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你打官司,怎么全都无罪了? 第47节
虽然做出这个决定时,赵凯没有这个意识,因为他不可能像我们一样,坐在这里去思考自己的行为在法律上属于什么性质。
但这并不影响,赵凯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从一开始就是被法定救助义务指定的!”
“不巧的是,这个在法定义务下实施的行为,又触犯了另外一条法律!”
「所以并不是违反了一个义务,又遵守了一个义务?」
「其实这样说也没错,只不过更详细一点,是遵守一个法定义务的同时,又违反了另一个法定义务。」
「通透!」
「低调低调,洒洒水辣!」
「我说律师讲的通透,管伱啥事?」
「奈何本人没文化,留下一句窝草以示尊敬!」
「这律师牛的,关注一波!」
「那我替圆律替任律谢谢你。」
“现在公诉人还认为,在案发当晚,被告人没有面临法定义务上的冲突吗?”
第49章 先例
王风最终还是没有回答任真的问题:
“虽然辩护人认为被告人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但公诉人认为,家人发高烧并不足以认定为紧急避险中‘正在发生的危险’,虽然在本案中被告人儿子的情况比较特殊,相对于一般的发烧来说更为危险,但依旧不足以用来证明被告人的醉驾行为符合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
如果认定被告人赵凯的行为构成紧急避险,相当于将发烧这种情况的危险程度拔高,如果开了这么一个先例,那么以后只要醉驾者的车上有一个发烧的人,其醉驾行为就都可以被认定为紧急避险。
这显然是不符合我们正常的逻辑认知,长远来看,也势必会给社会以及法治带来诸多负面影响,因此,被告人赵凯的行为不属于紧急避险。”
对于任真的问题,王风选择了回避或者说是无视,直接开始了类似总结陈词一般的发言。
这意味着刚才对于义务冲突的讨论,任真大获全胜。
而这个争论一旦结束,从眼下的情况来看,庭审基本也算接近尾声了。
徐扬帆打起精神,开始思索起来。
到底该怎么判呢
公诉席上,王风还在继续:
“而对于辩护人提出的,法定义务冲突的相关问题.”
说到这里,王风略微顿了一顿。
刚才没有直接回应任真,已经算是输了一城。
现在如果再不给出一点反应,可就没有补充的机会了。
短暂的犹豫之后,王风缓缓开口:
“虽然在赵聪高烧不退的情况下,被告人赵凯作为父亲当然负有救助儿子的义务,但这种义务的存在,并不意味着被告人就可以采取任何甚至是违法的手段,去履行其对儿子的救助义务。”
“而被告人赵凯,恰恰选择了一种会受到法律惩罚的方式。虽然事出有因,但醉酒驾驶的行为毫无疑问会对公众安全造成损害。
在本案中,救助义务的存在,或许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被告人的责任,但绝对不是被告人当然无罪的事由。
因此,被告人赵凯,在案发当晚醉酒驾驶机动车,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公诉人坐下了。
王风的表演时间结束。
审判席上的法官,此时眉头紧锁,看着屏幕上公诉人的发言,陷入了思考。
法庭中一时间安静下来。
「这就完了?」
「所以最后还是没有回答律师的问题。」
「虽然没有明说,但也算变相承认了吧?」
「这个公诉人说话我就不爱听了,什么叫发烧这种情况的危险程度提高?人家小孩发烧都烧到下病危通知书了,本来就是很危险的好吧?」
「而且他虽然没有再说什么让邻居送医院之类的话,但话里话外还是那个意思呗?」
「我真是呵呵了,那种时候,采取合法还是违法的手段,根本不是一般人能决定的好吧?而且当爹当妈的,都快急死了,哪还会管什么违不违法啊?」
「说白了,违法了就要受到惩罚,不能有例外,这就是公诉人们的想法呗!」
“做了违法的事情,当然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眼看着水友们的怨气越来越大,张紫瑜连忙出来打圆场:
“大家想想,如果说违法了甚至是犯罪了,却总是有着这样那样的理由避免受到刑事处罚,那我们这个社会会变成什么样子呢?
