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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成了大明勋戚 第95节

现在沈忆宸总算是明白了,为何古代会出现“伴君如伴虎”的名言。自己跟朱勇的情况就类似,背后都蹬鼻子上脸快要决裂了,随时准备收拾东西,从成国公府提桶跑路。

人前却要演的恭恭敬敬,看不出一丝的异常。

“嗯。”

除了简单的打声招呼,成国公跟沈忆宸也没啥好说的,点了点头就准备上马车。

反倒这个时候林氏靠了过来,一脸欣慰的说道:“今日看到忆宸出府的解元排场,真是整个国公府都与有荣焉。如今科举已经有所成就,也该考虑考虑人生大事。”

说完之后林氏转头看向成国公朱勇说道:“公爷,你看要不我在京师的勋戚贵妇圈子里面,帮忆宸寻得一位良配如何?”

听到林氏准备帮自己安排亲事,沈忆宸瞬间就警觉起来,这可是关乎到后半辈子幸福的事情。而且依照古代的礼法,嫡母的地位跟身份,是比生母还要尊崇的。

一旦她跟成国公在这件事情上达成了默契,就几乎等同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自己是没有多少选择的余地。

所以沈忆宸断然拒绝道:“多谢朱夫人好意,在下目前尚未弱冠,而且明年的春闱就在眼前,暂无心考虑婚娶之事。”

“忆宸,古人还有十五弱冠的,你今年都已经十七,弱冠礼可以随时举办。另外有了一个良配相伴,也能在生活上多加照拂,能更好专心读书,备战明年的春闱。”

“你看看二哥朱佶,今日就打算前往镇远侯府上,商讨跟候女之间的亲事。他不也要参加明年春闱吗,如若你也谈成一门亲事,岂不是双喜临门?”

说这话的时候,林氏的脸上浮现出一抹得意的神色,她之所以“催婚”沈忆宸,并不是有多么好心想要找寻一良配。

更多是看到今日沈忆宸解元排场,心中暗生嫉妒,这可是自己儿子当初中举,远远比不上的盛况。

所以趁此机会,高调宣扬一下即将要与侯爵之女联姻的消息,也让沈忆宸羡慕嫉妒恨一番。

考中解元又如何,真正勋戚人生的起点,可能就是你们这种“普通人”,努力一生也达不到的终点!

这边林氏在炫耀,马车旁的朱佶可谓一张脸都绿了!

别人不知道,他自己还能不清楚沈忆宸跟陈青桐之间,那暧昧不清的关系吗?

镇远侯虽说跟泰宁侯同为侯爵,甚至在地位权势上,还要略高一点,但双方女儿那能相提并论吗?

镇远侯之女,不过就是候府里面众多子女的一员,并不多受重视,也得不到家族的鼎力相助。

而陈青桐可是泰宁侯独女,从小就如同掌上明珠一般,谁能娶到她,就意味着能得到一脉侯爵的全力支持,毕竟泰宁侯没有别的选择余地。

现在母亲在沈忆宸这小子面前炫耀跟侯爵之女联姻,让朱佶感到憋屈不已,要知道当初自己可是与沈忆宸竞争当中的失败者!

“朱夫人不必了,在下自有打算。”

沈忆宸这次语气强硬生疏了许多,因为他明白自己继续委婉拒绝,说不定对方就打蛇顺棍上,搞出强行婚娶的事情。

这种古代“开盲盒”的嫁娶方式,运气好还能找一个凑合过一生的,运气不好简直祸害一生!

而且按照林氏的手段跟心思,后者的可能性,估计得接近百分之百。

“还在说些什么,上车!”

