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都市情感 > 我修的老物件成精了

我修的老物件成精了 第652节

  只想到这里,沈乐眼前就是一黑。光影变幻来得太快,他甚至还恍惚了一下:

  这头盔的大小,并没有把眼睛遮住啊?

  怎么就黑了呢?

  是我的脑袋太小了,头盔直接滑落下去了?还是戴的方向不太对,戴反了?我印象中并没有啊……

  “阿李!发什么呆啊!”背后猛然被重重拍了一下。沈乐向前一冲,踉跄两步,用枪杆撑着身体才维护住平衡:

  “干嘛?”

  “你说干嘛?快点收拾,你头盔都要掉下来了!再不整理好,开拔了可不等你!”

  沈乐茫然。他左看右看,自己已经不在研究所里,甚至不在城市里,而是在一条前不见头、后不见尾的戈壁古道上;

  前后左右,散散乱乱,都是同袍。有人骑马,有人步行,有人推着沉重的车辆,有人举着水囊,正仰头往嘴里灌水;

  半数人穿着甲胄,铁片连缀的铠甲,铁环连成的锁子甲,钉着铜钉的皮甲,各各不一。

  还有半数人没有甲胄可穿,只有单薄的布衫,破洞上补丁叠着补丁:

  “这是……”

  他一边问着,一边已经下意识地伸手去扶正头盔,束好结绳。哪怕一万个想要把头盔拿下来,仔细看一看上面的花纹,也知道现在不是时候:

  等一等?

  等到下一次扎营休息的时候?

  “头儿,我们到龟兹还有多远?”

  “至少还有两个月吧!”被问到的一个老兵弯下腰,仔细结好鞋带,又一根一根调整绑腿:

  “唉,现在那边,也不知道打成什么样了……”

  到龟兹?

  沈乐耳朵瞬间竖了起来。这个词仿佛触发了某个开关,让更多的记忆涌进他的脑海:

  是了,他现在身在大唐,安史之乱已经打完了——或者说,刚刚打完。

  因为这次著名的变乱,朝廷无力西顾,河西军镇多被吐蕃攻陷。好容易缓过气来,他们这支军队,就被朝廷派去,巡抚河西、安西等地……

  印象中,这是大唐朝廷能够派往安西的,最后一支成规模的军队?

  “走了!”

  一声吆喝,军人们各个站了起来,归入队列。上马的上马,步行的步行,推车的推车。沈乐也循着肌肉记忆,找到自己的马匹,翻身上马:

  还好还好,这具身体,属于一个骑兵,或者说,至少是低阶军官?

  这么远的路,让我靠两条腿走过去,那真的要走到死了!

  路途遥遥,仿佛一辈子也走不完似的。沈乐跟着队伍走在通往龟兹的路上,周围山势并不险峻,却几乎看不到绿色;

  脚下的道路也不算崎岖,然而一路走过去,都是大大小小的石子,甚至看不到干裂的泥土——

  这并不是什么好事,这只能意味着,当地长年累月都是这么干燥,以至于泥土没有吸收水分的湿润状态,自然也不存在干裂。

  沈乐跟在队伍里,走了足足三天,终于走出了这段山道,眼前看到一片绿色:

  “啊,终于到有水的地方了……”

  他下意识地舒了口气。可算有水源了!可算能喝点干净水了!

  他水袋里的水,都快臭掉了,也不知道是怎么喝了还没拉肚子的……

  一口气还没松完,远处烟尘滚滚,马蹄如雷。带队军官放声大喊:

  “敌袭——列队——”

  啥?

  啥啥?

  沈乐赶紧向自家队伍聚拢。一边整顿队伍,一边学着同袍的样子摘下骑弓,张弓搭箭。

  双方很快接近,他这边一箭射出,对面的箭矢已经到了头顶——

  眼前一黑,身体翻滚下坠,很快,就什么都感觉不到了。

  再睁开眼时,身边七零八落,铁甲的部件散了一地,只有一片打满补丁的丝帛落在头上,看上去和巴黎世家的新款孝帽一般。

  沈乐:“……”

  啥?

  我死了?

  铁片轻轻震动,流光闪耀,仿佛在嘲笑他一样……

第571章 沈乐:别这样看我!我没入魔,真的没有!

  被一顶头盔鄙视了。

  或者说,没通过一顶头盔的考验。

  沈乐摸摸脑门,把那块脆弱的丝帛、棉布衬垫恭敬取下来,捧到一边放好。再弯下腰,小心捡起甲片,一枚一枚放到桌上:

  甲片上轻轻闪耀的流光,仿佛编织成了一行字。“胜败乃兵家常事,大侠请重新来过……”

  唉,看来还要再接再厉,努力奋斗,才能取得这顶头盔的认可——这会儿,它如果有完整的自我意识,大概会说“废物,比我原主人差多了”吧?

