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你做律师,怎么全都是被告? 第246节
“李晨?卧槽,三哥??”
“你这么一说,还真是有点像…”
“你自信点,那就是!”
“张三:订婚强奸案?别担心,我会出手!”
“张三:去尼玛的强奸,这分明就是诈骗!”
“原来我还比较担心,现在看到李律师后瞬间就不担心了。”
“楼上的,这个李律师很厉害么?”
“呵呵,自信点,把么去掉!”
“我三哥要是生气了,在座的各位有一个算一个都得是被告,你说他厉害不?”
“我寻思这段时间怎么没见三哥,远在在这啊…”
审判庭。
作为审判长的张伟强在听完李晨的发言后开始问向刘爱玲:“原告人,你是否有证据证明张勇是违背了你的意愿?”
从今天开始,不在按照现实的审判程序去写,辩护环节自由辩论…
(本章完)
288.第285章 审判庭上的反转?张勇的家属也得进去了??
第285章 审判庭上的反转?张勇的家属也得进去了??
“张勇就是强奸了我!”
事情已经闹翻了审判院,也只能将错就错…
刘爱玲开始描述了当天发生的经过,解释视频之中的两种情况。
两人在订婚宴结束后,乘坐电梯去婚房。
在电梯内,面对张勇的热吻她也没有太过的抵触,毕竟两人是情侣关系,张勇还是他的未婚夫。
两人出了电梯,来到婚房,张勇便向自己表达了她的想法。
刘爱玲也没想到,她让自己参观婚房是想要做那种事。
有些纠结。
毕竟张勇是自己的未婚夫,如果直接拒绝是不是不太好。
可要是不拒绝……
这时的她是犹豫的,才会出现半推半让的进入婚房的疑惑视频。
“好像是这么回事啊?”
“如果刘爱玲是自愿的,那为什么走廊视频中出现那样的视频?”
“我靠,我当时想也不对,现在想明白了,原来是那个张勇借着未婚夫的名头强奸了刘爱玲,而刘爱玲又因为对方是自己的未婚夫,才没有在第一时间把事情闹大,这很合理啊!”
“卧槽,不是吧?这还能反转了?”
围在直播间内的吃瓜群众在听到刘爱玲的辩解后也是表达了自己的合理看法。
更有一些有才的网友学起了大侦探福尔摩斯,在那里抽丝剥茧:
案件的真相应该是这样的…
男方借着是女方未婚夫的名义强奸了她的未婚妻,而他的未婚妻不想把这件事闹大,又感觉自己很委屈,便把这个事情告诉了她的母亲。
刘爱玲的母亲杨舒兰是个聪明人,她设套的目的也不是为了举报张勇,只是要对方提前支付剩下的十万块彩礼钱,并在她们的新婚房上加上自己女儿的名字。
这很正常吧,也没有太过分,因为这些都是事先约定好的价钱,而女方那边也没有拿狮子大开口,以此事为要挟去问男方多要钱或者是增加彩礼。
但张勇的家属不这么认为啊她们就是认为对方是在套路自己这边。
说句实话,我真的想不通。
人家又没分手,也没有说不结婚,你怎么就感觉人家是有阴谋而不是你儿子真的强奸了对方?
说人家是为了房子和钱,那也可以在对方做出类似骗婚的举动后再去告他们啊!
因此得出结论,他们这些网友被张勇以及他的家人给骗了!!
这个张勇的家属背后一定有高人指点,不然怎么会做出这样高超的举措?
在网上只提对方父母要房子和要钱的事,谎称自己的儿子没有强奸对方,把自己成功的营销成了一个弱者的形象!
如果你的儿子没有强奸对方,那他为什么要承认呢?
网友你一句我一句的,把事情的真相给推理了出来,舆论瞬间反转。
当然了,还是有一部分人在支持张勇,认为他确实没有强奸刘爱玲,对方只是…
另一边,庭审还在继续。
刘爱玲为自己辩解完毕,审判院张伟强又问向了她的母亲杨舒兰,询问她是否去找过张勇的父母要钱。
关于这一环节,刘爱玲没有提,她的母亲也不会承认。
你说我找你们要钱就是要钱了?你有证据么?
