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食:深夜摆摊,竟被全网追杀! 第300节
“呵呵,姑娘胆儿小害羞,你们一帮大老爷们不好好干活儿瞎看啥?赶紧干活儿!待会儿小默做好饭你们尝尝不就知道了?”
刘秀珍昨天吃了点陈默做的那几个菜,不吃不知道,一吃吓一跳!
她当时就想,这还是我认识的儿子吗?
手艺啥时候变得这么好了,甚至比自己做的饭菜都好吃多了。
难怪小姑娘说最喜欢吃陈默哥哥做的菜了,这换做谁都得爱吃呀!
刘秀珍回头隔着窗户,一脸宠爱的看着忙碌中的陈默。
啧,我儿子不仅有好工作,而且下得厨房,人长的又这么好看。
突然刘秀珍觉得,昨天晚上睡觉的时候陈金平跟自己说的那些话,好像是他多虑了。
这么优秀的儿子,怎么会配不上小姑娘呢?
厨房里,陈默端回来的是先前存档起来的食材,猪皮冻,还有三丁。
虽然大肉包子好吃,但现在也没时间卤肉,三丁包的食材全都是现成的,做起来又快又方便。
院子里的叔叔们忙的热火朝天,该说不说,人多力量就是大。
这才一个早上的功夫,木匠叔叔就把T台给做好了,然后大家伙儿把院子里里外外的卫生打扫了一遍,从镇子上拉回来的桌子全都摆放好。
桌布要等宴席开始之前再铺,不然很容易脏。
搞完最后点工作,叔叔们围坐在一张桌边抽烟喝茶,东屋门被推开,“妈,帮我端下饭。”
陈金平抬头看了眼,倒也没动。
北方的农村就是这样,男人们多的时候分工就很明确,女人负责家里的伙儿,男人们负责外面的伙儿。
刘秀珍丢下手里的那把瓜子赶紧跑回去,刚一进屋猛地一吸鼻子,“哎呀,这么香?你没做羊杂?”
在她看来,羊杂的味道根本就不是这样的。
“我就是做的羊杂啊,包子还有两三分钟就能熟。”
陈默自己端着一大盆红油滋滋的羊杂往外走,“妈那个粉条儿烫好了你就端出来。”
“好嘞。”
一大盆羊杂被陈默放在叔叔们坐的那张桌子上。
陈金平鼻翼微微耸动,没有做声。
屠夫刘平看着盆子,凑到跟前猛吸两口气,“哎呀,这真是小默你做的?”
“嗯呗。”
“可以啊,你该不会是偷偷地在镇子上开了家羊杂店吧?”说话间,刘平就拿起桌上的筷子要去捞。
“干嘛呢。”陈金平一手夺回筷子来,“哪有人不吃粉条光吃羊杂的,你吃完了别人还吃不吃了!”
刘平尴尬的搓着手,“谁让小默做的这么香呢,这不没忍住吗。”
陈金平的动作让还有几位刚刚伸出手来的叔叔们都不好意思的把手又缩了回去。
闻着这味儿,他们刚也差点没忍住就伸手了。
“粉条来啦!”
刘秀珍端着一个方盘,里边儿是八个白碗。
碗中是在热水里烫熟的粉条,滑溜溜的粉条儿铺在碗底,陈默左手接来白碗,右手舀上一勺羊杂淋入碗中盖在粉条表面。
“来啦刘平叔,尝尝我手艺咋样!”
“我再来点儿小葱。”
刘平端着小葱碗给自己扒拉了好一层,最后再拿勺子挖了满满的香菜末洒在羊杂上。
红油滋滋的羊杂表面洒上绿色后看着颜色更加的诱人。
这还不算。
刘平又拿着醋壶,从碗边儿开始绕圈浇了足足三圈儿的老陈醋,方才用筷子开始搅拌碗里的东西。
粉条被这么一搅拌,立马裹上的厚厚的红油,各种羊杂混合在粉条之间,能看见有小肠,还有羊肝,养心,羊血,羊肚等等...
刘平从碗里夹起一块儿滑溜溜半透明的肉块儿,“运气不错,我这碗里头有块儿羊蹄筋!哈哈。”
吧唧!
一口吃到嘴里。
“唔...”
饶是五十多岁的屠夫整天对着猪肉猪下水,此刻竟然也忍不住深深的吸了口气,喉头下意识不受控制的发出点点呻吟。
这小味儿,啧!
蹄筋入口爽滑,轻轻一咬就好像要融化掉一半,却还带着些许的筋道口感。
红油的味道醇厚,这种感觉跟外面那些羊杂店完全不同!
一口蹄筋吃下去,刘平不敢相信的看着那个忙着给大家盛饭的小伙儿。
“你告诉叔,是不是真在景州开羊杂店了?”
陈默:???
没完了是吧...
