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斗在新明朝 第507节
其实五个指挥苦等的时间里,李大人并不在衙署里,他传令召见五个指挥后,便出衙去了刑部,要拜访刑部尚书荀飞谦。其目的很明确,尽可能地争取到更大的司法权限。
道理也很简单,一个号称统管京师治安的衙门,如果司法权力小的可怜,那还有什么威慑力?无权在手,其令不行。
刑部尚书荀飞谦是由文渊阁大学士杨进推荐、时任吏部尚书许道宏提名廷推得官,所以追究起脉络,与李佑也算是同道中人,不然李大人根本不用去谈。
要知道,京师乃天子脚下,司法乃是重器,最高司法大权直接归天子所有,往下则分别授予各衙门。
从组织结构来看,李佑的提督五城御史衙署与刑部其实是平行的,或者说和所有部、院、寺监都是平行的,都是直接向天子负责,只是司法业务需要从属于刑部。
李佑多一分司法权力,刑部就少一分权力,所以李大人找刑部商议司法权限问题,无异于与虎谋皮,若非荀尚书算是同道,不然谈都没得谈。
不过李大人也不是没有底气,他索取权力是朝廷默许的。朝廷设立他这个官职,显然是对京师案情频发的混乱现状不满,想要改变京师事权分散局面,并总揽其事、强化管制的意思,不然平白设一个五城提督有何用处?但具体如何,还得靠他自己争取。
面对李佑来访,荀尚书摆不了什么架子,他对李某人到访的原因,很是心知肚明。便直接在花厅接见,并屏退了左右人等。
略略寒暄几句,李佑便直抒来意,“依照定例,巡城御史受理京城地界之词讼,审问案情,小事立断,大事送部,而兵马司负有侦缉之责。今蒙朝廷信重,以本官节制巡城御史,总领诸兵马司,今后刑名定例如何,本官犹自懵然不知,还请大司寇示下。”
别地刑名都由县衙负责,但对京城的刑名之事,朝廷极为重视,所以从制度上是由刑部代为负责,哪怕是两家互相骂街这样鸡毛蒜皮的事情也要吵吵到刑部。
而刑部作为六部之一,主管天下刑名大案,但却常常处理京城这些烂事,也是烦不胜烦。同时经常兼顾不过来,于是渐渐有了兵马司和巡城御史的扩权。
国朝最早设巡城御史,只为纠劾地面,并不受理词讼,也不负责刑名问案,但后来渐渐有了部分司法权限。大体上,轻微的、杖刑以下的民事案件,巡城御史可以自裁,杖刑以上的刑事案件仍须移交刑部,而兵马司则受同级巡城御史监督和指挥。
李佑提起这个定例,荀尚书当然听得出他话中之意——既然巡城御史都在事实上拥有了杖刑以下案件的司法权力,那么本官作为巡城御史的上级,那就应该具有更高级的权限,否则何以节制巡城御史?天下没有上级权力反而不如下级的道理,更何况朝廷设立本官这个职位,本就有总揽京师司法的意思,不能让诏令成了空文。
归纳为一个词,就是“要权”。
其实从荀尚书本人角度而言,他已经是九卿之一、二品大员的层次,眼界很高,对于京师地面这些琐碎事情和三瓜两枣的司法权力已经看不入眼了。
例如说,将在京城偷东西的小贼判刑,也要放到他堂堂刑部尚书的案上批一笔,这有什么快感可言?能抓住大案重案就足够了。
但是荀尚书仍要考虑到方方面面的影响,所以不敢轻易与李佑承诺什么,只反问道:“那你有何想法?不妨说出来。”
对此李佑早有腹案,“外地知县,尚可判一百杖之刑。京师重地尚需慎刑,本官不敢比照外地按察佥事,只比照知县如何?只求百杖以下案情可自行裁断。”
荀尚书怫然道:“你也知道京师重地极是慎刑!对京师案件,我刑部也只有百杖以下自裁之权,百杖以上刑案,照样需要上奏天子圣裁!若如你而言,我刑部今后便不用管京师之事了!”
“都是为君分忧,刑部乃天下的刑部,事务已然繁重不堪。大司寇又何苦纠缠于京城这刁民云集的地方,做那如同知县的俗事。”
荀尚书答道:“你若有此意,大可直接向天子奏请。如有圣谕,我刑部不敢不从,你何必到这里与本官说这些!”
