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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北极圈当地主 第45节

  逢山心跳陡然加快,深吸一口气,小心翼翼地将手伸进凹陷处,用尽全身的力气按下。

  只听山体内部发出“轰隆”一声闷响。

  .....

第55章 宝藏

  伴随低沉轰隆声。

  石壁开始剧烈抖动,大量碎石从石壁崩落,沙石簌簌落下,扬起一片尘土。

  逢山用手臂护住脑袋,抓起凑热闹的王子,跟纳什往后躲。

  等尘埃落定,逢山挥手散去眼前漂浮的灰尘。

  惊喜发现石壁出现一个神秘石洞。

  洞口呈现三角形,向外弥漫一股黄白雾气,散发浓重火药味。

  难道刚刚按那一下是启动炸药的机关。

  为此,逢山多等一会,毕竟炸药炸开洞口,谁也不知道爆炸会不会引起石洞内部塌方。

  先去大巴车里拿来煤油灯。

  等到硝烟散尽,呼呼冷风从洞口向外涌。

  小爷爷的宝藏会是什么?

  逢山眼神中充满期待,深吸一口气,提著煤油灯,向洞口走去。

  纳什自然跟在后面,王子和可乐也忘记打闹的事情,好奇的跟上两人。

  进入洞中,逢山惊讶发现,山洞内部异常宽敞干燥,似乎是一处天然形成的洞穴,洞顶高悬,怪石嶙峋,微弱光线从洞口处投射进来,勉强照亮前方道路。

  两人脚步声在空旷洞穴中回荡。

  差不多走了十几米,山洞内光线越来越暗,逢山打开煤油灯,昏黄灯光下,看到一个个码放整齐的长形木箱。

  弗兰克说过,曾经老美政府流传皇冠领主人是沙俄最后的守库人,为沙俄皇室保护一笔数额巨大的宝库,里面有成吨的黄金和堆成山的珠宝,否则沙俄不会宁愿放弃出售阿拉斯加州,也要保留皇冠领。

  当时老美派出勘探队,对皇冠领每寸土地检查,并未发现所谓的宝库,以那个年代的技术,肯定不会想到宝藏会藏在山里面。

  揭开秘密的时刻到了。

  逢山提著煤油灯,情绪激动的来到木箱前,经过漫长岁月,木箱依旧完整结实。

  示意纳什用铁锹撬开木箱盖,木箱里还有一层麻布垫层,抓起麻布一角轻轻掀开。

  瞬间,逢山瞳孔放大。

  一支支涂抹油脂的步枪摆放在木箱里。

  怎么会是枪?

  说好的黄金宝藏呢?

  把煤油灯放在一块凸起的岩石上,逢山拿起一支步枪,捡起麻布抹去附著在枪身上的油脂,木质枪身被油脂沁出暗红色。

  跟小爷爷那把98K很像,不过枪管要更长一些,样式很怀旧。

  拉动枪栓,异常顺滑。

  应该是新枪,刚出厂就被送到山洞里封存。

  放下枪,逢山招呼纳什一起,把这些木箱全部打开,检查里面的物品。

  两人把木箱搬到地上,清点数量,一个木箱里装有20支同款步枪。

  而眼前同样的木箱至少有上百个之多,还有一些方形铁箱,打开里面是油脂密封的子弹。

  乖乖!

  什么宝藏,整个就是军火库。

  小爷爷或者说那位逢家先人想干嘛?

  准备帮沙俄反攻老美?

  逢山一脸茫然。

  “Khilla。”纳什抱著一个明显带有中国风格的木匣走来。

  打开木盒,逢山看到一叠信纸和文件。

  其中就有那份皇冠领归属文件以及小爷爷继承皇冠领时签订的补充协议。

  其它厚厚一叠信件和文件书写用的是俄文,逢山没有学过俄文,看不懂。

  不过最重要的文件找到,那些老式步枪也就没那么重要,都是上百年老枪,或许能卖点钱,补贴一些家用,抽空跟弗兰克说一声,他道多路子野,应该能出手。

  不过话说回来,这个石洞很不错。

  空间大、温度低、内部干燥、空气流通,简直就是一个天然冰箱。

  用来做食物储藏室再合适不过。

  逢山收起木匣,让纳什带上几把步枪离开石洞。

  可惜原本石门被炸毁,后期还得想办法做扇门。

  .....

