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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大明肝生活技能 第151节

  你说士绅隐匿土地,可是要证明这一点,大明朝根本没有人手去从重新丈田。

  别说是丈田了,就连在册土地买卖的真实性都无法保证准确。

  方若兰思考了一下说道:“既然在册田地没办法丈量,那先抓住交易的土地呢?”

  方若兰说道:“爹可以先抓交易的土地,日后买卖的土地必须要经过府衙丈量才能发红契,避免这些大户在买卖中隐匿土地!”

  方知府摇头说道:“难啊!兰儿你不知道吏治之难,伱可以知道本朝的官契?”

  方若兰点头知道:“当然知道,本朝土地买卖,曾经用过官府雕版印刷的官契,可是因为官契为民所不便,所以才逐渐改为民间自拟契约,由衙门盖章过户土地买卖土地。”

  官契,就等于现在买房子住建局规定的格式合同,在宣德年间曾经在全国推广过,但是很快就废弃不用。

  官方的理由就是方若兰说的,官契使用不方便,老百姓不爱用。

  方知府摸着胡子说道:“官府的买卖土地契约,由官府印刷条款,买卖土地不会被大户在契书上下套,老百姓怎么可能不欢迎呢?”

  方若兰想了想,似乎父亲说的有道理。

  官契就等于是官方背书的合同,老百姓又不懂得大明律,更不可能签订合同的时候都请讼师来看有没有陷阱,肯定更信任官方的制式合同啊。

  这么好的事情,又是怎么执行不下去的呢?

  方知府也是做过一段时间官员了,对于官场的陋习很了解,他说道:

  “问题就在这最后一步,那些狡诈胥吏将官契藏匿起来,百姓去官府领官契,就推说雕版坏了或者印坊出事,反正就是拿不出官契来,不给百姓买卖的田产过户。”

  “等到催的急了,再拿出自己藏起来的官契,让百姓高价购买。”

  “不给钱的这些胥吏就不给过户,拖的很多急着卖田的百姓不得不借贷高价购买官契,后来科道上书言承官契的弊病,最后放弃了使用官契。”

  方若兰目瞪口呆,竟然是这样的原因?

  方知府又说道:“要丈田,就要户房那些吏员帮书去丈,这土地买卖多了一个环节,岂不是又让这些胥吏有了盘剥的手段?”

  方若兰低头沉思,她现在才明白要做一个好官的难处。

  府县中能写能算的读书人,再差也是寒门子弟,所谓寒门也是门,好歹也是林清材这种大家族的弟子,或者几代的书香门第。

  让他们去清丈土地?怎么可能将豪门大户隐匿的田产查出来啊。

  而这些胥吏平日里只要有机会,都会想尽办法盘剥百姓,要是让他们去丈田,那肯定老百姓被刮的更惨。

  而且官员往往三五年一任,有些地方官要是有人提携,一两年就可以升迁。

  又何必要自己生事端,非要将隐匿的田地查出来呢?

  就在方家父女讨论的时候,苏泽也上完了县学的课程,海瑞没有直接散学,而是将三人留了下来。

  海瑞看着苏泽问道:“汝霖,熊岳的事情我也是第一时间就知道了,熊父在县衙告状也是我帮他请的状师,可是衙门甘结已签了,为何你还要横生枝节?”

  “唆使他人争讼,这可不是读书人该做的事情。”

  苏泽挨着训,此时的海瑞还是一个刚刚进入官场的新人,也是一个将《大明律》封为圭臬的迂人。

  海瑞自然没有脱离这个时代传统士人的思维。

  那就是诉讼是不好的,民间的诉讼多是因为教化不好,要劝解百姓不要告状。

  只不过海瑞的出发点倒是和白知县这种不同。

  白知县不喜欢百姓到衙门告状,是不想因为争讼多了,影响自己的考成升迁,也不想卷入这些案子,让自己得罪地方乡绅。

  海瑞不喜欢百姓到衙门告状,就是传统的儒家观念,以为教化百姓就能解决一切问题,老百姓就应该温顺的接受纲常伦理的统治,而不是用律法来钻空子。

  说白了,就是一种朴素的儒家道德,他的想法是能不诉讼就不要诉讼,有了纠纷那就尽量保证弱者的利益。

  他试图用道德代替法律的作用。

  对于熊岳的死,海瑞自然也是很心痛的,但是在心痛之余,海瑞苏泽这种挑起诉讼的方法不光彩,不是读书人应该做的事情。

  海瑞接着说道:“熊岳之死中的冤屈,我也有所耳闻,但是死者已逝。既然已经签下了甘结,此事已经了结,不该再生事端的。”

  “若是坏了南平民风,人人皆事事争讼,父母官还要如何教化百姓?”

  说完这些,海瑞的眼眶也有些发红,熊岳是他的弟子,就如今就这样死了,他自然也是非常悲痛的。

  不过他依然不支持苏泽这种行为。

  苏泽合上课本问道:

  “老师,律法是什么?”

  海瑞愣了一下,给出这个时代的标准答案:“那自然是正纲常,惩奸恶。”

  苏泽就知道是会这样的答案。

  封建时代的律法,本质上还是治人术,就是维护皇权统治的一套系统。

  读书人自然都将纲常放在第一要位上。

  苏泽说道:“既然是正纲常,一方官员就是一方百姓的父母,父母为何要用如此酷烈的刑罚,来惩罚自己的孩子呢?”

