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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我,最根红苗正 第115节

朱标心里鄙视了那不知名的父母以后,随口问道:“孩子多大了?有名字吗?”

“孩子大概三四个月大,身上带着一个小木牌,写着马字,贫僧给他取了个小名叫三宝!”

“三宝?好名字!马三宝!”朱标念叨了两遍这个名字,突然愣了愣,马三宝?这不是郑和的本名吗?

难道这个栖霞寺的弃婴是小郑和?.

第两百七十三章太监偶像郑和,大明第一航海家

郑和,本名就叫马三宝,是明朝乃至整个华夏史上最著名的航海家和外交家之一。

当然也是历代太监的骄傲。

在原本的历史上,他在朱老四时期可是极为受宠,要知道以一个太监的身份能作为大使,率领上百艘舰船杨威海外,这是相当不易的。

当然,凭良心讲,朱标也认为郑和这个太监着实不赖,无论品行还是能力都称得上出众。

如果给历朝历代的太监影响力弄个排行榜,在朱标看来,排名第一的应该属蔡伦,此人是东汉太监,发明了纸,被后世尊位纸神,为文化的传播和传承有大功。

而郑和当可算第二位,他是华夏古代航海第一人,他率领船队七下西洋,涉足的海域包括今天的南海、印度洋、红海以及阿拉伯海域马六甲海峡,将大明乃至华夏的威名从历代的西域往全世界扩02展,期间帮助大明和世界互通有无,将华夏的一些茶叶丝绸等带到了大洋彼岸各国,同时也将各地的特产带回了大明,期中包括长颈鹿、狮子、骆驼、辣椒等东西。

排名第三位的太监应该是魏忠贤,此人号称九千九百岁,这老太监在后世褒贬不一,有人认为大明的灭亡就是他祸害忠臣造成的,也有人说大明末期是他在苦苦支撑,他一死大明便亡了。

第四位应该赵高,此人一手覆灭了大秦奋六世余烈才完成统一的大秦帝国,让始皇帝传大秦基业于千秋万代的雄心壮志只勉强传了两世便灭亡,导致华夏第一个大一统王朝只存续了十五年便灭亡了。

第五名是童贯,这人是宋徽宗时期的一个太监,但是这个太监不同于其他太监,他的官职竟做到了枢密使,做了全国军队的总监军,这在太监里是蝎子拉粑粑独一份的。

第六名可以排嫪毐,此人作为一个太监能给千古一帝秦始皇做假爹,还能把秦太后肚子搞大让人家给他生俩娃,这份成就绝对可以吹一万年。

当然后面还有很多太监,朱标懒得一一排名。

总之一句话,郑和在历朝历代数千年时间长河里,在总共几十万太监里,绝对是最耀眼的前三甲之一。

当太监当到名垂青史英名远播海内外,算是相当成功了。

朱标回过神来的时候,道衍和尚已经让寺里的小沙弥将那个弃婴抱了进来。

“陛下,这孩子尚在哺乳期,寺里又没有女人,贫僧现在只能到山下化缘,每日讨些牛羊乳汁给他喝,但是讨不了多少,所以这孩子现在根本吃不饱,你看他瘦瘦小小的,贫僧担心会不会没长大就饿死了,倘若如此,阿弥陀佛,那就是贫僧的罪孽了!”

朱标看了看在道衍怀里的小婴儿,发现的确饿得有点惨,瘦瘦小小的,一点也没有小孩子的圆润,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

“你怎么想到给孩子起名三宝?”

朱标还真有些好奇马三宝这个名字的由来。

道衍回道:“孩子被遗弃在本寺,自然跟我佛有些缘分,而佛有三宝,乃是觉正净,也叫佛法僧,所以贫僧便给他取名三宝!”

“你都说了三宝跟你们家佛有缘,又何必让朕带走?”

“这孩子都要饿死了,而此时陛下来了,这便是莫大的机缘,贫僧在想,或许这孩子跟贫僧或者我佛的缘分便是借贫僧之手将其交到陛下手上!”道衍单手打了个佛礼:“贫僧向陛下讨个人情,恳求陛下允准!”

朱标沉吟片刻:“也罢,你这和尚从来没有求过朕,朕便允了这件事,也算是圆了你我情分!”

他说着向毛镶示意,毛镶连忙把孩子接了过去,这位锦衣卫指挥使大人大概也没怎么抱过孩子,所以动作僵硬又别扭,看得朱标想笑。

道衍大大松了一口气,微笑道:“贫僧谢陛下!贫僧会每日在佛前为陛下诵经,为陛下求福!”

朱标不以为意,心想就朕对佛家做的这些事,估计你们那个佛也不会待见朕,他会给朕降福才有鬼了。

但是无妨,朕护佑朕的子民,这便是最大的功德。

两人又聊了一会儿,朱标起身笑道:“朕得走了,宫里一大堆事情还等着朕处理,只能下次再来探望大师了!”