沈忆宸的这声自有打算,没有影响到林氏,反倒刺激到了成国公朱勇。

让他不由想起跟沈忆宸的几次对话,这小子都是如同今日这般“忤逆”,从不愿意听从长辈之言。

既然如此的话,还说些什么废话,就随他去好了。

成国公都发话了,林氏自然不敢再继续多言下去,拍了拍沈忆宸的胳膊,最后补充了一句:“忆宸,要是看中了哪家姑娘,我就跟公爷帮你上门提亲。”

“如今你孤身一人在京师,虽然还未入宗谱,但也可以把我当嫡母看待,一家人毋需客套。”

这番话要是换做其他从小倍受冷落的婢生子听到,估计得感动的痛哭流涕。

特别是沈忆宸这种十几岁就独自漂泊在外,身处陌生孤立的环境,有个人如同母亲般关爱,还帮他考虑人生大事,看作一家人。

恐怕更为深受感动,从内心里面认可这位嫡母了吧?

只是很可惜,林氏这番影后表演,在沈忆宸这里只能评个负分滚粗……

“谢过朱夫人。”

不痛不痒的道了声谢,沈忆宸脸上硬挤出一抹有些虚假的笑容。

对于这个笑容的真诚度,沈忆宸还是不太满意的,自己的演技目前看来还需要磨练,不够走心。

毕竟在没有足够的自保能力之前,就必须得跟林氏虚与委蛇下去。

目送成国公的马车远去,沈忆宸正准备迈动脚步进府之时,却发现角落处出现几个人影,一副鬼鬼祟祟的模样。

定睛一看,发现居然还是几位“熟人”,他们就是当初跟随叶宗留的矿工。

这群矿工不是返回福建了吗,为何会出现在京师,莫非是走私上出了什么问题?

带着这份疑惑,沈忆宸没有选择进府,转身朝着角落方向走去。

刚一走入偏僻处,这几人就齐刷刷的跪下道:“小人拜见解元公。”

举人虽然在没有授官之前,并没有官身,但是在普通平民眼中,他们跟官老爷并无多大区别,更别说沈忆宸还高居解元。

单纯论官身,也得不到矿工们的如此大礼,毕竟他们要干的是杀官造反的买卖。之所以如此礼重,还在于沈忆宸给他们指了条活路,变相有了救命之恩,自然得感恩戴德。

“客气了,在下也当不得公字,你们快起来吧。”

一般正常来说,解元最多称呼为解元郎,只有状元才有资格称“公”。不过民间老百姓哪有这么多规矩,解元跟状元在他们眼中,都属于高不可攀的人物。

这几人毕竟是干过造反的买卖,还是没有普通平民那种畏官如虎的心态,行过大礼之后就纷纷起身,脸上流露出一抹兴奋神情。

“沈公子,还记得我不?我叫苍火头,咱们在船上见过。”

另外一人立马出言打岔道:“什么沈公子,要称呼沈解元,一点规矩都不懂。”

“沈解元,我叫郑祥。”

“当日在镇江我就佩服沈公子,日后定能大有作为,现在果然考中解元了。”

“对了,我叫王能。”

几名矿工壮汉,一边吹捧一边自我介绍了起来。

其实就算不介绍,沈忆宸对几人的姓名也有印象,毕竟记忆力可是他的强项。

“时隔多日能再见到诸位,在下也是感到高兴,不过你们为何会在此地?”

沈忆宸好奇反问一句,这几人鬼鬼祟祟躲在公府角落干什么,要是被公府的护卫发现麻烦就大了。

“还不是那狗眼看人低的门房!”

苍火头说这句话的时候,满脸的怒气,然后继续补充道:“我们进城后得知沈公子你高中解元,还打听到住在成国公府,于是就打算上门拜访。”

“结果门房压根就不让我们进去,连通传都不肯,所以我们只好在这里等着,看能不能碰到沈公子出来。”

听到这话,沈忆宸有些哑然失笑。不过想想也正常,当初自己好歹一个文人身份,门房都懒得搭理,这几人粗布麻衣的,愿意去通传才怪了。

“那你们今日来找我,所为何事?”

“也没什么大事,就是给沈公子送点东西。”

那名叫做王能的壮汉说罢,就取下背在身上的包袱,解开一看是白花花的银锭,估摸着不下百两。

“沈公子,那日我等兄弟听从了你的建议,当即回到福建找寻了走私的海商,通过他们当中间人与倭人谈生意。”

“还真如沈公子所言,这群倭奴人傻钱多,不光什么货物都要,甚至就连铜钱都能跟他们换银子过来。”

“我们都还没有出海,在宁波外面的小岛交易,就赚了数百两银子。除去上交官府的部分矿税,以及大家生活所需,叶老大让我们几兄弟走海路把剩下的都带过来了。”

看着这包袱银锭,沈忆宸笑着回道:“这是要送给我吗?”