李佑无奈道:“大司寇说笑了,若不向大司寇照会,我何敢自专。”
荀尚书想了想,又道:“阎王好见小鬼难缠,在刑部本官就是这个阎王,但是部中还有很多小鬼。若真如你所愿,本官可以不在意,但是部里未免会怨言重重,叫本官这一部之首不好做。”
京城事务繁琐,固然让负责京师刑名案情的刑部疲于应付。但与此同时,对小官吏来说,过手的油水和好处也很大,甚至是主要的灰色收入来源。
不错,刑部确实负责天下刑名,但是外地案子到了刑部后,疏通成本也很高,案犯打点的积极性就下降了。
打个比方,贵州案件到了刑部,那案犯亲属想打点疏通,就要花两个月时间,穿越三千里去人生地不熟的京师。对于一般人而言,遇到这种情况岂止是望而生畏,只怕当即就放弃疏通打点并听天由命了,于是刑部主管官吏所能落下的好处就少了。
相反,京师人犯了官司,与刑部近在咫尺,打点疏通便利许多,积极性也高,同时京城人相对比较富裕,拿得出银子。
所以说京城案件烦不胜烦归烦不胜烦,但仍是刑部官吏最主要的灰色收入来源。作为高高在上的刑部尚书,荀飞谦大人可能不在意这点事,但是不能不考虑到属下十三清吏司大小官吏的情绪,部中具体事务都还要依靠他们去做。
李佑纵然有从朝廷到百姓的万般理由,但在涉及到需要挑战官场潜规则时,他就无法去游说荀尚书什么了。明规则可以因为人的主观想法而改变,潜规则却从不以人的主观意志而转移。
见李佑沉默不语,荀尚书淡定地笑了笑,“若本官还是刑部尚书,就不好开此先例,不然部里要乱。什么时候不当这个刑部尚书了,便无所顾忌,临走前倒是可以助你一臂之力。”
见天色渐晚,李佑便告辞。坐在轿中,想起荀尚书最后那句话,忽然有所悟。
荀大司寇什么时候才能不当刑部尚书?他才五十来岁,远不到致仕时候。那么他不当刑部尚书还能干什么?天下还有多少比刑部尚书更好的位置?
不过想起来,这眼下还真有一个,比如正空缺的兵部尚书……兵部尚书在六部中是中上地位,刑部是中下地位,刑部迁兵部就等于是升官。
李佑顿时懂了,荀尚书明着婉拒,其实是暗暗提了条件,他若能当上兵部尚书,自然临走前可以帮他在刑部吃里爬外。
这也太看得起他了!李佑很无语,估计荀尚书是看上了他对卢阁老的影响力罢。有卢阁老这个前任兵部尚书和杨阁老一起用力,再搭配上吏部天官赵良仁,胜算还是很大的。
可是他现在不想再参与这些事情,就算成功,也如同甜美的毒药,饮鸩止渴而已。
既然刑部这边暂且说不通,李大人决定执行第二套方案,那就是模仿上辈子某个特殊阶段的特殊政策,奏请进行“严打”。
第四百九十八章 拜访程家
在路上,李佑又仔细想了想,进行阶段性的“严打”固然有许多好处,既刷政绩刷声望,又可以借着“严打”来扩张部分权力。但这也并不意味着,在当前迅速开始“严打”是正确的选择。
有几个因素不得不考虑,一是当前并非大张旗鼓轰轰烈烈的时期,因为季节渐渐要进入冬季。年终岁尾正是京师官场上的轻闲时候,逆潮流而动开展“严打”,似乎很不合时宜。
二是从他本人角度,这段时间也不适合做出轰动朝廷的事情。
三是他自己对五城兵马司和巡城御史的掌控还处于空白,贸然开展大动作,弄不好便要适得其反。
想来想去,李佑最后决定,严打的构思可以放到明年开春再办,他并不是等不起。不过在此之前,可以先向天子吹风,先让天子对此事产生印象。
回到家中时,崔、周两个师爷都已经从衙署中回来了。李佑便询问道:“今日五城兵马司中,可有忍耐不住的?”
崔师爷答道:“据报,中城苟指挥先走了,其后有南城姚指挥离开。其余三人则一直候到衙署关闭时为止。”
李佑便心里有数了。就通过这么简单一件小事,手底下五个兵马指挥里,谁还算服气,谁心里不服,基本上一清二楚。
又在书房里简单写了几句话,作为提纲交与崔监生,让他润色润色,代笔写一篇密疏。
崔监生在灯下看去,上面写道:“陛下亲政,万象更新,京师地方多有不靖,卧榻之侧不扫,何以扫天下!又如治乱当须重典,臣愿为前驱,为陛下澄清京城。待来年春季,愿请临机专断之权,以三月为期,专以严刑峻法对奸徒,可从严、可从重、可从快,足以震慑宵小,廓清地方!”
今夜轮到宿在四房,李老爷回屋时,程姨娘将老爷迎入并指使婢女速速烧水去。
李佑便坐在卧房等待热水,与程姨娘顺口说着闲话,关怀道:“住在京城,可还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