不用我说大家也能知道,肯定会有一些人,会利用法律的漏洞,频繁的去做一些坏事。”
这两句话一说,弹幕立马清爽了许多。
张紫瑜松了口气。
大多数网友还是比较理智的。
“所以公诉人在做犯罪指控的时候,严格一点,其实也是对整个社会,乃至对我们每个人负责。”
“至于今天这个案子,我想法官也会做出最合适的判决。”
嘴上安抚着水友,张紫瑜心里其实反而小小的叹了口气。
有些弹幕说的话,在某种程度上也是有些道理的。
在现行的体系下,刑事案件中,律师能够起到的作用其实不是很多。
而如果有碰到赵凯这样的案子,虽然心理上非常同情,但也就像公诉人说的,事出有因只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责任,却不能完全免除责任。
不过,今天这个案子,说不定也就未必?
看到直播画面中刚刚站起来的身影,张紫瑜突然想到了之前温璇的案子。
上次他就创造了奇迹,那这次呢?
“辩护人,你还有什么意见吗?”
发觉庭审停滞,徐扬帆整理了一下思路,看向任真。
“对于公诉人提出的,认定赵凯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有可能构成先例,进而会影响整个社会的问题,辩护人不予认可。”
任真的声音平静,却带着一股子说不上来的感觉。
先例?我今天开定了!
“首先,我国的法律体系并没有明确规定判例的效力。
因此对于公诉人所说的,我们今天这个案子如何认定,对于今后的法律思考只会提供一种参考,只不过是比较新的一种参考,但并不当然会为今后的案件设置一种认定标准。
所以公诉人的未雨绸缪,其实不用过多担心。”
「这个调调怎么有点熟悉?」
「上次那个杀夫案,任律也说过,以往的案例只具有参考意义,但并不是当然的判决基础和依据。」
「笑死,还未雨绸缪,明明是杞人忧天吧?」
「我也记得,参考答案不是正确答案!」
「刚才公诉人说完我还真的小小的担心了一下,结果我成小丑了?」
「说明你是个好人!」
“其次,醉驾者的车上有一个发烧的人,是不是就当然构成紧急避险,这个问题其实是相当复杂的。
比如说,这个发烧的人,烧了37.5度和烧了40度,危险性是不一样的。
发烧的是个大人还是个小孩,危险性也是不一样的。
发烧的人是不是有相关的病史,也要予以适当考量。”
任真露出了无奈的笑:“这么多复杂的情况,公诉人怎么可以用一句话就全部概括了呢?”
王风额头上青筋隐隐显露,脸上却没有一丝表情。
他在愤怒。
但并不是对任真。
自己刚才的观点,确实并不是没有瑕疵。
但被任真这样明晃晃的指出来,还是让他有些难以接受。
明明开庭前不是这样的。
明明我之前站在公诉席上很从容的。
为什么今天这么不堪?
王风心里有着无数个问题。
这些问题,让他莫名的烦躁。
第50章 两个理由
“因此对于公诉人的种种考量,我想我们都可以找到合理的解释。”
相较于王风此时的目无表情,任真则是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
“那么我们再从紧急避险的基本定义出发,被告人赵凯,为了让儿子的人身安全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之下,采取了醉酒驾驶的行为。
完美契合了紧急避险的定义,诚然,其醉酒驾驶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给公共安全带来了危险,但根据我国法律中紧急避险的相关规定,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任真转向王风,丝毫没有结束的意思:
“退一步讲,对于案发当晚,被告人赵凯面临的是不是‘正在发生的危险’,或许存有一定的质疑。
我们还可以思考一下,刚才提到的法定义务冲突。
作为父亲,被告人赵凯对赵聪无疑具有父子间的救助义务,在这个法定义务的驱使之下,赵凯才实施了醉酒驾驶的行为,进而使其违反了喝酒不开车的法定义务。
当法定义务之间发生冲突,促使当事人实施了违法行为的时候,如果对当事人进行处罚,我想是不恰当的,也是难以使人理解和信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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