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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之文豪崛起 第986节

“一个年轻的生命永失所爱,却无人能解释原因何在,他在黑暗中看不到未来。”

“她为这又一桩暴行所害,无辜的质问上天,为什么她要承受丧父的悲哀?她问身穿黄制服的士兵,你有什么权利选择,哪个该死,而哪个又能活着?并且你看到他也没有试图逃跑,我爸爸他手无寸铁。”

保罗首先开口演唱,他擅长的是黑人灵歌和叮砰巷歌曲。在他的演绎下,这段摇滚充满了宗教味道,仿佛是战争难民在用上帝的口吻质问侵略者。

“在那遥远的地方,一个小村的中央。一个可怜的男孩,还有他破旧的玩具就躺在那里。他太小,还无法理解事实真相。他无法安睡,大地在震荡。他的父亲紧握他的手掌,哭喊嘶嚎。他的妻子正慢慢死亡,他得解释这一切,还得独活在世上。”

路易斯被誉为爵士天王,他一改过去的轻快潇洒,这段歌词变得低沉苦痛。

“为什么他的母亲会离开人间?这些士兵来这里做什么?如果真是为了和平,为何又挑起战火?”

周赫煊唱的是一小段高潮,连续几个疑问句,声音变得越来越尖锐。由于他唱功不足,直接变成了破声嘶吼,但却表现出一种难以言喻的愤怒和悲伤。

面对这种全新的音乐形式,台下观众从最初的新奇或不屑,慢慢变得能接受。特别是年轻人,他们对此非常喜欢,单纯的喜欢,就像追逐时髦一样。

直到进入副歌部分,摇滚节奏越来越明显,完全迥异于这个年代的风格。

“我们不能再冷眼旁观,我们已受够了这一切。你们为何要这样做?停止!我们再不能,再不能,我们已受够了这一切。停止,我们要反抗。我们已受够了这一切。停止,我们必须反抗到底……”

咚咚咚的鼓点声,将钢琴和吉他的声音盖住。三人交错有致的合唱,形成越来越高亢的呐喊,混合着鼓点声直击灵魂。

最后那一段歌词不断重复,超强的摇滚节奏让人忍不住抖腿,许多年轻人甚至跟着一起哼唱起来。

摇滚乐显然超前了,但似乎并没有欣赏障碍,它对此时的人们来说是一个大杀器,它的魅力让人无法抵抗。

当然,这还要归功于两位黑人歌王的重新编曲,许多细节和唱法在被他们改动以后,更加符合这个时代的听众审美,他们精彩的演唱同样为这首歌增色不少。

至于周赫煊,无疑是从头到尾拖后腿那个,但凡唱到高音部分,他必然hold不住导致破音。

但作为这个时空的摇滚乐开山之作,《我们必须反抗》后来被翻唱了数百个版本,周赫煊、保罗和路易斯的合唱版却被公认为最经典的。两位黑人歌王负责技巧和铺垫,周赫煊负责情绪发泄,他的各种破音反而被奉为摇滚精神的体现。

“啪啪啪啪啪啪啪!”

全场起立,疯狂鼓掌。

这首反战摇滚歌曲出现在1940年,给人们的感受,无异于第一次在荧幕上看到侏罗纪时代的恐龙,显得那么震撼而不可思议。

周赫煊平复着急促的呼吸,站到舞台中央开始讲话:

“我想,只要是正常人,都会反对战争。不管战争的起因如何,它必然让人们遭受苦难。这一次的战争不同,它是人类有史以来从未有过的灾难。在欧洲,德国纳粹正在数以万计的屠杀犹太人,他们对伦敦进行无差别轰炸。在亚洲,日本制造了惨绝人寰的南京大屠杀,30多万手无寸铁的中国人被杀害。而日本人的战争罪行还在继续着,在农村,他们杀害农民抢夺粮食,在城市,他们炸毁学校、民宅和无辜市民!”

“我在中国的重庆、武汉、广州、昆明……亲眼目睹了被轰炸后的惨状,一个只有几个月大的婴儿,尸体不全的躺在我的面前。他的眼睛里没有天真和快乐,有的只是生命消逝的死灰色!就在一个月前的伦敦,有个13岁的小女孩儿被掩埋三天三夜,她获救后的第一句话是:妈妈,我要回家!”

