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族:悟性逆天,绘梨衣向我求婚 第89节
“在定向拍卖会上,我们学院经常会找到一些冷门但有趣的藏品。
比如我们曾经以不到40万美元的价格拍下一件年代不明的黄铜喷灯。你知道那东西么?”
芬格尔双手比划,“在中学化学实验课上用过酒精灯吧,而如果你需要更高的温度更强的火焰,比如1000度,就得使用酒精喷灯,19世纪酒精喷灯就是化学实验室的标准配置了,所以尽管那件喷邓的造型精美工艺复杂,但是不属于艺术品,因此卖不出价格。”
“跟一个小火焰喷射器一样”
芬格尔凭空比了一个手势,仿佛抓起一盏酒精喷灯的底座把黄铜灯口对准路明非,“如果我们把喷灯衡过来使用……”
“把喷灯想象成那老式铳管似的喷口,那……就是个喷火器了!”
“其实那根本不起一盏酒精喷灯,而是武器,19世纪的炼金技师的作品。
“通常他们把这类东西称作‘龙息’,燃料不是酒精,而是精炼后的含贡,含硝酸甘油。”
“硝酸甘油……那不是炸药么?”
文氓还记得高中化学的知识,甚至于他在超市转一圈,还很有可能找齐材料,手搓出一个炸药来。
“是的,炸药,它能喷出长达20米的锥形火焰,附带爆炸效果,同时释放巨量汞蒸汽,是对抗龙族的有力武器。”
芬格尔点点头,幽幽说道,“如果送到很多艺术品收藏家那里,他们看都不会看它一眼。
但是在我们混血种手里,那是极有价值的文物,不,是珍宝。”
“就是这个酒精喷灯,被送到装备部一阵研究,结果他们捣鼓出来了一种喷火器。
长相类似于灭火器,但实际上却能喷火。”
“你们说这群装备部的家伙们,脑袋里藏得什么,怪不怪。”
兴致勃勃地说完,芬格尔又疑惑看向秦云。
“我们就算去那里,也总得有个目标吧,我们去拍什么?”
“龙骨!!!”
秦云沉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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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拍卖会;黄金瞳?不!黄金灯!【求全订求自订】
“龙骨?”
秦云的话,顿时让芬格尔脸色凝重了起来。
“对,龙骨,据说还是一个初代种。这个消息暂时还没有公开,大概会在拍卖会前一天公开。”
“怎么可能?!”
芬格尔显然不相信秦云的话。
“既然拿出了龙骨拍卖,那就说明是想要卖个好价钱的,而只给了一天的时间,就算众多混血种势力想要掏钱,也来不及筹备啊。
越提前放出消息越好,因为这样买家们便有更充足的时间去筹备拍卖金了!”
“但或许还有两种可能。”
秦风平静地说道,“一是卖家没想着卖钱,而是想将龙骨卖给特点的人或者人群。
首先这个人或者人群是鹰酱国的,并且有雄厚的资金实力。
这样才能在一天的时间内凑集到所以买家中最多的钱财。”
“而第二种可能,便是在第一种情况下,卖家私底下率先向指定的买家透露了消息。
这样,这个买家才有比其余势力更长的时间去凑集资金,才能拍到这具龙骨。”
“就像现在的我们?”
文氓补充道。
目标买家是他们,透露消息的则是秦云。
顺着秦风的思路,那就很自然而然联想到卖家是秦云了。
“喂喂喂,你们别用眼神看着我,我是花费了一亿美金,买到的消息。如果我有龙骨,我放在拍卖会“六七七”上卖给你们干嘛,为什么不直接给我哥哥呢?”
秦云面露冷汗。
但实际上,确实是他寄拍的龙骨,他也确实是想要让卡塞尔学院得到,或者秦风得到也可以。
但他没有想到,秦风竟然当场拆穿了他的意图。
也幸好秦风给他安了个富豪的身份,这才将将能圆谎。
不过,秦风心里却非常憋屈。
明明都是他先布的局,怎么现在全是他被动了?
