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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武圣血条太厚 第897节

  这三处领地没有高大的城墙和阵法可以依仗,在兵力处于绝对劣势的情况下,秦世羡的选择很果断。

  但即便如此,面对北蛮百万大军,以十万北境边军的兵力,要守五座大城和二十一座军镇,要使横贯六百里的北境防线固若金汤,这也是不可能做到的。

  其实以大蓝朝的国力,并不是养不起更多的边军。

  只是一来,明新变法后,边军武器更新换代,于是裁掉了大量的边军。

  二来,朝廷将大部分的资源都倾斜在了御营军上。

  比起养百万大军,显然养一支万人级的御营军更有性价比。

  如果青霜军还在北境,秦世羡甚至都不需要选择防守,即便面对百万大军,他也能分兵,四处主动出击!

  但没了青霜军,北境边军只能据城不出,选择死守。

  这种情况下,北境防线自然到处都有‘漏洞’,很多军镇都已经被攻破,北蛮大军以散兵的形式从各处穿过北境防线,进入后方!

  对此,秦世羡的应对是同样派出多支精锐的队伍,在北川省境内‘猎杀’北蛮的散兵。

  在武器装备绝对占优的情况下,至少在局部战场,北境边军完全可以以一敌众,打出很多漂亮的战绩。

  此时这处丛林内的几十名北境边军就是一支‘猎人小队’。

  只不过在战场上,猎人与猎物的身份从来都是不断转变的。

  一处复杂的地形,加上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雨,让这支猎人小队的武器优势锐减。

  大蓝朝自主生产的虎式步枪和猎鹰三式左轮手枪,在大雨中的故障率大幅度提升!

  而北蛮战士即便只是普通人,体魄也远超常人。

  一旦没了武器优势,猎人小队就很危险了。

  “准备白刃战!”

  蓝宇摸了一把脸上的雨水,大声吼道。

  他是这支猎人小队的队长,同时也是一名破体期武者。

  边军中选出来的猎人小队都是精锐,虽说不是全员武者,但领队的至少也得是炁变中期的练劲武师才行。

  蓝宇以区区破体期的修为竟能成为一支猎人小队的领队,自然有其独到之处。

  他背后交叉放着两把虎式步枪,还背着一把大刀。

  双手各拿着一把伯特宁手枪。

  这枪是西大陆德尼国五年前生产的,精度,稳定性、射速和装弹量都远超军中常用的左轮手枪。

  在这大雨天气,猎人小队的战士们使用的步枪和左轮手枪,或多或少都有些问题。

  不过蓝宇手里这两把伯特宁不会出问题。

  他下令让大家准备白刃战,自己却丝毫没有要弃枪的意思。

  他在大雨中一边奔跑,一边同时举起双枪射击。

  枪声不断响起,几乎每一发子弹都能击杀一名敌人!

  茂密的丛林,磅礴的大雨、昏暗的光线,这些对蓝宇都没有造成丝毫阻碍。

  他的双眼散发着淡淡的幽光,眼神冷静而锐利,如同黑夜里捕捉猎物的隼。

  三十步外,一个身材高大的北蛮战士正抡起斧头要将一名士兵腰斩时,4.4mm口径的子弹精准钻进他后颈的骨缝。

  颈椎爆裂的脆响中,蓝宇的左手枪管微微抬高,第二发子弹穿过树枝的缝隙,将后面一名箭手的喉咙轰出血雾.

  弹无虚发,枪枪毙命!

  交手的双方都有练劲武师级的武者,但论杀戮效率,没有一个人能比得上蓝宇。

  他一个破体期武者,硬是杀出了道基期强者的气势!

  他的举动很快就引起了北蛮强者的注意。

  一名身高超过两米,浑身刻满青色图腾的北蛮武者大步朝蓝宇冲来。

  这名北蛮武者在冲刺的同时,浑身都笼罩在一层青色的劲力中。

  他是一名练劲武师,之前为了减少消耗,所以一直没有爆发劲力,只是凭借强悍的体魄杀人。

  此时全力爆发劲力,犹如一头林间凶虎,带着骇人的气势杀来!

  对方的身体在林间来回穿梭,带起一道道残影,雨水落在他身上,如箭矢般被弹射出去。

  蓝宇第一时间就感应到了这股杀气,看也不看地转身就是一枪。

  第一发子弹在北蛮武者的眉心处撞出火星,被劲力弹开。

  只间隔了不到0.5秒,第二发子弹接踵而至,竟命中相同的位置!

  北蛮武者的护体劲力泛起涟漪,他感觉到一丝危险,进一步爆发劲力,加快移动速度。

  三十多米的距离,眨眼间就被掠过。

  蓝宇神情冷峻,双手持枪放在自己的两肋旁,同时脚下发力,身体向后跃出。

  冲来的北蛮武者几乎和他同时发力,向前跃出,如猛虎扑杀!

