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你打官司,怎么全都无罪了? 第64节
“一个小律师,竟然也敢拒绝我们?
打了两场官司就不知道自己是谁了?这案子也敢接,不怕把自己撑死!”
事情没有朝预想的方向发展,让段方有些愤怒。
对于他这样的人来说,事情脱离掌控的感觉,实在是太糟糕。
会让我很没有面子!
短暂的思索之后,段方又拨通了一个电话。
“王会长,我是优恩的段方,有个事情想请你帮个忙。”
来到一楼大厅,常嘉航和时浩已经到了。
“走吧。”
一边朝酒店外走去,一边把刚才接到的电话告诉了时浩。
“是优恩?”
时浩直接联想到了那个公司。
“八成是。”
任真点点头:“你这个案子如果再审,唯一牵扯到的也就是优恩了。
如果再审判你无罪,那优恩的麻烦可就大了。”
时浩犹豫了一下:“那任律师,你.”
他在想,任真会不会因为这个压力,放弃这个案子。
毕竟正常来讲,律所内主任最大。
主任直接打电话过来,还许诺了那么多好处,就算任真放弃了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
“放心吧浩哥。”
常嘉航故作老成的拍了拍时浩的肩膀,“真哥要是决定不做,根本就不会跟你说这个电话的事。
车都打上了,别瞎操心了啊。”
几天相处下来,常嘉航已经非常自来熟的改了称呼。
一开始管时浩喊浩哥,后来连带着连任律也不喊了,直接改成真哥了。
网约车刚好停在门口,常嘉航一马当先,拉开车门坐了上去。
常嘉航替自己做了解释,任真笑笑没再说话,直接坐到了副驾驶上。
时浩站在原地,心里一时不知是什么滋味。
“快上来啊,还不一定能不能见到人呢,早到一会是一会。”
常嘉航伸头招呼他上车,时浩连忙坐到后排。
“我们这么挺你,律师费你可不能赖啊。”
任真突然说了句俏皮话。
时浩笑了:“放心,加钱!”
第66章 你要200万,还不算敲诈?
公诉院门口。
刚一下车,路边两个身穿制服的男人就冲他们招手,让三人很是意外。
刚才在电话里联系过之后,对方说到了就出来接他们。
刚还在想,这公诉官这么好说话?
没想到对方竟然还在路边等他们?
“你们好,我是翟明,这是我的助理程亮。”
翟明看上去四十岁左右,一米八几的个子,配上那张方正的国字脸,显得很是精神。
程亮看上去则跟常嘉航差不多的年纪,虽然也有快一米八,但身材明显瘦削的多,那身制服都显得有些宽松。
“翟公诉官你好,我是任真,这是时浩,这是我的实习律师常嘉航。”
两人握了握手,算是认识了。
“任律师最近打的案子都很不一般啊。”
翟明冲时浩和常嘉航点点头,饶有兴趣的看着任真:“我有个哥们跟我提过好几次任真这个名字,没想到这么快就见到活的了。”
哥们?
任真疑惑。
他都不知道,自己在公诉院还有熟人?
“我那个哥们,叫黄景。”
任真:.
“走吧进去说。”
看到任真精彩的表情,翟明笑笑,带着他们朝办公楼走去:
“你们那场庭审之后,这小子可是消沉了好一段时间,前两天才跟我说他想通了。”
“而且他对伱的评价很高啊。”
任真擦了把并不存在的汗。
对我的评价高?
别了别了,被公诉人惦记着可不是什么好事。
“申请书。”
翟明的办公室不大,但坐下五个人还是绰绰有余。
坐定之后,翟明一句废话都没有,直接要过了申请书。
“这个不急着看,我们先聊聊吧。”
把申请书递给程亮,程亮低头看了起来。
时浩莫名的紧张起来。
虽然这个公诉官看起来客客气气的,但不会跟昨天的法官一样,一口回绝了吧?
“去过法院了是吧?”
任真点点头:“跟法官也沟通过了。”
“那为什么还来我们这?”
翟明看看任真,又看看时浩。
“因为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向公诉院或是法院提起申诉启动再审。”
任真展颜一笑:“我们比较闲,想把自己的权利充分行使一遍。”
常嘉航、时浩:?!!
原来是因为这个吗?
“果然巧舌如簧。”
翟明笑笑:“我知道你们为什么来,法院那边我们联系过了,他们的意见.”.
时浩屏住了呼吸。
常嘉航只觉得心跳加快,也跟着紧张起来。
我成为律师的第一个案子,不会还没开始就要结束了吧?
任真则是不慌不忙,从包里抽出保温杯。
“跟我们没什么关系。”
艹!
常嘉航心里爆了粗口。
说话能不能不要大喘气啊?
时浩松了口气。
任真打开杯盖,放到一边。
又忘记接半杯凉水了,我这个记性啊
他是一点都不慌。
从翟明站到路边就能看出,他对这个案子肯定是非常重视,并且有着其他的想法。
不然就跟昨天一样,让他们在外边等着就行了。
虽然不绝对,但有时候,行为确实能代表态度。
“所以您也觉得,时浩的行为不属于敲诈勒索?”
时浩竖起耳朵,开始期待翟明的回答。
“我可没这么说。”
翟明摆摆手:“我只是觉得,这案子可能确实多少有点问题,但具体问题在哪,还不好说。
这不,咱们见面不就为了讨论讨论嘛。”
翟明看向时浩:“你作为当事人,现在是个什么想法?”
“我我当然觉得不公平!”
时浩深吸口气:“我只是作为一个父亲,作为一个消费者,行使我正常的维权手段,凭什么让我坐牢?”
“但是你要了200万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可不支持这么多吧?”
翟明说。
上一篇:国宴主厨探店,全国厨师都慌了!
下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