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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之荒野挑战 第262节

  霎时间,整个直播间竟然陷入了开播以来,最大的一次争执。

  支持旭爷的一方,认为这根本不可能是旭爷作假准备的尸体。

  而反对旭爷的一方,或者说,也不是反对,他们同样也很喜欢旭爷,这是眼前这具羚羊尸体,的确有些太不符合常理了。

  试问,旭爷以往遇到的羚羊尸体,有哪具不是被啃个稀巴烂。

  最完整的一次,就是东非塞伦盖蒂大草原的那头跳羚,可是那也是刚刚被狞猫杀死,紧跟着被两条斑鬣狗给抢了下来,最后又被旭爷抢了下来。

  最起码看起来非常合理。

  可眼前这头呢?

  完好无损,只是颈部出血。

  试问,有哪个食肉动物,会在咬死猎物之后,一口不吃?

  最终,陈旭开口了。

  他一脸严肃地说道:“正如大家所见,这是一头幼年羚羊尸体,而且尸体保存的非常完美,全身上下,只有这颈部这一处伤口。”

  一边说着,他一边将羚羊的脖颈转过来,给镜头拍了一下。

  观众们看到,那是一个血窟窿。

  但凡有点儿智商的人,都知道,这是枪伤!

  一下子,那些说旭爷作弊的人,立刻感觉脸颊有些发烫。

  毕竟,即使是真作弊,也不会弄得这么假,至少也要用刀捅几下,做成类似于被咬死的伤口,这样才像一点儿。

  于是,直播间内,许多观众纷纷给旭爷道了歉。

  而陈旭则是趁此机会,走到了附近15米处,捡起了两颗金色的金属。

  是弹壳!

  “这是12号猎枪弹的子弹弹壳,除重型猎枪以外,12号是游猎猎枪中,口径最大,也是威力最大的一种,弹壳采用全铜质,造价不菲,这伙人很专业!”

  他捏着这枚弹壳,给观众们分析了几句。

  不少人愣了愣,这么牛逼,旭爷光是看子弹,就知道这么多信息,这尼玛比刑警还牛逼啊!

  可他们反过来一想,这些本来就是荒野必备的生存知识。

  如果让旭爷真的到犯罪现场,去观察罪犯的痕迹,没准儿就不一定比观察野外动物厉害了。

  不远处,10米左右,同样还有另外一滩血渍,但是并不见尸体。

  陈旭闭着眼睛,慢慢在脑海中重组现场。

  “两滩血渍,代表两具尸体,只有两发弹壳,对方的枪法非常之准,而且反应极快。”

  “他应该是在发现成年羚羊后,一枪将其毙命,幼年羚羊在听到枪声的第一时间,就开始往反方向逃跑,此时他正在换弹;其实,他根本没有必要击杀羚羊幼体,从他不带走尸体就可以看出,幼体对他们一点儿用也没有,但他还是开枪了,是因为乐趣?”

  “他的手法很熟练,换弹速度极快,几乎换完弹的同时,就进行瞄准开枪,整个过程不超过1秒,所以这只羚羊幼体仅仅跑了5米,就死在了它的母亲旁边!”

  在脑中重演完整个过程,就连陈旭也不得不感叹一句:这是个顶尖职业高手!

  不少女观众听着陈旭重演“案发现场”的分析,不禁差点儿兴奋得嚎起来,简直超帅!

  这一下,观众们总算是明白怎么回事儿了。

  陈旭也点点头,“没错,大家应该都知道了,击杀这头羚羊的,就是偷猎者。”

  “我之前对那片平地的车辙印判断错了,这帮人不是恐怖分子,是职业偷猎者,而且是顶尖水准!”

第三百九十九章 生吃黄金

  陈旭蹲在地上,找了半天,终于看到一条清晰的车辙印。

  “果然,从轮胎印的花纹来看,跟之前在荒地上看到的如出一辙,应该是同一伙人,而且是刚离开不久。”

  刚离开不久?

  听了旭爷的描述后,大家只感觉这伙人好牛逼啊!

  不少观众的脑海中,甚至生出一个“冷血杀手”一般的偷猎者形象。

  可是,也有观众表示疑惑,一头羚羊而已,值得这么厉害的偷猎者,甘愿冒着风险来到撒哈拉无人区偷猎?

  陈旭回到了那头幼年羚羊死尸前,叹了口气,“这不是一头普通的羚羊,而是非洲旋角羚。”

  “它是一种沙漠大型羚羊,体长可达到1.7米,体重可达120公斤,对沙漠有极强的适应能力,一生极少喝水。”

  “旋角羚跟其他的羚羊不同,它们行动笨重,奔跑速度慢,所以很容易被当地居民猎杀。”

  “而因为旋角羚的角很大,非常漂亮,有特点,具有极高的艺术欣赏价值,故经常被偷猎者盯上。”

  “再加上旋角羚怀孕期长,这就造成了它的数量极其稀少,全球范围内,还不足500头!”

