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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天火红年代,冰箱每日刷新 第134节

  这座石库门是典型的一开间格局。穿过天井,便是客堂间,面积不大但方正,靠墙摆着一张旧方桌和几把椅子。

  客堂间后面连着小小的灶披间,角落里盘着一个煤球炉。

  灶披间一侧是狭窄陡直的木楼梯,通向二楼。

  二楼的前楼,面积稍大,是冯向红和林见月的卧室。

  此外,还有一个小小的亭子间和一个小小的晒台。

  整个空间紧凑但功能齐全,只有两个姑娘居住,显得颇为宽敞自在。

  “地方大,收拾得老清爽,比书楠那个亭子间舒服太多了!”谢飞扬评价道。

  “主要是就我们两个人,东西少。”冯向红笑着说,“亭子间堆了点杂物,晒台可以晾衣服,夏天晚上,上去乘乘风凉,也蛮好。”

  阳光明安静地观察着,客堂间靠墙的五斗橱上,安静地躺着一把擦得锃亮的口琴,吸引了他的目光。

  简单参观完毕,看看时间,已临近中午。

  冯向红拍了拍手:“好了,革命参观结束!接下来是劳动时间!目标——包馄饨,做午饭!”

  四人进入灶披间,围着方桌开始忙碌。这里空间狭小,四个人挤进来几乎转不开身。

  冯向红拿出准备好的馄饨皮和拌好的鲜肉馅。然而,除了阳光明,其他三人的厨艺显然都处于“初级阶段”。

  谢飞扬拿起一张馄饨皮,笨拙地舀了一大勺馅放上去,试图捏拢,结果馅料从四面八方挤出来,弄得满手油腻,馄饨也成了个四不像的“开口笑”。

  冯向红也好不到哪里去,要么馅放得太少,包出来干瘪瘪,要么用力过猛,把皮扯破。

  林见月则显得格外小心翼翼,每个动作都慢半拍,捏出来的馄饨形状倒是勉强过关,就是速度堪比蜗牛,小巧的鼻尖都急出了细汗。

  阳光明看着这“惨不忍睹”的局面,忍不住笑了。

  他洗了手,拿起一张混沌皮做示范:

  “皮子摊平,馅放中间,不要贪多。

  手指蘸点水抹在皮子边缘,这样好粘合。对折,捏紧中间,然后两边角向中间折,轻轻一捏就好。

  喏,像这样。”

  他手指翻飞,动作利落流畅,一个饱满挺括、形似元宝的馄饨,便稳稳立在掌心。

  “哇!光明同志,你这手艺可以啊!”冯向红惊叹。

  “老练!一看就是练家子!”谢飞扬也服气。

  林见月更是看得目不转睛,清澈的眼眸里充满了敬佩和一丝不易察觉的……专注?

  她学着阳光明的样子,放馅、蘸水、对折、捏角,虽然依旧慢,但捏出来的馄饨明显比刚才好看了许多。

  “对,就是这样,慢点没关系,捏紧是关键。”阳光明适时地给予肯定,声音温和。

  在他的指挥和示范下,三人渐渐找到了感觉。

  谢飞扬虽然依旧毛躁,但至少能包出个完整模样了;冯向红速度快了些;林见月则越来越专注,动作也流畅起来;阳光明一边包一边协调,效率极高。

  很快,几盖帘白白胖胖的馄饨就整齐地码好了。

  接下来是烹饪,阳光明当仁不让地成了主厨。

  “向红同志,麻烦把西红柿洗了切块。见月同志,豆腐切厚片,用盐水泡一下不容易碎。飞扬,你把海带泡发洗净,切成丝。”

  阳光明沉稳地分配任务,自己则挽起袖子,开始处理那块诱人的五花肉。

  他先将五花肉皮上的毛仔细刮干净,冷水下锅焯水去腥。捞出后切成均匀的方块。热锅冷油,放入几粒冰糖,小火耐心地炒出焦糖色,然后倒入肉块快速翻炒上色。

  顿时,油脂的焦香混合着糖的甜香弥漫开来,引得灶披间外的谢飞扬都忍不住探头进来:“嚯!这香味!绝了!”

