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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我被朱棣模拟人生曝光了 第54节

霍去病眨了眨眼:啊,好像真的是这样……

“不,那就是汉地!”

霍去病斩钉截铁的说道:“自古以来,漠北便是我汉人的疆土!”

朱瞻基:“……”

蒙古人听了都得懵!

“朱高燨”辩解道:“一千五百年前,冠军候霍去病横扫大漠匈奴,为我汉人建立不朽功勋,封狼居胥,饮马翰海。由此可见,漠北从大汉时,便是我汉人的疆土!”

在为自己辩证的时候还不忘吹嘘一下自己,脸都不带红一下的,还得是你霍去病啊!

朱瞻基陷入了沉思:“四叔说的……似乎有些道理?”

这么离谱的吗?

啊这……原来早一千五百年前,漠北就是我们汉人的疆土了吗?

朱棣笑了笑,霍去病所言,乍一听挺唬人的,实则就是个诡辩。

难不成你去钱庄里抢过一次银子,这钱庄就是你的了吗?

不过是否是诡辩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出师有名,以此鼓舞士气,这种手段在历史上屡见不鲜。

朱棣并没有拆穿,正相反,他很欣赏这种“不要脸”。

兵者,诡道也。

“风字营仅两千人,恐难担前锋大任。”朱棣想了想,说道,“朕准你从各营里挑选精锐五千,以此扩充兵马。但你要给朕立个军令状,若是因你指挥不当误了事,朕绝不饶你!”

朱棣微微眯眼,想要从“朱高燨”的脸上看到些许慌乱。

虽然他从未来历史里已经知晓,祁王在几十年后会是撑起大明天空的国之栋梁,七十余岁尚能策马平定四方叛乱。

然而现在的祁王,方才二十岁出头。

朱棣深知,名将都是用时间与资历熬出来的,他并不觉得祁王能如同冠军候霍去病一般天赋异禀。

然而,“朱高燨”嘴角微微上扬,不屑的说道:“八百人!何须数千人马,我只需从风字营里挑选八百骁骑即可!”

朱棣愣住了。

老营的将官们也都愣住了。

八百人打前锋?疯了吧!

面对数万瓦剌铁骑,你只带着八百人去打前锋?

嫌自己命长吗!

“狂妄!”赵王大喝一声,“老四!你在胡说些什么,念你年轻气盛,还不快些收回刚才的话,父皇胸襟似海,不会和你计较的!”

赵王此言,实际上是想为“朱高燨”解围。

毕竟八百人打前锋这事,实在是太扯了。

这简直就是去送死!

祁王未免也太猖狂了吧!

“我没有胡说,我只要八百人。”霍去病自信的说道,“八百人打前锋,绰绰有余乎!”

“父皇,您别听老四瞎说,他这是犯癔症了。”赵王向朱棣抱拳道,“几十万大军对垒,我军岂能让八百人去打前锋,这简直荒谬至极!”

朱棣捋了捋胡须,平静的说道:“好,朕准你八百人打前锋!”

“啊?”赵王懵了。

老四犯傻就算了,爹您怎么也跟着犯傻呢。

“祁王,这是你自己说的话。”朱棣目光锁定在了“朱高燨”的身上,“八百人,朕准你八百人打前锋。可若是你兵败被俘,当如何?”

霍去病淡然说道:“我不会败,若是我败了,便将我的名字从族谱上抹去吧,打了败仗的我,不配姓朱!”

抱歉,我不姓朱,我姓霍!

朱棣深吸了一口气,赞叹道:“有种,这是你自己说的。”

古人是宗法制的天下,县以下就没有法律了,都是靠着宗族自己治理,因此被踢出族谱,就相当于家族不承认这个人,直接剥夺了姓氏。一个没有姓氏的人,与贱畜无异。

而皇族若是被从族谱上抹去,那便等于直接否定了你天潢贵胄的身份,从此便成了彻头彻尾的庶民,甚至连庶民都不如,庶民好歹还有个姓氏,你连姓氏都没有。

老营里所有的人都震撼了,鸦雀无声,寂静的连一根针坠落在地上都能听得一清二楚。

谁都没想到,祁王这么有种,敢拿从族谱上抹去姓氏来立军令状。

若是败了,那朱高燨便直接从崇高的亲王坠落成了庶民啊!

赵王惆怅的长叹了一口气,他已经很卖力的给老四帮腔了。

他与祁王关系一向不错,可是看到祁王执意作死,赵王也拦不住了。

然而霍去病并未关注到身旁异样的眼神,他正在努力的和朱高燨辩解。

……

脑海世界里,霍去病自信的说道:“小朱别慌,有你霍哥在,稳赢!到时候你直接去找皇帝领赏就行!”

“我领你妈个头!”朱高燨人都麻了,“合着不是你姓朱对吧,老子这亲王当得好好的,你搞鸡毛啊!”

