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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锋 第1节

《交锋》作者:可大可小

简介:

在一般人眼中,他是平庸、无能、贪婪,甚至有些愚蠢的警察。因为他,经常行动失败,多次无意泄露了重要情报。但他交游广泛,善于溜须拍马和钻营,是军政不倒翁。在日伪眼中,他忠诚、可靠。而在军统的眼中,他是人才,也是功臣。其实,他一直受我党领导,是一名坚定的革命战士,一名杰出的地下情报工作者!在地下工作中,力挽狂澜,立下了不朽的功勋!

第一章 出任务

一九三九年六月二十一日,农历五月初五,端午节。天色阴沉,空中飘着毛毛细雨,放眼望去视线模糊,街道上的人都只能看个大概。被战争摧残、经常被轰炸的古星市,到处都是断垣残壁,虽是传统佳节,可市场萧条,街上正常营业的店铺不过十之五六,行人更是稀少。

可该上街活动的,还是必须出去。战争再残酷,人也必须得活下去。在古星市雨坪区东南方向的一片民宅,走出一位穿着黑色警服的年轻警察。他宽阔的额头,两道浓眉微微皱起,鼻梁挺直,棱角分明的双唇紧抿。此人叫朱慕云,是古星警察局保安处的一位普通巡警。

现在的巡警,集现代巡警、片警和城管的职责于一身。人力车三轮车要管,小商小贩要管,街面巡查要管,别人家婚丧嫁娶也归他们管,几乎凡是街面上的都归他们管。交通疏导、协查案件,甚至抓捕抗日分子,都能看到巡警的身影。

朱慕云懒洋洋的抬头看了一眼天色,嘴里嘟嚷着一句“糟腥天气”,返身锁好门。拍了拍衣服上的灰尘,压了压警帽,沿着屋檐小跑着冲进巷子里。

“1、2、3……66。”朱慕云心里默念着,当他数到66的时候,就知道到巷子口了。从开始穿警服的那一天起,他每天上班的时候就养成了这个习惯。从巷子口到前面的无名粉店还有三十七步,到警察局还有4785步。朱慕云上班的速度是每一秒走两步,而巡逻的时候,平均一秒走一步。

“云哥,今天我送你吧?”刚到巷子口,一辆黄包车突然奔了过来,停在朱慕云的身边。车夫也很年轻,瘦削的脸上挂着笑容,一脸期盼的望着朱慕云。他叫三公子,大名江群,只是从他记事起,就很少有人会提起他的大名。

“端午节你还出什么车,赶紧回去,晚上我买点粒子,再称两斤猪头肉回来。”朱慕云望了三公子一眼,眉头皱了起来,低声说道。

如果光听名字,谁也不会想到三公子竟然会是一位黄包车夫。头上虽然戴着斗笠,身上披了块塑料布,但下半身却快湿透了。小时候,三公子的父母希望他能过上锦衣玉食的公子哥生活,但谁能想到,成年后的三公子却只能当苦力。

“下雨,坐车的人才多呢。要称猪头肉的话,当然得是美味餐馆。”三公子年纪比朱慕云还要大两岁,去年rb人轰炸古星,他的家没了,家人也死光了。要不是遇上朱慕云,现在的三公子早就成了一杯黄土。

“到前面一起吃米粉。”朱慕云依然不上车,他早就与三公子约法三章,早上自己坚决不坐他的黄包车,晚上去夜校时,可以让三公子送。他其实早就想买辆自行车,但以现在的薪水,再存一年也未必能买得起。

“今天有事没?”三公子没有再坚持,跟着朱慕云到了前面街角的无名粉店。但奇怪的是,两人进去后,却背靠背分坐在两张桌子上。三公子看了旁边一眼,压低声音,问。

朱慕云是警察,三公子这个黄包车夫,自然就义不容辞成了他的免费探子。市面上有什么风吹草动,甚至朱慕云需要查明的店铺和人员,他在拉脚的时候,都能顺便打探。只要是朱慕云吩咐的事情,三公子宁愿不拉客,也要帮他做好。