这种感觉让他非常不爽。
因为在他前十八年内,都是他掌控着一切。
但每次只要一涉及到秦风,就会吃瘪。
秦风就是个完全不按照套路走棋的棋手。
明明是在下围棋,他忽然来个五星连珠。
“五子棋,赢了!”
就大概给人这种感觉。
秦云想要吐血。
但好在,众人没有在这个问题上纠结太久。
“而且,哥哥,除了给你那张黑卡,我还专门为这个龙骨准备了十亿美元。当然,拍卖的价格,应该是远远够不到这么高价格的。
但有备无患嘛。”
“好家伙,我们是真抱上大腿了……”
芬格尔与文氓都要感动得哭了。
一个是学生卡上还欠着几万的苦逼留级生;一个是月薪几百玩命的公务员。
现在听着秦风与秦云的谈话,动辄十亿百亿的,感觉完全不在同一个档次。
钱太多,完全想象不到那种有钱的感觉了。
贫穷限制了他们的想象力。
“今天就将就着对付一顿吧,明天再让秦云请我们吃顿好饭。”
秦风来到餐桌前。
看着满桌丰盛的菜肴,不免有些感慨。
一万美金的十三到菜,竟然只能算是对付了。
诶,该死的资本生活啊。
三日时间,很快便过去了。
昂热向秦风发出了邀请,说要让他一起去参加索斯比拍卖会。
而秦风则是回答道说,他回去参加,但不与昂热一起去了。
昂热虽然疑惑,但也没有想太多。
毕竟,龙骨的消息放了出来,他们绝对不能放过。
甚至他专门给弗罗斯特·加图索打去了电话,邀请加图索家族出钱,将龙骨买回卡塞尔学院。
在龙骨这样的事情上,之前的分歧,也暂时可以搁置。
最后,还是达成了交易。
先各自购买,如果双方钱财不足,那就摒弃前嫌,先将龙骨购置到手。
利益,才是最根本的东西。
一辆加长的林肯轿车平稳地行进在宽阔的北密歇根大道上,
两侧是帝国主义风格的巨型建筑,那些石刻或者金属的铭牌记录着这些建筑在美国历史上的重要地位,芝加哥期货交易所、约翰汉考克中心、AT&T企业中心、怡安中心……
而不远处,美国第一高楼西尔斯大厦仿佛一支刺向天空的宽厚重剑。
林肯车几经拐弯,穿过西尔斯大厦,通过细长的街道上,最终停在写着“宾夕法尼亚路”的绿色铁路牌前。
浮现在几人眼前的是一栋巨大的方形建筑,足有二十米高,被铁丝网围了起来,刷成土黄色的墙壁上没有任何窗户,只有高处一排大型排风扇在缓缓转动。
这是一家歌剧院。
各式各样的高档轿车依次停在门口,下来形形色色的各种靓丽男女。
而秦风等人也是其中之一。
秦风为首,苏茜则是作为女主,轻揽住秦风的小臂。
经过精心打扮的苏茜,此时透露着一股古典美。
带着些许母仪天下的尊贵。
这一点,便让她与其他打扮精致的贵妇完美区分开了。
秦风身后跟着芬格尔与文氓,像是两个随从与跟班。
而秦云并没有出现。
他说自己不适合这种场合,但给了秦风一部手机,随时可以与他进行联系。
歌剧院并不大,但是座无虚席的坐了几百人。
灯一盏接一盏的熄灭,最后只剩下中央那盏巨大的枝形吊灯还亮着,演出就要开始似的。
“刘姥姥进大观园,眼花缭乱呐我!”
文氓哪里见这种场面,啧啧感叹道。
而芬格尔则是嗤之一笑,脸上多少带着些傲然,得意道,“乡巴佬!”
然后换来了文氓的白眼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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