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我的年代 第293节
如果说他陶笛水平一般,那二胡造诣无疑极高。
见状,李恒闭上眼睛沉思一会,对她说:“我这还有一首,老师你听听。”
说罢,他开始用二胡演奏世界级名曲《最后的莫西干人》。
琴弦一动,客厅顿时被苍凉、无奈和绝望的气氛所渲染,美妙的旋律直击灵魂,就算见过世面的余淑恒,此时也被镇住了。
3分50秒过去,李恒睁开眼睛,看向右手边的女人。
此时的余淑恒已然没了之前的神态,盯着杯中红酒,沉浸在音乐中久久没回过神…
最后她艰难地抬起头:“这首曲子叫什么?”
四目交投,李恒悠悠道:“叫《不信任》。”
听闻,余淑恒嘴唇微张,随后又阖上,静气小半天后,她缓缓站起身,转头往楼道口行去。
接着传来一阵蹭蹭蹭的下楼梯声。
哟,这是被气走了?李恒眨巴眼,放下二胡,吊尾跟着下楼,他也不劝,去关门而已。
不过他明显想偏了,这女人是因为红酒喝完了,又跑家里拿了一瓶茅台过来。同时还不忘换两个新酒杯。
李恒站在门口,“喝白的?”
“红酒不过瘾。”她嘴里淡淡说着,视线却一动不动盯着他眼睛。
李恒:“.”
看不出来嘛,这么冷艳的书香御姐,竟然还是个隐藏的酒鬼。
关上门,回到二楼。
老样子,她倒两杯白酒,递一杯给他,她自己则一声不响仰头把手里的那杯喝完了。
一杯白酒,她一口干。
喝完,她也不解释,自顾自把空杯倒满,然后就那样站立看着他。
他不动,她也不动。
对峙一会,李恒懂了,这老师在为刚才的怀疑行为道歉。
被人质疑,他可以斗气再弄一首世界名曲出来打脸,但身为男人,面对道歉不能小家子气。
李恒露出整齐白净的牙齿,笑得非常阳光,主动跟她碰了碰,带头喝了一大口。
目光在他脸上停留些许,余淑恒跟着喝了一大口,喝的量和他差不多,随后优雅地坐沙发上。
李恒同样落座,挑起话题说:“这首曲子是我翻阅有关于欧美殖民者侵略美洲莫西干人的资料时,偶尔有所感创作的。
本来想叫《最后的莫西干人》,但感觉色彩太过浓烈,我后来改名为《苍凉》。”
余淑恒往耳迹勾了勾发丝,认真思考一阵说:“一首曲目的名字很重要,就叫《最后的莫西干人》挺好。”
李恒本就是试探性的问一问,得到她的支持,当即老欣慰了。
有了一杯白酒作为缓冲,两人的气氛渐渐好了起来。
经过十多分钟的交谈过后,余淑恒难得近距离好好打量了他一番,临了意味深长地感慨道:
“难怪那么招女人喜欢,确实很有才华。”
一句话,她认可了李恒的原创。更认可了他在音乐造诣上的超强天赋。
因为像《故乡的原风景》和《最后的莫西干人》这样的神级曲子,一首可能是偶然,但两首一出,所有质疑声都得统统滚蛋。包括家世了得、见多识广的余老师。
更何况,李恒用二胡强力证明了自己!
玩音乐的都明白一通百通的道理,一首曲子二胡可以演奏,其它乐器同样可以演奏出很好的效果。
只是区别在于,哪种乐器最合适?
很显然,余淑恒自动脑补了一个画面:那就是,李恒原本是用二胡创作的,是平时听多了自己陶笛吹奏后受到启发,于是在校迎新晚会上改用了陶笛。
但不得不佩服他的敏锐,就《故乡的原风景》而言,无疑陶笛是最完美的。
面对老师这样有深度的问题,李恒假装没听懂,笑了笑,再次跟她碰了下。
如果说酒能拉近距离,那今晚李恒表现出来的、超级恐怖的音乐天赋彻底让余淑恒刮目相看。两人一晚上说的话要比过去三个月多得多。
不过,可能是第一杯白酒喝得太急太猛,也可能是红酒加白酒产生了化学反应,余淑恒那白皙透亮的脸蛋还是逐渐生了变化,晕红悄然爬上来,就像映山红一样在她面庞上生了根发了芽。
大半杯白酒下肚,李恒其实也有些醉意了,但还能撑住,他问:“老师,要不要我去弄两个下酒菜。”
要搁平常,余淑恒可能不会就这个问题回答,但今晚在酒意的加持下,她爽利地说好。
然后还陪着去了一楼,双手环抱胸口,靠着厨房门口看他忙活。
翻找一阵,李恒决定做3个菜,一个红烧排骨,一个油麦菜,还有一个虎皮青椒。
虎皮青椒里面加了小米辣,这是他为自己准备的下酒菜。
余淑恒全程都在旁观,感觉他切菜做菜行云流水,极具观赏性。
她不由问:“你几岁开始做菜的?看你样子应该做很多年了吧。”
李恒回忆说:“8岁,还是9岁的样子。”
余淑恒诧异:“这么早?”