霍去病安慰道:“没事,小朱大可放心,你霍哥我什么时候打过败仗!”

“大可放心?老子先杀你一个妈!”朱高燨攥紧了拳头,“听我说,谢谢你,因为有你,温暖了四季~~”

霍去病:“……”

第88章 沙漠里的神!

茫茫戈壁沙漠,烈阳高悬青空,向远处望去,唯见万里黄沙,极尽萧条。

八百明军骁骑驰骋,在沙海上留下一串串马蹄印,但仅是一阵灼热的风拂过,这段马蹄印便被沙子覆盖。

“王爷,咱们这是往哪儿走呢?”

蒙古汉子赤戎已经在自己的老家彻底迷失了方向。

沙漠这种鬼地方,除了骆驼,连本地人都会迷路。

而如果在沙漠中迷路,结局只有一个——死。

没有水,没有补给,没有方向,那么就可以挑一个舒服的姿势躺在黄沙之上等死了。

“往北,胪朐河的方向。”霍去病笃定的说道。

赤戎有些怀疑:“您确定吗,这要是整错了,我们都得死在这儿啊。”

连他这个蒙古本地人在这沙漠里都能犯迷糊,这祁王爷凭什么这么自信!

霍去病淡淡的说道:“信我即可。”

他眺望眼前一望无际的沙海,脑子前所未有的清醒。

一千五百年前,那时候这里还不像现在这般寥无人烟,而是驻扎着世代生活的匈奴人,他们的部落遍布阴山以北,在沙漠里亦能顽强的生存。

而霍去病便是从这里,与匈奴左贤王部接战,大破匈奴军,俘虏匈奴屯头王、韩王等三人及将军、相国、当户、都尉等八十三人。随后乘胜追杀至狼居胥山,在狼居胥山举行了祭天封礼,在姑衍山举行了祭地禅礼,兵锋一直逼至北海(即捕鱼儿海,今俄罗斯贝加尔湖)。

此役,汉军斩首七万四百四十三级,经此一战,匈奴远遁,漠南无王庭!

虽然时过境迁,千年时间如白驹过隙,这片戈壁沙漠已经不同往日,驻扎的部族也从匈奴人变成了蒙古人。

但霍去病始终能记清千年前这里的一草一木,他天生就对战场有着常人所不能及的灵敏。

他可以确定,敌人就在前方!

“你们无需去想其他的,只需要紧紧跟随我的步伐,我将带领你们走向胜利。”霍去病静静的说道。

赤戎苦笑一声:“如今也只能如此了。”

他们也只能相信祁王了。

没有水源,没有补给,没有方向。

若是像无头苍蝇一般乱转,等待他们的只有失望。

虽然不知道为何祁王如此自信,他明明从来没有来过沙漠,他凭什么这么狂啊!

他不知道沙漠是吞噬生命的绝地吗?

然而包括赤戎在内的风字营八百骁骑,如今也只能将希望寄托于祁王的身上。

赤戎依稀记得,祁王才在安南指挥十余万大军连战连胜,希望祁王到了这沙漠,也能如他在安南时那般神勇吧。

……

这是一片不毛之地,一无所有,有的只是刺眼灼热的烈阳与漫天的风沙席卷,仅有的植被是生石花、沙葱、仙人掌。在这片沙漠上行进了百里,却仿佛周围的风景一成不变,让你感觉自己一直在原地驻足,让人心中不由升起绝望。

如果你的神经已经崩溃,对着死寂的沙漠大喊一声:“cnm!”

什么都不会回应你,回应你的只有吹进嘴里的沙子。

这里漫天黄沙,遍地荒芜,没有情报,没有线索,似乎除了绝望一无所有。

但霍去病的直觉告诉他,敌人,就在前方!

不需要理由,他霍去病的直觉,从来没有错过。

……

风字营的士卒在荒漠里刨坑,在洞里生火造饭。

这并不是闲的没事找事,给自己在这无趣的沙漠里找点乐子,而是为了防止防止烟火冒出,被敌人发现踪迹。

他们必须步步谨慎,每一步都要精打细算,把自己藏在阴影里,藏在蒙古人的视野之外。因为他们只有八百人,稍有不慎,就会全军覆没。

赤戎舔了舔干裂苍白的嘴唇,贪婪的将食物送进胃里。

然而这么点食物三下五除二就被赤戎吞噬干净,给这猛虎都饿成瘦虎了。

“这什么玩意儿,这能吃吗?”

霍去病嫌弃的看着手里的黑乎乎的饼子,试着咬了一口,差点没把自己的牙给崩下来。

“呸呸呸!”霍去病生无可恋的说道,“这么难吃的东西,你们是怎么吃下去的?”

赤戎心累的说道:“王爷,您就将就这点吧,这是最后的食物了,吃完这顿,我们下顿就只能吃沙子了。”

“下次行军的时候,我一定得带上几个庖厨。”霍去病后悔的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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