“美国的朋友们,你们不要幻想着远离战争,也不要试图外交孤立。德国、日本和意大利结成的邪恶轴心,已经划分了全世界,美国的太平洋和东南亚领地,被划为日本的地盘;美国本土和加拿大、墨西哥,被划为德国的地盘。现在中国和英国正在艰苦抵抗,我们不仅是在保护自己,也是在保护美国,一旦哪天我们被法西斯占领,下一个遭殃的就是美国!”

“这不是恐吓,这是事实。远离战争只有一个方法,不是躲避它,而是勇敢的面对它,只有打败侵略者才能迎来和平!”

“中国是一个落后的农业国,我们抵抗了整整三年,财政早已崩溃。我们只能用血肉和意志,来抵抗法西斯的侵略,我们需要帮助。需要美国政府的帮助,也需要每一个爱好和平的朋友帮助。”

“今天的演出所得利润,全都将捐献到中国战场。如果有朋友愿意捐款,我们更加感谢,华美协进社长期设有捐款箱。或许您只捐赠了一美分,但无数的一美分汇聚起来,就能为中国购买一架飞机、一门大炮、一支步枪、一颗子弹,拯救无数中国人的生命,支撑中国打赢这场战争,也为美国拖住日本这一头恶狼!”

“谢谢!”

全场掌声雷动。

突然有不少观众齐声大喊:“我们愿意帮助中国,请再唱一遍《我们必须反抗》!”

“再唱一遍!”

“再唱一遍!”

好嘛,这些美国观众听摇滚听上瘾了。

第九百七十二章 摇滚鼻祖

哥伦比亚广播公司的动作很快,第二天早晨就找到周赫煊,请他们去广播公司的播音室进行现场演唱。

当电台节目播出后,美国听众表现出三种不同的反应——

上层和部分中层白人表示无法接受,这玩意儿太吵太闹腾了,完全配不上他们高雅的身份。

中西部的农村听众对此无所谓,既不是太喜欢,也不是太厌恶,他们的最爱还是乡村音乐。

而黑人群体、底层百姓和部分中产白人,以及各阶层的广大年轻人,则对摇滚乐展现出前所未有的喜爱。

争议非常大,而争议的来源,就是那些年轻人。

一些身份高贵的议员和富豪,突然发现他们的儿孙辈抱着收音机不松手,而听的竟然是那种吵闹低级的歌曲。这让他们感觉不可饶恕,感觉自己受到了侮辱,于是就在报纸上掀起了一轮骂战。

周赫煊对此哭笑不得,他能预料到摇滚乐会引起争议,但没想到最初的争议居然与阶层和种族有关。

谁让黑人和底层贫民才听闹腾歌呢?

这比父辈讨厌儿孙听周杰伦还严重,已经升级为阶级和种族矛盾。

但其实也不那么严重,就拿“摇摆乐”来说,它其实是爵士乐的一种,而爵士乐最初又属于黑人音乐。在一战的时候,爵士乐都还不怎么被美国主流社会接受,但到20年代明显有所改观。

到了30年代,爵士乐的变种摇摆乐,迅速风靡整个美国,这种低贱吵闹的音乐形式,成为美国年轻人和中产阶级的最爱——迅速从民间歌舞厅走向顶级音乐厅。

摇滚乐,说穿了就是摇摆乐加布鲁斯加波普乐的终极进化版,它在美国是有广泛歌迷基础的。

而且说实话,周赫煊拿出的那首歌并不吵,在两位黑人歌王的改编下,A节甚至带着黑人灵歌的味道,清新、舒缓、悲伤而神圣。整首歌的情绪是层层递进的,直到最后才变成疯狂呐喊,这让40年代初的人们更加容易接受。

当主流舆论开始谴责一种新兴事物的时候,就说明这种新兴事物获得成功了。就像21世纪初,全世界都在讨论网瘾的危害,仅过去十年,人人都在上网,上网成为一种习惯和生活常态。

嗅觉最灵敏的当属那些唱片公司,他们立即组织音乐人进行分析探讨,许多摇摆乐歌手也自发尝试摇滚乐这种新的类型。

仅仅只过了一周,就有被改编成摇滚版的摇摆歌在舞厅出现。那些摇滚歌充满了性暗示和脏话,得到找乐子的年轻人和中产阶级的疯狂追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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