  刚猛的劲风带着浓烈的血腥味扑面而来,蓝宇死死地盯着对方模糊的身影,强忍住不眨眼,手腕转动,调整枪口。

  当北蛮武者布满老茧的手掌即将扣住蓝宇的咽喉时,第三枚子弹和第四枚子弹一前一后,旋转着钻进前两发子弹凿出的落点——

  第三枚子弹就彻底破开了对方的护体劲力,第四发子弹命中对方的眉心!

  弹头穿透皮肤的闷响混着颅骨碎裂的脆响,武者最后的冲势带着蓝宇撞向身后的一颗红杉树。

  飞溅的脑浆在两人之间拉出黏稠银丝,蓝宇脸色涨红,只差一点点就会被拧断脖子!

  从这名北蛮武者突然暴起,到掠过三十多米的距离杀到蓝宇面前,一共才一秒多的时间,可谓快如闪电。

  而就在这一秒多的时间内,蓝宇在对方保持高速移动,自己身体还失去平衡的情况下,连开四枪,且每一枪的落点都完全一致!

  要知道,他打的可不是普通人,而是一名练劲武师。

  这样的枪法可谓神乎其神!

  就是凭借这样的枪法,蓝宇才能成为这支猎人小队的领队。

  他在北境边军中还有一个绰号——枪王!

  咔嚓一声,蓝宇撞上的这颗碗口粗细的红杉树轰然断裂。

  他吐出一口鲜血,只觉得后背的脊柱也像是断掉了一般。

  如果不是有武者的体质,这一下撞击就能要了他的命。

  蓝宇只用了半秒不到就给自己的两把伯特宁手枪换上了新的弹夹。

  他用的这两把伯特宁手枪是经过大师精心调制,改装过的,增强了射击的连续性和精度。

  这才是他能从练劲武师手里活下来的关键。

  刚才但凡他有一枚子弹的落点稍微偏差一点,死的就是他!

  在鬼门关前走了一遭,蓝宇面不改色,擦干嘴角的鲜血,继续投入战斗.

  三十多分钟后,靠着蓝宇的高效杀戮,这场战斗最终以猎人小队获胜而告终,北蛮人在丢下了五十多具尸体后,溃败了。

  “救治伤员,注意补枪!”

  蓝宇声音沙哑地在雨中大声喊道。

  一个多小时后,二十多名边军带着十几名伤员转移到一处山崖下避雨。

  “我们的人差不多没了一半,丹药和弹药都快用完了,得修整修整,不能继续打了。”

  一名满脸胡须的老兵凑到蓝宇身边,声音沙哑地说道。

  刚打完一场胜仗的蓝宇,神情有些阴郁,他看向老兵:

  “老张,让兄弟们把剩下的丹药凑一凑,挑出我能用的,都给我。”

  名为老张的老兵点点头,对此没有任何意见。

  武者在成为武道大师之前,都没法直接从外界吸纳天地元气,补充能量只能靠吃东西和服用丹药。

  吃东西效率太低,给植入体补充能量的丹药就是战场上必须的补给品。

  蓝宇等人进入北川省已经有五天了,连续厮杀五天,大大小小打了十几仗,随身携带的丹药几乎快要耗尽。

  虽然队伍中还有炁变期的武师,但所有人都知道,把丹药交给蓝宇,让他能继续施展自己的超凡能力,这才是收益最大的选择。

  蓝宇的超凡能力有两个,一个能增强动态视觉和神经反应速度,一个能感知危险。

  正因为有这样的超凡能力,他才会选择苦练枪法,最终成为北境边军的枪王。

  “你能用的丹药就这些了。”

  老张很快回来,交给蓝宇三瓶丹药。

  “娘的,这也太不经用了。”

  蓝宇一边骂,一边打开一瓶丹药往嘴里倒:

  “你说这仗一打起来,整个北境一天得耗掉多少丹药?”

  老张摇头:“鬼才知道。打仗就是他娘的烧钱!好在北蛮比我们穷多了,他们就算人多,耗到最后也肯定耗不过我们。”

  虽然伤亡了一半的弟兄,但老张的眉宇间依然充满必胜的信心!

  “对,北蛮穷山恶水,有个屁的钱。”

  蓝宇也点头认可。

  打仗,在顶尖层面上比拼的是双方的强者。

  这个蓝宇等人并不太了解。

  但北蛮这次起兵百万,却完全分散,多线进攻。

  就像在一座城市中分散了一百万只蚂蚁,顶尖强者哪怕一脚能踩死一大片蚂蚁,难道能把城市里的一百万只全部踩死?(注1)

  可如果不去阻拦这些蚂蚁,自家城市的根基就会慢慢被这些蚂蚁腐蚀,从而损失惨重。

  只能靠蚂蚁去对付蚂蚁。

  这就需要拼基层士兵的战斗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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