话。

这样的一句话,真的能用来推定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和犯罪事实吗?”

宁去非眉头拧在一起,陷入了思考。

高奇林的指控思路是可以理解的,只是到底成不成立还有待商榷。

现在这个辩护律师给出的思路,或许是一个方向?

“作为法律从业人员,我非常明确的一点是,法律是神圣的,但法律不是机械的,当被告人的行为在法律上出现争议时,如何做出认定,我想应当符合大众的常理认知。

如若不然,机械司法之下做出的判决,如何能令大众信服?”

大众认知!

常嘉航立刻想到了,任真之前为赵凯醉驾辩护的那场庭审。

为何赵凯能在酒驾的情况下能被无罪释放?

整场庭审下来,其实可以总结为一句话:如果赵凯有罪,与大众朴素的情感和认知是相冲突的!

那么放在这里也是一样,宋家乐的话,从公诉人的逻辑出发,确实可以认定为是“聚众”的表现。

这是法律说的。

但同样的,也可以认为是普通人的正常反应。

这是朴素的常识告诉我的。

那么在这个时候应该如何做出判定呢?

任真把这个问题抛给了法官。

“其次,对于公诉人提出的,从被告人先前认罪认罚的行为,可以推定对其犯罪行为和犯罪故意的认可,辩护人还是不予认可。

程序上存在的瑕疵是不能被掩盖的,我们常说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同样重要,就是因为任何一方出现问题,另一方也跟着不可能实现所谓的正义。

所以我认为,一份具有瑕疵的证据,不可以被作为判决依据。

综上所述,被告人宋家乐,客观上并未‘斗殴’,而其‘聚众’的行为性质也存在争议,主观上的故意更是无法被证明实际存在,其行为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中‘聚众斗殴’的构成要件,依法不应受到刑事处罚!”

任真还没结束,几位法官就有些急不可耐的小声讨论起来。

与此同时,高奇林也有些心烦意乱。

庭前会议的时候,被任真指出了诸多程序存在瑕疵,他回去想了好久,觉得其他的都好说,本质上不会对案件产生太大影响。

唯一比较麻烦的,就是认罪认罚具结书的签署,思来想去,他决定换一种思路,就是这具结书有效无效都不重要,反正宋家乐都撤回认罪认罚了,我也不纠结这个。

只要从宋家乐签署具结书时,对其犯罪行为是认可的就可以了。

谁知道这个辩护律师怎么还是咬着程序问题不放?

高奇林知道,在他的指控逻辑中,单拿宋家乐那句话来指控,是不太能站得住脚的。

宋家乐那句话只是个基点,以此发散出去,跟其他证据结合起来,才能证明他的行为涉嫌聚众斗殴。

与这个基点遥相呼应的,正是这份认罪认罚具结书,否则就算抛开客观方面不谈,宋家乐主观上的犯罪故意是很难被认定的。

也就是说,这两个点必须同时被法官采纳,高奇林对宋家乐的指控才有可能成立。

现在任真却同时对两个点发起进攻,而且好像都挺有道理的样子?

这要是被判无罪,岂不是啪啪啪打他的脸吗?

同一场聚众斗殴,其他三十几个人都判了,就宋家乐没判。

光是想想这个结果,高奇林就打了个冷战。

那他这次回去之后,肯定是要深刻检讨一番了。

“被告人宋家乐,你现在可以对本案做最后陈述。”

法官们的讨论没有持续多久,最后的被告人陈述环节开始。

“我”

宋家乐嘴张了半天,没蹦出来几个字。

“我觉得,这事起因应该不是我的错吧?我是一个人吧?我没还手吧?”

宋家乐纠结半天,连着自言自语般的说了好几个问题:

“我就不明白了,被打之后气头上说了句话,我就变成聚众斗殴了?”

“难道被人打了,连一句狠话都不能说了?”

宋家乐越说越委屈:

“我知道动手不对,那我张张嘴也有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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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8章 案件之外

动手不对,张嘴有错?

面对宋家乐的问题,所有法官都沉默了。

是啊,宋家乐到底做错了什么呢?

去邻桌麻烦他们小点声,被打了一顿。

被打完后说了句话,又被更多人打了一顿。

第二顿打完之后,因为那句话又被送进看守所,莫名其妙的就上了法庭。

似乎他从始至终,也就多说了那一句话吧?

那句话换成其他人会说吗?好像也会。

那他为什么会出现在被告席上呢?

是法律让他坐在这里的吗?

那是不是应该思考一下,到底在哪个环节出了问题?

想到这里,三位法官不约而同看向了公诉席。

察觉到几道目光投到自己身上,高奇林有些不自在,微微低头,摩挲着自己身上的制服,如坐针毡。

“现休庭三十分钟,待合议庭商议后再做决定。”

宁去非带着两位法官离开。

“怎么说?”

虽然是疑问句,但是宁去非的语气并没有太多不笃定。

“我觉得这个案子有问题,就不应该送到法院来。”

这位名为李成杰的法官有些气哼哼的道。

“成杰的意思其实是说被告无罪吧?”

最后一名法官笑吟吟的开口。

“老高你也觉得无罪吧?”

见高照这副表情,宁去非知道他们三个人的意见基本是一致的。

“确实。”

高照点头:“首先是聚众的问题,最有争议的一点是,因为我的行为,对方叫过来一群人,这能是我聚众吗?

根据司法解释和法条来看,只是说了为实施斗殴而纠集三人及以上,但是这三人及以上到底是哪一方叫来的,并没有明确规定。”

高照说的有点绕,但是其他两个人都听明白他的意思了。

“虽然法条没有明确,但是想想也知道,如果是我聚来的众,肯定得是帮我的吧?就算他们不直接上手打架,最起码在旁边站着也是跟我撑场子的吧?”

李成杰说的很接地气,引得两位同事一阵笑。

“成杰这一听就经验丰富啊?上学时候没少给人撑场子吧?

刚才你就应该把这话当着公诉人的面说一遍,看看公诉人的脸色该有多精彩。”

高照打趣了两句,回到了案件讨论上:“虽然你说的很对,但是也不能这么绝对,毕竟在之前的案例中,也有这种因为对方叫人,最终认定这边属于聚众的情况。”

“那老高伱的意思是,宋家乐这个情况还是不够明确?”

宁去非斜靠在墙上,双肩用力向后打开,放松了一下。

这审判工作除了精神上紧绷,对体力也是个大考验。

“那倒也不是,我说这个的意思是,我们还是应该更慎重一点。”

高照摇头,其实他们都倾向于宋家乐无罪,但是具体怎么判,可不是一句话就能讲明白的事情。

“嗯,照说的有理,不过我个人观点是,这个案子里,宋家乐这不能属于聚众。

虽然之前有类似的案例认定属于聚众,但是各案的情况各不相同,而且我们又不是判例法体系,其他案子只是能当个参考罢了。”

李成杰拎得很清:“不是他们怎么判我们就必须跟着怎么判,万一是他们判错了呢?那我们也要跟着判个错的出来?”

“你这张嘴能不能注意点。”

高照有些无语,这货真是什么话都敢往外蹦。

宁去非也是笑笑,无奈摇头。

如果放在外面,作为一个法官,这样的话说出来肯定是影响不太好的,但在场的都是自己人,李成杰多少带点口不择言,并不是很有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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