  肉块煸炒出油,表面金黄微焦时,阳光明加入葱段、姜片、几粒花椒、一颗八角、几片香叶,再淋入黄酒、酱油,翻炒均匀后倒入热水,没过肉块。盖上锅盖,调成文火慢炖。

  他的动作行云流水,对火候和调料的把控,精准得如同车间里的精密操作。

  这边红烧肉在锅里“咕嘟咕嘟”地唱着歌,阳光明又马不停蹄地开始处理其他菜。

  西红柿炒蛋简单利落,蛋液金黄蓬松,西红柿酸甜多汁。

  家常豆腐煎得两面金黄,再与青蒜、木耳同烧,酱香浓郁。

  腊肠切成厚片,与泡发好的海带丝、几片姜一起放入砂锅,加清水炖煮,腊香与海味的鲜香奇妙融合。

  最令人期待的是腊肠煲仔饭。

  阳光明让林见月帮忙淘好米,在煤油炉上架起一只厚实的砂锅。

  米粒铺底,加入适量的水,再将切片的腊肠均匀铺在米上。盖上盖子,先用大火烧开,再转成极小的文火焖煮。

  他叮嘱林见月注意听声音,当锅底发出轻微的“噼啪”声,饭香混合着腊肠油脂的香气丝丝缕缕钻出来时,便是快好了。

  最后沿着锅盖边缘淋入一圈酱油和少许猪油,再焖几分钟,让锅底形成一层金黄焦脆的锅巴。

  鲜肉馄饨则交给冯向红和林见月负责煮,清汤里撒点葱花紫菜,鲜香扑鼻。

  当所有菜肴被一一端上客堂间的方桌时,小小的空间被丰盛和香气彻底填满。

  酱红油亮的红烧肉颤巍巍地堆在碗里,肥肉晶莹剔透,瘦肉酥烂不柴;

  酱红色的腊肠煲仔饭揭开盖子,热气腾腾,腊肠片油润诱人,米饭粒粒分明,底部是诱人的焦香锅巴;

  西红柿炒蛋色泽鲜艳,汤汁浓郁;家常豆腐酱香扑鼻,软嫩入味;腊肠海带,香气醇厚;

  一大碗清汤馄饨点缀着翠绿的葱花,皮薄馅大,像一只只小白鸽。

  格瓦斯和啤酒也被冯向红提前冰镇好了,散发着清凉的气息。

  “我的天……这……这也太丰盛了!”谢飞扬看着满桌佳肴,眼睛都直了,喉结不自觉地滚动。

  冯向红和林见月也看得惊叹不已。

  林见月尤其看着那碗红烧肉和煲仔饭,又看看系着围裙、额角还带着细汗却神情自若的阳光明,心中的敬佩和某种难以言喻的情绪更深了。

  “辛苦光明同志了,你真是深藏不露!”冯向红由衷赞叹。

  “主要是大家准备的材料好。”阳光明谦虚地笑笑,解下围裙,“都坐吧,趁热吃。”

  四人围桌坐下。

  阳光明很自然地拿起勺子,先给每人盛了一小碗腊肠煲仔饭,特意给林见月那碗多舀了几片锅巴。

  林见月接过碗,指尖不经意碰到一起,微凉与温热短暂相触,她心头一跳,飞快地低下头,小声道:“谢谢。”

  “快尝尝这红烧肉!光明烧的,绝对地道!”

  谢飞扬迫不及待地夹起一块颤巍巍的红烧肉送入口中,肥肉入口即化,瘦肉酥烂入味,浓郁的酱香混合着淡淡的甜味在口中爆开。

  他满足地眯起眼,“唔……好吃!软糯香甜,肥而不腻!光明,你这手艺,不去饭店里当厨师可惜了!”

