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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你打官司,怎么全都无罪了? 第100节

“什么?判了?”

段方猛地站起来,杯子被他撞倒,洒了一桌子水。

放下手机,段方缓缓坐回椅子上,脑子里一片空白。

他早就托了朋友关注时浩的案子,只是案子突然被高院提审,他那些朋友也都有些使不上劲。

终于有人打听到消息,段方立马就接到了电话。

“没想到还真给他判无罪了。”

段方的脸色阴晴不定。

自从那天高院来人之后,他就找了不少律师,明里暗里问这个事情后续的可能性。

得到的大多数回复,都是没什么大问题,就算时浩无罪,也牵扯不到他身上。

还有少部分律师,最后给出的意见是,不排除被追究责任的可能性。

至于具体是什么责任,不好说。

气的段方把这少部分律师直接拉入了黑名单。

以后再也不找他们了,乌鸦嘴!

但此时接到时浩被判无罪的消息,他还是忍不住忐忑了起来。

应该,大概,也许,跟我没什么关系吧?

那么多律师朋友都说没问题。

肯定没问题的吧?

正在这么想着,有人推门进来了。

“玛德不知道敲门啊?不想干了就滚,我是不是对你们”

段方哑火了。

来者身上的制服是那么扎眼,足以让一切怒火瞬间归零。

“你是段方?”

虽然这么问着,但是前面那位警官已经绕过桌子,直接走过来了。

段方:????

难道也是跟上次法院一样,来找我了解情况的?

可是案子都结束了,还了解什么情况?

还有,这了解情况你在那边就行,别靠我这么近啊喂?

“我是。”

段方弱弱的开口。

“那就好,这是逮捕证,麻烦伱跟我们走一趟。”

“逮捕证?”

段方傻眼了。

就算他再不懂法,也知道逮捕证意味着什么。

这玩意一出,有些事情可就是板上钉钉的了。

“同志,这是不是搞错了。”

段方勉强挤出一个笑容,带着椅子往后滑了二十公分:“我什么都没做啊,我可是良民啊!”

良民?你这个词用的就很不良民!

万安和脸一板:“你做了什么你说了不算,跟我们回去了再说。”

完了!

段方脸色惨白。

透过半开的门,他看到已经有人被警察夹着下了楼,明显跟他是一样的待遇。

而那被带下楼的人,他自然再熟悉不过,正是当初跟他一起给时浩下套的好战友之一。

两个小时后,优恩公司楼下停了一排警车的照片就出现在了各大网络平台。

从任真直播回应那天开始,优恩公司就取代了任真的位置,成为了诸多网友口诛笔伐的对象。

五年前牛奶有质量问题的新闻被扒了出来,当年优恩拿钱封口的消息,也是一传十十传百的扩散开来。

时浩不为斗米折腰,誓要用正当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广大消费者发声的事迹,则是在全网流传开来。

短短几天之内,时浩摇身一变,赫然已经从一个罪犯,变成了敢于同黑心公司斗争的勇士。

时浩不禁有些唏嘘。

这不为金钱所诱惑的形象,跟他似乎也不是十分匹配。

但人们似乎已经选择性的遗忘掉,他正是因为向优恩公司索赔,最后才进了监狱。

不过某种意义上来说,网上对他的描述也不算全错。

毕竟时浩一开始确实看不上那点封口费,打算维权到底,一定要让优恩公司给个说法的。

只是后来觉得对方诚意到了,也就不打算继续追究了。

如果不是后面被坑这么一手,说不定两者现在还相安无事。

现在优恩门口全是警车,更是有眼尖的发现,那几个人上车时候手上都包着衣服,遮住的莫不是手铐?