她从小生活在蜜罐里,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想要什么就买什么,看上什么就有什么,同龄人也好,大人也好,亦或是长辈,见到她全是夸赞。
活了这么多年,几乎没有人忤逆过她,而今晚的李恒却是个例外,竟然一言不合就斗气,还斗得她没点脾气。
她当时脑海中情不自禁浮现出一个念头:有才华的人就是这么有骨气,就是这么任性!
这反倒是让她对李恒愈发欣赏。
如果他的大作家身份,成功让他进入了余淑恒的视线。
那么音乐上的泼天才华,算是投其所好,歪打正着,让同样爱音乐的余淑恒对他更加看重。
当然了,就算他是一个普通人,碍于润文的面子,她也不会让他在复旦吃亏。
但他凭本事挣来的尊重和别人看情面给予的完全不一样,不在一个层面,也不可同日而语。
条件优渥的余淑恒无法想象一个八九岁的孩子就学着做饭的场景,很惊讶,然后又释然。
要是李恒跟自己一样,从小什么都不缺,没有经历过困苦,可能也写不出来那么有深度的《活着》和《文化苦旅》,也创作不出《故乡的原风景》和《最后的莫西干人》。
这就叫有得有失吧。
困难对他来说是一笔很宝贵的财富。她这样思量。
李恒把虎皮青椒装盘,回答道:“还早?其实不早了,我们村有些小孩五六岁就开始放牛捡柴,我已经算是比较懒得那一批了。”
余淑恒顿时生了兴致:“听你这么说,我忽然想去你们老家看一看。”
“可以啊,到时候叫上王老师一起,我给你们当导游。跟你讲,我们那高山地方,也许什么都不如沪市这样的大城市,但论山清水秀和野味,绝对能令你满意。”李恒绘声绘色夸赞自己老家。
“好,等有时间了,我叫上润文走一趟。”
她其实是有些好奇的,是什么样的小镇,能孕育出肖涵那么精致的人,如同精灵一般。
也好奇李恒的父母是什么样的人?能培养出这么优秀的儿子。
三个菜,她端一盘红烧排骨,李恒拿着油麦菜和虎皮青椒上了二楼。
气氛都这了,下酒菜也有了,两人没有问对方还行不行的问题?
就一个字:喝就完事了!!!
茶几上的茅台是500毫升装,之前两人已经喝了三杯,还剩半瓶多点。
余淑恒边倒酒边说:“好多年没敞开喝了,今晚破个例。”
他说:“来,干杯。”
余淑恒笑了下,酒杯碰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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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不得劲,坐着坐着就睡着了,三四次了,唔…
第244章 ,李恒和余淑恒
半瓶多点的茅台,两人匀着喝。
一开始,余淑恒只吃红烧排骨和油麦菜,后来见他一个劲吃虎皮青椒,于是按耐不住夹一个尝了尝。
这一尝不得了,她差点辣哭,赶紧用白酒压辣味。
李恒无奈笑了笑:“本想提醒老师你,这里面我放了小米辣,没想到你下筷子速度那么快。”
余淑恒没做声,好看的嘴唇轻抿含着酒,闭上眼睛在强忍着,把优雅刻在骨子里的她,不想人前失态。
更何况面前的小男生是她学生,还是闺蜜嘱托的人。
不能让他看笑话。
直到过去许久,火辣辣的小米辣才从舌尖消退几分,余淑恒也重新睁开眼睛,低沉问:“你们那边的人都能这么吃辣?”
李恒反问:“王老师也挺能吃辣的呀,老师你不知晓么?”
余淑恒缓缓摇头:“她没你能吃。”
接着她问:“这么吃下去,不会对肠胃造成影响?”
李恒道:“怎么说呢,还好吧,主要是我们从小就吃,身体已经适应了。当然了,有没有影响还得是看个人体质,我们那边,因辣椒得肠胃病的不在少数,但辣椒上瘾啊,一旦吃习惯大家一时很难戒掉。”
余淑恒能理解,稍后她跃跃欲试,再次夹了一个虎皮青椒,不过这次她学乖了,放茶水里面过一遍,吃起来的味道就刚刚好。
她不吝夸赞说:“没想到简单的辣椒炒蒜也这么下酒,你的手艺确实好。”
听到这话,李恒刻意放慢了进食速度,让出一些虎皮青椒给她。
喝着喝着,又是一杯白酒下肚,此时两人都有些醉了。
尤其是李恒,平素他喝啤酒还算可以,但白酒很少这么喝,何况还是红酒白酒混着喝,后劲很大,最是上头。
要不是对面这女人是自己老师,帮过自己不少忙,不然他早就不伺候了,早回卧室躺平了。
当把瓶中最后的酒摊分开,她歇息小会道:“润文身体康复的很好,她信中说,已经能吃能跳能运动,手术并没有对她造成任何影响。”
“真的么,那真是太好了。”李恒听得有些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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