“国事为重,贫僧送陛下!”

朱标临出门前,又问道:“大师对于朝政可有指点朕的?”

道衍摇了摇头:“陛下必将成就千古一帝,古之皇帝莫能相匹,贫僧没有资格指点陛下,只能为陛下功绩默默庆贺!”

道衍把朱标送到门口,而后双手合十,目送朱标等人离开。

朱标回到皇宫的时候,已经天黑了,他看着毛镶怀里已经睡着的马三宝,想了想,招手吩咐王中召奇丽珍进宫,随后便在坐在书案后批了一会儿奏疏。

没过多久,奇丽珍娉婷袅娜地在王中引领下进了殿,一看到朱标便忽闪着眼睛,娇笑道:“陛下193这会儿召妾进宫,莫不是今夜想要让妾侍寝?”说着还冲朱标抛了几个媚眼。

朱标将目光从奏折上移到奇丽珍身上,发现这熟妇似乎特地梳洗打扮了,随着隔着好几步,但是依然掩不住身上散发的暗香。

活色生香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他对奇丽珍撩骚的话语故意装作没听见,淡淡道:“你想多了!朕今夜召你进宫,是想送你一个孩子!”

奇丽珍白了朱标一眼,羞答答地道:“谢陛下垂青,妾已经在府里沐浴过了,身上也擦了香粉……”

“不是!你真误会了!”朱标摸了摸鼻子,有些无奈,扭头对王中道:“还不让毛镶把孩子抱进来!”

少卿,奇丽珍看着毛镶怀里的小男婴,脸色有些不好看:“看来有个女人不止跑在了妾的前头,还跑在了皇上娘娘和诸位后妃的前头,不知陛下可否透露那个狐媚子的姓名?妾还真想见见,看看是何方神圣!”

朱标不悦道:“你这女人在胡咧咧什么?这孩子叫马三宝,是朕在栖霞寺捡的,宫里养着不方便,所以想寄养在你家里,算是给你做个养子吧!”.

第两百七十四章惊奇脑洞,郑和名字原来是这样来的吗?

选奇丽珍做马三宝的接手人,朱标绝对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首先,马三宝肯定不能养在宫里,他这个皇帝目前还没有孩子,现在就弄个养子在宫里,知道的是养子,不知道的还不是跟此时奇丽珍的想法一样,误以为马三宝是他在外面跟别的民间女子的私生子。

况且,养在宫里对马三宝也未必是好事。

皇宫是天下最尊贵的富贵地,但同时也是阴谋诡诈最多的是非地。

没有皇子的命,却打小在宫里生活,别人嫉妒不说,他自己大概也会被影响心性,万一产生不该有的想法就不好了。

所以打一开始朱标就打定主意要把马三宝养在宫外。

而之所以选择奇丽珍,是因为她是个女人,而且没有家人,在这应天城的家里也就她一个人,突然带个小孩子回去,也不需要向其他人解释,这无疑方便得多。

再者,奇丽珍的家人都被他给处死了,这女人现在孤身一人,给她送个孩子,她也能有个寄托,同时找点事做,不至于有事没事就来文华殿要他安慰。

奇丽珍将信将疑:“陛下,孩子真是您捡的?”

朱标没好气道:“当然是捡的,要真是朕的儿子,就算是私生子,朕也不可能把她送到宫外让别人抚养!你不信可以问王中和毛镶!”

毛镶主动解释道:“确实是今天陛下在栖霞寺捡的!”

奇丽珍见朱标神情坦诚,又见王中和毛镶不像说谎,终于放下了怀疑,不过接着又心里一动,看了看朱标,屈膝柔声道:“陛下,孩子可以放在妾这里养,但是妾有个请求,孩子得改姓,妾不喜欢马这个姓,因为高丽马氏跟我奇氏乃是死对头!”

“改姓?”朱标有些犹豫,马字是小孩随身携带的木牌上的,百分之九十九的可能就是他的真实姓氏,随意改掉不好吧?

不过随即他又想,既然马三宝的父母都把他遗弃了,就不算合格的父母,貌似也没资格一定要马三宝继承马这个姓氏。

同时他松了一口气,马三宝如果被改了姓,那他就不叫马三宝了,或许历史上那位郑和跟着孩子压根就没什么关系。

朱标暗暗嘲笑自己想多了。

“你想给他改什么姓々` ?”

奇丽珍眼神飘忽,琢磨了一会儿,突然眼神一亮心里有了主意:“妾想恳求陛下给这孩子赐姓朕!”

“什么镇?”朱标一时没听明白。

“是朕,月关朕!朕代表陛下,妾以后看到他就像看到陛下在身边一样!妾保证用心抚养他!”