敏锐的网友们意识到了什么,纷纷冲到了吃瓜一线。

「怪不得当初那么急着黑人家的律师,原来是怕被人家挖出东西来啊?」

「可就算案子改判,跟这个公司有什么关系?」

「亏心事做多了呗,这种公司做坏事还需要理由吗?他们本身就是理由!」

「撒一个谎,要用无数个谎来圆!」

「这次圆不回来咯,只能进局子里慢慢圆了。」

看到网上一边倒的舆论,任真制止了常嘉航准备把判决书发出去的打算。

“发出去让所有人都知道案件已经改判了,难道不是乘胜追击,再给优恩一砖头吗?”

常嘉航和时浩都不解。

由于最后是不公开审理,知道案子已经结束了的人并不多,在他们看来,现在正是把判决书公之于众的大好时机。

“现在诬告陷害案还处于侦办阶段,判决书被咱们作为证据给到执法机关了,现在放出去不合适。”

任真解释道,“虽然理论上发出去也没什么问题,但还是避点嫌好。

更何况,现在让大家都知道改判了,最多只是让他们更加强烈的谴责优恩,起不到什么实质性的作用。

但我们的目的,是要恢复时浩的名誉,让他以后能够以正常人的身份回归社会。”

闻言,时浩这才知道任真的良苦用心,一把抓住了任真的手:“任律师,我真的是太感动了,你竟然为我想这么长远,你们这服务真是太周到了,我下次一定还点.哦不还找你帮我打官司。”

任真抽出手来,有些无语。

敢情你打官司上瘾?还想有下次?

“但是把判决书放出去,不也能起到这个效果吗?”

常嘉航也想到了这点,还是有些疑惑。

“是也有效果没错,但是你想想,如果等到执法机关那边的公告一出,优恩公司相关人员,因为诬告陷害时某人,现被逮捕,案件正处于侦办过程。

你觉得哪个更有效果?”

时浩竖起了大拇指:“高!实在是高!”

对于他这样的人来说,名誉有时候比钱更重要。

只要等任真所说的变成现实,时浩已经可以预料到,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找到一份差不多的工作,甚至是重回行业中上游,都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什么?你说我坐过牢?

执法机关的通告认识吗?

法院的判决书会看吗?

再给你一次组织语言的机会!

第108章 主任要不也进去喝个茶?

配合执法机关调查案件的日子里,在任真的帮助下,时浩向G市中院提交了国家赔偿的申请。

或许是考虑到舆论,也或许是真的效率很高,不到半个月的时间,中院就做出了赔偿决定,在跟时浩协商了具体的赔偿方案之后,赔偿决定书很快就到了时浩的手里。

六十多万。

这个数目虽然不小,但是对于时浩来说,远远弥补不了他因此遭受的损失。

无论是经济上还是身体上,又或者是精神上。

但无论如何,总算是一个比较好的结果。

就在任真完成了全部工作,准备离开G市之时,那边法院的判决就已经下来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亚世、段方等人诬告陷害一案,本院具有相应管辖权,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对本案进行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公诉机关指控,20XX年6月间,因优恩公司与本案被害人时浩发生纠纷,李亚世、段方等人代表公司与时浩交涉,在双方签订补偿协议并履行之后,李亚世、段方等人对时浩接受媒体采访的行为不满,遂产生了捏造事实,使时浩受到刑事追究的想法。

20XX年6月25-6月29日间,被告人曾多次与时浩联系,并于6月29日与被害人时浩在开元酒店见面,诱使时浩写下了带有虚假事实的索赔协议。

次日,段方携此份索赔协议以及其他相应证据到执法机关报案,导致时浩受到刑事追究。

本院在审查控辩双方的意见后认为,被告人李亚世、段方等人主观上具有使被害人受到刑事追究的故意,客观上捏造了被害人犯罪的事实,并且着手向有关机关告发,最终使被害人遭受了本不应由其承受的牢狱之灾。

综上,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诬告陷害罪,对被害人时浩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极大损害,且损害了国家法律的威严和公信力,应当从重论处!

考虑到被告人到岸后态度良好,且认罪认罚,予以适当从轻处罚。

依照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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