  把木匣和步枪放回大巴车,等有机会买本俄语词典,看看那些信里究竟写了什么。

  两人继续清理排水渠,仿佛刚刚发生的事情只是一段小插曲,远远没有排水渠重要。

  而王子万万没想到,可乐心眼会那么小,都过了这么长时间,被咬一口的仇还记著,刚离开主人身旁,就把自己按在地上揍。

  倒完一车沙石返回。

  看到纳什皱眉蹲在大巴车原木地基旁,拿著铁锹朝车下面捅咕,身边是一堆腐烂的木屑。

  “怎么了?”逢山走上前。

  “烂。”纳什伸手在原木上扣了下,一大块腐烂的木块脱落,而原木内部已经出现发黑霉变情况。

  这么严重吗?

  逢山蹲下轻轻扣下一块腐木,扭头看向垫在大巴车下面的其它原木。

  “全都这样?”

  “是。”

  纳什站起身,抄起铁锹挨个在原木上砍一遍,结果并不意外,每根原木或多或少出现腐烂情况。

  对此,逢山也没有太好的办法。

  这里每根原木至少上千斤重,两个人想要挪动整辆大巴车,即便逢山也无能为力。

  最好是找专业施工队,进行翻修。

  接下来,两人继续挖排水渠。

  一百多米的距离,花了一下午才完全疏通,看著干净通畅的排水渠,逢山有种莫名成就感。

  晚上必须整一桌大餐,犒劳犒劳自己。

  从卧室里拿出上次在费尔班克斯新买的弓盒,当时枪店销售员介绍这把反曲美猎属于80磅重弓,别说射松鸡雷鸟,即便棕熊也能一箭射穿。

  弓盒打开,一把原木色的反曲猎弓静静躺在泡沫里。

  “这把弓给你用。”逢山拿起猎弓递给纳什。

  纳什摇摇头,拿出自己那把粗糙简陋的弓箭拒绝。

  早已习惯纳什的倔强,逢山耸耸肩,拿出弓弦配件。

  将上弓弦套入上弓稍的弓片,下弓弦套入下弓稍的弦槽,拿出上弦绳两头封闭端套在左右弓稍,然后把猎弓端平,脚踩在上弦绳的中间左手上提弓把,右手推著上弓弦槽。

  如此流程下来,弓弦才算正式挂弓完成。

  举起猎弓,逢山深吸一口气,当手指触碰到弓弦的那一刻,一种奇妙的熟悉感油然而生。

  仿佛这把猎弓不是初次被他拿起,而是早已成为他身体的一部分,甚至比拿著步枪还要亲切。

  拉弦、瞄准,一气呵成,没有丝毫的生疏与犹豫。

  每一个动作都自然流畅,无需思考,仿佛天生就会一般。

  或许是逢家从先祖开始,对弓箭天生就有一种亲和。

  逢山俯身从弓盒里拿出箭矢,当时买猎弓的时候,在销售员忽悠下,买了一套最好的箭矢。

  铝碳箭,比一般碳箭拥有更好的一致性和飞行性能,轻量化和耐用性强,除了贵没有其他缺点。

  抽出一根箭矢,搭弓拉弦,目光锁定晾肉架上挂著一条风干鹿肉。

  手指松开。

  箭矢瞬间飞出,下一刻晾肉绳被箭头射断,风干鹿肉落到地上,而那支箭矢则深深没入工棚原木墙中。

  纳什站在一旁眼神瞬间呆滞。

  在部落时也常用猎枪打猎,使用弓箭是自己为了追寻古老传统,深知射箭难度要比射击要高很多。

  枪械射击只是通过设备,避开入门时设备操作带来额外难度,稍微经过训练就能掌握。

  而一名优秀弓手需要克服身体微动作,才能达成高度一致性和可控性,即便如此还要长年累月练习。

  可Khilla一箭就能射断晾肉绳,自己都做不到。

  这难道又是神灵的力量。

  “还不错。”逢山很满意刚刚那一箭的效果,随即背上猎弓,将箭筒斜挂在身后,“走,打猎去。”

  汪汪!!

  王子听到要打猎,立马把尾巴摇的跟风扇一样,反而可乐越来越懒,有时间宁愿躺在温暖的鹿皮毯上打盹。

  两人一狗背著包离开营地。

  进入月光森林,方才还在苔原上肆虐的凛冽寒风,仿佛被一道无形屏障阻隔在外,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

  落叶层层堆叠,在积雪掩盖下,每迈出一步都能感受到那沉甸甸的阻力,让本就艰难的路程愈发难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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