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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北极圈当地主 第40节

  .......

  一头长著鲜红鹿角的壮硕公驯鹿带著鹿群正在寻找食物,突然听到空气中出现同类叫声,马上竖起耳朵,下一刻眼睛中出现愤怒。

  有其它雄鹿踏入自己的地盘。

  抢地盘,抢后宫,这还了得。

  公驯鹿立马丢掉鹿群,怒气冲冲的朝著声音方向冲去。

  伴随声音越来越近,公驯鹿在山坡上看到入侵者晃动的身影。

  哼哧!

  吭哧!

  公驯鹿低头晃动鲜红鹿角,前蹄刨开积雪,喷出粗重鼻息,向入侵者宣誓自己的地位。

  突然。

  听到砰的一声。

  公驯鹿只觉得身体猛的一痛,全身无力的瘫倒在雪地上,明亮世界逐渐陷入黑暗。

  “逢兄弟,打中没?”口干舌燥的张凯低声询问,生怕因为声音太大而吓跑了猎物。

  “中了!”逢山站起身,收起56半步枪,朝著公驯鹿倒下的方向跑去。

  “哎哎哎,等等我!”

  张凯跟在后面,忽然想到猎枪在插在雪里面,又折返回去,捡起猎枪。

  来到公驯鹿倒下的地方。

  逢山距离几米远时停下脚步,同时伸手拦住张凯,“别过去,小心驯鹿临死反击,我去探一探。”

  说著话,逢山举起56半步枪,走到公驯鹿的脑袋后面,伸出枪管在驯鹿眼睛上捅了捅,连续几次后确定驯鹿死透,才对张凯招手。

  “可以过来了!”

  张凯兴奋的跑上前,虽然不是自己亲手狩猎,但是被自己的叫声吸引来的,嗯,自己占了一半功劳。

  这头鹿真肥啊!

  尤其是那对鲜红色大鹿角,格外鲜艳夺目,张凯发誓从来没见过这种颜色的鹿角。

  整个主枝呈鲜红色,先向后生长,又向前弯曲,形成了一个大大的“C”字形,犹如一弯红色新月。

  ......

第49章 送别

  逢山先用巫器骨戒收取驯鹿的魂力,随后掏出小刀,划开公驯鹿喉咙,趁著驯鹿还有体温尽快把放掉鹿血,以免鹿血凝固在鹿肉,影响肉质。

  放血同时,小刀从驯鹿腹划开一道口子,顺著切口剥离鹿皮。

  鹿皮剥下来,取出内脏。

  先把四条鹿腿分割装进装储物袋,刚刚那一枪击碎驯鹿心肺,打碎的鹿心没什么用,鹿肠用雪简单清理一下装进储物袋,剩下鹿肝、鹿肚、鹿腰也没浪费,统统装袋带走。

  净肉和内脏打包,接下来把鹿蝎子、鹿排、鹿骨收集起来,这些骨头可以带回营地用来熬高汤。

  如果是苔原猎人狩猎到驯鹿,一般只会带走鹿腿和净肉,其它骨头和内脏下水原地丢弃,送给其它掠食动物。

  碰到逢山,苔原的掠食动物们算是倒了血霉,只能捡点边角料打打牙祭。

  一头驯鹿从头到脚,一点都没浪费。

  看著地上一个个鼓囊囊的储肉袋,张凯有心帮忙,可实在力不从心。

  那头驯鹿体重至少有200公斤,取下来的肉、骨头、内脏起码200斤上下,自己撑破天能抗一条鹿腿。

  逢山压根都没指望过张凯。

  从户外包里拿出一组折叠金属架,这是从沃尔玛超市户外用品柜买的,专门用来背负大重量物资。

  折叠金属架展开,就是一个负重背架。

  把储肉袋一层层叠放在背架上,再用绳索固定绑好。

  鹿头逢山打算丢掉喂狼,不过张凯强烈抗议,作为此次狩猎的参与者,自己享有这头驯鹿的一部分,宁可不分鹿肉,也要带上这个血角鹿头。

  将近200斤的背架。

  在张凯骇然目光中,被逢山轻松背起。

  “兄弟,你力气真大!”

  “如果你争点气,我能轻松不少。”逢山双手抓著负重背架扶手,朝著营地方向走去。

  张凯耸耸肩,背起血角鹿头跟在后面。

  ......

  一路奔波,回到营地范围。

  刚好看到运送物资的飞机离开。

  逢山特意绕了个弯,来到跑道。

  跑道两旁再次堆满物资,只有纳什一个人守在旁边,不见汤姆的踪影。

  “纳什,汤姆呢?”