“长塘街又新开的几家铺子,你有时间注意一下,特别是那家晓阳照相馆。回春药铺那里,也不能放松。”朱慕云想了想,这样的年岁,还有人跑来古星新开照相馆,实在让人奇怪。

朱慕云虽然只是巡警,但也需要对街面上的情况了解清楚。特别是在他的一亩三分地内,大小事情,他都得清楚。所以,只要有机会,他就会让人替自己了解情况。像三公子这样的人,他有数个之多。

朱慕云觉得,自己知道的情况越详细,面对任何情况就更有把握。这不但是他的职责,也渐渐成了他的习惯。如果自己辖区内有哪家的情况他没掌握,总觉得浑身不自在。但这样会让他花费巨大的精力和时间,朱慕云所有的精力,也几乎都放在摸排上面。要不是有三公子这些人帮他,恐怕到现在他连两成情况都摸不出来。

“你放心,我都盯着。”三公子忙不迭的说。虽然这样跟朱慕云说话很别扭,但这是朱慕云要求的。他们虽是好友,还是邻居,但在外面总要保持一定的距离。虽然他难以理解,但一直以来,对朱慕云都是言听计从。

“华生呢?”朱慕云随口问。

“他天没亮就出去了。”三公子说,华生也是朱慕云收留的小乞丐,晚上回来的时候,在他门口睡觉。华生跟三公子一样,也是他的线人之一。

“要是忙不过来,就让华生也过去。”朱慕云叮嘱着说,三公子和华生,每天难混温饱,他的薪水有一半用来补贴他们。

“不用。你放一百个心,我现在没事就把车摆在回春药铺的对面。”三公子悄声说,他是正宗的黄包车夫,不管把车摆放在哪里,都不会引起旁人的怀疑。

朱慕云吃完后等着三公子,看他把汤都喝干净。放下后,三公子露出一个心满意足的神情。能不饿肚子,就是他现在的人生目标。

朱慕云见雨小了些,小跑着去了城西的警察局。三公子想追上去,但被朱慕云一脚给踢了回来:“把事情办好才是正道,别整这些没用的。”

望着朱慕云奔跑在雨中的身影,三公子眼睛里濡着泪花,转身拉着黄包车就去了长塘街。朱慕云或许在街坊的眼中,名声不那么好。但三公子却很清楚,朱慕云对自己是真好。如果没有朱慕云,自己活不到今天。

“三公子,你何必天天去拍他的马屁?人家连正眼也不会瞧咱们。”同样一位黄包车车正好见到这一幕,还以为三公子被欺负了,替他打抱不平的说。

“我就喜欢。”三公子嘟嚷了一句,拉着车子跑进了雨中。

朱慕云跑到警察局的时候,身上的衣服都快湿透了。正要去拿雨衣时,遇到了他的搭档贺清和。贺清和三十多岁,个子不高,微胖。他是原来警察局留下来的的巡警,朱慕云与他搭档大半年,学到了很多经验。

“起火啦?”贺清和见朱慕云火急火燎的往上冲,似笑非笑的说。

他的原则是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现在端的是rb人的饭碗,没必要那么认真。朱慕云悟性很好,高中毕业,脑子活,学什么都快。特别是朱慕云逻辑推理能力,在他的教导之下,大有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之势。

“衣服都快湿透了,要是感冒你给治啊。老贺,今天是不是要发福利?”朱慕云刚才进来的时候扫了一眼,原本早就应该出门的巡警,竟然都聚集在大厅。想到今天是端午节,或许会发点肉、蛋什么的也未可知。晚上自己肯定得跟三公子和华生好好吃一顿,如果局里发福利,自己就能省不少。

“狗屁!得出任务,又是帮特务处抓人。”贺清和没好气的说。这个月,他跟朱慕云已经协助特务处行动好几次了,每次都是抓地下党。

端午这样的佳节,不但没有福利,反而还要出任务。他们所谓的出任务,可不是正常的巡行,而是抓捕抗日分子,当然牢骚满腹。最重要的是,这样的任务,原本就不是他们保安处的事。