朱标一听怒了:“胡闹!你这不是给朕泼污水吗?况且朕这个字是忌讳,天下之大谁人敢姓朕?奇丽珍,你莫要胡搅蛮缠!”

要是姓朕,瞎子都知道这孩子跟他有关系了!

奇丽珍微微一笑:“陛下说的也是,朕字为姓确实很奇怪,那不如取个音相近的字,便姓郑吧!关耳郑!这个姓氏不管在大明还是高丽都有,如此也不会过于突兀!”

“郑……”朱标缓缓点了点头,要是赐姓郑的话倒是还说得过去:“好吧,那朕就剥夺马三宝原来马姓,赐他姓郑!”

“妾代这孩子谢过陛下!”奇丽珍这才满意了,伸手从毛镶怀里抱过孩子,眼睛里也慢慢蕴含出一丝母性的光辉。

“这孩子可真瘦,又黑又瘦,皮肤也皱巴巴的,看来是饿坏了啊,回去得给你找个好奶娘!”奇丽珍念叨了几句,突然笑道:“陛下,您给孩子赐了姓,索性连名字也给他改了吧,三宝这名字真不好听,妾听说佛家有三宝,乃是觉正净三宝,这孩子将来又不当和尚,万万不能叫这个名字,不如妾给他重新起个名字,就叫……”

奇丽珍沉思片刻,突然眼睛一亮:“陛下,您觉得和字怎么样?在你们汉字里,和乃是禾口二字相加,如果妾没有记错的话,禾代表稻粟,是粮食,孩子小时候受了饿,以后自然要吃得饱饱的,和便是张嘴吃粮食,以后肯定吃穿不愁!”

她越说越觉得自己这个和字起得好,所以一锤定音:“陛下,那他以后就叫郑和啦,您觉得这个名字怎么样?”

朱标点了点头:“听起来还不错!郑和!唔!郑和!郑……和?”

他初时没在意,因为刚才在心里否定了这个名叫马三宝的小孩是郑和,所以没往这里想,等奇丽珍起完名字,他突然反应过来,这马三宝的名字改来改去居然阴错阳差直接改成郑和了!

“` ¨这就是天意吗?”朱标神情古怪,这特么就是那个航海家啊!

奇丽珍抱着小郑和欢天喜地地出了宫,回了府里以后,便吩咐下人赶紧在全城给孩子找奶娘。

等奇丽珍离开以后,朱标发了会儿呆,感叹这命运的奇妙,他没想到郑和的出现跟他居然有这么大的关联。

不过还是有一点改变的,那就是这个世界的郑和大概不会成为太监了。

发了会儿呆以后,朱标收拾心情继续处理政务,因为白天出去耽搁了一天,所以今夜肯定要加班了,案头堆着一堆奏疏,另外还有锦衣卫和东厂的一些情报也要过目。

朱标随手拿起一份奏疏,发现是户部尚书吕昶的,奏疏名字叫做《请朝廷废除粮票制度疏》占。

朱标嘴角泛起微笑,粮票制度的废除他上一次跟吕昶提过一嘴,让他写个章程,是废除哪一部分保留哪一部分,这老头效率倒是蛮高(了得的),这就完成了。

其实对于粮票制度的废除朱标也早有打算,因为超级杂交水稻的进一步扩种,粮食问题在大明已经不是问题了,所以再依照粮票制度按人头分配口粮就没必要了。

因为这制度有利也有弊,虽然能在灾荒年最大程度减少百姓饿死概率,但也会抑制农民生活水平和消费能力。

所以在粮食充足的情况下,肯定要尽早费除掉。

朝廷制度就是这样,不能死板,要随时根据实际情况变。

吕昶的奏疏内容跟朱标不谋而合,简言之就是由官府分配口粮的制度是时候坚决废除了,但同时粮食买卖还是要坚定不移地继续掌握在朝廷手里,粮食的紧箍咒只能松一部分不能彻底松开。

“王中,把锦衣卫和东厂的密报里关于高丽的全部挑出来!”.

第两百七十五章你们在拼爹,他却在拼儿子

王中连忙按照锦衣卫指挥使毛镶和东缉事厂提督李卫二人标注的记号,将关于高丽的情报全部找了出来,随后拱手退到一旁。

朱标看完吕昶的奏疏之后,又提起笔勾批揽阅了几本吏部对于部分地方官吏的考评结果。

意外的,朱标在名册里看到了罗性的名字。

罗性,江西德安府同知,在此任上为官两载,本次考评为优。

考评者吏部主事费成。

“看来杨士奇的这个后爹还是个好官啊!”朱标小声嘀咕了一声,不过罗性的官声确实不错,朱标当初虽然在德安府待得时间不长,但是也听到过百姓对罗性这个府衙同知的评价。

“也不知道杨愚这小屁孩现在过得怎么样!有没有放松课业!这小子可是朕半个弟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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