  “睡觉。”纳什如实的汇报汤姆行踪,主动走上前,从负重背架取下两条鹿腿扛上肩。

  这个狗东西,得点空就偷懒。

  逢山撇撇嘴,“先回营地处理鹿肉,物资就放在跑道,反正周围也没人。”

  扛著猎物回到营地,远远看到木棚下,汤姆躺在摇椅里,身旁火炉旁上烤著几串烤肉。

  让你帮忙守著营地,你倒好,烤起肉来。

  “挺享受啊?”逢山没好气说道。

  听到调侃声,汤姆依旧躺在椅子里,懒散的拿起一串烤肉,“伙计,要学会享受生活,热爱生活,死后才能进天堂。”

  “在我们国家,懒鬼死后会下地狱的。”逢山把负重背架放到木棚下,顺手拿起一串烤肉。

  呸呸呸!!

  烤的什么垃圾玩意,寡咸寡咸,浪费老子的肉。

  此时,汤姆看到张凯背包上的红色角鹿头,立马来的精神,跳下摇椅几步走上前。

  “伙计,这是血角鹿头,你们打到的?”

  “必须的,是我用叫声把它吸引来的。”张凯傲娇的昂起头。

  大巴车里宋柔和亮亮听到声音,连忙从车里走出来,看到鹿头时吓的花容失色,连忙把儿子关在车里,不过在张凯解释下,宋柔坚决让自家男人把鹿头丢掉。

  血淋淋,怪吓人的。

  汤姆眼睛放光,上前一步说道。

  “噢,女士,这可是很少见的血角鹿头,只有驯鹿鹿茸在骨化成角时候,干枯外皮一点点脱落,才会形成这种血红鹿角,它非常稀有,如果您不需要,可以送给我。”

  “你做梦,谁说我不要。”张凯像是老母鸡护犊子一样,紧紧把鹿头抱在怀里。

  “好吧,老板,那你需要一名标本师吗?我恰巧认识一位,费尔班克斯最好的标本师,手艺精湛,能把这个稀有血角鹿头制作成真的一样。”汤姆自然清楚得不到这个鹿头,说要那也是故意的,就为了引出后面的话。

  “对了,能开发票,保证能出境。”

  逢山无语,这生意让汤姆玩的明明白白,不过自己不会插手,汤姆说的没错,鹿头需要加工制作成标本,要不然几天就会腐烂。

  而且汤姆还能保证鹿头标本出境,这对张凯来说绝对无法拒绝。

  果然,知道可以带鹿头出境,张凯激动地拉著汤姆走到一旁,窃窃私语。

  没一会,两人亲如兄弟,勾肩搭背的找到正在处理鹿肉的逢山。

  “逢兄弟,我打算回去了。”

  “吃过饭再走呗,也不差这会。”

  “不了,这鹿头要赶紧带到费尔班克斯加工,公司也在催我回国。”

  “那行吧!”逢山也不劝,得知张凯要回国,想起给虎子他们做的熊牙项链,正好汤姆也在,他有门路让鹿头出境,熊牙项链应该也不是问题。

  想到这里,逢山放下鹿肉,转身走进大巴车,拿著三条熊牙项链递给张凯。

  “这是给我的?”张凯心里哪叫一个感动,这么大尺寸的动物牙,说送就送,自己认这个兄弟。

  想屁吃呢!

  逢山看向汤姆,“把这三根熊牙项链出境文件也做了,费用回头给你,凯哥辛苦帮我送回国,给我几个小兄弟,地址我等会写给你。”

  “!!!”张凯哑然,摇头苦笑的收起熊牙项链。

  跑道上。

  越野飞机舷窗打开,亮亮探出头朝著王子和可乐挥手。

  “王子再见,可乐再见!”

  王子冲着飞机嗷嗷叫,激动的摇头晃脑。

  这个小孩可算走了。

  两天下来,没少折腾自己,毛都掉了不少。

  “逢兄弟,后会有期,回国我亲自招待你。”张凯同样朝逢山挥手,

  “一路顺风!”

  逢山含笑点头,目送飞机缓缓飞起,消失在厚重云层中。

  苔原再次安静下来。

  不知道习惯孤独还是渴望热闹。

  心底反而有种淡淡失落。

  当看到跑道两旁堆积如山的物资,那点伤感荡然无存。

  买这么东西干嘛,狗入的汤姆也不拦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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