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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食:深夜摆摊,竟被全网追杀! 第414节

  陈默翻了个白眼儿,“老刘头,别揭我短处啊,那不是特殊时期特殊对待嘛。”

  鱿鱼哥三步并两步冲过来,“饺子哥!好久不见!咋地,要做炒饭啊?我这就给你回去拿鱿鱼去!”

  老刘头默默点头,“我回去拿火腿肠去。”

  其他人也都纷纷围了过来,死死盯着陈默,大有今天不做别想走的姿态。

  陈默下意识往后退了一步,感觉有些寡不敌众。

  “做,做他妈的!”

  “拿啥拿,全都挪个地儿,咱再回桥头!隔夜饭还有没?”

  老刘头噗嗤笑出声来,“放心吧,老张的盖浇饭今天一份儿没卖出去,隔夜饭管够!”

  “还有啥?”陈默问。

  鱿鱼哥掰着指头,“豆腐西施的臭豆腐,还有过桥米线,麻辣烫和麻辣拌,还有流动小烧烤,哦对,还有章鱼小丸子,您要啥就有啥!”

  陈默:......

  本来不想做,现在气氛烘托到这儿了,那就做呗。

  恍惚间,有种回到最初起点的感觉。

  三四十号人跟着一辆黄色餐车慢慢来到桥头,本来清冷的地方,顿时变得热闹起来。

  “来来来,把你们的食材全都摆我车前头,谁想吃啥样儿的炒饭自己挑食材嗷!把钱都给人家各自的老板付了,我就不收钱了。”

  虽然有点累,但不知道为什么,竟然还有点开心。

  黑锅砰的摔在灶台上,点火,烧油!

  “挑好食材排队过来嗷,咱们今天,吃到天亮!”

  陈默突然的兴奋,引得其他人也兴奋了起来。

  “吃到天亮!”

  “必须得吃到天亮啊,十全十美随心所欲炒饭可不是跟你开玩笑的。”

  “卧槽墩子,你握着一百串儿烤羊肉串搞毛呢?还是人吗?”

  “尼玛,提拉米苏什么鬼,这不是为难我默哥?“

  “甜口蛋炒饭滚粗啊!”

  ......

  陈默看着眼前这么多老熟人,乱哄哄的围在许多摊贩老板前面开始购买食材或者半成品,或者成品。

  不禁露出笑容。

  兜兜转转,最开心的还是最初的起点。

  等结束了今天的摆摊,或许会慢慢的去探索世界各地的其他角落。

  但桥头,似乎是自己永远都会想要回来的地方。

  纷飞的思绪被面前的呼喊声拽回来。

  陈默看着周虎端着的盆子,“你特么...”

  那是一盆子臭豆腐。

  不是,臭豆腐炒饭,有那么好吃吗?

  “怎么了默哥,没法做吗?”

  “那不可能。”

  陈默起猛火烧热油,丢入一把葱花。

  开干!

  周虎满意的笑了,“默哥,忙完这几天又要走了吧,下一站呢,打算去哪儿?”

  陈默一边颠锅,随口说道,“北欧。”

  这的确在他的考虑范围之内,因为北欧一直以来都被说成是一个极度压抑的地方,陈默想去看看。

  想给压抑的北欧带去一些色彩。

  周虎很是不解,问他,“去北欧干啥?我听说北欧除了鲱鱼罐头啥也没了,那有啥意思。”

  陈默把炒好的臭豆腐炒饭装入碗里。

  歪嘴一笑。

  “去北欧啊...”

  去哪儿不是去,人生还有几十年,那就想去哪里去哪里,反正可以瞬移,总归要把全世界都走个遍的。

  “我要去北欧...”

  当厨神!

  十全十美随心所欲蛋炒饭砰砰在做,陈默时不时的还把那些怪异的选择偷偷吃上一口。

  偶尔被顾客抓住也丝毫不会尴尬。

  顺手又给老赵打了一杯黑色果汁,郭爱萍当时眼睛都放绿光了!

  陈默停下回房车里换上白衣,再次回到餐车上。

  看着大家捧碗狂吃,心中莫名很是满足。

  好像这样,也挺好的。

  走走,停停。

  回来跟老朋友聚一聚。

  这样,就挺好的。

完结感言

  说实话,有点羞愧。

  关于美食文,其实我一直在尝试寻找与之前出现的美食文,不太一样的路径。

  比如,第一本:美食定制。

  通过顾客的需求,由主角来进行美食的定制。

  但写到后期,这个题材的劣势越来越明显,就是需要大量的配角出现,强行增加一些故事来制造配角的“需求”。

  主角始终处于被动状态。

  第二本:北欧畜生。

  我想象中应该是描写一种田园生活,这种题材我一直觉得不错,但确实笔力不足,写不好这种书。

  第三本:移动餐车。

  这也是我的一次探索,但这本书的劣势...

  换地图。

  其实离开景州之后,故事就很难保持原先的趣味性了,因为每次都必须出现新的人物,然后这些人物只使用很短时间就要消失。

  玄幻题材中的大忌就是过早换地图,这本书一直在大忌里游走。

  写的越多,越能感觉到自己的上限,很多时候脑子里有故事,但写出来就变了味道,这真的挺难受的。

  下本书的题材,基本确定了。

  年代美食文(先前在群里说的修仙美食文又要鸽了)。

  在我最初写美食文的时候,有那么一个画面一直在脑海中挥之不去。

  1987年BJ前门第一家肯德基进入中国,人山人海。

  有人以能在肯德基举办婚礼宴席为豪。

  这家西式快餐厅在中国近四十年屹立不倒,而且现在居然还成为了点外卖时的最优选。

  我本人外卖基本上只吃肯德基或者麦当劳和必胜客,因为我根本不知道手机软件另一头的那家外卖店是在一个小车库里还是在一个地下室里。

  用的食材又是怎么样的,这几家送外卖的话,食品质量还是有些保障。

  我真觉得这很荒谬。

  所以写美食文以来,我一直有个想法,想拥有一家可以干爆KFC的店!

  不,准确的说,是干爆全球餐饮品牌的店!

  对,下本书,就是这样的。

  至于开书时间,尽快尽快。

  另外。

  有句很难受的话,不得不说。

  写的越多,越能看到自己的上限,有时候真不是我想写烂...

  我比谁都想写的越来越好。

  有让大家不爽的地方,给众位道个歉!

  有让大家会心一笑的地方,我就很满足了。

  我们,下本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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