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拯救大明美眉 第1节

崇祯末年,清兵入关。 山河沦陷,红颜流泪。阿九,红娘子,秦淮八艳,金陵十二衩……

穿越大明,我是霸道邪恶的袁承志。一己之力拒满清八旗山海关外。

本书杜绝悲剧,立志拯救大明所有MM!MM们,等等我啊……

明朝末年,以色貌才气而名冠秦淮河的金陵八艳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当时文人墨客慕名而来者何止百千?诸多叱咤风云的历史人物的命运皆与她们有着重大关系。

美女爱英雄,妓女爱才子。她们的艳丽不仅令凡俗之人动心,更令许多英雄才子为之神魂颠倒,乃至历史随之改变。

明末的秦淮河一派勾栏瓦肆,歌舞升平,笙歌彻夜的景象。其中青楼林立,尽是风尘女子的世界,俨然成为明代最为繁华的歌舞地。许多青楼都收留有父母双亡,孤苦无依的童女。她们教其琴棋书画,诗词歌舞。待其长成后便成为青楼中的招牌。金陵八艳柳如是、李香君、卞玉京、郑妥娘、顾眉生、寇白门、陈圆圆、董小宛皆是由雏妓养成至秦淮河一“绝色”的。

第一卷 金陵风云

大明美眉简介

薛宝钗,年龄十八,金陵十二钗之一,薛姨妈的女儿,家中拥有百万之富。她容貌美丽,肌骨莹润,举止娴雅,聪明绝顶,手腕高明,处事练达,绝佳的管家材料,对主角的事业发展帮助极大。看过红楼梦的不用我介绍吧?

  王夫人,贾政之妻,现任京营节度使王子腾之妹,与薛姨妈是一母所生的姐妹。她虽是贾家的二儿媳,也不太说话,但深得贾母的信任。主角的岳母,一次意外……

  贾元春,芳龄二十,被崇祯皇帝封为贤德妃,却成了深宫中的弃妇,雍容优雅,才气过人,性格善良,身份高贵。

  贾迎春,芳龄十九,身材傲人,丰腴美艳,性格内向却极是坚毅,聪明过人。

  贾探春,芳龄十八,主角的正妻,精明能干,有心机,能决断,连王夫人与凤姐都让她几分,有“玫瑰花”之诨名。娇柔美艳,善于管理后勤事务,精打细算,钱粮调拨,皆出于此女。

  贾惜春,芳龄十六,金陵十二钗之一,少女情怀,活泼伶俐,尚未发育成熟,标准的小萝莉。

  何铁手,芳龄不详,五毒教主,性格泼辣大胆,艳若桃李,机巧百变,武功极高,将才也。

  柳如是,个性坚强,正直聪慧,魄力奇伟,柳如是名是,字如是,小字蘼芜,本名爱柳,因读辛弃疾词:“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故自号如是;幼即聪慧好学,但由于家贫,从小就被掠卖到吴江为婢,妙龄时坠入章台,易名柳隐,在乱世风尘中往来于江浙金陵之间。由于她美艳绝代,才气过人,遂成秦淮名姬。

  王熙凤,金陵十二钗之一,贾琏之妻,王夫人的内侄女。长著一双丹凤三角眼,两弯柳叶吊梢眉,身量苗条,体格。她精明强干,深得贾母和王夫人的信任,成为贾府的实际大管家。她高踞在贾府几百口人的管家宝座上,口才与威势是她谄上欺下的武器,攫取权力与窃积财富是她的目的。她极尽权术机变,残忍阴毒之能事,后被主角所收。

第01章 我成了袁承志?

  一道极亮的闪电,划空而过,天地间灰蒙蒙的一片,到处都是水汽儿,在闪电的照耀下,一片惨白色,显得有些阴森,随后,“轰隆隆——”

  震耳的雷声响彻天际,豆大的雨点儿飘落在山石上,溅起零乱的水花儿,好一场大雨!

  飘泼大雨中,山腰处,一个满身锦衣的少年,努力地晃晃头,睁开眼睛,顿时觉得头痛欲裂,身上全都湿透了,他艰难地想要爬起身来,连试了几次,这才将身子渐渐坐起,头依然很疼,头发湿答答地贴在头皮上,雨水顺着脸颊流下,眼睛一时睁不开,只得伸手在眼睛处抹了一把,借机睁开眼睛,哇!这么大的雨!自己竟然是在山上?怎么回事儿?屁股坐着的,是坚硬的山石,手掌摸到的地方,也是石头!