在审判庭上,杨舒兰直接反口,声称对方只是为了保护自己儿子所采取的污蔑行为。
“民事原告诉讼代理人,现在发表你的质证意见。”
张伟强又把目光望向对方的诉讼律师。
“好的审判长。”
坐在民事原告诉讼代理人的律师闻言后按下自己的话筒:“关于我当事人被强奸以及对方诬告的行为,我有点质证意见:
第一,刘爱玲指控对方强奸的事实。
在本案中,刘爱玲指控张勇强奸了自己,其本身是毫无争议的。
据我的当事人描述,在他们婚房内,她已经明确的表明了自己不愿意,而张勇呢却以对方是自己的未婚妻为由想要硬来。
根据强奸罪的立案标准,并不是只有行凶者对受害者采取了暴力威胁等手段才能被叫做强奸。
而强奸罪本身的定义就是违背妇女意愿,重点是违背妇女意愿,而不是违背妇女意愿过程中所采取了特殊手段。
就像本案中,刘爱玲明显的不愿意,却因为对方是自己的未婚夫才没有过激的反抗行为,那我们不能说因为她没有反抗就说张勇没有强奸她。
第二,监控视频和录音是证明张勇强奸对方的最好证明。
在案发前,张勇和刘爱玲两人举止亲密,在进入婚房前,刘爱玲有过反抗的举动,在案发后,刘爱玲独自一人进了电梯。
我们假设,刘爱玲是自愿的,那她后续的这种行为不是很反常么?
已经订婚的情侣,在案发前举止亲密,案发后只有刘爱玲一人下楼,这难道还不能够证明他们在婚房内发生了不愉快的事情?
第三点:张勇父母的行为,实际上就是恶意诬陷。
在刚刚呢,我的当事人以及她的母亲已经阐述了事情的经过,刘爱玲的母亲杨舒兰也已经明确的表示自己并没有去找对方要钱等不当行为。
张勇的家属呢只是说却没有证据证明对方确实做过。
而在案发后呢,她们两人也是将此事发在了网上,掐头去尾,主动的忽略了自己儿子强奸对方的事实,试图想用舆论的压力来颠覆案件的真实情况,已经构成了公然侮辱他人并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又因为传播量非常之广泛,达到了情节十分严重的标准。”
张勇的父母坐在审判庭的听证席上有些懵逼。
啥玩意?
你这个律师还想把我们给送进去?
李晨听到这里也是来了精神。
这件事,如果真是张勇强奸了女方,那他父母的行为还真就构成了侮辱诽谤罪。
这个律师也是个狠人啊!
直播间内围观的网友在听完对方的发言也是谈起了自己的看法:
“乖乖,这个律师怎么和李律师一样,总想多送进去几个?”
“不得不说,如果对方指控是真的,他们家里又没有证据进行反驳,还真得进去啊!”
“对方挺厉害的,不知道李律师该怎么应对。”
“卧槽,我怎么看李律师怪怪的?
他………好像有点兴奋??”
(本章完)
289.第286章 最终判决,张勇就是无罪!!
第286章 最终判决,张勇就是无罪!!
“被告人张勇,原告方的母亲是否去过你家里要求赔偿?”
听完原告方的律师发言,审判长又一次询问起张勇。
“有!”
张勇开始谈起了案件的经过:
在案发后,杨舒兰先是给自己谈话,问他是不是强奸了自己的女儿。
他一开始也是感觉有些懵逼。
自己跟自己是情侣关系,他也以为对方只是在矜持。
后来他的丈母娘又说了很多当时的细节,他也是被说烦了,这才说自己会对她负责的话来。
而负责。
是指的娶她。
可让他万万没想到,这位丈母娘就是不怀好意。
在跟他聊完后便是拿出了事先准备好的录音笔,里面播放就是他“承认”强奸的录音!!
“杨舒兰拿着那个录音笔跟我家里人商量,让我们提前支付合同内剩下的十万块彩礼,还要提前在房本上加上刘爱玲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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