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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弟大秦第一纨绔 第520节

  大刀王五用仅有的一只手臂端起酒碗,递到王齮嘴边,殷勤慢慢。

  “王公喝口酒,慢慢说。”

  人老了,既喜欢说陈年往事,也喜欢听陈年往事。若是这陈年往事,是身边人,偶像的秘辛,那就更喜欢听了!

  “长平之战,蒙公,王公,武安君,可是埋了四十万赵狗,蒙公胆子会小?王公戏言罢。”

  一个失去双腿的老兵质疑道,他是蒙骜带出来的兵。

  “你小子还不信,容我喝口酒。”

  王齮伸手接酒碗,他不习惯他人伺候着。

  啪嚓

  酒碗落地摔得粉碎,酒液四溅,他没接住。

  “怪小人怪小人!没拿稳!”

  王五赔笑着。

  王齮摆摆手,压下心中异样。

  “不喝了。

  “也不知道他从哪听说的‘义兵’二字,自长平之战后,他破城而不杀俘……”

  数日后,有信鸽自咸阳飞来,送来蒙骜已故的消息。

  王齮呆坐了半个时辰,擦擦双眼。

  “说你两句丑事,至于去死嘛…

  “你这鸟人还得了个冠军侯,羡慕死乃公了,武安君都没你威风。

  “你这鸟人性子就是急,得了彻侯迫不及待和武安君炫耀,就不能如齮一般沉稳?”

  老人自言自语,就好像面前坐着的是那个明明不喜杀俘,在长平之战却抢在他前面去下杀俘命令的老友。

  担心老人出事的亲卫六子,在门外守了老人一夜。

  旦日入门,见老人嚷嚷着要吃肉,仿如无事人一样,一颗心这才落了肚。

  生死离别,对于平常人来说很稀罕。

  对一位老将军而言,一点都不稀罕。

  只是午夜梦回之时,会惊醒,会想念,会遗憾……

  …………

  消息继续东飞,飞到齐地。

  正在逗弄孙儿王离的武城侯王翦呆愣住。

  “大父,陪我玩,陪我玩!”

  怀中孩童使劲揪着王翦胡须,王翦吃痛,回神,将最宠爱的孙儿交由他人照看。

  大秦战神披甲,持剑,面西而坐,身前放一坛烈酒,两个酒碗。

  酒满两碗,一碗撒入身前地,一碗双手持着送入口中。

  “王翦拜别冠军侯!”

  伟岸身躯前倾,久久未起。

  …………

  东北。

  东胡近来常常受到王贲骚扰,劫掠,搞的这些东胡人都不知道,秦国和他们到底哪边才是胡人。

  劫掠牛羊,劫掠女郎,这是中原礼仪之邦能做出来的事?

  理由还都是一个秦兵在你们东胡地盘上走丢了,你们东胡不给我找,那我王贲只能亲自来找找。

  东胡首领悲愤不已。

  你们秦军不是最纪律严明,令行禁止,怎么总走丢啊?!每天都有走丢的,你就不能看住嘛!

  为了防范一招鲜,吃遍天的王贲,东胡在和秦军接壤处派重兵防守,每日都会和秦军有小规模摩擦。

  忽有那么几日,秦军消停了。

  东胡不知缘由,心中突突乱跳,生怕王贲在憋一个大的。

  遣人行至辽东郡前打探情报,只见满城兵士右臂尽绑黑带!

  大秦冠军侯蒙骜离世,大秦将军王贲披麻戴孝三日,令全体秦军右臂缠绑黑带,不兴兵戈,以送老将军!

  …………

  沛县。

  鬼谷子笑的很欢喜,越看眼前人张扬姿态,越是欢喜。

  “口说无凭,你有甚证据?”

  来人伸手入怀,掏出一块玉,小心翼翼地拿给鬼谷子看。

  “此便是信物!”

  鬼谷子定睛一看,那玉两指宽,三寸长,色泽绿中带白,内有黑色小点,还不通透。

  “王族信物,就是这么一块劣玉?太廉价了些罢?”

  “老丈有所不知,美玉自然是有。常言道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小子流落民间,真要是拿着一块和氏璧,性命早就没了。”

  “也就是说,嬴氏一族是故意把你流落在民间的?这是为何啊?”