第366章 一条龙的悲剧
“我真没开,这都是自学的。”
陈默不准备继续这个话题,深入聊下去的话麻烦事很多,尤其是被父母知道了自己已经没有在上班,而是在摆摊。
毕竟...国企的办公室白领,跟路边摊的经营者,在老一辈的观念中这两个职业完全没有任何的可比性。
所以这件事,最好还是找个机会由姜飞说出来比较好。
“哎对,包子好了,大家先吃着我去拿包子。”
陈默找了个借口暂时脱离大型吃饭现场,飞奔回厨房。
包子确实好了,毕竟从餐车拿来的存档食材都是半成品,蒸制的时间要少很多,陈默端着两大笼包子出来放在桌上。
刚蒸熟的包子热气里夹带着麦香,仅是闻着就很舒服。尤其是吃了一碗红油滋滋的美味羊杂后,这时候必须得吃个包子来压一压,这才能吃饱。
用景州人自己的话来说就是:不吃点儿面总觉得不塌实。
景州人的胃,不管吃多少菜,最后必须得来点面食才行,要不然有种空落落的感觉,也许这就是一方水土养一方人。
蒸笼里的包子可以用肥嘟嘟来形容,个个又白又胖,上方捏住的褶子大小几乎相同,中间留着小口隐约还能看见有汤汁要溢出。
在座的叔叔们还在吸溜羊杂里的粉条,该说不说,这个羊杂做的确实有些惊艳到了大家的味蕾。
刘平叔叔这会儿都在吃第二碗了,刚才那碗吃的太快压根来不及细细感受。
这回他先不着急,就连羊杂也是小块小块夹着吃到嘴里慢慢品尝,“要不是亲眼所见,我真以为这是市里那些老字号羊杂做出来的呢。”
羊肚弹脆爽口,边缘略带胶质黏糯感,咀嚼时还发出“咯吱”的声音。羊肠的外皮柔韧,内层油脂入口即化,软糯中带一丝滑腻。
这是刘平最喜欢吃的两种内脏,还有羊血,入口又滑又汤,嘴巴稍稍一抿就立马融化于口腔之内,携带着汤底的辛辣和酸香。
吃上两口羊杂,再吃上一大筷子粉条。
包裹了汤底和红油香味的粉条爽口嫩滑,期间混杂大量的香菜和小葱,偶然再混合点羊杂碎末,只是咀嚼两口便直接吞咽。
从喉头灼烫到胃里,吃的人毛孔都要自动张开了。
其他叔叔们也是端着碗嗷嗷往嘴里扒拉,就连赞美的功夫都没有,见到包子出锅,刘平一口喝掉碗里的汤,伸筷子就去夹。
也不管烫不烫,直接就是一大口!
滚烫的汤汁混合着三种丁状食材被包子皮包裹着吃到嘴里,烫的刘平猛吸了几口气,这才开始嚼。
“妈呀,这啥包子啊咋这么好吃?”刘平难以置信的看着手中捏着的大半个包子,从咬开的破口处可以看到,里边儿的食材种类不是很多,但都被切成了丁状。
这种形状的食材吃起来口感就是要强烈一些。
“三丁包,这是杨洲特产,我前段时间出差的时候学的。咋样?”陈默含笑看着大家。
其他人颇有些不太相信的各自也夹了包子,吃上一口后立马赞不绝口。
“有这手艺还上啥班儿啊,小默你听叔的,去城里盘个铺子,就卖羊杂跟这个包子,绝对赚的比上班多!”
“我觉着也是,你看咱市里那个老店羊杂,还得排队才能吃上!我觉得做的都比不上小默的一根毛,那家店每年起码赚一百多万吧?”
“别说羊杂,就这个包子也行啊,包子这玩意儿利润大,一天卖几袋白面粉就不少钱了呢。”
大家你一言我一语,已经是开始给陈默计划在哪个地段租房子,并且在开始安排店里的员工了。
刘平说让陈金平在店里负责洗羊杂,这是最苦最累的活儿,买来的羊杂臭的不行,必须得清洗干净才能烹饪。
让刘秀珍负责煮羊杂,陈默就管调味就完事儿。
回头再雇几个女工负责包包子,一家年入好几百万的餐饮店在刘平叔叔的口里已经是诞生了。
陈默听着发笑,“叔,开店哪儿那么容易啊。人家生意好,除了味道好还有别的原因呢,可不是光味道好就能生意好的。”
刘平哈哈大笑,“那也比上班强!”
陈金平用余光瞥了眼陈默,看自己儿子并没有被刘平说的心动起来,这才放下心没有多说什么,只是把手里的第五个包子塞到嘴里,含糊不清说道,“行了都吃饱了没,接着干吧!活儿还多着呢。”
陈金平真是害怕再这么吃下去,陈默就要被说的心动了。
反正儿子好容易考上大学弄了这么份好工作,踏踏实实过一辈子有啥不好,开个什么破早餐店干啥。
院子里的卫生搞好了,桌椅板凳都摆好了,最后还是要在院子上方搭一个棚子。
晴天防晒,雨天防雨。
陈默则是在院中找了处不碍事的桌子坐下,拿着纸笔和手机,一边上网查资料,一边继续研究着菜单。
事实上这次大席的菜单基本上在景州的时候就定下来了,现在主要的工作还是要把需要用到的食材全部都列举出来,然后进行统一采购。
“木沐,问你个事儿。”
陈默工作的时候,木沐就坐在旁边,双手托着腮帮子看,也不知道有啥好看的。
“嗯呢,什么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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