  拜托……我是个学生,不是武将,更不是骑将……

  我连马都不太会骑好吗?在那段记忆当中,骑在马上,从腰到腿都是僵硬的,要一点点梳理记忆,才能让自己坐在马上舒服一点……

  至于进阶版本,策马奔腾,骑马冲阵,马上开弓,那就更别提了。

  事实上,我能在马上把箭射出来,不至于晃下马背,已经觉得自己很强了!

  沈乐闭上双眼,慢慢整理记忆,慢慢回想幻境当中的一切。好半天,他叹了口气,再次把头盔整理好。

  拿在手里翻来覆去,覆去翻来,直到手里的头盔轻轻颤动,大有要立刻散架的趋势,才一咬牙,把铁盔重新扣上头顶:

  “再来!”

  眼前一黑,又是一亮。沈乐睁开眼睛,心里就惨叫了一声:

  “不是吧,从最初进来的地方开始啊……”

  那岂不是他要重新走一遍戈壁滩,再熬几天?

  好在熬也不是没有好处的。趁着这几天时间,沈乐努力融汇记忆,努力练习:

  在马背上跟着走,骑马,策马飞奔,马上开弓射箭。

  只能说有肌肉记忆相当于作弊,三天时间,他就能正常策马飞奔,能够和队伍里的其他人齐头并进;

  能在马匹放慢速度,几乎停止的时候,射中他之前看好的目标,比如一块和人差不多大的石头。

  但是,想要一边飞驰,一边箭箭中的,他还做不到,还差几个月,甚至几年的练习……

  但是已经没有时间给他慢慢练了。沈乐深深吸一口气:

  前方,远处,马蹄杂沓,尘土飞扬。敌人已经来了——

  他整理一下腰带,把武器调到最适合出手的位置,和同袍们一起张开骑弓:

  三,控制马匹,略略抬高射角。

  二,估算敌军距离,搭箭,拉弓。

  一,敌军抵近到合适距离,射!

  黑云一样的箭雨飞腾而起。下一刻,对面也飞起一片黑云,劈头盖脸,向沈乐这边冲来。

  这一次,沈乐已经能够自如地控制呼吸,右手挂回弓箭,左手抓起圆盾,挡住自己头脸要害;

  然后,身体蜷缩,伏在马背上,在箭支砸落圆盾的闷响中,伸手拔出马槊:

  冲锋!

  马蹄得得,冲阵向前。双方骑兵相向奔行,只是一瞬间,就已经交错在一起。对面的敌军,在他的视野里越放越大,越放越大:

  那人头发蓬乱,随意扎了一条辫子,却也挡不住焦黄的碎发从四周散逸开来,糊在脸上,和卷曲的胡须连在一起。

  面庞黑里带黄,粗糙干裂,显然经过了不知道多少年的风吹日晒,一眼望去,甚至能看到脸上粘附的尘土。

  身上穿的与其说是皮甲,不如说是皮袄,多年的油垢一层一层积在上面,让整件皮袄脏得看不见本色,硬挺得反光:

  而敌军越来越近,一边举刀策马,一边咆哮的时候,那一口凹凸不平的大牙,黑里带黄,和身上的皮袄都差不多颜色了!

  这是哪个地方的土著马匪!突厥人?吐蕃人?粟特人?

  你别过来!

  给我——滚远点儿!!!

  沈乐一颗心脏砰砰乱跳。他本能地伏低身体,握紧马槊,用马槊尖端去抵住——去推远那个敌军;

  当的一声闷响,敌军弯刀狠狠斩在槊杆上,马槊尖端猛烈地向右一偏。沈乐咬着牙,双臂用力,推回槊杆——

  刺!

  扑的一声枪尖入肉声响。半尺长的,扁平的枪锋没入皮袄,再没入敌军胸口,直插到红缨。

  敌军双眼猛然睁大,喉咙里发出“格格”的声响,想要说话,却已经只有满口鲜血带着气泡涌出,再也说不出一个字;

  沈乐盯着他扭曲的面容,却也心底一慌,大脑一片空白:

  我杀人了?

  我杀人了!

  他双手自然而然地失了力道,手中马槊,连同马槊上穿着的那个人,快速向下坠落,一直戳到地面。

  战马奔腾,带着他冲向前方,一呼一吸之间,就已经和敌军战马错身而过。这时候再要抓回马槊,已经来不及了——

  “阿李小心!”

  身后一声大叫。金铁交击,铮铮鸣动,沈乐再要拔出腰刀格挡,却已经来不及了。

  一股鲜血骤然喷到脸上,把他视野遮了个结结实实,随后,风声清越,如同弦鸣,颈边就是一凉。

  视野整个黑暗下去。沈乐再睁开眼时,头顶上的铁盔又是稀里哗啦,散落了一地。

首节 上一节 652/766下一节 尾节 目录txt下载

上一篇:混在1980

下一篇:都重生了就别结婚了吧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