  “王高高在上,那些臣子很容易就蒙蔽王的眼睛。我不一样,我就在民间,没有人能蒙上我的眼睛。每年我都要去咸阳和陛下相会,告诉我这一年的所见所闻。朝堂的政令,那都是我和陛下一起商量的。老丈你今日请我喝酒吃肉,是个好人,来年我要陛下封你彻侯,给你数不尽的金银财宝!”

  “哎呀,一上一下,明辨万里,原来真是王子当头,老夫多谢王子!”

  伙计端着新切的三斤狗肉上来了,正听到最后来人说要给鬼谷子封彻侯,笑道

  “足下莫要听信这无赖言语,前些日他还是武城侯王翦的门客,说武城侯能够打败项燕,都是他出谋划策的功劳。”

  来人哈哈大笑,一把将新端上来的三斤狗肉都堆在自己面前,先对伙计道

  “要你多嘴!”

  然后拿起一块大骨头,放嘴里便大啃特啃,边吃肉边道

  “肉有如许多,足够我与两位老丈共食了。若是老丈不要我吃,我便向这盘中吐口水。老丈仔细想想,是否要邀请小子共食。”

  鬼谷子敲敲盘子,笑道

  “你吐口水,只有你能食,我二人食不得。你不吐口水,我二人才能食。此应该是你要不要我二人食用才是,哪里是我能决定的。”

  来人瞪大双眼。

  “老丈,你比我这个无赖还无赖啊!”

  “这怎能说是无赖呢?这是道理啊。你仔细想想,是不是这个理?我看你这行为举止,若是我向这盘中吐一口口水,想必你依然会吃的下去罢?”

  来人嗨了一声,满不在乎地道

  “老丈就是吐十口,我也食得。我命贱,却不似两位老丈一般高贵。”

  鬼谷子哈哈大笑。

  “那就是了,你比我两人矮的下身,所以你占据主动,你是赢家。无赖有时候并不一定是坏事,他人言语嘲笑算的什么,能填饱肚子嘛?吃到肚子里的肉才能填饱肚子!”

  来人眼神立刻认真起来,思索片刻后,心悦诚服道

  “小子受教,多谢老丈教诲。”

  就这么闲谈的功夫,来人已经是啃完了两块骨头。就是在思考说话的时候,嘴里的牙齿也没有停止咀嚼。

  老徒弟气得很,要不是师傅在,他早就把来人赶跑了,这种无赖凭什么和他共食!

  其实老徒弟先前就已经吃饱了,但眼见桌上的狗肉就都被来人吃完了,一脸愤恨地拿走一块最大的骨头啃着。

  不给这个无赖留!

  “老丈,再来点酒?”

  来人用力下咽,有些艰难,笑着和鬼谷子商量。

  “你若是这么问,我定然是不会要的,我已经吃饱喝足了,哪里有花我的钱,请你喝酒的道理?你刚刚可还是打伤了我同伴。”

  来人转转眼珠,眼睛又是一亮,压低着语气沉声道

  “你们两个老迈之辈不想受皮肉之苦,就给小子再要一坛酒!”

  “孺子可教!”

  鬼谷子欣慰点头,高呼一声。

  “再上一坛酒!”

  来人喜滋滋地专心喝酒,吃肉,骨头扔的满桌案都是。

  他不说话,鬼谷子也不说话,细细地打量起来人。

  只见其额头高高隆起,长长的鬓角能到耳根部分,留有的胡须分两边,很漂亮。脸庞细看上去有些威武,但都被那更浓的痞气给掩盖了。

  身穿一身沛县百姓最常穿的灰色粗布麻衣,脚上的鞋子也是很常见的布鞋。

  这个打扮,在沛县一抓一大把。

  来人吃完了三斤狗肉,舒服地长出口气。

  老徒弟只吃了其中两块骨头,鬼谷子一口未动,连带上之前的一斤狗肉,来人至少吃进了三斤半狗肉。

  “老丈打量够了乎?是在看小子到底是不是陛下亲兄弟乎?”

  来人笑问。

  “你吃饱喝足了乎?”

  鬼谷子反问。

  来人拍拍滚圆圆的肚子。

  “半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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