  少年再次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衣服湿漉漉地紧贴在身上,稍动之下,竟然有种被衣服绑住的感觉,咦?不对,这是什么衣服?身上那件长袍,长度一直到膝盖下,颜色根本就看不清楚,可是能感觉到那种长度!裤子薄而软,如今象是塑料薄膜似地贴在身上。

  少年奇怪地两手摸索着那件长袍,感觉着它的式样,这跟自己平时穿的那种迷彩服,差别太大了,质料柔软而纤薄,丝绸?我靠,这么大的雨,我身上穿的竟然是丝绸?不对,这种式样,似乎是明朝时的那种长袍,前面的钮扣,形状也是颇为古朴,难道我是在拍戏?这可不是我的工作啊,可是,如果是拍戏的话,还应该有其他的工作人员啊,这荒郊野外的,除了自己,根本就没有其他人,也不对呀。

  少年运起目力,仔细地观察着自己的衣服,借着偶尔的闪电的光,终于看清楚了衣服的式样,果然是自己常在电视剧中看到的,明朝的衣服式样!而且头上还有一顶轻纱般的帽子,此时已经完全变了形,窝窝囊囊地趴在自己的头上,脚上穿的是一种手工制作的皮靴,软软的,鞋底儿很厚,里面已经灌满了雨水,脚丫子觉得湿湿的异常难受。

  李成龙,男,30岁,中国特战部队首席教官,18岁从军,入伍之前家传武功极为高明,曾获得过省级武术冠军,散打冠军。入伍后,跟随国家级散打高手勤于苦练,最喜欢高强度的训练,接触过国家级秘传武功,并自觉进行了多项训练,对于现代战争,有着精深的战术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战斗经验,先后担任国家特种部队特训营营长,团长,后破格提升军衔为少将,担任特战部队首席教官多年,期间,研究了世界作战史上的多场战争,尤其是近现代的战争,对于明清到现代的历史极为熟悉。业余爱好广泛,中国象棋,围棋,琴,筝,萧,笛子,书法,国画等,都特别精研过,水平超乎许多现代专业选手的水平。特别喜欢的是古诗和古文,还有古代小说等,都有着颇深的研究。

  李成龙记忆中的最后一次记忆,是在2010年8月的一天,执行反恐任务中,自己和队友凭着过硬的基本功,爬上十八层的高楼,被对方的高手用高压电线击中,跌下楼房时,失去了知觉,醒来后,就是目前这个样子了。

  李成龙内视了一下自己的身体,倒是没有什么伤,李成龙郁闷至极,最终凭着多年野外作战的经验,运足目力,寻找着可以躲雨的地方,果然,山坡上,有一个简易的小窝棚,距离并不远,李成龙迅速朝那里走过去,双腿力量很强劲很灵活,自己还没有适应现在这个身体,对自己腿力的期望值与实际力量值老是不一致,于是摔了几次之后,再爬起来,这才渐渐适应,跌了六七个跟头之后的李成龙,终于来到了窝棚里面,顾不得满身的泥水,直接找了块干燥一点儿的地方,坐了下来,想着心事。

  这个身体,还真不错,任督已通,内功精强,四肢强劲有力,个头倒是不矮,有一米八五左右,竟然跟自己原来差不多,精壮程度比原来的自己,似乎犹有过之。李成龙喘了一会儿气儿,这才站起身来,做了一会儿站桩,顿觉精神健旺,体力充沛,神情气爽。

  李成龙忽然想起,我这算是怎么了?重生了?我是谁?郁闷死了,李成龙迅速在脑海里搜索着这个身体的记忆,嘎?袁承志?我是袁承志?靠,明末名将袁崇焕的儿子?年方十八,此时正是穆人清离开华山,木桑道长也离开了,明朝崇祯十四年九月二十,自己武功已成,混元功尚差最后一个关口。屁的混元功?李成龙练了一会儿,觉得还真是不错,身体上百脉皆通,内气运行沛然而强大,遍体舒泰。

  袁承志(以后主角就叫袁承志了)看了看天色,响雷已经不打了,雨也渐渐停了下来,袁承志搜索着记忆中的些许片断,学自穆人清和木桑的武功,自然不会忘却,就是金蛇秘笈上的武功,袁承志也是熟练到了极处,与自己原来的武功和前世的武功相较之下,只觉得前世的武功更是简洁明快,当下在山腰处练了几趟拳,这才真正适应了这个身体的强度。

  现在的身体,武功着实不弱,跟前世相比,所差的只是经验和头脑,而恰恰这些自己都具有,不由意气风发,想起父母十几年前的战死(姑且这么说,为行文需要)袁承志也不由悲从中来,忽然想到,金蛇郎君还有一把剑留在山洞里,便取了出来,弄了个包袱罩在外面,想起师傅让自己混元功有成之后离开华山,便背了包袱,辞别大威小乖和哑巴,走下山来,一路上,顾不得欣赏华山的险绝奇伟,这些对他来说,早已熟视无睹。

  自己要去哪里?投闯王?哼,一个农民军首领罢了,还是去南京,看看有没有可以发展的地方,袁承志一路行来,经过河南时,那里大旱,饿殍遍地,百姓们衣衫褴褛,吃的是树根草皮,有的甚至吃人,幸好袁承志武功高明,一路上打些鸟兽为食。

第02章 救了俩美女

  袁承志一路风餐露宿,将到南京时,已是几个月后的事情,虽然他武功极高,可古代人就是靠着两条腿走路,幸好恩师穆人清还有一些银子给他做盘缠,要不然,来到南京时恰值二月间,天气仍然甚冷,虽然袁承志内功已成,寒暑不侵,可是如果穿着一身单衣走在南京的大街上,也太惊世骇俗了。