  全世界都没有500头?

  我的天,这也有点儿太稀少了吧,濒危动物?

  陈旭点了点头,“《华盛顿公约》一级保护,极度濒危等级,如果是故意猎杀,最低10年,最高死刑!”

  观众们一听,不禁在心里感叹一句,真是命运不同。

  同样是羚羊,竟然差别这么大!

  “我们得赶快离开,这里血腥味儿这么大,很容易把其他食肉动物招来!”

  话落,陈旭立刻掏出捕鲸叉,在旋角羚的脖颈处,深深划了一刀,然后拽着它的后腿,倒挂着空血。

  这头旋角羚很小,角都没长出来,估计只有六七十厘米大小,二三十斤的样子,很容易提起来。

  如果是活生生的幼体,即使不是保护动物,陈旭其实也有点儿下不去手。

  但现在既然是死尸状态,而他又饿得厉害,自然不用矫情太多。

  自然界的弱肉强食自然会淘汰掉弱者,就算他不吃,其他食肉动物也会把它撕碎。

  空掉血后,尸体的腥味儿会大大减少,对付斑鬣狗这种嗅觉不太灵敏的野兽,足够了。

  回到老贝的身边后,陈旭开始就地解剖起来。

  饿急眼的他,实在忍不住,便先割下来一条夹脊肉,扔进了嘴中。

  咀嚼了片刻后,他一口吞了下去,“呼……饿死我了,我不得不承认,这是我第一次吃哺乳动物的幼体,肉质非常嫩,它会带来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富含很多的水分。”

  有些观众看着这头被解剖的旋角羚,不禁发弹幕道:

  “666,旭爷这一口下去,估计不便宜!”

  “是啊,全世界都不到500头,估计怎么也得值个几十万美金吧,这得论克计算啊!”

  “旭爷这不是吃肉,是吃黄金!”

  其实,这也不是陈旭第一次吃保护动物了。

  上次在神农架,他也遇到了一头被花豹啃食完的麋鹿,同样是世界一级保护动物,但在他饥饿状态下,还是吃了大腿的骨髓。

  吃了两口,垫了肚子后,陈旭便把旋角羚全部弄成纯肉,总体并没有沙漠巨蜥多,但还是能撑过两顿饭。

  天黑之后,他找了一处背风的巨石,在此搭建了一个临时宿营地。

  其实,他的旁边还有一处河谷,里面也许能有天然山洞。

  但陈旭在之前的直播中,明确提到过,这种河谷很容易称为山体滑坡、山洪的多发地,非常危险。

  他一边烤着羚羊肉,一边想着今天傍晚分析的那个偷猎者。

  能有这么快的反应速度与准确性,之前一定是受过专业训练,就是不知道,如果自己不小心遇到了他,能否保住性命。

  陈旭总喜欢提前谋划,未雨绸缪。

  可以说,这个好习惯,在野外救了他不下数次,最成功的,无疑就是在叙利亚战场废墟那次。

  如果不是他提前布置了拦路设施以及氨气瓶,在当时那种被枪口包围情况下,就是有九条命,都不一定能活下来!

  而现在,这伙专业偷猎者的前进路线与自己是一个方向,说不准什么时候就碰上了。

  所以,他现在很有必要考虑一下安危问题。

  毕竟,这帮人干的都是死刑的买卖,跟贩毒的性质差不多,下手绝不会软了!

  一想起偷猎者,陈旭脑海中一下浮现出一个黑色人影。

  是科埃里。

  那个之前在坦桑尼亚客车上遇到的马赛持枪偷猎者。

  科埃里就是一名身手极好的猎人,聪明、做事儿狠辣、枪法精准,而且很有洞察力。

  要不然,他也不会在坦桑尼亚军方的包围下,愣是坚持了一天,而且还突破了包围,劫持了一辆客车。

  当时如果不是有他在场,最后的结果还不一定会怎样。

  没办法,非洲大陆经济发展较差,各种法律体系建设并不完善,动荡不安,也很正常!

  休息了一夜过后。

  第五天,陈旭早早起床,吃完了剩下的羚羊肉,便继续朝着中部高原前进。

  一路上,周围的沙漠植物越来越多。

  甚至出现了巨大的乔木跟大片的灌木丛。

  这些都标志着,他将很快就到达中部高原,绿洲离他不远了!

  一边走着,他一边给观众们科普着这些植物的用途。

  比如长着尖刺的沙棘,它的果实可以食用,而且含有丰富的营养物质和生物活性物质。

  而同样看起来很好吃的牛角瓜,长得很像鳄梨,但却含有毒性,即使是骆驼这么大体型的动物,只要一小口下去,就会腹痛如绞,呕吐下泄,一整天都起不来。

  所以,它在华夏还有一个别称,叫做断肠草!

  穿过灌木丛,陈旭刚观察前方地形的时候。

  突然间,前面的山丘上,好像有几个小黑点儿在移动着。

  他微微蹙眉,用手遮着阳光,仔细观察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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