  冯向红也尝了一块,连连点头:“确实老好吃!比我姆妈烧得还好!见月,你多吃点!”她给林见月夹了一大块。

  林见月小口咬着肉,感受着那美妙的滋味在舌尖化开,偷偷抬眼看了看正安静吃饭的阳光明,脸颊微热,心里也像这红烧肉一样,甜丝丝、暖融融的。

  腊肠煲仔饭更是大受欢迎。

  米饭吸饱了腊肠的油脂和香气,粒粒油润喷香。腊肠咸鲜适口,嚼劲十足。最绝的是锅巴,金黄焦脆,咬下去“咔嚓”作响,混合着酱油的咸鲜和猪油的润泽,是整锅饭的灵魂。

  就连平时饭量不大的林见月,也忍不住多吃了几口。

  阳光明做的家常豆腐和西红柿炒蛋同样水准一流,清爽解腻。

  腊肠海带汤更是鲜美异常,喝下去浑身舒坦。

  格瓦斯和啤酒的清凉气泡,完美地中和了饭菜的丰腴。

  席间气氛轻松愉快。

  谢飞扬和冯向红这对小情侣眉目传情,互相夹菜,甜蜜几乎要溢出来。

  阳光明话不多,但沉稳周到,不时给林见月添饭、递饮料。

  林见月大部分时间安静地听着,偶尔被谢飞扬和阳光明的俏皮话逗笑,眼睛弯成月牙儿。

  她的目光总是不自觉地飘向阳光明,又在他看过来时飞快地移开,像只受惊又好奇的小鹿。

  一顿饭吃得心满意足,杯盘几乎见底。

  冯向红和林见月主动承担起收拾碗筷的任务,让谢飞扬和阳光明休息。

  收拾停当,午后慵懒的阳光透过客堂间的玻璃窗洒进来。

  冯向红脸上带着饭后满足的红晕,眼珠一转,神秘兮兮地从自己房间拿出一个用蓝印花布仔细包裹的小本子。

  “来来来,吃饱喝足,咱们来点精神食粮!”

  她小心翼翼地揭开布包,露出一本纸张已经微微泛黄、封面素雅的薄薄手抄诗集。

  “这可是我偷偷藏了好久的宝贝,大多摘抄自《新月诗选》,徐志摩、闻一多他们的诗。

  平时都不敢拿出来看,今天咱们几个知根知底的,一起读读诗,怎么样?”

  谢飞扬立刻响应:“好啊好啊!读诗好,风雅!向红,你先来一首!”

  林见月也好奇地凑近,清澈的眸子里闪着光,显然对诗歌很有兴趣。

  阳光明看着那本诗集,微微一愣。

  这个年代,私下传阅这类“旧文人”的诗歌,风险不言而喻。

  他佩服冯向红的胆量,也理解年轻人对一切美好的天然向往,但内心深处,对这种带着点小布尔乔亚情调的读诗会,实在有些难以全情投入。

  他更习惯务实或者充满力量感的表达。

  冯向红清了清嗓子,翻开诗集,选了一首徐志摩的《再别康桥》,带着感情轻声诵读起来:

  “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

  她的声音轻柔,努力模仿着诗中的意境。谢飞扬听得一脸沉醉,不时点头。林见月也听得入神,长长的睫毛微微颤动。

  读完,冯向红把诗集递给谢飞扬:“飞扬,该你了!”

  谢飞扬接过,煞有介事地翻了翻,挑了一首闻一多的《死水》,试图用激昂的语调朗诵:

  “这是一沟绝望的死水,清风吹不起半点漪沦……”

  可惜他用力过猛,反而显得有些夸张滑稽。冯向红和林见月都忍不住捂嘴笑起来。

  “见月,你来一首!”冯向红把诗集塞给林见月。

  林见月有些羞涩,但还是接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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