  清晨的大路上,来往的人并不多,一个个都穿着那种差点儿就要及地的长袍,袁承志虽然已经在这个世界经过了五六个月,可依然对这种衣服非常反感,不过,他也是无奈,如果自己穿着现代版的衣服上了路,还不被人看成是疯子?初春的天气,并不热,反而有些冷,因此,穿着棉袍的人不少,个别的竟然穿着破破烂烂的棉袍,袁承志虽然有一些散碎银子,可也买不起昂贵的棉袍,只得随便买了一件薄薄的棉袍,却花去了半两银子,倒是令袁承志惊讶了半天。

  寒风中,路上的人渐渐多了起来,袁承志顺着去南京的大路,来到一家茶馆儿门前,袁承志停下脚步,细细打量着茶馆儿的布局,见这路边茶馆小楼竟然全部都是竹制结构的,门前的匾额上,写着四个大字:“云雾茶坊”整个店面的主色调,属于一种红与黑相间的样子,袁承志看了看里面,大长条桌子两边儿,都是竹质的长条凳子,已经有一些客人,坐在长条凳子上,沏上一壶茶,正慢慢地坐喝。

  “客官,您来喝茶?请进。”

  胖胖的店小二,肩上搭着一条长长的毛巾,穿着一件青色长袍,并不是棉的,而是双层的那种,而且他身上因为忙碌,还冒着汗液的湿气儿,袁承志一看店小二的模样,吊梢眉,眯缝眼儿,胖得挺可爱的,当下微笑着走了进去。

  袁承志刚刚坐下,就听大路上一片人喊马嘶,袁承志向茶馆外面看去,见一队人马,簇拥着两架漂亮的马车,前面十骑开道,后面十骑跟随,中间十骑保护着,马上的人,都是明朝当时的制式军铠,手里握着制式长枪,马背上还有一把明晃晃的长刀,好不威风!

  前面的马车辕上,坐着的是一位天仙般的少女,身穿鹅黄云裳,梳着一双婢女云髻,脸蛋儿雪白,直直的小鼻子,柔润光滑的脸蛋儿,坐在豪华马车上,笑面如花,真的是美艳不可方物。

  少女并不赶车,只是轻言浅笑,总是恭敬地回头看向马车里,显然车里才是主人。而这个美貌少女,竟然只是个婢女!此时那婢女脆声说道:“大家休息一下吧,这里有个茶馆儿,给贵妃娘娘取点儿干净的水来。”

  那娇脆的吩咐声中,自然带有一股威仪。

  几个军士来到茶馆门前,取了水,送给那个美貌少女,正在这时,从这队人马的对面,呼啦啦跑来了几十骑,一个个披衣散发,状若疯狂,手里挥着马刀,将这三十骑的保护卫队,一冲而散,卫队长刚刚抽出长枪,就被对方的人一箭射穿了喉咙,倒到地上抽搐去了,其他兵士,哪里还会拼死战斗?发一声喊,飞马逃走。几十骑的骑兵,围着两架马车,胡乱地调笑着,车辕上的少女,浑身颤抖,泪水涟涟:“贵妃娘娘,我们……”

  小宫女立刻变成了受惊的小猫。

  袁承志看到这里,知道这主仆是难以幸免了,自己管还是不管?看这个样子,这主仆应该是皇宫里出来的,而且是贵妃娘娘,袁承志思量了一下,决定还是伸手管了。于是长身而起,脚步一错,以迅捷无比的速度,绕过马队的包围圈儿,欺到马车前:“姑娘不必惊慌,我来救你。”

  袁承志静静地站在车辕上,那美貌少女,都不知道袁承志是怎么上车的,只是忽然眼前就多了一个人,虽然害怕,听得袁承志这么说,心里也就安定了许多。

  “哈哈……一个书呆子罢了,也敢救人?大伙儿上,把他砍了算了。”

  一个队长模样的人,伸马鞭梢一指袁承志,立刻上来四个人,马刀挥起,袁承志不敢再站在车辕上,飞身跳下,迎上前去,手里却暗藏了几颗石子,四人还没冲到袁承志的近前,面上早就中了袁承志的小石子,鲜血直流,气得哇哇大叫,却苦于眼睛睁不开,看不到对方,只好拨马而回。

  “我不想伤及你们的性命,不要逼我杀人。”

  袁承志此时虽然知道对方是农民军的人,可也不想杀他们,因此出声警告道。

  “你他娘的,伤了我们张大帅的人,还说我们逼你?哼,干了他。”

  队长模样的人一声大叫,其余的几十人,瞬间围拢过来,几十把马刀挥起,站在中间的袁承志,虽然身材高大,可在这些骑兵面前,就显得渺小了许多,轩辕上的少女,大惊:完了!这下完了。吓得闭上了眼睛,只听得呛啷啷一阵金铁交鸣,随后归于沉寂。少女又愣了半天,这才睁开眼睛,从自己捂着脸的批缝间,往外看去:啊?只见对方队长的马上,如天神般站着一个人,手里挥着一把奇形怪状的剑,队长和他的属下们,都已经倒在地上,轻声呻吟。

  美貌少女尖声叫道:“恩公快救娘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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