去年下半年rb人占领古星市后,原警察人员大部分逃散,机构解体。年初,新警察局正式成立。除了小部分留任外,大部分都是新招募的。警察局有警务,司法、保安、特务等处,并设立了城关、新兴等九个区公所,以及二十二个分驻所及派出所。保安处人最多,经常被特务处抓壮丁。

警察处管理枪支弹药和人事升迁调补;保安处管理户籍、发放“安居证”和查店、巡行;司法处管理档案、取证材料、处理人犯;特务处负责侦查情报、抓捕等。

朱慕云和贺清和都是保卫处的人,以前也参加过特务处的行动。特务处的处长曾山,为人阴险狠辣,又有rb人撑腰。保安科的处长李自强,每次对曾山的请求,总是有求必应。而他们参加特务处的行动,有功无赏,有过还得罚。贺清和一听说要协助特务处行动,自然很不满。

但再不满,人在矮檐下,不得不低头。贺清和和朱慕云,都到警备处领了一把中正式步枪和五发子弹。他们来到大厅的时候,正好见到特务处的曾山和保安处的李自强一起从楼上走下来。他们身边,赫然站着一个rb少尉军官:小野次郎,他是古星rb特务部宪兵队特高课的小队长。

第二章 端倪

小野的出现,让嘈杂的大厅一下子变得落针可闻。而朱慕云见到小野,心里一动。rb人一向不干预警察局的事情,今天小野亲自来了,显然要抓捕的人非同一般。

可是朱慕云环顾四周,并没有看到宪兵队的人,外面好像也没有。大厅内反倒以保安处的人居多,让他们维持秩序、疏导交通还可以,但要抓人,还得靠特务处的人。而特务处出动的人,包括处长曾山在内,也不过五个人罢了。

难道说,特务处的人已经能以一当十?朱慕云并不这么认为。这样的组合本身就很奇怪,小野次郎和曾山亲自出马,而行动又以保安处为主,就更加让人难以理解。

“今天抓的共党嫌犯很重要,抓到活的,赏两百法币,伤的,赏一百法币。如果死了,扣一个月薪水!”曾山走到楼梯阶上,望着下面的人群,缓缓的说。抓一个就能咬出一串,如果死了,一点用处也没有。

“小野先生,你还有什么要补充的?”曾山见众人唯唯诺诺,很是满意。他转头看了一眼小野,马上后退了一步,恭敬的问。

小野小声的用半生不熟的中文说了一句:“赶紧布置下去”,就径直下了楼。这让朱慕云更是意外,这次特务处调用保安处的人,说明要抓的人很紧要。要不然的话,小野也不会亲自来盯着。

不但如此,布置任务的时候,也是由特务处的副处长兼行动队长何梁布置的。就在大厅,何梁在黑板上画下一张简易的平面示意图,将特务处人员和调用的保安处人员位置标了出来。贺清和和朱慕云,负责太古街的西头。那里靠近古江,远离事发地点,基本上不会出任何事。

朱慕云虽然心有疑惑,但脸上却不会表露出来。在警察局跟着贺清和,让他学到了很多东西。特别是贺清和的生存之道,让他受益匪浅。跟特务处的人打交道,不该问的绝对不要问,不该知道的,绝对不要知道。有些事情,就算是知道了,也得装作不知道。否则的话,轻则穿小鞋,重则永远消失!

直到曾山最后道出目标,朱慕云才知道要抓的人竟然在自己的辖区:长塘街文华书店的老板赵文华!

这个赵文华,朱慕云自然是认识的,而且他还在文华书店不止一次去过。就在前天,朱慕云还去买了本书。两人称不上朋友,但算是熟识。万没想到,整日穿着长衫,戴着眼镜的赵文华,竟然会是共党嫌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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