听到沈忆宸这么一问,苍火头两眼一睁,满脸理所当然的回道:“肯定啊,如若不是沈公子指出一条活路,我等兄弟现在还能不能扛个脑袋都说不定,这笔钱还望莫嫌少了。”

说罢,就把这包袱银锭塞到了沈忆宸手中。

望着手中银锭,沈忆宸简直有些哭笑不得,这群矿工几百号人干着走私买卖,几个月下来就净利润百来两银子。

而且从他们都表情举止看,好像还挺满足的样子?

用后世的一句话来形容,这不是赚着卖白菜的钱,冒着卖白FEN的风险吗?

当然,这话沈忆宸也不好直接说出来,否则对方肯定误解为自己在嫌钱少。

于是他转而说道:“诸位舟车劳顿也辛苦了,要不在下找间客栈办个接风宴,然后再让你们好好休息一番。”

这几人虽然不知用了什么方式混进京师,但名义上还在被官府通缉。就这么带入公府人多眼杂,恐会生出什么事端,所以最好还是找寻一件客栈让他们先住下。

“我们几兄弟走海路日夜兼程,对京师也不熟悉怕暴露身份,就劳烦沈公子了。”

“诸位对于在下同样有过大恩,无需客气。”

就这样,沈忆宸把几名矿工带到了一家比较偏僻的客栈,并让店小二上了一桌好菜。

望着苍火头几人狼吞虎咽,在添了几碗饭后终于放慢了速度,沈忆宸这才开口准备问些事情。

他实在不理解,大明朝正统朝末期跟倭国干走私贸易,说赚钱那是低调了,称之为抢钱都不为过。

这群兄弟干了四个来月,咋就混成这逼样了,莫非这年头就连走私也存在中间商赚取差价?

第121章 卷入历史

“苍火头,你来跟我详细说说,与倭奴的贸易是如何进行的。”

听到沈忆宸询问,苍火头立马放下手中的饭碗,抹了抹嘴角的油花回道:“沈公子是这样的,那日我们分别之后,叶老大就带着我们回到了福建矿山。”

“之前我们准备起事,也认识了不少道上的人物,其中就有福建沿海搞走私的。不过与倭奴进行贸易,在我们当地为人所不耻,双方关系并不深厚,这次没办法才联系上他们。”

“嗯,你们找他们当中间人,抽成很高吗?”

沈忆宸并不关心什么海盗走私,都混到要举旗造反的地步了,还在乎别人什么身份。

他现在唯一想要知道的,就是干这笔买卖怎么才赚这点钱,按目前利润下去一整年赚个千把两银子顶天了,万一矿税再加,或者多了其他苛捐杂税,不还得举旗造反?

“不高,对方很敬重叶老大,才十抽一。”

有一说一,就算沈忆宸没搞过违法产业,他也知道这种买卖中间人十抽一很低了。按照正常情况下,帮助联系买家,提供交易场地,十抽三都不意外。

狠一点的吃双方,拿走一半的利润也不是没可能。

“那为何几个月下来,就只能赚百来两银子?”

“沈公子,百来两银子还少吗,现在我们都能吃饱饭了。”

没想到苍火头比沈忆宸还要惊讶,瞪大了眼睛一副不可思议的模样。

要知道他们之所以举旗造反,并不是什么野心或者追求更高品质生活。而是属于标准的农民起义,被官府矿税给压的实在没有活路,到了不反也是等死的地步。

所以在他们看来,这笔买卖下来能交上部分的矿税,不再被官府逼迫,并且还能让妻儿老小吃饱饭,就已经有了天大的改变。

至于这百来两银子,更是属于纯血赚的,再少点都能接受。

这句话让沈忆宸着实有些无言以对,苍火头也太容易满足了点,就连做大做强的野心都没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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