  海瑞变了脸色。

  苏泽提出来的,其实就是封建君臣父子体系下的一个思维漏洞。

  既然是百姓的好慈父,那为什么要给犯错的孩子进行这么残酷的刑罚,还要当众实行这些残酷的惩罚呢?

  这显然无法用儒家那套脉脉温情的道德学说来解释了。

  海瑞哑口无言。

  苏泽继续说道:

  “秦制人人都骂,但是前朝历代哪里有不学秦制的。”

  “但是我朝不学!洪武帝制《大诰》,让百姓人人学习,就是要学汉高祖的‘约法三章’,律法就是朝廷和百姓的契约!”

  “法是什么?就是天下万民和和朝廷的契书,官吏犯法,则诛官吏!豪绅犯法,则诛豪绅!”

  苏泽说完之后,心中还有一句“天子犯法,则诛天子”没有说出口。

  但是这两句话,已经让海瑞愣住了。

  他是举人,自然也是知道明初朱元璋制定《大诰》,并且允许百姓将残害百姓的官吏绑到京师告御状的事情。

  不过这项制度在洪武年实行过一阵子就名存实亡了,大明官员审案子也依靠大明律,而不是什么《大诰》。

  总之,《大诰》也属于那种扫入垃圾桶的薛定谔的组训。

  苏泽高高举出洪武爷的旗帜,说明洪武爷是支持诉讼的,甚至是支持民告官的,这让海瑞无法辩驳。

  苏泽说完之后,对海瑞拱手说道:“老师,这案子还没结,我一定要还熊兄一个公道!”

  海瑞沉默了一会儿,从袖子里掏出一枚银子。

  “汝霖,你前程远大,莫要行鬼蜮手段,熊岳的案子你自己看着办吧。”

  “这银子交给熊岳的母亲吧,你们和熊岳有同门之谊,日后多去看看他母亲。”

  苏泽和陈林三人连忙拱手,苏泽知道海瑞的俸禄是多少,这对他来说可是大一笔银子。

  海瑞挥手说道:“为人师者,不能护住自己的弟子,是我的失职。”

  “你刚刚说的那些,莫要外传,要是被人曲解了,日后对你入官场不利。”

  海瑞也听出来,苏泽这一套律法契约论,隐去了最重要的一段关系。

  律法既然是契约,那是谁和天下万民签订的契约呢?

  若是皇帝签订的契约,那皇帝有错要怎么办?

  那是不是意味着天下万民就可以背弃这份契约,揭竿而起推翻皇帝?

  不能这么想下去了,海瑞越是想越是觉得不对。

  苏泽起身告辞,他知道海瑞精通律法,并不是死读书的迂腐读书人。

  这段话当然无法扭转他读了几十年书的三纲五常观念。

  但是苏泽相信这一定能成为一颗种子,在日后某个时候生根发芽。

  而只要自己在大明播撒下更多的这样的种子,那自然就能在大明这棵老书上长出新的芽来。

  不过让苏泽没想到的是,他还是低估了蔡员外的道德底线。

  或者说苏泽对于这个年代士绅的心黑程度还缺乏了解。

  十月十六日,熊母遣人给苏泽报信,熊母被人给告了。

  原来前几天,一名熊父的远房侄子,拿着族谱来找到了熊母,说熊家没有后人,愿意侍奉熊母养老,要求将茶园过给他。

  熊母对于这个从没见过的远房亲戚自然是充满了警惕,赶走了他之后,却没想到很快就收到了县衙的消息。

  这个熊家的远房侄子状告熊母,说熊家的茶园应该由他继承。

  而帮助这个远房侄子写状纸的,正是一直给蔡家打官司的方镜。

  吃绝户。

  苏泽脑海中第一个跳出的就是这个词。

  不用说,这个熊家的远房侄子,肯定是蔡员外找来的。

  蔡家之所以这么着急出手,也是因为长宁卫的蓝染布卖的实在是太好了。

  因为普鲁士蓝的布料不容易褪色,还要比靛蓝鲜亮,在加大了供应之后,蔡家的染坊很快就没了生意。

  染坊没了生意,茶园要春季以后才有新茶,蔡员外再次瞄上了熊家的茶园。

  这个熊家的远房侄子自然是蔡员外指使的,他本来是一个街头霸王社的会社成员,蔡员外承诺他官司赢了之后,可以给他一笔钱购买茶园。

  反正是无本的买卖,这个混混自然是一口答应下来。

  陈朝源的族兄,本地状师陈朝余也赶来编辑部。

  他看完方镜写的状纸,叹息一声说道:“难啊!”

  “这茶园是熊家的产业,如今熊氏父子皆亡,茶园确实是族产。”

  “对方以保全族产为由,熊母不过是一普通妇人,这官司恐怕难赢。”

  苏泽问道:“官府会怎么判?”

  “顶多划拨一块土地给熊母养老,茶园很有可能判给熊家近支。”

  众人脸色都变了,陈朝余说道:“若非朝廷立牌坊表彰的节妇,敕封的诰命,官府很少会站在妇人这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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